更新时间:2021-10-20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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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夏医科大学考研》我们搜集了部分宁夏医科大学考研真题和复试资源,免费赠送;并提供有偿的宁夏医科大学初试/复试/调剂辅导(收费合理,内部资源,效果有保障),如果需要领资源或了解研究生辅导的,请加网页上的学姐微信。宁夏医科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2021年是择校选专业前必须要搜集和参考的,它反映了宁夏医科大学考研的难度和专业的热门程度。考研派每年都会在第一时间统计和整理宁夏医科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2021年。希望对你的博士报考有用。
宁夏医科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宁夏医科大学位于美丽的塞上湖城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府银川市。学校研究生教育始于1978年,现有临床医学、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3个博士学术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现有博/硕士研究生导师664名,在校博/硕士研究生2000余人。临床医学学科进入 ESI 排名前1%,是全国首批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高校。热诚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规模及培养年限
拟招收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90名左右(含硕博连读),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培养年限为 3-5年。
三、报考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严谨。
2. 身心健康,且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3. 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正高级职称专家书面推荐。
4. 考生须持有硕士研究生毕业证或硕士研究生学位证(应届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持证),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条件见本条款7。
5. 报考临床医学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除满足1-4条件外,若报考研究方向
01-05(详见专业目录),报考专业与需其硕士毕业专业相同(临床医学二级学科范围内);若报考研究方向06,报考专业与需其硕士毕业专业相同(临床医学一级学科范围内)。
6. 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除满足1-4条件外,报考专业需与其硕士毕业专业相同(包括二级学科、三级学科专业,须附证明材料),且符合以下要求:
1) 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应届生须已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成绩合格,最晚于入学时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否则视为不符合报考资格。
2)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往届硕士研究生需持《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进行报考;2017年及以前毕业的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往届硕士研究 生,持《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及现从事专业的职称证进行报考。
3) 已经获得《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二阶段)》人员且为副高及以上医疗职称人员,原则上不能报考我校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
7. 其他考生
1) 同等学力考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及目前所从事专业相同,获得学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十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录取为博士生当年的9月1日);科研能力较强,近三年须主持一项国家级科研项目;或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影响因子在1.5以上的SCI文章一篇以上;或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一等奖排位前三,二等奖排位前二,三等奖排位第一),并于现场确认时提供支撑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 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3) 优秀在读硕士考生:我校继续接收硕博连读考生,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四、报名
1. 网上报名: 11月29日至12月28日请全体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yz.chsi.com.cn/),进行“博士招生网上报名”,准确填写相关数据并提交。
2. 现场确认:
本省考生:请于 2020年1月2日至 3日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具体见附件)至雁湖校区正德楼412室进行现场确认及缴费。
外省考生:即日起到2019年 12月31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须以邮政特快专
递(EMS)方式提交所有报考相关材料复印件(含报名费汇款凭证),原件于领取准考证时现场复审。
3. 报名费:200 元(依据自治区物价局批文)。
4. 邮寄及汇款地址: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胜利街
1160 号)邮编:750004。
5. 联系人:李老师。
6.联系电话:0951-6980183。
7. 准考证领取:全体考生于 2020年3月12日到研招办领取。
8. 材料审核: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在现场确认的时候须提交下列材料:
1) 《宁夏医科大学2020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 《宁夏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个人陈述》
3) 《宁夏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信》
4) 《宁夏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政治审查表》
5) 最后学历、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应届硕士生须在入学前补交)
6) 报考专业学位博士的考生需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 获得国外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服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五、入学考试
1. 初试时间:2020年 3 月14日 星期六
2. 初试地点:宁夏医科大学(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 初试科目:英语(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试卷) 专业基础课(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4. 初试形式:笔试,各科满分 100 分,时间均为 3 小时。
5. 复试形式:专业课笔试(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及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录取
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考生的思想政治审查、科研业绩及体检情况等进行全面考查,择优录取。
七、学费及奖助学金
新入学研究生均须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学费,我校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统一规定的收费标准。
学校提供优越便利的学习与生活条件外,还将以多元奖助体系(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外、推免生奖学金、“三助”岗位和孙涛科技创新奖等)保障和支
持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八、违规处理
1. 对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有关情况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通报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
