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0-22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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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位授权点情况
我校现有生物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二、招生方式与招生规模
我校实行“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和普通招考四种博士招生方式。本简章面向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方式生源。
2020年国家下达我校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65人,我校2021年“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预计接收56名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拟接收9名博士研究生,2021年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大连医科大学2021年普通招考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基本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为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而奋斗的信念。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须通过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学位公示期);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体检要求。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现役军人的报考要求,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执行。
6.符合附件1中导师备注要求。如导师备注要求为“仅接收全脱产考生”的,申请者须填写《大连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全脱产学习承诺书》(附件2),有工作单位的申请者须征得单位同意,并由单位出具《同意全脱产攻读大连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的说明》(附件3,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四、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
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报名实行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者,不能参加我校博士入学初试考试。
1.网上报名
(1)时间:2020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20日24:00。
 网址:http://yz.chsi.com.cn/
(2)网报注意事项
①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科和研究生的学籍或学历信息(应届生查询学籍,往届生查询学历,同等学力硕士学位人员仅查询本科学历信息),打印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信息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方可参加网上报名。
②各位考生根据提示信息准确填写本人各项数据。
③应届和往届硕士毕业生,在网上报名流程中第四步,填写学历信息时,最后学历填写“硕士研究生”,填写学位信息时,最后学位填写“**硕士”,须分清学位授予是“307理学硕士”、“310医学硕士”(即学术学位)或“31051(专业学位)临床医学(硕士)”(即专业学位)。
同等学力硕士学位获得者,在网上报名流程中第四步,填写学历信息时,最后学历选择“大学本科”,填写学位信息时,要求同上。
④填写硕士毕业专业时,务必分清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毕业专业代码区别(专业学位代码第三均为5),例如:外科学,学术学位代码为:100210,专业学位代码为:105111;
填写硕士学位专业时,务必按照学位证上名称填写:学术学位一般是专业名称,医学专业学位的学位证书一般是“105100临床医学”。
⑤须正确填写“证书编号”,不可填写“证书序号”;须按照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正确填写毕业时间及学位授予时间,请正确区分毕业时间和学位授予时间。
⑥同等学力硕士学位获得者仅填写获硕士学位信息,不填写硕士毕业专业信息。
⑦如因学校更名等原因学校选择中没有自己的学校或学校名称与实际不同,则选择“其他”,并在后面的输入框中填写学校名称(以毕业证书为准);专业中没有自己的专业或专业名称与实际不同,则选择“其他”,并在下面的输入框中填写专业名称(以证书为准)。
⑧网报成功后记录网报流水号,并打印出报名信息简表,现场确认时提供。
2.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0年12月22日-12月23日
上午9:00-11:00
下午13:00-16:00
(2)地点: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校图书馆南面F楼3楼)315教室。
3.资格审核和材料提交
考生需在现场确认时将下列报考材料交至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考生如在省外可函报,函报材料邮寄至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309房间刘明川老师收(因其他快递不送达办公室,避免邮件丢失,请使用顺丰快递),邮编:116044,电话:86110157,邮寄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20日,以邮戳日期为准)。
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提交:
①网报成功后打印《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1份,需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和本人签字,如导师备注要求为“仅接收全脱产考生”的,申请者须提供附件2;
②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本科学历、学位材料:
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查询并打印);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学位认证报告》(登录学位网查询并打印,可截屏打印);
④硕士学历、学位材料:
A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查询并打印),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B往届硕士毕业生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查询并打印)、《教育部学位认证报告》(登录学位网查询并打印)、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和学位证原件、复印件;
C同等学力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提交《教育部学位认证报告》(登录学位网查询并打印)、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D境外获得研究生学位、学历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为依据;
⑤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成绩单(开课学校研究生院(部)出具的成绩单原件,或有加盖人事档案部门公章的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出的开课学校成绩单);
⑥外国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如报考导师有特殊要求须提供);
⑦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如无评议书,请提供相关证明;应届硕士毕业生要求硕士论文开题报告);
⑧《大连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2份(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填写并签字,见附件4);
⑨《大连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政治审查表》(见附件5)(党章);
⑩考生自我评价(简要介绍本人学历背景与科研情况,对自己的科研成果作出评价,对所报考专业提出研究设想);
4.请各位考生注意:
(1)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学位网网址(http://www.cdgdc.edu.cn/)。
(2)2001年及之前取得毕业证者,学信网无法查询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须办理学历认证,网址(https://www.chsi.com.cn/xlrz/)。
(3)学位证书授予时间为2008年9月1日以前者,无法通过学位网“学位信息在线查询”功能获取学位信息,须办理学位认证,网址(http://www.cdgdc.edu.cn/cn/)。
5.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费用每人80元,由我院收齐后统一转交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函报考生将该笔费用装入信封内,同函报材料一同邮寄我院)。
五、考试
1.初试
(1)考试时间与地点:2020年3月13日-3月14日,大连医科大学(具体考场分布详见准考证)。
(2)网上打印准考证:2020年2月下旬,我校将发布“关于2021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有关事宜的通知”,请按照通知要求打印准考证。函报考生须现场确认后,打印准考证。
(3)考试科目:初试包括外国语、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三门考试科目。外国语试卷将采用国家医学考试中心提供的“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试题”。
(4)初试成绩的发布:待国家医学考试中心下发外国语考试成绩后,我校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发布成绩查询通知,届时考生可凭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及准考证号码登陆成绩查询界面进行查询。
2.复试
具体要求,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发布的复试信息。
六、录取类别和学费标准
博士研究生按就业类型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均须缴纳学费。根据《关于公布我省研究生学费标准的通知》(辽价发[2014]49号)文件精神,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
七、奖助学金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辽宁省关于印发<辽宁省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等文件精神,我校将逐步加大博士研究生奖助经费投入力度。
1.国家奖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0元,择优评定。
2.学校设立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第二、三学年学业奖学金
为了提高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的积极性,按照奖学金覆盖比例为75%进行奖励。
3.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3000元,按照国家、辽宁省有关规定执行。
八、其它
1.非定向就业博士生需要将考生人事档案调入我校;定向就业博士生不需要调转人事档案,但需要和定向单位签订三方协议。考生与委托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而引发纠纷,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我校概不负责。
2.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详见附件6)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详见附件7)规定执行。
3.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网上报名信息,并进行现场确认。
4.报名材料须齐备并符合要求,报名材料一经收取不再退还。
5.省内考生不允许函报,现场确认时,必须本人到现场确认。
6.省外考生可函报,函报考生也需现场确认,确认时间为2020年3月10日和11日(上午9:00-11:30),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不准予参加考试。
7.如导师备注要求为“仅接收全脱产考生”的,申请者须在现场确认前提供单位人事部门盖章附件3至研究生院招办,否则不准予参加考试。
8.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经查实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21年全国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取消博士研究生的录取资格:
(1)提供的材料不真实;
(2)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
(3)受刑事、行政或纪律处分;
(4)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时未获得毕业证和硕士学位。
9.其它相关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学院主页上发布的有关信息。
10.单位代码:10161
11.本章程由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明川
电话:0411-86110157、86110153
传真:0411-86110157
通讯地址:大连市旅顺口区旅顺南路西段9号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309房间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16044
大医2021博士统考QQ群:668452770
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招生办公室
2020年12月3日
附件【1.大连医科大学2021年普通招考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pdf】已下载5764次
附件【2.大连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全脱产学习承诺书.docx】已下载177次
附件【3.同意全脱产攻读大连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的说明.docx】已下载144次
附件【4.大连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doc】已下载231次
附件【5.大连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政治审查表.doc】已下载152次
