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0-26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甘肃农业大学博士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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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人才强市战略,推进十堰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十堰市引进博士、硕士研究生若干措施》(十人才[2021]3号)和《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的通知》(十人社[2018]1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引进一批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人才数量

博士研究生需求235名、硕士研究生人才需求261名。其中,医疗卫生类博士73名、硕士90名,教育类博士161名、硕士87名,数字化和人工智能类硕士5名,工业经济类博士1名、硕士28名,农业生产类硕士7名,城市管理类硕士40名,工程建设类硕士4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十堰市2022年引进博士、硕士研究生人才岗位需求目录》(附件1)

二、引进对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原则上引进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月1日之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之后出生)。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需求目录为准。

7、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现役军人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已在我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省驻市高校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省驻市高校岗位;已与我市辖区内企业建立劳动关系、自发布公告起前两年内在十堰辖区内缴纳过社会保险的相关人员,不得应聘市区企业岗位。

三、引进扶持政策

(一)市直事业单位相关待遇
1.薪酬待遇。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分别享受专业技术七级、十级工资待遇;在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分别享受管理职员七级、八级工资待遇。

2.人才津贴。引进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在最低服务期内,除正常工资津补贴外,按照博士研究生生活补贴3万元/人/年、岗位补贴5万元/人/年,连续发放3年;硕士研究生生活补贴2万元/人/年、急需紧缺岗位另给岗位补贴3万元/人/年,连续发放3年。

3.住房保障。引进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及其配偶在十堰城区无自有住房的,按《十堰市人才公寓建设管理暂行办法》(附件4)有关规定保障落实。

4.家属安置及子女入学。引进的博士、硕士研究生配偶符合随迁安置条件、且愿意在十堰就业的,由用人单位商有关部门妥善予以安排;引进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子女入学可在充分尊重个人意愿的基础上,由教育部门负责安排就读学校。

(二)驻市高校相关待遇
除驻市高校给予的待遇外,对驻市高校引进的博士,试用期满后,在最低服务期内,博士每年给予生活补贴3万元/人/年、岗位补贴5万元/人/年,连续发放3年;硕士研究生生活补贴2万元/人/年,连续发放3年。引进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及其配偶在十堰城区无自有住房的,按《十堰市人才公寓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保障落实。引进的博士、硕士研究生配偶符合随迁安置条件、且愿意在十堰就业的,由用人单位商有关部门妥善予以安排。引进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子女入学可在充分尊重个人意愿的基础上,由教育部门负责安排就读学校。

(三)企业相关待遇
除企业给予的待遇外,对企业引进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在最低服务期内,按照博士研究生生活补贴3万元/人/年、岗位补贴5万元/人/年,硕士研究生生活补贴2万元/人/年、急需紧缺岗位另给岗位补贴3万元/人/年,连续发放3年。引进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及其配偶在十堰城区无自有住房的,按《十堰市人才公寓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保障落实。引进的博士、硕士研究生配偶符合随迁安置条件、且愿意在十堰就业的,由用人单位商有关部门妥善予以安排。引进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子女入学可在充分尊重个人意愿的基础上,由教育部门负责安排就读学校。

各县(市、区)引进博士、硕士研究生由各地按相关规定落实。

四、引进程序

按照《十堰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流程》(十人才〔2019〕9号)《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的通知》(十人社发〔2018〕1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1.个人报名。报名采取网络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一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人员可通过《十堰市2022年引进博士、硕士研究生人才岗位需求目录》中用人单位联系电话及邮箱与用人单位联系。报名时应填写《2022年十堰市引进博士、硕士研究生人才报名表》(附件2),并提供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以及报名职位所需其他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及电子扫描版。

2.时间安排。市直单位(除市直医院、市属高中、职校外)引才报名自公告之日起截止2022年3月28日,引才招聘面试考核在5月底前集中完成,7月上旬左右完成聘用手续办理。其他单位按照相关程序自行组织实施,全年有效。

3.资格审查。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公告发布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更改有关证件、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4.考试与考核。市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根据岗位工作实际,采取适当方式对审核通过人员就相关理论知识、专业技能等进行测评,根据测评情况确定拟引进人选。驻市高校、市直医院及企业人才引进由各单位自主开展。驻市企业人才引进工作在辖区组织、人社及行业主管部门指导下进行。

5.考察与体检。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根据测评情况研究确定考察与体检对象。考察内容、标准、程序、方法及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有关规定执行。企业引进人才的考察体检工作由所在辖区组织、人事及行业主管部门商用人单位确定。

