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0-26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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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21年招收博士研究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2021年我校计划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210名左右,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最终下达计划为准。
二、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高级专门人才。
三、学制、学习年限及学习形式
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为4年,定向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为5年。学习年限为7年。学习形式为全日制。
四、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勤奋学习,努力攀登科学高峰,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三)考生的学历或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报考专业、学科领域或相近领域工作满六年(从获得学士学位至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修完相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硕士学位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交培养单位研究生教学部门盖章的成绩单);已在所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两篇与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相当的学术论文,或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一、二等奖(排名前三名)。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一级学科报考。
(四)有两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书面推荐。
(五)考生报考必须征得所报考导师及学院书面同意。
(六)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只接受以下人员申请:
1.本校专业课教师及实验室从事科学研究人员;
2.其他人员,申请时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一项;
(2)参与省部级重大项目或国家基金面上项目(或相当级别)及以上科研课题一项(排名前三);
(3)参与国家基金重点项目(或相当级别)及以上科研课题一项(排名前五);
(4)近三年以第一作者发表1篇SCIE期刊论文(或本校建筑、管理A类认定期刊论文);
(5)近三年以第一作者发表2篇EI期刊论文(或本校建筑、管理B类认定期刊论文);
(6)近三年以第一作者发表4篇CSCD/CSSCI(核心库)期刊论文。
课题、论文须与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方向相关,课题须在研。录取人数不得超过当年录取指标的10%。
(七)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五、报考方式
(一)普通招考
我校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采取普通招考选拔博士研究生,所有招生单位均采用“申请-考核”程序进行选拔。主要程序包括:网上报名、现场确认、资格审查、外国语考试、综合考核、录取。
(二)硕博连读
仅限我校一、二年级在籍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须为非定向)申请。2021年3月中旬开始报名,具体要求和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三)本科直博
面向本校和外校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遴选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2020年9月底开始报名,10月份已完成录取。
六、报名时间
所有考生(含硕博连读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报名费网上缴纳,未现场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30日-2021年3月22日。
现场确认时间:2021年3月1日-2021年3月22日。
七、“申请-考核”程序
申请-审核程序共分为申请、考核和录取三个环节。
(一)申请
1.网上报名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主页(http://yz.chsi.com.cn/)。考生进入右上角“博士网报”,注册学信网账号登陆报名(已注册学信网账号的直接使用已有账号登陆)。录入报名数据及个人资料,下载报名信息简表,请务必认真填写个人资料以备教育部学历学籍校验,校验不通过者不予录取。
2.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提交相关材料,缴纳报名费。下述材料的所有原件用于查验,纸质复印件和推荐信原件用于归入个人档案,须用A4纸规格或用A4纸复印,封面采用《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2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材料》,每份材料按照申请材料清单顺序用长尾夹子夹好,待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装订。
材料清单如下(模板请至“研究生院官网”或“西建大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b.xauat.edu.cn/”下载专区下载):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该表由报名系统生成后下载打印,签署本人姓名并完成相应栏目的审批手续。
(2)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21年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申请表(申请表由所报考导师、招生学院签署同意意见有效)
(3)个人简历(带照片)
(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在学硕士证明
①学士、硕士学位证书。 ②本科、研究生学历证书。 ③往届硕士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应届硕士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单证硕士研究生需提供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境外学位证书报考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研究生招生考试学历(学籍)验证或认证办法请查看附件。
(6)硕士课程成绩单
需提供硕士阶段的课程成绩单,并加盖培养单位公章(若为复印件需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7)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学位论文评阅书(应届生不需要提供)
(8)已有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
