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0-23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云南农业大学博士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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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云南农业大学考研》我们搜集了部分云南农业大学考研真题和复试资源,免费赠送;并提供有偿的云南农业大学初试/复试/调剂辅导(收费合理,内部资源,效果有保障),如果需要领资源或了解研究生辅导的,请加网页上的学姐微信。云南农业大学博士招生简章 是择校选专业前必须要搜集和参考的,它反映了云南农业大学考研的难度和专业的热门程度。考研派每年都会在第一时间统计和整理云南农业大学博士招生简章 。希望对你的博士报考有用。

2021年我校将在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土木工程、机械工程5个一级学科招收博士研究生。现将招生有关事项说明如下,具体学科方向、导师信息及考试科目详见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科目录。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方式
我校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有三种方式,即“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和“普通招考”,其中“普通招考”包括“统一入学考试”和“申请—考核”两类。
1.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选拔及考核办法,按照《沈阳建筑大学2021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章程》执行;
2.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选拔及考核办法,按照《沈阳建筑大学招收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工作办法》执行;
3.应届硕士毕业生和毕业不超过三年的往届毕业生,可通过“申请—考核”的形式攻读我校博士研究生,按照《沈阳建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工作办法》执行。
4.其他考生,报名参加“统一入学考试”类普通招考,按本章程有关要求执行。
三、学习年限
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  
四、统一入学考试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录取当年8月3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录取当年8月31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还须具备下列全部条件:
①已修完拟报考专业的硕士研究生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授课单位提供成绩证明);
②已在所要报考的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三篇以上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名),或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且论文或成果经相关学科专家评审,确已达到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水平。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 报考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考生的年龄不超过45岁(截至2021年8月31日);
5.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其中不包括所报考导师的书面推荐意见。
6.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五、统一入学考试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及网上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未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或未通过网上报名材料信息审核的考生,报名无效。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类别(非定向或定向),网上确认结束后,考生选定的报考类别不得修改。
(一)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1. 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2. 时间:2021年1月26日-2021年4月20日
参加统一考试入学报名的考生,报名时选择考试方式为“普通招考”,所有考生应严格按照网报流程认真如实进行报考信息录入,上传电子照片(电子照片要求详见网站说明),并牢记自己的报名号和密码。
考生须认真核实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如因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提交材料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通过报名系统提交材料,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报名信息表(网上报名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
(2)《沈阳建筑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
(3)两份专家推荐书(专家应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模板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
(4)大学本科及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所在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模板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及研究生证,但入学报到时须提交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并补交复印件;
(5)学籍学历认证材料,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具体办理流程详见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信息的考生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仅获硕士学位无硕士学历考生提交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具体办理流程详见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cn/),持有境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 所报考博士生导师同意报考的证明(模板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
(7)居民身份证;
(8)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加盖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成绩专用章或加盖人事档案部门公章);
(9)体格检查表(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双面打印,二等甲级以上医院、考试前三个月内检查有效);
(10)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交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或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及专家评议书,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
提交材料中,须按(1)-(10)顺序生成一个PDF,以报名号(系统报名完成自动生成)+报考专业+姓名命名,通过系统上传。
未按规定提交的材料将不予受理。考生必须确保填写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准确,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将随时被取消考试资格、录取资格和入学资格。     
(三)第二阶段:网上确认
时间:2021年4月21日-4月25日
2021年我校将采取网上确认形式,对考生信息及相关材料进行确认。逾期未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网报信息无效。

 (四)第三阶段:报考资格审核
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可在2021年5月5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未通过资格审核的不予准考。
六、统一入学考试组织
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考试时间:2021年5月11-12日,考试地点:沈阳建筑大学,具体时间、考场详见准考证。
初试的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已获得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免试)、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考试方式均为笔试。
各科目考试大纲可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
(二)复试
初试结束后即进行复试,复试主要通过面试的形式考察考生综合运用理论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进行外语的听、说、读等能力测试。同等学力考生还要加试两门所报考学科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
复试时考生须提交的材料包括:
1. 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
2. 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
3. 专家推荐书;
4. 自我陈述材料(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
5. 本人参与科研项目、发表学术论文、取得科研成果及有关获奖证书等材料。
复试小组将对以上材料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考核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七、统一入学考试录取
 1.学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2021年沈阳建筑大学博士招生计划,去掉“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后其余招生计划,为“统一入学考试”类招生计划。
2.在“统一入学考试”招生计划内,各学院招收定向就业考生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学院全部招生计划的20%。
3.“统一入学考试”的录取,将综合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考生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按照各学科录取工作细则择优录取。
4.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硕士学位者,录取资格无效。
八、入学时间
2021年9月,具体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九、学费标准及奖助体系
1.学费标准
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生。
2.奖助体系
我校从2014年起,建立了包括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助学金、研究生“三助一辅”津贴等多种形式的全日制研究生奖助体系,大幅提高了研究生奖助标准和覆盖范围,全面提高了研究生待遇水平,具体政策详见我校相关奖助政策。
十、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或提供的所有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在报名、考试中有弄虚作假及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