2. 考生填报信息、提交资料,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重复录取的考生,学校有权取消其录取资格,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九、其它
1.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健委、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
〔2010〕2 号)执行。
2. 现为定向培养的应届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以及原为定向培养的硕士生且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同意方能报考(提交纸质签章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无法考试或录取等情况,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3. 我校不提供与博士生入学考试相关的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4.最新招生信息均发布于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网页:http://yjsc.nxmu.edu.cn/。5.未尽事宜将以通知形式发至研究生院网页通知公告栏及招生栏目,敬请关注和
查阅,并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宁夏医科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宁夏医科大学位于美丽的塞上湖城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府银川市。学校研究生教育始于 1978 年,现拥有临床医学、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3 个博士学术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 个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现有博/硕士研究生导师 653 名,在校博/硕士研究生近 2000 余人。2016 年临床医学学科进入 ESI 排名前 1%,是全国首批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高校、 “全国 50 所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热诚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二、招生规模及培养年限
2019 年我校拟招收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 80 名左右(含硕博连读),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培养年限为 3—5 年。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严谨。
2、身心健康,且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3、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正高级职称专家书面推荐。
4、考生须为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其中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获得学士学位十年以上(含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5、报名参加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考生,报考专业需与其硕士专业学位培养专业相同或相近(二级学科范围),除满足 1-4 条件外,还须注意以下:
1) 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应届生须已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成绩合格,最晚于入学时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否则视为不符合报考资格;
热诚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二、招生规模及培养年限
2019 年我校拟招收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 80 名左右(含硕博连读),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培养年限为 3—5 年。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严谨。
2、身心健康,且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3、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正高级职称专家书面推荐。
4、考生须为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其中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获得学士学位十年以上(含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5、报名参加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考生,报考专业需与其硕士专业学位培养专业相同或相近(二级学科范围),除满足 1-4 条件外,还须注意以下:
1) 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应届生须已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成绩合格,最晚于入学时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否则视为不符合报考资格;
2) 临床医学往届硕士研究生需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方可以报考;
3) 对于已经获得《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二阶段)》人员且为副高及以上医疗职称人员,原则上不能报考我校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
6、其他考生
1) 同等学力考生
除满足以上条件外,须同时具备:修完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全部学位必修课并提交进修学校开具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及目前所从事专业相近,获得学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十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录取为博士生当年的 9 月1 日);科研能力较强,近三年须具备:主持一项国家级科研项目,或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影响因子在 1.5 以上的 SCI 文章一篇以上,或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一等奖排位前三,二等奖排位前二,三等奖排位第一),并于现场确认时提供支撑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 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3) 优秀在读硕士考生:我校继续接收硕博连读考生,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四、报名
1、网上报名: 11 月 20 日至 12 月 21 日请全体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yz.chsi.com.cn/),进行“博士招生网上报名”, 准确填写相关数据并提交。
2、现场确认:
本省考生:请于 2018 年 12 月 24 日至 25 日携带相关材料(具体见附件)至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及缴费。
外省考生:即日起到 2018 年 12 月 21 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须以邮政特快专
递(EMS)方式提交所有报考相关材料复印件,并于 2018 年 12 月 24 日至 25 日完成微信缴费,缴费链接另行通知。
地址: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宁夏医科大学雁湖校区正德楼 415 室)。
3、报名费:200 元(依据自治区物价局批文)
3) 对于已经获得《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二阶段)》人员且为副高及以上医疗职称人员,原则上不能报考我校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
6、其他考生
1) 同等学力考生
除满足以上条件外,须同时具备:修完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全部学位必修课并提交进修学校开具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及目前所从事专业相近,获得学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十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录取为博士生当年的 9 月1 日);科研能力较强,近三年须具备:主持一项国家级科研项目,或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影响因子在 1.5 以上的 SCI 文章一篇以上,或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一等奖排位前三,二等奖排位前二,三等奖排位第一),并于现场确认时提供支撑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 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3) 优秀在读硕士考生:我校继续接收硕博连读考生,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四、报名