附件【6.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doc】已下载69次
附件【7.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doc】已下载63次
一、学位授权点情况
我校现有生物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二、招生方式与招生规模
我校实行“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和普通招考四种博士招生方式。本简章面向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方式生源。
2019年国家下达我校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59人,我校2020年“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预计接收48名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拟接收11名博士研究生,2020年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大连医科大学2020年普通招考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基本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为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而奋斗的信念。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须通过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学位公示期);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体检要求。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现役军人的报考要求,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执行。
6.符合附件1中导师备注要求。如导师备注要求为“仅接收全脱产考生”的,申请者须填写《大连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全脱产学习承诺书》(附件2),有工作单位的申请者须征得单位同意,并由单位出具《同意全脱产攻读大连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的说明》(附件3,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四、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
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报名实行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者,不能参加我校博士入学初试考试。
1.网上报名
(1)时间:2019年12月17日至2020年1月2日24:00。
网址:http://yz.chsi.com.cn/
(2)网报注意事项
①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科和研究生的学籍或学历信息(应届生查询学籍,往届生查询学历,同等学力硕士学位人员仅查询本科学历信息),打印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或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信息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方可参加网上报名。
②各位考生根据提示信息准确填写本人各项数据。
③ 应届和往届硕士毕业生,在网上报名流程中第四步,填写学历信息时,最后学历填写“硕士研究生”,填写学位信息时,最后学位填写“**硕士”,须分清学位授予是“307理学硕士”、“310医学硕士”(即学术学位)或“31051(专业学位)临床医学(硕士)”(即专业学位)。
同等学力硕士学位获得者,在网上报名流程中第四步,填写学历信息时,最后学历选择“大学本科”,填写学位信息时,要求同上。
④填写硕士毕业专业时,务必分清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毕业专业代码区别(专业学位代码第三均为5),例如:外科学,学术学位代码为:100210,专业学位代码为:105109;
填写硕士学位专业时,务必按照学位证上名称填写:学术学位一般是专业名称,医学专业学位的学位证书一般是“105100临床医学”。
⑤须正确填写“证书编号”,不可填写“证书序号”;须按照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正确填写毕业时间及学位授予时间,请正确区分毕业时间和学位授予时间。
⑥同等学力硕士学位获得者仅填写获硕士学位信息,不填写硕士毕业专业信息。
⑦如因学校更名等原因学校选择中没有自己的学校或学校名称与实际不同,则选择“其他”,并在后面的输入框中填写学校名称(以毕业证书为准);专业中没有自己的专业或专业名称与实际不同,则选择“其他”,并在下面的输入框中填写专业名称(以证书为准)。
⑧网报成功后记录网报流水号,并打印出报名信息简表,现场确认时提供。
2.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0年1月2日-3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6:00
(2)地点: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校图书馆南面F楼3楼)312教室。
3.资格审核和材料提交
考生需在现场确认时将下列报考材料交至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考生如在省外可函报,函报材料邮寄至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309房间刘明川老师收(仅接收EMS或顺丰),邮编:116044,电话:86110157,邮寄截止日期为2020年1月2日,以邮戳日期为准)。
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提交:
①网报成功后打印《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1份,需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和本人签字,如导师备注要求为“仅接收全脱产考生”的,申请者须提供附件2;
②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本科学历、学位材料:
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查询并打印);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学位认证报告》(登录学位网查询并打印,可截屏打印);
④硕士学历、学位材料:
A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查询并打印),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B往届硕士毕业生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查询并打印)、《教育部学位认证报告》(登录学位网查询并打印)、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和学位证原件、复印件;
C同等学力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提交《教育部学位认证报告》(登录学位网查询并打印)、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D境外获得研究生学位、学历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为依据;
⑤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成绩单(开课学校研究生院(部)出具的成绩单原件,或有加盖人事档案部门公章的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出的开课学校成绩单);
⑥外国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如报考导师有特殊要求须提供);
⑦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如无评议书,请提供相关证明;应届硕士毕业生要求硕士论文开题报告);
⑧《大连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2份(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填写并签字,见附件4);
⑨《大连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政治审查表》(见附件5);
⑩考生自我评价(简要介绍本人学历背景与科研情况,对自己的科研成果作出评价,对所报考专业提出研究设想);
4.请各位考生注意:
(1)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学位网网址(http://www.cdgdc.edu.cn/)。
(2)2001年及之前取得毕业证者,学信网无法查询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须办理学历认证,网址(https://www.chsi.com.cn/xlrz/)。
(3)学位证书授予时间为2008年9月1日以前者,无法通过学位网“学位信息在线查询”功能获取学位信息,须办理学位认证,网址(http://www.cdgdc.edu.cn/cn/)。
5.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费用每人80元,由我院收齐后统一转交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函报考生将该笔费用装入信封内,同函报材料一同邮寄我院)。
五、考试
1.初试
(1)考试时间与地点:2020年3月14日-3月15日,大连医科大学(具体考场分布详见准考证)。
(2)网上打印准考证:2020年2月下旬,我校将发布“关于2020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有关事宜的通知”,请按照通知要求打印准考证。函报考生须现场确认后,打印准考证。
(3)考试科目:初试包括外国语、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三门考试科目。外国语试卷将采用国家医学考试中心提供的“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试题”。
(4)初试成绩的发布:待国家医学考试中心下发外国语考试成绩后,我校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发布成绩查询通知,届时考生可凭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及准考证号码登陆成绩查询界面进行查询。
2.复试
具体要求,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发布的复试信息。
六、录取类别和学费标准
博士研究生按就业类型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均须缴纳学费。根据《关于公布我省研究生学费标准的通知》(辽价发[2014]49号)文件精神,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
七、奖助学金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辽宁省关于印发<辽宁省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等文件精神,我校将逐步加大博士研究生奖助经费投入力度。
1.国家奖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0元,择优评定。
2.学校设立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第二、三学年学业奖学金
为了提高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的积极性,按照奖学金覆盖比例为75%进行奖励。
3.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3000元,按照国家、辽宁省有关规定执行。
八、其它
1.非定向就业博士生需要将考生人事档案调入我校;定向就业博士生不需要调转人事档案,但需要和定向单位签订三方协议。考生与委托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而引发纠纷,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我校概不负责。
2.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详见附件6)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详见附件7)规定执行。
3.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网上报名信息,并进行现场确认。
4.报名材料须齐备并符合要求,报名材料一经收取不再退还。
5.省内考生不允许函报,现场确认时,必须本人到现场确认。
6.省外考生可函报,函报考生也需现场确认,确认时间为2020年3月12日和13日(上午9:00-11:30),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不准予参加考试。
7.如导师备注要求为“仅接收全脱产考生”的,申请者须在2020年3月12日和13日(上午9:00-11:30)提供单位人事部门盖章附件3至研究生院招办,否则不准予参加考试。
8.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经查实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20年全国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取消博士研究生的录取资格:
(1)提供的材料不真实;
(2)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
(3)受刑事、行政或纪律处分;
(4)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时未获得毕业证和硕士学位。
9.其它相关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学院主页上发布的有关信息。
10.单位代码:10161
11.本章程由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明川
电话:0411-86110157、86110153
传真:0411-86110157
通讯地址:大连市旅顺口区旅顺南路西段9号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309房间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16044
大医2020博士统考QQ群:657456306
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招生办公室
2019年12月17日
附件【1.大连医科大学2020年普通招考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pdf】已下载7469
附件【2.大连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全脱产学习承诺书.docx】已下载865
附件【3.同意全脱产攻读大连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的说明.docx】已下载788
附件【4.大连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doc】已下载876
附件【6.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doc】已下载675
附件【5.大连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政治审查表.doc】已下载791
附件【7.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doc】已下载653