包括发表学术论文、申请专利、获得科技奖励以及参与科研项目情况等(所获得的各类成果奖励须与申请博士学科有关)。
(9)体检表
(10)政治审查表
(11)专家推荐书
须下载空白《专家推荐书》,请至少两位专家手写推荐理由和意见(其中一位建议为考生的硕士指导教师,其余要求职称应为副教授及以上)。
(12)外国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外国语水平证书、成绩单或留学经历证明等。
(13)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书(不少于4000字)
(1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
须提供满足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
(15)报考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考核
主要分为外国语考核和综合考核两个过程,同等学力考生、无硕士学位的考生(应届硕士毕业生除外)需加试自然辩证法。
1. 外国语考核环节
由学校统一组织,主要考查申请者运用外语进行阅读与写作的综合能力。本校应届硕士毕业生无需参加学校组织的外国语统一考试,学院在综合考核前组织公开外国语主题演讲,考生根据主题制作PPT进行外国语演讲,学院考核小组进行统一认定给分。
外国语考核时间:2021年4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 确定候选人
资格审核通过且达到学校划定的外国语分数线的考生,确定为候选人,参加学院综合考核。
3. 综合考核
由学院组织考核。考核小组由不少于5名本学科(或相近学科)高级职称者组成(包括导师),组长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考核内容包括三部分:
(1)专业基础测试
通过面试(或笔试)方式进行专业基础测试,各学院考核方式及内容详见《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满分100分。
(2)博士选题研究计划考核
申请者用PPT汇报自己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包括国内外研究现状、选题意义及创新点、技术路线、预期目标等。满分100分。
(3)综合素质
对申请者思想品德、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和创新潜质等进行综合评价。满分100分。
(三)录取
根据外国语成绩和综合考核成绩,同时结合年度招生名额择优录取,优先录取非定向考生。
八、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学费
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10000元/学年,分学年收取。研究生在校学习时间超过规定学制年限的,按照学制年限计收学费;学习时间不足规定学制年限的,按照实际学习年限计收学费。
(二)奖(助)学金
1. 研究生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资助范围为国家招生计划内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非定向就业),博士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每年按10个月发放)。
2.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表现突出的全日制研究生(非定向就业),奖励标准为博士生每生每年 30000元。奖励名额以国家当年下达指标为准。
3.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博士生学业奖学金分两个等级:一等每生每年18000元(约占参评人数的15%);二等每生每年12000元(约占参评人数的30%)。硕博连读生在攻读博士一年级时自动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
4.学术专项奖学金。参照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所设立的专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但超出学制期限的取得高水平学术与科研成果的博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0元,奖励名额不超过当年我校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总指标的1/3。
5.国际联合培养基金。用于资助校际合作框架协议下在国(境)外进行3个月以上的联合培养,在国(境)外3~6个月联合培养的,最高资助限额:人民币1万元/人,6个月以上联合培养的,最高资助限额:人民币2万元/人。
6.国际学术交流基金。用于资助研究生参加在国(境)外举办的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含导师第一作者、研究生第二作者)提交的论文已被国际学术会议录用,并被会议安排宣读论文,可申请学术交流基金。最高资助限额:人民币8000元/人。
7.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基金。为提高学位论文质量,培育国家、省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学校设立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基金,基金每年资助8项,资助额度为8万元/项,其中研究经费4万元,生活津贴4万元。
8. 学校设有20余项社会奖(助)学金。
9. 学校设立优秀研究生论文奖,鼓励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
10. 学校提供“助教、助研、助管”三助岗位、助学贷款及困难补助等资助。
奖学金的具体发放标准等以教育部和学校相关文件为准。
九、入学时间:2021年秋季
十、就业
非定向博士生需在入学前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关系转至我校,在国家计划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定向就业博士生按定向合同回原单位就业。
十一、联系方式
有关我校博士生在线咨询、招生导师、报名考试、成绩查询、复试通知等信息请留意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b.xauat.edu.cn)。
通信地址:西安市碑林区雁塔路13号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 编: 710055 联系人:杜绍帅 宋蕊 胡真齐
联系电话: (029)82202244
各学院联系方式:
学 院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土木工程学院 | 张老师 | 82207610 |
建筑学院 | 袁老师 | 82202742 |
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 | 郭老师 | 82202520 |
管理学院 | 李老师 | 82201563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杜老师 | 82205328 |
冶金工程学院 | 刘老师 | 82202937 |
机电工程学院 | 郭老师 | 82201483 |
建筑设备科学与工程学院 | 何老师 | 82203433 |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20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2020年我校计划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190名左右,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最终下达计划为准。
二、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高级专门人才。
三、学制、学习年限及学习形式