6.公示和聘用。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引进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签订人才引进协议,办理聘用手续。

7.待遇落实。人才引进满1年后,经申报、审核、公示等程序,将人才津贴发放到位。

8.服务期限。市直事业单位引进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在我市最低服务期为5年(经组织调动的除外);其他单位引进的博士、硕士研究生人才应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劳动)合同,服务最低年限不少于3年,服务期从录用之日或签订聘用(劳动)合同之日起计算。

五、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取消应聘资格,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六、纪律要求

各用人单位党委(党组)对人才引进工作负主体责任,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十堰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解释,对在人才引进中有关事宜商相关部门研究处理。

十堰市高层次人才引进专项办公室0719-8116397、8652178

十堰市张湾区人才引进专项办公室0719-8652306、8210052

十堰市茅箭区人才引进专项办公室0719-8791332、8781090

十堰市丹江口市人才引进专项办公室0719-5212169、5211336

十堰市郧阳区人才引进专项办公室0719-7232179、7228682

十堰市郧西县人才引进专项办公室0719-6229776、6236786

十堰市房县人才引进专项办公室0719-3221362、3250380

十堰市竹山县人才引进专项办公室0719-4221071、4223662

十堰市竹溪县人才引进专项办公室0719-2721750、2720430

十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引进专项办公室0719-8319060、8319886 甘肃农业大学从1953年开始招收研究生,是我国高校中首批学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第二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作为甘肃省高水平大学,现有1个省级优势学科(草学),3个省级特色学科(兽医学、畜牧学、作物学科群);有8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交叉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

2021年,我校博士研究生继续施行多元招生录取制度,形式包括普通招考、“申请-审核”制、硕博连读、直接攻博等。


一、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普通招考相关条件

1.报考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

2.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3.报考学术型博士学位研究生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起到博士研究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其中,专业学位硕士、同等学力硕士、高校教师硕士和获学士学位人员须满足以下(1)、(2)、(3)中相应条款。

(1)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须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高质量论文至少1篇(不包括综述性论文;毕业院校为甘肃农业大学者,第一单位须为甘肃农业大学);

(2)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同等学力硕士和高校教师硕士须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高质量论文至少1篇(不包括综述性论文;毕业院校为甘肃农业大学者,第一单位须为甘肃农业大学),且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国民教育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证书。

(3)全日制国民教育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证书标注日期到博士研究生入学报到之日满6年)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① 取得教授(或相当职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② 近5年获得省部级以上的科研成果奖励1次 (一等奖计前七名、二等奖计前五名、三等奖计前三名);

③ 近5年在高质量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3篇及以上(不包括综述性论文);

④ 在我校或其他研究生培养单位修完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必修课程(外国语可用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成绩替代)。

4.报考兽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包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硕士或硕士以上学位获得者;

(2)硕士专业为兽医或相关学科领域。相关学科领域指医学门类、动物学(限与兽医专业相关)、微生物学(限与兽医专业相关)、畜牧学(限与兽医专业相关)、水产养殖(限鱼病学方向);渔业发展领域的农业硕士(毕业论文内容须与兽医专业相关);

(3)若硕士专业为非兽医或相关学科领域,则本科须为动物医学(兽医学)、动物药学、动植物检疫(动物检疫方向)、水生动物医学专业;

(4)不接受普通本科高校教学科研人员报考。

(四)“申请-审核”制申请条件

我校草学、作物学2个一级学科实行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具体报考条件按照报考学科制定的“申请-审核”制报考条件执行。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1年4月1日-30日。

(二)报名方式

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选“博士报名”。

注:普通招考、“申请-审核”制、硕博连读均需在网上报名;“申请-审核”制、硕博连读报名时需和普通招考考生一样,选择考试科目,但不参加考试。


三、网上确认

“申请-审核”制、硕博连读和普通招考的考生均须于2021年5月10日-14日进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办理。考生应按顺序整理材料,并提交材料目录。

考生应提前准备材料。疫情期间,考生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管理要求,原则上通过网络办理或委托办理相关材料。

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确认或未按要求提供材料者,本次报名信息无效。


四、初试

1.时间:2021年5月22日-23日

请考生于2021年5月19-23日在报名网址自行打印准考证。

2.地点:甘肃农业大学校内(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初试科目:普通招考考生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已获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免试,其他考生须参加初试)、外国语和两门专业课,详见《甘肃农业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