一、学位授权点情况
我校现有生物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二、招生方式与招生规模
我校实行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和普通招考三种博士招生方式。本简章面向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方式生源。
2018年国家下达我校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77人,我校2019年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预计接收48名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拟接收29名博士研究生,2019年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大连医科大学2019年普通招考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基本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为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而奋斗的信念。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须通过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学位公示期);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体检要求。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现役军人的报考要求,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执行。
四、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
我校2019年博士研究生报名实行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者,不能参加我校博士入学初试考试。
1.网上报名
(1)时间:2018年12月10日至2019年1月2日。
网址:http://yz.chsi.com.cn/
(2)网报注意事项
①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同等学力硕士学位人员除外),必须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科和研究生的学籍或学历信息(应届生查询学籍,往届生查询学历),打印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或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并将验证报告或备案表中的12位在线验证码数字准确填写在网上报名的“备用信息”中。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信息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方可参加网上报名。
② 应届和往届硕士毕业生,在网上报名流程中第四步,填写学历信息时,最后学历填写“硕士研究生”,填写学位信息时,最后学位填写“**硕士”,须分清学位授予是“307理学硕士”、“310医学硕士”(即学术学位)或“31051(专业学位)临床医学(硕士)”(即专业学位)。
同等学力硕士学位获得者,在网上报名流程中第四步,填写学历信息时,最后学历选择“大学本科”,填写学位信息时,要求同上。
③填写硕士毕业专业时,务必分清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毕业专业代码区别,例如:外科学,学术学位代码为:100210,专业学位代码为:105109;
填写硕士学位专业时,务必按照学位证上名称填写:学术学位一般是专业名称,医学专业学位的学位证书一般是“105100临床医学”。
④须正确填写“证书编号”,不可填写“证书序号”。
⑤网报成功后记录网报流水号,并打印出报名信息简表,现场确认时提供。
2.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9年1月3日-4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6:00
(2)地点: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校图书馆南面F楼3楼)317教室。
3.资格审核和材料提交
考生需在现场确认时将下列报考材料交至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考生如在省外可函报,报名费通过邮局汇款至我院,汇款单“备注”中填写考生姓名,汇款单连同函报材料邮寄至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309房间刘明川老师收(仅接收EMS或顺丰),邮编:116044,电话:86110157,邮寄截止日期为2019年1月2日,以邮戳日期为准)。
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提交:
①网报成功后打印《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1份,需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和本人签字;
②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本科学历、学位材料:
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查询并打印);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学位认证报告》(登录学位网查询并打印,可截屏打印);
④硕士学历、学位材料:
A 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查询并打印),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B 往届硕士毕业生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查询并打印,同等学力硕士学历人员不需要提供)、《教育部学位认证报告》(登录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om.cn/查询并打印,可截屏打印)、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同等学力硕士学历人员不需要提供)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C 境外获得研究生学位、学历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为依据;
⑤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成绩单(开课学校研究生院(部)出具的成绩单原件,或有加盖人事档案部门公章的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出的开课学校成绩单);
⑥外国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如报考导师有特殊要求须提供);
⑦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如无评议书,请提供相关证明;应届硕士毕业生要求硕士论文开题报告);
⑧《大连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2份(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填写并签字,见附件2);
⑨《大连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政治审查表》(见附件3);
⑩考生自我评价(简要介绍本人学历背景与科研情况,对自己的科研成果作出评价,对所报考专业提出研究设想);
4.报名费:80元。
五、考试
1.初试
(1)考试时间与地点:2019年3月9日-3月10日,大连医科大学(具体考场分布详见准考证)。
(2)网上打印准考证:2019年2月下旬,我校将发布“关于2019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有关事宜的通知”,请按照通知要求打印准考证。函报考生须现场确认后,打印准考证。
(3)考试科目:初试包括外国语、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三门考试科目。外国语试卷将采用国家医学考试中心提供的“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试题”。
(4)初试成绩的发布:待国家医学考试中心下发外国语考试成绩后,我校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发布成绩查询通知,届时考生可凭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及准考证号码登陆成绩查询界面进行查询。
2.复试
具体要求,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发布的复试信息。
六、录取类别和学费标准
博士研究生按就业类型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均须缴纳学费。根据《关于公布我省研究生学费标准的通知》(辽价发[2014]49号)文件精神,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
七、奖助学金政策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辽宁省关于印发<辽宁省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等文件精神,我校将逐步加大博士研究生奖助经费投入力度。
1.国家奖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0元,择优评定。
2.学校设立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1)第二、三学年学业奖学金
为了提高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的积极性,按照奖学金覆盖比例为75%进行奖励。
(2)学校还设有 “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奖学金”等单项奖学金。
3.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3000元,按照国家、辽宁省有关规定执行。
八、其它
1.非定向就业博士生需要将考生人事档案调入我校;定向就业博士生不需要调转人事档案,但需要和定向单位签订三方协议。考生与委托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而引发纠纷,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我校概不负责。
2.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详见附件4)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详见附件5)规定执行。
3.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网上报名信息,并进行现场确认。
4.报名材料须齐备并符合要求,报名材料一经收取不再退还。
5.省内考生不允许函报,现场确认时,必须本人到现场确认。
6.省外考生可函报,函报考生也需现场确认,确认时间为2019年3月6日和7日(上午9:00-11:30),逾期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不准予参加考试。
7.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经查实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9年全国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取消博士研究生的录取资格:
(1)提供的材料不真实;
(2)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
(3)受刑事、行政或纪律处分;
(4)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时未获得毕业证和硕士学位。
8.其它相关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学院主页上发布的有关信息。
9.单位代码:10161
10.本章程由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明川
电 话:0411-86110157、86110153
传 真:0411-86110157
通讯地址:大连市旅顺口区旅顺南路西段9号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309房间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16044
大医2019博士统考QQ群:878903073
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招生办公室
2018年12月21日
附件【5.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doc】已下载235
附件【4.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doc】已下载251
附件【3.大连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政治审查表.doc】已下载505
附件【2.大连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doc】已下载627
附件【1.大连医科大学2019年普通招考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pdf】已下载6496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12年)》和《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更好地为培养创新人才的博士培养目标服务,充分发挥专家组审核作用,强化对科研创新能力和专业学术潜质的考察,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继续试行“申请-考核”制(以下简称“申考制”)招生,现就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原则