2.有关报考导师信息、考试科目信息等均可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
3. 考生报考前必须先同所报考导师联系,征得导师同意并确定业务课二的具体考试科目。
4.因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还未下达,不确定列入学科目录的每位博士生导师均有2021年招生名额。
5.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对因此造成无法调取考生档案、不能复试或不能录取等后果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6.按照教育部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博辅导班,也不提供往年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试题。
7. 有关我校博士研究生最新信息及通知公告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研究生招生微博及时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8. 招生章程中如有与教育部最新政策不符的,以教育部新政策为准执行。
十一、招生咨询
沈阳建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中路25号
邮 编:110168
联 系 人:徐 亭
联系电话:024-24692889
传 真:024-24694985
E-mail:yjszs@sjzu.edu.cn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grs.sjzu.edu.cn/zsxx.htm
2019年我校将在土木工程、建筑学、机械工程、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5个一级学科招收博士研究生。现将招生有关事项说明如下,具体学科方向、导师信息及考试科目详见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科目录。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学习年限
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还须具备下列全部条件:
①已修完拟报考专业的硕士研究生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授课单位提供成绩证明);
②已在所要报考的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三篇以上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名),或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 报考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考生的年龄不超过45岁;
5.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四、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及现场信息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未进行网上报名或未通过现场报名材料信息审核的考生,报名无效。
)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1. 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2. 时间:20181220-2019331
所有考生应严格按照网报流程认真如实进行报考信息录入,上传电子照片(电子照片要求详见网站说明),并牢记自己的报名号和密码。
考生须认真核实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如因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 第二阶段:现场信息确认
考生须在2019415-16日到研究生院(校部219室)进行现场信息确认和资格审查,并提交报考材料。逾期未进行现场信息确认的考生网报信息无效。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材料包括:
1.报名信息表(网上报名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网报信息确认无误后打印即可);
2.《沈阳建筑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
3.两份专家推荐书(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
4.大学本科及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A4大小,一式一份,下同),其中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所在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模板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及研究生证原件和复印件,但入学报到时须提交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并补交复印件;
5.学籍学历认证材料,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具体办理流程详见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信息的考生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有境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 所报考博士生导师同意报考的证明(模板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
7. 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 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加盖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成绩专用章或加盖人事档案部门公章);
9.体格检查表(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双面打印,二等甲级以上医院、考试前三个月内检查有效);
10.报考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提交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本人参与科研项目、发表学术论文、取得科研成果及有关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A4大小);
11.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交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原件、复印件或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的原件、复印件及专家评议书,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
第三阶段:报考资格审核
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可在2019年4月18日后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未通过资格审核的不予准考。
五、考试
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考试时间:2019年4月23-24日,考试地点:沈阳建筑大学,具体时间、考场详见准考证。
初试的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已获得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免试)、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考试方式均为笔试。
(二)复试
初试结束后即进行复试,复试主要通过面试的形式考察考生综合运用理论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进行外语的听、说、读等能力测试。同等学力考生还要加试两门所报考学科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
复试时考生须提交的材料包括:
1. 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
2. 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
3. 专家推荐书;
4. 自我陈述材料(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
5. 本人参与科研项目、发表学术论文、取得科研成果及有关获奖证书等材料。
复试小组将对以上材料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考核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六、录取
学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综合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考生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择优录取。
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硕士学位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入学时间
2019年9月,具体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八、学费标准及奖助体系
1.学费标准
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生。
2.奖助体系
我校从2014年起,建立了包括优秀研究生入学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助学金、研究生“三助一辅”津贴等多种形式的全日制研究生奖助体系,并大幅提高了研究生奖助标准和覆盖范围,全面提高了研究生待遇水平。
九、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或提供的所有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在报名、考试中有弄虚作假及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
 2.考生报考前必须先同所报考导师联系,征得导师同意并确定业务课二的具体考试科目。
 3.因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限制,不确定列入学科目录的每位博士生导师均有2019年招生名额。
 4.有关报考导师信息、考试科目信息等均可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
 5.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对因此造成无法调取考生档案、不能复试或录取后果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6.按照教育部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博辅导班,也不提供往年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试题。
 7.有关我校博士研究生最新信息及通知公告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研究生招生微博及时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8.招生章程中如有与教育部最新政策不符的,以教育部新政策为准执行。
十、招生咨询
沈阳建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东路9号
邮 编:110168
联 系 人:徐 亭
联系电话:024-24692889
传 真:024-24694985
E-mail:yjszs@sjzu.edu.cn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grs.sjzu.edu.cn/zsxx.htm
研究生招生微博    “研途”微信平台
为了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工作,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9号)和云南省2020年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协调会议精神,按照教育部健康第一、公平至上、质量为先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我校2020年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工作办法。