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为4年,定向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为5年。学习年限为7年。学习形式为全日制。
四、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勤奋学习,努力攀登科学高峰,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三)考生的学历或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报考专业、学科领域或相近领域工作满六年(从获得学士学位至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修完相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硕士学位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交培养单位研究生教学部门盖章的成绩单);已在所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两篇与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相当的学术论文,或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一、二等奖(排名前三名)。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一级学科报考。
(四)有两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书面推荐。
(五)考生报考必须征得所报考导师及学院书面同意。
(六)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只接受以下人员申请:
1.本校专业课教师及实验室从事科学研究人员;
2.其他人员,申请时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一项;
(2)参与省部级重大项目或国家基金面上项目(或相当级别)及以上科研课题一项(排名前三);
(3)参与国家基金重点项目(或相当级别)及以上科研课题一项(排名前五);
(4)近三年以第一作者发表1篇SCIE期刊论文(或本校建筑、管理A类认定期刊论文);
(5)近三年以第一作者发表2篇EI期刊论文(或本校建筑、管理B类认定期刊论文);
(6)近三年以第一作者发表4篇CSCD/CSSCI(核心库)期刊论文。
课题、论文须与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方向相关,课题须在研。录取人数不得超过当年录取指标的10%。
(七)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五、报考方式
(一)普通招考
我校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采取普通招考选拔博士研究生,所有招生单位均采用“申请-考核”程序进行选拔。主要程序包括:网上报名、现场确认、资格审查、外国语考试、综合考核、录取。
(二)硕博连读
仅限我校一、二年级在籍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须为非定向)申请。2020年3月中旬开始报名,具体要求和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三)本科直博
面向本校和外校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遴选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2019年9月底开始报名,10月份已完成录取。
六、报名时间
所有考生(含硕博连读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报名费现场确认时缴纳,未现场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7日-2020年3月20日。
现场确认时间:2020年3月2日-2020年3月20日。
七、“申请-考核”程序
申请-审核程序共分为申请、考核和录取三个环节。
(一)申请
1.网上报名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主页(http://yz.chsi.com.cn/)。考生进入右上角“博士网报”,注册学信网账号登陆报名(已注册学信网账号的直接使用已有账号登陆)。录入报名数据及个人资料,下载报名信息简表,请务必认真填写个人资料以备教育部学历学籍校验,校验不通过者不予录取。
2.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提交相关材料,缴纳报名费。下述材料的所有原件用于查验,纸质复印件和推荐信原件用于归入个人档案,须用A4纸规格或用A4纸复印,封面采用《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20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材料》,每份材料按照申请材料清单顺序用长尾夹子夹好,待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装订。
材料清单如下(模板请至“研究生院官网”或“西建大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b.xauat.edu.cn/”下载专区下载):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该表由报名系统生成后下载打印,签署本人姓名并完成相应栏目的审批手续。
(2)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20年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申请表(申请表由所报考导师、招生学院签署同意意见有效)
(3)个人简历(带照片)
(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在学硕士证明
①学士、硕士学位证书。②本科、研究生学历证书。 ③往届硕士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硕士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单证硕士研究生需提供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境外学位证书报考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研究生招生考试学历(学籍)验证或认证办法请查看附件。
(6)硕士课程成绩单
需提供硕士阶段的课程成绩单,并加盖培养单位公章(若为复印件需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7)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学位论文评阅书(应届生不需要提供)
(8)已有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
包括发表学术论文、申请专利、获得科技奖励以及参与科研项目情况等(所获得的各类成果奖励须与申请博士学科有关)。
(9)体检表
(10)政治审查表
(11)专家推荐书
须下载空白《专家推荐书》,请至少两位专家手写推荐理由和意见(其中一位建议为考生的硕士指导教师,其余要求职称应为副教授及以上)。
(12)外国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外国语水平证书、成绩单或留学经历证明等。
(13)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书(不少于4000字)
(1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
须提供满足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
(15)报考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考核
主要分为外国语考核和综合考核两个过程,同等学力考生、无硕士学位的考生(应届硕士毕业生除外)需加试自然辩证法。