1.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应遵循“四个服务”、“四个坚持不懈”要求,坚持选拔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和供给侧改革,为实现民族复兴中国梦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2.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应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应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二、“申考制”招生导师名单详见《大连医科大学2021年学术学位“申请-考核”制招生专业目录(二)》(附件1)。

三、报考“申考制”研究生基本条件

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体检要求。

2.申请者的学位必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凡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报考);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记录,无论文抽检不合格及学术不端行为,无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科研能力突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有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英文文章或中文核心期刊(北大版)或CSCD来源期刊文章1篇及以上;

2)作为发明人,申请并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及以上;

3)作为成果完成人,获得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须在单位登记备案)1项及以上。

(2)英语水平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英语六级考试≥425;

2)WSK(PETS 5)考试合格;

3)雅思≥6.5或托福≥90;

4)GRE≥305/1200;

5)GMAT 成绩 600 分及以上;

6)国家英语专业四级考试合格;

7)在以英语为授课语言的国家或地区获得过学士以上学位。

5.符合附件1中导师备注要求。

考生未达到以上水平者原则上不接受申请。

四、工作程序

1.报名:达到报考“申考制”基本条件的研究生,于2021年5月27日24:00前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网址为: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同时加入QQ群(“大医2021申考第二批”群号码:1020738476)。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科和研究生的学籍或学历信息(应届生查询学籍,往届生查询学历,同等学力硕士学位人员仅查询本科学历信息),打印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或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信息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方可参加网上报名。