五、复试(考核)及录取

(一)“申请-审核”制

1.“申请-审核”制采用现场考核方式进行。考核时间由各一级学科(学院)根据实际于普通招考考生初试后一周内进行,复试录取程序及要求按照报考学科制定的“申请-审核”制实施细则执行。

2.“申请-审核”制招收的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其比例不能超过本年度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的20%。

(二)普通招考

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进行。复试及录取工作由招生学科(学院)根据实际于初试后一周内进行。对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阶段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六、其他

1.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和上级部门批复,学校对网上确认、初试、复试的具体工作时间、方式等及时进行调整,请各位考生近期密切关注甘肃农业大学主页、研究生院主页以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

2. 报名材料、报名费缴纳、网上确认、复试(考核)录取、学费、奖助及其他说明见附件2。 一、 甘肃农业大学从 1953 年开始招收和培养研究生,现有博士学位授权点 19 个, 2009 年计划招收博士生 76 人(含公开招考、硕博连读、提前攻博)。
二、报名时间: 2009 年 3 月 1 日 ~10 日,报名地点:甘肃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考试时间: 2009 年 4 月 7 日 ~8 日,考试地点:甘肃农业大学;
三、报考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后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 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近五年内在本校学完相关专业硕士课程并公开发表与报考专业有关的相当于硕士学位水平的论文 ;(2) 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 且为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的主要完成人 , 并公开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1 篇以上。
   3. 身体健康。
   4. 报考国家计划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 45 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 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四、报名办法
应届硕士生持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介绍信 ; 在职人员持人事部门开具的介绍信。 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下列材料:
1. 填写好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1 份;
2. 专家推荐书 2 份(同等学力考生其中 1 份须由拟报考导师填写),政治审查表 1 份;
3. 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
4.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 须提交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发表论文、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单位代码: 10733 地 址:兰州市安宁区 邮政编码: 730070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 电 话:( 0931 ) 7631154 联 系 人:莫琪江
甘肃农业大学2008年“兽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兽医专业学位具有特定的职业背景,与兽医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主要面向动物医疗、动物检疫、动物保护、畜牧生产、兽医执法与管理等部门培养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人才。我校于2007年获得兽医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现面向全国招生。
一、报考条件
1.从事动物医疗、动物检疫、动物保护、畜牧生产、兽医执法方面相关技术、管理或培训工作的在职人员;
2.硕士学位获得者,具有3年以上兽医业务相关实践经验。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期为2008年7月31日。
3.工作业绩突出。
二、报名
报考者本人填写《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兽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必须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http://xwyyjs.gsau.edu.cn/下载)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后,于9月20-30日连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起到我校研究生处报名。
三、考试
兽医博士采用一段制考试方式,考试日期为2008年10月25、26日,考试地点为甘肃农业大学。考试科目包括我校自命题科目和全国联考科目。自命题科目:英语、兽医专业课;全国联考科目:兽医基础课。
兽医基础课包括五部分内容:动物学、动物生理学、兽医病理学 、兽医药理学、兽医临床诊断。考试采用“1+2”的模式,即兽医病理学为必考科目,其余四部分由考生任选其中二个部分作答,命题依据《兽医硕士专业学位兽医基础知识全国统一(联合)考试大纲及复习指南》(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2版,可在我校研招办购买)。
兽医专业课包括:兽医传染病学、兽医内科学。
四、录取
主要依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和面试情况,并综合考察考生的素质、能力、工作经历和工作业绩,择优录取。
五、培养方式与学习年限
专业学位采用“进校不离岗”的方式进行培养,学生在读期间,一切关系留在原单位,其工资、福利、医疗等均由原单位负责。学位论文选题应直接来源于生产实际,应是生产中存在的关键问题,包括针对有重要应用价值或应用背景的问题,应有先进性和一定的难度及工作量。学位论文必须由攻读专业学位者本人独立完成,并能体现其综合运用科学理论和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学习年限(从入学到获得学位)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其中,在校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
六、学位授予
按规定完成课程学习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可按有关规定授予兽医博士学位,学位证书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
七、有关费用
兽医博士培养费每学年8000元,以三年计共24000元。培养费可按学年缴纳,中途退学己缴费用不退。教材费、食宿差旅费、论文和答辩费由学生本人或所在单位承担。
   一、甘肃农业大学从1953年开始招收和培养研究生,现有博士学位授权点19个,2008年计划招收博士生73人(含公开招考、硕博连读、提前攻博)。                                                                                 
  二、报名时间:2008年3月1日-10日,报名地点:甘肃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考试时间:2008年4月5日-6日,考试地点:甘肃农业大学;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后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身体健康;
  4.报考国家计划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6.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近五年内在本校学完相关专业硕士课程并公开发表与报考专业有关的相当于硕士学位水平的论文;(2)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且为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的主要完成人,并公开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 篇以上。
  四、报名办法
  应届硕士生持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介绍信; 在职人员持人事部门开具的介绍信。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下列材料:
  1.填写好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1份;
  2.专家推荐书2份(同等学力考生其中1份须由拟报考导师填写),政治审查表1份;
  3. 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
  4.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须提交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发表论文、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甘肃农业大学博士点