1. 外国语考核环节
由学校统一组织,主要考查申请者运用外语进行阅读与写作的综合能力。本校应届硕士毕业生无需参加学校组织的外国语统一考试,学院在综合考核前组织公开外国语主题演讲,考生根据主题制作PPT进行外国语演讲,学院考核小组进行统一认定给分。
外国语考核时间:2020年4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 确定候选人
资格审核通过且达到学校划定的外国语分数线的考生,确定为候选人,参加学院综合考核。
3. 综合考核
由学院组织考核。考核小组由不少于5名本学科(或相近学科)高级职称者组成(包括导师),组长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考核内容包括三部分:
(1)专业基础测试
通过面试(或笔试)方式进行专业基础测试,各学院考核方式及内容详见《2020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满分100分。
(2)博士选题研究计划考核
申请者用PPT汇报自己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包括国内外研究现状、选题意义及创新点、技术路线、预期目标等。满分100分。
(3)综合素质
对申请者思想品德、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和创新潜质等进行综合评价。满分100分。
(三)录取
根据外国语成绩和综合考核成绩,同时结合年度招生名额择优录取,优先录取非定向考生。
八、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学费
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10000元/学年,分学年收取。研究生在校学习时间超过规定学制年限的,按照学制年限计收学费;学习时间不足规定学制年限的,按照实际学习年限计收学费。
(二)奖(助)学金
1. 研究生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资助范围为国家招生计划内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非定向就业),博士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每年按10个月发放)。
2.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表现突出的全日制研究生(非定向就业),奖励标准为博士生每生每年 30000元。奖励名额以国家当年下达指标为准。
3.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博士生学业奖学金分两个等级:一等每生每年18000元(约占参评人数的15%);二等每生每年12000元(约占参评人数的30%)。硕博连读生在攻读博士一年级时自动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
4.学术专项奖学金。参照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所设立的专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但超出学制期限的取得高水平学术与科研成果的博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0元,奖励名额不超过当年我校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总指标的1/3。
5.国际联合培养基金。用于资助校际合作框架协议下在国(境)外进行3个月以上的联合培养,在国(境)外3~6个月联合培养的,最高资助限额:人民币1万元/人,6个月以上联合培养的,最高资助限额:人民币2万元/人。
6.国际学术交流基金。用于资助研究生参加在国(境)外举办的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含导师第一作者、研究生第二作者)提交的论文已被国际学术会议录用,并被会议安排宣读论文,可申请学术交流基金。最高资助限额:人民币8000元/人。
7.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基金。为提高学位论文质量,培育国家、省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学校设立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基金,基金每年资助8项,资助额度为8万元/项,其中研究经费4万元,生活津贴4万元。
8. 学校设有20余项社会奖(助)学金。
9. 学校设立优秀研究生论文奖,鼓励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
10. 学校提供“助教、助研、助管”三助岗位、助学贷款及困难补助等资助。
九、入学时间:2020年秋季
十、就业
非定向博士生需在入学前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关系转至我校,在国家计划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定向就业博士生按定向合同回原单位就业。
十一、联系方式
有关我校博士生在线咨询、招生导师、报名考试、成绩查询、复试通知等信息请留意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b.xauat.edu.cn)。
通信地址:西安市碑林区雁塔路13号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 编: 710055 联系人:杜绍帅 宋蕊 胡真齐
联系电话: (029)82202244
各学院联系方式:
学 院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土木工程学院 | 张老师 | 82207610 |
建筑学院 | 陈老师 | 82202742 |
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 | 郭老师 | 82202520 |
管理学院 | 徐老师 | 82201563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杜老师 | 82205328 |
冶金工程学院 | 刘老师 | 82202937 |
机电工程学院 | 郭老师 | 82201483 |
建筑设备科学与工程学院 | 何老师 |
82203433 |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9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 招生计划
2019 年我校计划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180 名左右,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最终下达 计划为准。
二、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 在本门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 识, 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 为社会主 义建设服务的高级专门人才。
三、 学制、学习年限及学习形式
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为 4 年,定向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为 5 年。学习年限为 7 年。 学习形式为全日制。
四、报考条件