1、网上报名: 11 月 20 日至 12 月 21 日请全体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yz.chsi.com.cn/),进行“博士招生网上报名”, 准确填写相关数据并提交。
2、现场确认:
本省考生:请于 2018 年 12 月 24 日至 25 日携带相关材料(具体见附件)至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及缴费。
外省考生:即日起到 2018 年 12 月 21 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须以邮政特快专
递(EMS)方式提交所有报考相关材料复印件,并于 2018 年 12 月 24 日至 25 日完成微信缴费,缴费链接另行通知。
地址: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宁夏医科大学雁湖校区正德楼 415 室)。
3、报名费:200 元(依据自治区物价局批文)
4、邮寄地址: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胜利街 1160 号)邮编:750004
5、联系人:程老师
6、联系电话:0951-6980183
7、准考证领取:全体考生于 2019 年 3 月 8 日到研招办领取。
8、材料审核: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在现场确认的时候提交下列材料: 1)《宁夏医科大学 2019 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 《宁夏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个人陈述》
3) 《宁夏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信》
4) 《宁夏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政治审查表》
5) 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生须在入学前补交)
6) 报考专业学位博士的考生需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 获得国外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服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五、入学考试
1、初试时间:2019 年 3 月 9 日 星期六
2、初试地点:宁夏医科大学(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初试科目:英语(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试卷) 专业基础课(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4、初试形式:笔试,各科满分 100 分,时间均为 3 小时。
5、复试形式:专业课笔试(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及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录取
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考生的思想政治审查、科研业绩及体检情况等进行全面考查,择优录取。
七、学费及奖助学金
新入学研究生均须按照国家规定交纳学费,我校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统一规定的收费标准。
学校提供优越便利的学习与生活条件外,还将以多元奖助体系(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外、推免生奖学金、“三助”岗位和孙涛科技创新奖等)保障和支持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八、违规处理
1、对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有关情况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通报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5、联系人:程老师
6、联系电话:0951-6980183
7、准考证领取:全体考生于 2019 年 3 月 8 日到研招办领取。
8、材料审核: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在现场确认的时候提交下列材料: 1)《宁夏医科大学 2019 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 《宁夏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个人陈述》
3) 《宁夏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信》
4) 《宁夏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政治审查表》
5) 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生须在入学前补交)
6) 报考专业学位博士的考生需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 获得国外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服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五、入学考试
1、初试时间:2019 年 3 月 9 日 星期六
2、初试地点:宁夏医科大学(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初试科目:英语(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试卷) 专业基础课(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4、初试形式:笔试,各科满分 100 分,时间均为 3 小时。
5、复试形式:专业课笔试(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及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录取
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考生的思想政治审查、科研业绩及体检情况等进行全面考查,择优录取。
七、学费及奖助学金
新入学研究生均须按照国家规定交纳学费,我校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统一规定的收费标准。
学校提供优越便利的学习与生活条件外,还将以多元奖助体系(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外、推免生奖学金、“三助”岗位和孙涛科技创新奖等)保障和支持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八、违规处理
2、考生填报信息、提交资料,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重复录取的考生,学校有权取消其录取资格,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九、其它
1、所有考生均须参加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
〔2010〕2 号)执行。
2、现为定向培养的应届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以及原为定向培养的硕士生且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同意方能报考(提交纸质签章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无法考试或录取等情况,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3、我校不提供与博士生入学考试相关的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4、最新招生信息均发布于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网页:http://yjsc.nxmu.edu.cn/ 5、未尽事宜将以通知形式发至研究生院网页通知公告栏及招生栏目,敬请关注和
查阅,并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2021年宁夏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分数线
根据教育部博士招生考试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博士分专 业招生计划和博招考试实际,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 议研究决定,以 1:1.5 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复试分数线
类别 |
专业 代码 |
专业名称 |
复试分数线 |
说明 |
专业学位 (统招) |
105100 |
临床医学 |
英语≥50、专业基础≥48 |
复试分数线中 的成绩为该门 课程最低成绩 要求,考生必须 同时满足两门 课程最低成绩 要求方可进入 复试。 |
学术学位 (统招) |
100200 |
临床医学 |
英语≥50、专业基础≥82 |
|
学术学位 (统招) |
100100 |
基础医学 |
英语≥50、专业基础≥50 |