(2)各位考生根据提示信息准确填写本人各项数据。

(3)应届和往届硕士毕业生,填写学历信息时,最后学历填写“硕士研究生”,填写学位信息时,最后学位填写“**硕士”,须分清学位授予是“307理学硕士”、“310医学硕士”(即学术学位)或“31051(专业学位)临床医学(硕士)”(即专业学位)。

同等学力硕士学位获得者,填写学历信息时,最后学历选择“大学本科”,填写学位信息时,要求同上。

(4)填写硕士毕业专业时,务必分清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毕业专业代码区别(专业学位代码第三均为5),例如:外科学,学术学位代码为:100210,专业学位代码为:105111;

填写获硕士学位专业时,务必按照学位证上名称填写:学术学位一般是专业名称,医学专业学位的学位证书一般是“105100临床医学”。

(5)须正确填写“证书编号”,不可填写“证书序号”;须按照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正确填写毕业时间及学位授予时间,请正确区分毕业时间和学位授予时间。

(6)同等学力硕士学位获得者仅填写获硕士学位信息,不填写硕士毕业专业信息。

(7)如因学校更名等原因学校选择中没有自己的学校或学校名称与实际不同,则选择“其他”,并在后面的输入框中填写学校名称(以毕业证书为准);专业中没有自己的专业或专业名称与实际不同,则选择“其他”,并在下面的输入框中填写专业名称(以证书为准)。

(8)网报成功后记录网报流水号,并打印出报名信息简表,现场确认时提供。

5月27日前将下列材料上交至报考导师所属二级学院,所有考生采用函报形式,考生可暂不提供证书原件,函报材料的真实性由考生本人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函报接收地址详见附件2。

材料准备如下:

(1)打印版《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研招网”中打印》),需单位人事部门盖章、负责人签字和本人签字。

(2)《大连医科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科研成果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详见附件3)纸质版及电子版;

(3)各类英语等级考试证书复印件;

(4)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即汇总表中相关内容的佐证材料,包括硕士阶段科研成果、文章、授权发明专利、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学位论文、省级以上课题、省级以上科研奖励等)复印件;

(5)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6)本科学历、学位材料:

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查询并打印);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和《教育部学位认证报告》(登录学位网查询并打印);

(7)硕士学历、学位材料:

1)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查询并打印),学生证复印件;

2)往届硕士毕业生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查询并打印)、《教育部学位认证报告》(登录学位网查询并打印)、毕业证复印件和学位证复印件;

3)同等学力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提交《教育部学位认证报告》(登录学位网查询并打印)、学位证复印件;

4)境外获得研究生学位、学历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为依据;

(8)《大连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2份(须报考学科相关的正高职称推荐人亲笔填写并签字盖章)(详见附件4);

(9)《大连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政治审查表》(详见附件5);

(10)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开课学校研究生院(部)出具的成绩单原件,或有加盖人事档案部门公章的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出的开课学校成绩单);

(11)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要求硕士论文开题报告);

(12)考生自我评价 (简要介绍本人学历背景与科研情况,对自己的科研成果作出评价,对所报考专业提出研究设想。);

请将以上报名材料A4规格纸张打印或者复印,考生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将本人打印及复印材料按上述顺序左侧装订成册,所有证书(证件)原件切勿装订入册。

请各位考生注意:

(1)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学位网网址(http://www.cdgdc.edu.cn/)。

(2)2001年及之前取得毕业证者,学信网无法查询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须办理学历认证,网址(https://www.chsi.com.cn/xlrz/)。

(3)学位证书授予时间为2008年9月1日以前者,无法通过学位网“学位信息在线查询”功能获取学位信息,须办理学位认证,网址(http://www.cdgdc.edu.cn/cn/)。

2.初审:各二级学院招生工作小组组织各相关学科成立初审专家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进行初审。初审专家小组根据考生硕士研究生期间的课程成绩、科研工作(硕士阶段科研成果、学位论文、英文文章、专利、省级以上课题、省级以上科研奖励或是否有成果转化等)、专家推荐书、综合能力、学术潜力等进行综合评议并签署是否同意进入综合考核。

经过对考生的申请材料初审后,初审专家小组可酌情要求考生参加现场初审考核。现场考核应对申报某个博士计划下的所有考生同时进行。现场考核形式及内容参考下述“4.综合考核”形式及内容,可以选取综合考核的部分模块或所有模块,但须对参加现场考核的考生采取相同的模块及相同的要求及标准。

导师名下每个计划获得综合考核资格考生不超过2人。

3.公示:各二级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初审结果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4.综合考核

考核专家小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内容分为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及学术水平考核2部分。

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主要根据考生提交的《政治审查表》;同时可根据需要现场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及工作态度、道德品质和遵纪守法等考核。政治思想品德考查必须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学术水平考核以面试为主,考核专家小组可根据需要决定是否加入笔试形式。考核由考生做科研汇报及答辩,具体考核流程如下:

科研汇报:考生以PPT的形式介绍既往科研情况及科研计划等。注意在PPT及汇报中须隐去考生和导师姓名,如不符合要求,影响考核,后果自负。时间以不超过10分钟为宜。

答辩:考核小组专家现场进行提问,考生回答问题。

考核小组对申请人进行专业知识、科研和创新能力、外语及综合素质的考核,尤其应注意考察申请人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等。考核过程全程录像、录音,留存备查。面试内容包括:

(1)外语口语和听说能力(20分)

表达是否流畅,回答问题是否正确,用词是否恰当。

(2)专业知识 (20分)

考核对学科的整体认识,对学科前沿发展趋势框架的把握;侧重知识掌握的深入性和广泛性;结合申请者的学习经历和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成绩确定。

(3)科研和创新能力(30分)

考核科研思维、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及解决问题的能力。

(4)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30分)

目前从事的工作情况、职业兴趣、对科研兴趣、科研潜质、心理健康情况、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考核。