一、工作原则
1.坚持安全健康。统筹疫情防控和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健康,圆满完成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任务。
2.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能力素质和创新潜质的考核,保证生源质量。
3.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的条件,确保考生正当利益。
二、组织领导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博士招生工作的领导、统筹和管理,制订学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方案,落实招生考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等,协调学校防控办公室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
2.由各学院组成院级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主管研究生工作的负责人、学院纪检监察委员及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制定学院的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指导复试小组开展具体考核工作,同时负责处理招生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
相关招生学院成立以本学院为单位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督查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本学院招生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工作组进行考核工作。督查小组负责本学院招生工作各环节的监督和检查,保证博士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3.相关学院按照考试科目成立命题小组,各科目命题小组至少由2位命题教师组成。命题教师须由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且近期承担教学工作的教师担任,其中一位为命题组长。命题小组组长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职称并具有相关命题工作经验,其他命题教师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命题小组组长对试题质量负责。参与命题工作的每一位成员必须签订并遵守“云南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命题保密责任书”。
4.相关学院根据各学科(专业)实际情况,成立复试工作组。每个复试工作组一般由不少于5名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设组长1名,组长一般应由教授担任,对本组的复试工作负责。复试工作组的组成人员应由学院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复试工作组成员在复试过程中须严格遵守《云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人员职责与行为规范》。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
三、考试方式
根据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降低感染风险,我校2020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调整为网络远程考核方式。第一阶段笔试和第二阶段复试均选用“云南农业大学博士生招录管理系统”配合视频会议平台(优选“腾讯会议”,备选“阿里钉钉”)。相关学科(专业)需强化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组织模拟演练,确保初试和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四、考试时间
考试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网络远程初(笔)试,考试时间初步定为6月20日,第二阶段为网络远程复试,原则上于7月8日前完成,复试安排根据各博士点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五、考试内容
(一)初试
1.所有初试科目均采用笔试形式,每门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调整为1小时,试题满分均为100分。
2.英语试题命题将在词汇、阅读、完型填空、翻译、写作等几大类型中出题,题型可根据考试时间做适当调整。业务课试题以《云南农业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向考生公布的考试科目及考试内容范围为主要依据。
3.初试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
(二)复试
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初试成绩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公布复试名单、办法和程序,组织考生复试。复试在初试后由招生学院组织,复试所需材料及具体复试安排另行通知。复试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学术水平和科研创新能力考核、英语听说能力和专业外语水平考核等。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考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和诚实守信等几个方面。该项考核不计分,但对于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学术水平和科研创新能力考核(满分100分)。结合考生的申请材料,重点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质。
3.英语听说能力和专业外语水平考核(满分100分)。英语听说能力和专业外语水平考核包含英语听说测试和专业英语测试。英语听说测试可采取朗读指定的文章、与教师进行交流等形式进行。专业英语测试可采用口译或笔译小幅专业文章,专业英语对话等形式。
4.复试工作组可根据本学科的特点,制定具体复试评分办法。当考生对复试成绩有异议时,由复试小组负责解释。
六、复试规则
1.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1.5。复试名单在云南农业大学博士招录系统和研究生处网站公布,学生可上网进行查看。研究生处和相关学院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对考生资格进行核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取消其复试资格。
2.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复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复试各部分成绩占复试成绩比例由学院自行确定。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原则上为50%。
七、录取原则
1.研究生录取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考生,不予录取。
2.参加复试的考生按专业或方向总成绩进行排名,依次录取。
八、体检工作
拟录取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线上提交二甲以上的医院体检报告,体检科目需符合学校公布的相关要求。录取考生入学后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
九、信息公开
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等文件要求,在我校研究生处招生工作页面公开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和各学院实施细则、复试名单、录取名单、咨询及申诉渠道等信息,确保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增强招生录取工作公信力。
十、工作纪律
1.加大招生工作透明度,抵制不正之风干扰,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自我约束的自觉性。对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将按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2.研究生招生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相关学院应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与学校相关规定,不得超越国家和学校招生政策的规定和权限自定招生办法。要充分重视对研究生招生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参与招生的工作人员、教师,要严格执行招生程序和招生规定,遵守招生纪律,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良好环境,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权益,维护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信誉。
3.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申诉受理,具体申诉受理机构为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对于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招生违规事件,一律按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
地址:昆明市盘龙区沣源路452号云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
电话:0871-65228283邮箱:ndyzb314@163.com
监督电话:0871-65227693
十一、其他
1.本方案仅适用于2020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相关学院根据本方案制定本单位工作实施细则。
2.以上规定与办法如与国家2020年研究生招生相关文件精神不符,以国家招生文件为准。




云南农业大学
2020年6月10日

云南农业大学博士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厚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2021年云南农业大学各学科、专业预计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140人(含硕博连读和普通招考),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
二、招生方式
(一)普通招考:指学校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行考试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二)硕博连读:指学校从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三、报考的基本条件
(一)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是: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具有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 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4. 有至少两名所报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达到招生学院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
6. 报考定向就业的博士生考生须由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在《202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中签署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7. 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二)以硕博连续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是:除满足上述第1、3、4条规定之外,考生应是本校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生。具体申请、考试或考核按云南农业大学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报名