|
学术学位 (统招) |
100400 |
公共卫生与 预防医学 |
英语≥50、专业基础≥61 |
|
学术学位 (硕博连读) |
所有专业 |
英语≥57 |
宁夏医科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
我校2021年博招复试工作已完成,根据教育部和自治区考试院有关规定,现对各培养单位的拟录取考生名单予以公示,请考生点击相关链接进入招生学院查看。公示时间自2021年5月8日至5月24日,为10个工作日。
各培养单位拟录取考生名单
临床医学院:http://www.nxmu.edu.cn/lcyxy/info/1044/1989.htm
基础医学院:http://www.nxmu.edu.cn/jcyxy/info/1054/2583.htm
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http://www.nxmu.edu.cn/ggwsyglxy/info/1064/2687.htm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联系以下部门:
临床医学院:0951-6744022; yjsgzbgs@163.com
基础医学院:0951-6980100; jcyb@nxmu.edu.cn
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0951-6980141;44343444@qq.com
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院:0951-6980183;yjsy@nxmu.edu.cn
宁夏医科大学监察专员办:0951-6980034;jw@nxmu.edu.cn
宁夏医科大学全科医学(不授博士学位)105127考研科目及参考书目
全科医学(不授博士学位) [105127] 专业学位
专业信息
- 所属院校:宁夏医科大学
- 招生年份:2020年
- 招生类别:全日制研究生
- 所属学院:临床医学院(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
- 所属门类代码、名称:[10]医学
- 所属一级学科代码、名称:[51]临床医学硕士
专业招生详情
研究方向: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
招生人数: | 4 | |
考试科目: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 ④(--)无 |
|
备 注: |
宁夏医科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2021年
宁夏医科大学位于美丽的塞上湖城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府银川市。学校研究生教育始于1978年,现有临床医学、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3个博士学术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现有博/硕士研究生导师664名,在校博/硕士研究生2000余人。临床医学学科进入 ESI 排名前1%,是全国首批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高校。
热诚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规模及培养年限
拟招收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90名左右(含硕博连读),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培养年限为 3-5年。
三、报考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严谨。
2. 身心健康,且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3. 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正高级职称专家书面推荐。
4. 考生须持有硕士研究生毕业证或硕士研究生学位证(应届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持证),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条件见本条款7。
5. 报考临床医学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除满足1-4条件外,若报考研究方向
01-05(详见专业目录),报考专业与需其硕士毕业专业相同(临床医学二级学科范围内);若报考研究方向06,报考专业与需其硕士毕业专业相同(临床医学一级学科范围内)。
6. 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除满足1-4条件外,报考专业需与其硕士毕业专业相同(包括二级学科、三级学科专业,须附证明材料),且符合以下要求:
1) 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应届生须已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成绩合格,最晚于入学时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否则视为不符合报考资格。
热诚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规模及培养年限
拟招收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90名左右(含硕博连读),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培养年限为 3-5年。
三、报考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严谨。
2. 身心健康,且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3. 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正高级职称专家书面推荐。
4. 考生须持有硕士研究生毕业证或硕士研究生学位证(应届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持证),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条件见本条款7。
5. 报考临床医学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除满足1-4条件外,若报考研究方向
01-05(详见专业目录),报考专业与需其硕士毕业专业相同(临床医学二级学科范围内);若报考研究方向06,报考专业与需其硕士毕业专业相同(临床医学一级学科范围内)。
6. 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除满足1-4条件外,报考专业需与其硕士毕业专业相同(包括二级学科、三级学科专业,须附证明材料),且符合以下要求:
1) 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应届生须已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成绩合格,最晚于入学时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否则视为不符合报考资格。
2)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往届硕士研究生需持《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进行报考;2017年及以前毕业的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往届硕士研究 生,持《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及现从事专业的职称证进行报考。
3) 已经获得《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二阶段)》人员且为副高及以上医疗职称人员,原则上不能报考我校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
7. 其他考生
1) 同等学力考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及目前所从事专业相同,获得学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十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录取为博士生当年的9月1日);科研能力较强,近三年须主持一项国家级科研项目;或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影响因子在1.5以上的SCI文章一篇以上;或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一等奖排位前三,二等奖排位前二,三等奖排位第一),并于现场确认时提供支撑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 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3) 优秀在读硕士考生:我校继续接收硕博连读考生,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四、报名
1. 网上报名: 11月29日至12月28日请全体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yz.chsi.com.cn/),进行“博士招生网上报名”,准确填写相关数据并提交。
2. 现场确认:
本省考生:请于 2020年1月2日至 3日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具体见附件)至雁湖校区正德楼412室进行现场确认及缴费。
外省考生:即日起到2019年 12月31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须以邮政特快专
递(EMS)方式提交所有报考相关材料复印件(含报名费汇款凭证),原件于领取准考证时现场复审。
3. 报名费:200 元(依据自治区物价局批文)。