综合考核结束后,考核专家小组成员按照无记名制分别对申请者进行打分,平均成绩在60分以下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得录取。

具体时间参见研究生院及二级学院网页后续通知。

5.录取

(1)考生拟录取后1周内提供体格检查表(体检医院包含二等甲级以上医院、2月内检查有效)(详见附件6),以顺丰快递的形式邮寄至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309房间刘明川老师收(其他快递因不直接送办公室,为防止快递丢失,仅接收顺丰),邮编:116044,电话:86110157。

(2)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按照考生成绩及导师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学校按照新录取的博士研究生上报教育部备案,备案后取得博士研究生资格者。

(3)拟录取考生在入学前必须取得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入学报到时向研招办提供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五、录取类别和学费标准

博士生录取类别按就业类型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定向就业博士生需要将考生人事档案调入我校;定向就业博士生不需要调转人事档案,但需要和定向单位签订三方协议(附件7)。考生与委托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而引发纠纷,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我校概不负责。

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考生均须缴纳学费,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收费标准为10000元/学年。博士研究生学制3年,学习年限3-6年,学费缴纳按照学制收取。

六、相关说明

1.以“申请-考核”制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按照博士研究生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2.如在培养过程中或学位授予工作中,无法达到我校相关规定,则按照文件要求进行处理。

3.学位授予标准参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4.科研成果归属

考生被录取后,在学期间所完成的全部科研工作的知识产权均归大连医科大学所有,所有科研工作资料均必须存档(包括原始数据)。在学或毕业后任何时间学生以相应数据为基础发表的各类型科研论文、成果及申报评奖时,必须经导师同意,其知识产权均属大连医科大学,必须署名大连医科大学为第一作者及单位或署名导师为通讯作者,通讯作者单位为大连医科大学。如有违约,我校将在国家及各级法律法规之下,依法采取各种形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5.“申考制”研究生招生名额占用导师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七、监督机制

1.严格实行公示制度,以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2.对考核过程中出现的投诉、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考核专家小组进行复议。

研究生院申诉电话:0411-86110153、86110157

研究生院联系人:刘明川

纪检监察电话:0411-86110042

来信请寄: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南路西段9号大连医科大学纪委综合监察室,邮编116044。八、其他

1.获得综合考核资格考生,如在我校或其他院校确认拟录取,视为自动放弃申考资格。

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经查实即取消博士研究生的资格:

(1)提供的材料不真实;

(2)受刑事、行政或纪律处分;

(3)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时未获得毕业证和硕士学位。

3.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详见附件8)、《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详见附件9)执行。对体检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保证博士研究生的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加快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完善创新人才的培养选拔机制,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任务目标

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我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已从应急状态转为常态化。复试工作要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决杜绝麻痹大意和经验主义思想。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所有考生应考尽考的基础上,稳慎做好我校2021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第二条工作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2.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试及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均须量化。

5.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及时回应考生关切,做好各项保障工作。

第三条组织管理

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和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博士普通招考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博士普通招考和疫情防控工作,审定完善规章制度,协调解决人员、场所、设备、经费等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

1.博士普通招考领导小组,负责我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等相关工作的领导、监督和统筹管理。

2.博士普通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起草、报批和公布我校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及实施细则,负责制定工作流程、考务调度、监督管理、考试培训机制等,组织相关院(所)开展考试各项工作,协调落实考试工作所需。

3.各相关院(所)成立院(所)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长由学院主要负责人担任,负责制定院(所)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办公室设在院(所)办公室或科教部(科)。

4.各相关学科(专业)教研室组织成立研究生复试小组,组长一般由教研室主任或学科带头人担任,成员原则上由 4 位(含 4 人)以上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的教授组成复试小组,(如本学科博导数不足,应由该学科其他教授担任复试小组成员)。设复试小组秘书,协助完成复试工作。研究生复试小组负责确定复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和程序,并组织实施。复试程序应规范,做好现场记录,复试小组需在复试全过程中进行录音、录像,并做好录像资料的保存。复试小组要对复试结果负责。

5.被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按照有关要求参加复试。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复试资格,不予录取。

第四条复试方式

我校2021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采用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高校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简称“面试系统”)进行网络远程复试(简称“线上复试”)。

第五条初试分数线

英语成绩≥50分同时初试总成绩≥180分。

第六条复试名单

上线考生按初试总成绩在导师名下排名(如某导师在不同专业、研究方向下同时招生,则分开排名),复试差额比例按导师招生计划1:3计算,如最后一名初试总成绩为并列,则初试总成绩相同考生均进入复试。名单详见《大连医科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初试上线名单》(附件1)。

第七条复试、录取工作基本流程

模拟演练→复试→拟录取→体检

1.模拟演练,考生必须参加模拟演练,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模拟演练者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2.考生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

3.公布复试结果,公布拟录取名单。

4.拟录取考生自行体检。

复试时间:第一批复试时间为5月16-18日。

第一批调剂复试时间拟安排在5月21-23日。

具体时间安排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后续通知。

第八条模拟演练

为确保参加2021年线上复试考生的考核选拔过程平稳顺畅,我校将开展模拟演练工作。

1.模拟演练具体要求详见《大连医科大学2021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https://yjs.dmu.edu.cn/info/1017/6650.htm)。

2.每名考生模拟演练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分钟。如考生登录后前方有排队,请耐心等待。

3.考生点击带有“博士模拟”字样的考场进行模拟演练。

第九条复试内容和方式

复试包括外语听力和口语、专业知识和能力、综合素质以及政治思想品德考查,总分150分满。考核均由复试小组组织进行,每名考生复试考核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必要时,由研究生院采取其它形式对考生进行进一步考查考核。

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主要根据考生提交的《政治审查表》;同时可根据需要现场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及工作态度、道德品质和遵纪守法等考核。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必须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外语听力和口语能力(40分)

1)口语和听说能力(20分)