甘肃农业大学从1953年开始招收研究生,是我国高校中首批学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第二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作为甘肃省高水平大学,现有1个省级优势学科(草学),3个省级特色学科(兽医学、畜牧学、作物学科群);有8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交叉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

2021年,我校博士研究生继续施行多元招生录取制度,形式包括普通招考、“申请-审核”制、硕博连读、直接攻博等。


一、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普通招考相关条件

1.报考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

2.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3.报考学术型博士学位研究生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起到博士研究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其中,专业学位硕士、同等学力硕士、高校教师硕士和获学士学位人员须满足以下(1)、(2)、(3)中相应条款。

(1)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须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高质量论文至少1篇(不包括综述性论文;毕业院校为甘肃农业大学者,第一单位须为甘肃农业大学);

(2)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同等学力硕士和高校教师硕士须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高质量论文至少1篇(不包括综述性论文;毕业院校为甘肃农业大学者,第一单位须为甘肃农业大学),且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国民教育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证书。

(3)全日制国民教育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证书标注日期到博士研究生入学报到之日满6年)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① 取得教授(或相当职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② 近5年获得省部级以上的科研成果奖励1次 (一等奖计前七名、二等奖计前五名、三等奖计前三名);

③ 近5年在高质量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3篇及以上(不包括综述性论文);

④ 在我校或其他研究生培养单位修完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必修课程(外国语可用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成绩替代)。

4.报考兽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包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硕士或硕士以上学位获得者;

(2)硕士专业为兽医或相关学科领域。相关学科领域指医学门类、动物学(限与兽医专业相关)、微生物学(限与兽医专业相关)、畜牧学(限与兽医专业相关)、水产养殖(限鱼病学方向);渔业发展领域的农业硕士(毕业论文内容须与兽医专业相关);

(3)若硕士专业为非兽医或相关学科领域,则本科须为动物医学(兽医学)、动物药学、动植物检疫(动物检疫方向)、水生动物医学专业;

(4)不接受普通本科高校教学科研人员报考。

(四)“申请-审核”制申请条件

我校草学、作物学2个一级学科实行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具体报考条件按照报考学科制定的“申请-审核”制报考条件执行。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1年4月1日-30日。

(二)报名方式

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选“博士报名”。

注:普通招考、“申请-审核”制、硕博连读均需在网上报名;“申请-审核”制、硕博连读报名时需和普通招考考生一样,选择考试科目,但不参加考试。


三、网上确认

“申请-审核”制、硕博连读和普通招考的考生均须于2021年5月10日-14日进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办理。考生应按顺序整理材料,并提交材料目录。

考生应提前准备材料。疫情期间,考生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管理要求,原则上通过网络办理或委托办理相关材料。

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确认或未按要求提供材料者,本次报名信息无效。


四、初试

1.时间:2021年5月22日-23日

请考生于2021年5月19-23日在报名网址自行打印准考证。

2.地点:甘肃农业大学校内(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初试科目:普通招考考生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已获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免试,其他考生须参加初试)、外国语和两门专业课,详见《甘肃农业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


五、复试(考核)及录取

(一)“申请-审核”制

1.“申请-审核”制采用现场考核方式进行。考核时间由各一级学科(学院)根据实际于普通招考考生初试后一周内进行,复试录取程序及要求按照报考学科制定的“申请-审核”制实施细则执行。

2.“申请-审核”制招收的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其比例不能超过本年度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的20%。

(二)普通招考

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进行。复试及录取工作由招生学科(学院)根据实际于初试后一周内进行。对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阶段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六、其他

1.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和上级部门批复,学校对网上确认、初试、复试的具体工作时间、方式等及时进行调整,请各位考生近期密切关注甘肃农业大学主页、研究生院主页以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

2. 报名材料、报名费缴纳、网上确认、复试(考核)录取、学费、奖助及其他说明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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