3) 已经获得《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二阶段)》人员且为副高及以上医疗职称人员,原则上不能报考我校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
7. 其他考生
1) 同等学力考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及目前所从事专业相同,获得学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十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录取为博士生当年的9月1日);科研能力较强,近三年须主持一项国家级科研项目;或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影响因子在1.5以上的SCI文章一篇以上;或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一等奖排位前三,二等奖排位前二,三等奖排位第一),并于现场确认时提供支撑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 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3) 优秀在读硕士考生:我校继续接收硕博连读考生,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四、报名
1. 网上报名: 11月29日至12月28日请全体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yz.chsi.com.cn/),进行“博士招生网上报名”,准确填写相关数据并提交。
2. 现场确认:
本省考生:请于 2020年1月2日至 3日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具体见附件)至雁湖校区正德楼412室进行现场确认及缴费。
外省考生:即日起到2019年 12月31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须以邮政特快专
递(EMS)方式提交所有报考相关材料复印件(含报名费汇款凭证),原件于领取准考证时现场复审。
3. 报名费:200 元(依据自治区物价局批文)。
4. 邮寄及汇款地址: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胜利街
1160 号)邮编:750004。
5. 联系人:李老师。
6.联系电话:0951-6980183。
7. 准考证领取:全体考生于 2020年3月12日到研招办领取。
8. 材料审核: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在现场确认的时候须提交下列材料:
1) 《宁夏医科大学2020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 《宁夏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个人陈述》
3) 《宁夏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信》
4) 《宁夏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政治审查表》
5) 最后学历、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应届硕士生须在入学前补交)
6) 报考专业学位博士的考生需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 获得国外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服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五、入学考试
1. 初试时间:2020年 3 月14日 星期六
2. 初试地点:宁夏医科大学(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 初试科目:英语(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试卷) 专业基础课(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4. 初试形式:笔试,各科满分 100 分,时间均为 3 小时。
5. 复试形式:专业课笔试(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及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录取
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考生的思想政治审查、科研业绩及体检情况等进行全面考查,择优录取。
七、学费及奖助学金
新入学研究生均须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学费,我校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统一规定的收费标准。
学校提供优越便利的学习与生活条件外,还将以多元奖助体系(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外、推免生奖学金、“三助”岗位和孙涛科技创新奖等)保障和支
持学生顺利完成学业。1160 号)邮编:750004。
5. 联系人:李老师。
6.联系电话:0951-6980183。
7. 准考证领取:全体考生于 2020年3月12日到研招办领取。
8. 材料审核: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在现场确认的时候须提交下列材料:
1) 《宁夏医科大学2020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 《宁夏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个人陈述》
3) 《宁夏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信》
4) 《宁夏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政治审查表》
5) 最后学历、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应届硕士生须在入学前补交)
6) 报考专业学位博士的考生需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 获得国外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服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五、入学考试
1. 初试时间:2020年 3 月14日 星期六
2. 初试地点:宁夏医科大学(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 初试科目:英语(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试卷) 专业基础课(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4. 初试形式:笔试,各科满分 100 分,时间均为 3 小时。
5. 复试形式:专业课笔试(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及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录取
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考生的思想政治审查、科研业绩及体检情况等进行全面考查,择优录取。
七、学费及奖助学金
新入学研究生均须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学费,我校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统一规定的收费标准。
学校提供优越便利的学习与生活条件外,还将以多元奖助体系(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外、推免生奖学金、“三助”岗位和孙涛科技创新奖等)保障和支
八、违规处理
1. 对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有关情况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通报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
2. 考生填报信息、提交资料,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重复录取的考生,学校有权取消其录取资格,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九、其它
1.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健委、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
〔2010〕2 号)执行。
2. 现为定向培养的应届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以及原为定向培养的硕士生且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同意方能报考(提交纸质签章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无法考试或录取等情况,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3. 我校不提供与博士生入学考试相关的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4.最新招生信息均发布于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网页:http://yjsc.nxmu.edu.cn/。5.未尽事宜将以通知形式发至研究生院网页通知公告栏及招生栏目,敬请关注和
查阅,并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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