表达是否流畅,回答问题是否正确,用词是否恰当。

2)专业外语能力(20分)

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口译与本专业有关的外文资料,考核考生的专业外语能力。

2.专业知识和能力(80分)

主要考核考生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本学科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专业基础能力,侧重知识掌握的深入性和广泛性以及对学科的整体认识。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考生,同时要着重考核考生的临床思维、临床技术能力、人道主义精神、职业责任意识及医患沟通能力等。

3.综合素质(30分)

考核考生目前从事的工作情况、职业兴趣、对科研兴趣、科研潜质、心理健康情况、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含硕士阶段学习情况、论文、科研、获奖和专家推荐意见审查情况。

4.政治思想品德考查(是否合格)

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

第十条录取原则

1.总成绩组成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成绩

2.拟录取原则

由博士普通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教育部及辽宁省有关规定,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思想政治表现及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到低在报考导师名下结合招生计划制备拟录取名单;如总成绩相同,优先按照外国语初试成绩确定排名、其次按照专业课初试成绩确定排名。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 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我校按要求通过“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并向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平台备案信息为准。

3.递补原则

拟录取考生放弃录取,导师名下排名其次的合格考生获得拟录取资格。

第十一条调剂原则

1.调剂工作需待第一批拟录取考生确认录取后进行。

2.获得调剂资格考生的确定

按照教育部规定,博士研究生不接受校外调剂。

获得调剂资格的考生为参加第一轮复试未被拟录取的复试考生和初试上线未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

调剂考生须符合调入专业招生章程中报考条件。

3.列入招生计划的导师如无复试考生或经第一轮复试考核后无拟录取生源,将按照学校确定的调剂原则通过调剂方式招生。

第十二条体检

拟录取考生自行到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拟录取考生将体检结果(体检表见附件2)的扫描件或照片于拟录取结果公示一周内通过QQ、微信或钉钉发送给各学院专业秘书。无特殊不可抗原因,规定时间内不提供体检结果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附件3)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附件4)执行,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者,不予录取。入学后,学校将统一进行入学体检,体检标准如上,对不符合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三条监督及复议制度

学校博士普通招考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博士研究生复试、招生录取工作的督查和监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派专人对复试进行巡查。

对复试过程中出现的投诉、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博士普通招考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纪检监察电话:0411-86110042

来信请寄: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南路西段9号大连医科大学纪委综合监察室,邮编116044。

第十四条新生入学后复查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十五条复试政策宣传和咨询

我校研究生研招相关信息将第一时间发布在研究生院网站、微信公众号及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统招QQ群。考生可申请加入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统招QQ群咨询相关问题,同时也可拨打咨询电话,均有专人受理考生咨询。

考生请自行加入各学院考试群,群号详见附件5。

第十六条其它

1.为了保证能够及时有效的联系到考生,请考生于5月13日8:30前登录大连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210.47.245.63/zsgl/bswb/lxfsbg.aspx?lx=lxfsbg,用户名为考生报名号后五位,密码考生出生日期,例如19800101),在“联系方式变更 ”模块中修改本人移动电话号码,同时,因复试过程中,考生本人电话可能无法接通,如有紧急情况无法及时联系,因此请各位考生认真填写紧急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2.被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按照有关要求参加模拟演练和复试。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模拟演练和复试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复试资格,不予录取。

3.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在报考时,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如果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定向培养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不能考试或无法录取的结果,我校不承担责任。考生必须在拟录取结束后一周内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完定向就业手续,《大连医科大学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合同书》(附件6),请双面打印。

4.网络远程复试每人次需向平台缴纳25元,由学校统一支付。复试其他相关费用由考生自理。。

5.复试过程中存在违纪和作弊行为的考生不予录取。

6.本办法由校博士普通招考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由博士普通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具体实施,如与国家及辽宁省有关政策规定相悖,以国家及辽宁省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明川