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含普通招考和硕博连读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云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进行网上(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资格审核。
(一)网上报名阶段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2月28日至3月31日,每天9:00-22:00。网报期间,“网上支付报考费”功能同时开通,考生应按规定完成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
2.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陆云南农业大学博士生招录管理系统(网址:http://et.ynau.edu.cn/doctor/)申请注册,按系统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等。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 网上报名时,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务必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本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和考试科目等重要信息。
5. 在网报期间报考人员应与云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索取或下载有关报名登记表格和专家推荐书。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阶段
1.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工作将于2021年4月上中旬展开,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进行,届时将发布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工作通知。
2. 考生网报信息确认与资格审查要求:所有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至诚楼314室)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资格审核。确认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填写好的《云南农业大学202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两份《专家推荐书》;
(3)学士及硕士的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在入学前补交,报名时提交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证明书,国外大学授予的学位须经国家学位和研究生发展中心认证的证明书;
(4)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硕士毕业论文一份。
(6)经审核盖章的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及相关材料,同等学力考生交本科课程学习成绩单或研究生课程进修成绩单;
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除提交报考条件所列的有关材料和证明外,还有以下报考要求:
(1)参加过在职人员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成绩合格(须由研究生培养部门出具的成绩证明)或已取得在职人员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
(2)具有相当水平的科研成果;
在初试前学校研究生处将对考生的以上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准考。
对考生的学位、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五、考试
普通招生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1.普通招考初试时间为2021年4月下旬至5月上旬期间,由学校研究生处负责组织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准考考生应在考试前,凭网报时的报名号和密码登录“云南农业大学博士生招录管理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2.普通招考初试科目为英语和两门专业课。以同等学力身份报名考生须加试思想政治理论。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3.普通招考初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试相关事宜以考试须知为准,请考生届时关注云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处网站。
(二)复试
1.复试是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博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所有考生(含硕博连读考生)均须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学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2021年5月底前完成。
3. 学校将根据当年博士招生计划及考生初试成绩情况,按照一定的比例划定普通招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公布复试名单、办法和程序。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等。
(1)学术水平考查
各学院(学位点)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听、说能力的测试。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名考生在复试阶段须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加试时间、地点由所报考学院(学位点)另行通知。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招生学院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②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③招生学院要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 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招生学院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3)复试时间及地点
复试时间预计在2021年5月下旬至6月上旬期间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复试分数线确定后公布。届时,请考生务必通过云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处网站查询,若错过复试时间,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各招生学院将在学校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本学院(学位点)的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学院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但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
4.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各招生学院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5.学校在复试前须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则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六、录取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遵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的补充规定,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
各招生学院(博士点)根据下达学院的博士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考生报考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和身心健康状况等做出综合判断,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后,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后按相关规定予以公示。
学校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博士生录取结果负责。
七、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将在拟录取后进行,学校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每位考生均需参加体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八、奖励与资助
国家和学校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绿色通道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支持博士研究生完成学业,提高博士研究生待遇水平。奖助学金发放,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九、培养方式及学制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采取在学校规定年限内脱产学习的培养方式,基本学制为三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六年。
十、学费
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博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学费标准为10000元/学年。
十一、住宿
按学校相关规定标准安排住宿,收费标准最高为1200元/学年。
十二、其它
(一)查阅《云南农业大学2021年招收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或云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处网站(网址:http://yjs.ynau.edu.cn)。
(二)博士研究生的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规模数为准,招生目录中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
(三)根据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我校不举办任何性质的辅导班。
(四)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十三、联系方式
云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西校区至诚楼314室
考生来函邮寄至: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沣源路452号云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650201
联系电话:(0871)65228283,传真:(0871)65227087
我校研究生处网址:http://yjs.ynau.edu.cn  
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的有关信息将及时在该网址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本简章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冲突,我校将按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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