电话:0411-86110153

通讯地址:大连市旅顺南路西段9号

邮编:116044

大连医科大学2021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招生QQ咨询群:668452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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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位授权点情况
我校现有生物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二、招生方式与招生规模
我校实行“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和普通招考四种博士招生方式。本简章面向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方式生源。
2020年国家下达我校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65人,我校2021年“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预计接收56名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拟接收9名博士研究生,2021年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大连医科大学2021年普通招考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基本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为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而奋斗的信念。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须通过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学位公示期);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体检要求。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现役军人的报考要求,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执行。
6.符合附件1中导师备注要求。如导师备注要求为“仅接收全脱产考生”的,申请者须填写《大连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全脱产学习承诺书》(附件2),有工作单位的申请者须征得单位同意,并由单位出具《同意全脱产攻读大连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的说明》(附件3,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四、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
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报名实行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者,不能参加我校博士入学初试考试。
1.网上报名
(1)时间:2020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20日24:00。
 网址:http://yz.chsi.com.cn/
(2)网报注意事项
①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科和研究生的学籍或学历信息(应届生查询学籍,往届生查询学历,同等学力硕士学位人员仅查询本科学历信息),打印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信息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方可参加网上报名。
②各位考生根据提示信息准确填写本人各项数据。
③应届和往届硕士毕业生,在网上报名流程中第四步,填写学历信息时,最后学历填写“硕士研究生”,填写学位信息时,最后学位填写“**硕士”,须分清学位授予是“307理学硕士”、“310医学硕士”(即学术学位)或“31051(专业学位)临床医学(硕士)”(即专业学位)。
同等学力硕士学位获得者,在网上报名流程中第四步,填写学历信息时,最后学历选择“大学本科”,填写学位信息时,要求同上。
④填写硕士毕业专业时,务必分清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毕业专业代码区别(专业学位代码第三均为5),例如:外科学,学术学位代码为:100210,专业学位代码为:105111;
填写硕士学位专业时,务必按照学位证上名称填写:学术学位一般是专业名称,医学专业学位的学位证书一般是“105100临床医学”。
⑤须正确填写“证书编号”,不可填写“证书序号”;须按照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正确填写毕业时间及学位授予时间,请正确区分毕业时间和学位授予时间。
⑥同等学力硕士学位获得者仅填写获硕士学位信息,不填写硕士毕业专业信息。
⑦如因学校更名等原因学校选择中没有自己的学校或学校名称与实际不同,则选择“其他”,并在后面的输入框中填写学校名称(以毕业证书为准);专业中没有自己的专业或专业名称与实际不同,则选择“其他”,并在下面的输入框中填写专业名称(以证书为准)。
⑧网报成功后记录网报流水号,并打印出报名信息简表,现场确认时提供。
2.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0年12月22日-12月23日
上午9:00-11:00
下午13:00-16:00
(2)地点: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校图书馆南面F楼3楼)315教室。
3.资格审核和材料提交
考生需在现场确认时将下列报考材料交至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考生如在省外可函报,函报材料邮寄至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309房间刘明川老师收(因其他快递不送达办公室,避免邮件丢失,请使用顺丰快递),邮编:116044,电话:86110157,邮寄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20日,以邮戳日期为准)。
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提交:
①网报成功后打印《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1份,需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和本人签字,如导师备注要求为“仅接收全脱产考生”的,申请者须提供附件2;
②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本科学历、学位材料:
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查询并打印);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学位认证报告》(登录学位网查询并打印,可截屏打印);
④硕士学历、学位材料:
A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查询并打印),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B往届硕士毕业生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查询并打印)、《教育部学位认证报告》(登录学位网查询并打印)、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和学位证原件、复印件;
C同等学力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提交《教育部学位认证报告》(登录学位网查询并打印)、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D境外获得研究生学位、学历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为依据;
⑤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成绩单(开课学校研究生院(部)出具的成绩单原件,或有加盖人事档案部门公章的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出的开课学校成绩单);
⑥外国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如报考导师有特殊要求须提供);
⑦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如无评议书,请提供相关证明;应届硕士毕业生要求硕士论文开题报告);
⑧《大连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2份(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填写并签字,见附件4);
⑨《大连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政治审查表》(见附件5)(党章);
⑩考生自我评价(简要介绍本人学历背景与科研情况,对自己的科研成果作出评价,对所报考专业提出研究设想);
4.请各位考生注意:
(1)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学位网网址(http://www.cdgdc.edu.cn/)。
(2)2001年及之前取得毕业证者,学信网无法查询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须办理学历认证,网址(https://www.chsi.com.cn/xlrz/)。
(3)学位证书授予时间为2008年9月1日以前者,无法通过学位网“学位信息在线查询”功能获取学位信息,须办理学位认证,网址(http://www.cdgdc.edu.cn/cn/)。
5.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费用每人80元,由我院收齐后统一转交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函报考生将该笔费用装入信封内,同函报材料一同邮寄我院)。
五、考试
1.初试
(1)考试时间与地点:2020年3月13日-3月14日,大连医科大学(具体考场分布详见准考证)。
(2)网上打印准考证:2020年2月下旬,我校将发布“关于2021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有关事宜的通知”,请按照通知要求打印准考证。函报考生须现场确认后,打印准考证。
(3)考试科目:初试包括外国语、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三门考试科目。外国语试卷将采用国家医学考试中心提供的“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试题”。
(4)初试成绩的发布:待国家医学考试中心下发外国语考试成绩后,我校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发布成绩查询通知,届时考生可凭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及准考证号码登陆成绩查询界面进行查询。
2.复试
具体要求,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发布的复试信息。
六、录取类别和学费标准
博士研究生按就业类型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均须缴纳学费。根据《关于公布我省研究生学费标准的通知》(辽价发[2014]49号)文件精神,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
七、奖助学金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辽宁省关于印发<辽宁省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等文件精神,我校将逐步加大博士研究生奖助经费投入力度。
1.国家奖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0元,择优评定。
2.学校设立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第二、三学年学业奖学金
为了提高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的积极性,按照奖学金覆盖比例为75%进行奖励。
3.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3000元,按照国家、辽宁省有关规定执行。
八、其它
1.非定向就业博士生需要将考生人事档案调入我校;定向就业博士生不需要调转人事档案,但需要和定向单位签订三方协议。考生与委托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而引发纠纷,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我校概不负责。
2.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详见附件6)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详见附件7)规定执行。
3.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网上报名信息,并进行现场确认。
4.报名材料须齐备并符合要求,报名材料一经收取不再退还。
5.省内考生不允许函报,现场确认时,必须本人到现场确认。
6.省外考生可函报,函报考生也需现场确认,确认时间为2020年3月10日和11日(上午9:00-11:30),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不准予参加考试。
7.如导师备注要求为“仅接收全脱产考生”的,申请者须在现场确认前提供单位人事部门盖章附件3至研究生院招办,否则不准予参加考试。
8.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经查实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21年全国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取消博士研究生的录取资格:
(1)提供的材料不真实;
(2)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
(3)受刑事、行政或纪律处分;
(4)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时未获得毕业证和硕士学位。
9.其它相关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学院主页上发布的有关信息。
10.单位代码:10161
11.本章程由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明川
电话:0411-86110157、86110153
传真:0411-86110157
通讯地址:大连市旅顺口区旅顺南路西段9号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309房间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16044
大医2021博士统考QQ群:668452770
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招生办公室
2020年12月3日
附件【1.大连医科大学2021年普通招考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pdf】已下载5764
附件【2.大连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全脱产学习承诺书.docx】已下载177
附件【3.同意全脱产攻读大连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的说明.docx】已下载144
附件【4.大连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doc】已下载231
附件【5.大连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政治审查表.doc】已下载152
附件【6.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doc】已下载69
附件【7.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doc】已下载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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