(一)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品德良好, 遵纪守法, 勤奋学习, 努力攀登科学高峰, 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三) 考生的学历或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报考专业、学科领域或相近领域工作满六年(从获得学士学位至 博士生入学之日), 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已修完相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硕 士学位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交培养单位研究生教学部门盖章的成绩单); 已在所报考 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两篇与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相 当的学术论文,或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一、二等奖(排名前三名)。 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一级学科报考。
(四) 有两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书面推荐。
(五) 考生报考必须征得所报考导师及学院书面同意。
(六) 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只接受以下人员申请: 1.本校专业课教师及实验室从事科学研究人员;
2019 年我校计划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180 名左右,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最终下达 计划为准。
二、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 在本门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 识, 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 为社会主 义建设服务的高级专门人才。
三、 学制、学习年限及学习形式
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为 4 年,定向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为 5 年。学习年限为 7 年。 学习形式为全日制。
四、报考条件
(一)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品德良好, 遵纪守法, 勤奋学习, 努力攀登科学高峰, 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三) 考生的学历或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报考专业、学科领域或相近领域工作满六年(从获得学士学位至 博士生入学之日), 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已修完相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硕 士学位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交培养单位研究生教学部门盖章的成绩单); 已在所报考 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两篇与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相 当的学术论文,或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一、二等奖(排名前三名)。 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一级学科报考。
(四) 有两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书面推荐。
(五) 考生报考必须征得所报考导师及学院书面同意。
(六) 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只接受以下人员申请: 1.本校专业课教师及实验室从事科学研究人员;
2.其他人员,申请时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一项;
(2)参与省部级重大项目或国家基金面上项目(或相当级别) 及以上科研课题一项(排 名前三);
(3)参与国家基金重点项目(或相当级别)及以上科研课题一项(排名前五);
(4)近三年以第一作者发表 1 篇 SCIE 期刊论文(或本校建筑、管理 A 类认定期刊论 文);
(5)近三年以第一作者发表 2 篇 EI 期刊论文(或本校建筑、管理 B 类认定期刊论文);
(6)近三年以第一作者发表 4 篇 CSCD/CSSCI(核心库)期刊论文。
课题、论文须与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方向相关, 课题须在研。录取人数不得超过当 年录取指标的 10%。
(七) 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五、报考方式
(一) 普通招考
我校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采取普通招考选拔博士研究生,所有招生单位均采 用 “申请-考核”程序进行选拔。主要程序包括:网上报名、 现场确认、资格审查、外国语 考试、综合考核、录取。
(二) 硕博连读
仅限我校一、二年级在籍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须为非定向) 申请。
2019 年 3 月中旬开始报名,具体要求和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六、报名时间
所有考生(含硕博连读生) 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报名费 现场确认时缴纳,未现场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
报名时间: 2018 年 12 月 17 日-2019 年 3 月 22 日。
现场确认时间: 2019 年 3 月 5 日-2019 年 3 月 22 日。
七、“申请-考核”程序
申请-审核程序共分为申请、 考核和录取三个环节。
(一) 申请
1 .网上报名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主页(http://yz.chsi.com.cn/)。考生
(1)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一项;
(2)参与省部级重大项目或国家基金面上项目(或相当级别) 及以上科研课题一项(排 名前三);
(3)参与国家基金重点项目(或相当级别)及以上科研课题一项(排名前五);
(4)近三年以第一作者发表 1 篇 SCIE 期刊论文(或本校建筑、管理 A 类认定期刊论 文);
(5)近三年以第一作者发表 2 篇 EI 期刊论文(或本校建筑、管理 B 类认定期刊论文);
(6)近三年以第一作者发表 4 篇 CSCD/CSSCI(核心库)期刊论文。
课题、论文须与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方向相关, 课题须在研。录取人数不得超过当 年录取指标的 10%。
(七) 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五、报考方式
(一) 普通招考
我校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采取普通招考选拔博士研究生,所有招生单位均采 用 “申请-考核”程序进行选拔。主要程序包括:网上报名、 现场确认、资格审查、外国语 考试、综合考核、录取。
(二) 硕博连读
仅限我校一、二年级在籍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须为非定向) 申请。
2019 年 3 月中旬开始报名,具体要求和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六、报名时间
所有考生(含硕博连读生) 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报名费 现场确认时缴纳,未现场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
报名时间: 2018 年 12 月 17 日-2019 年 3 月 22 日。
现场确认时间: 2019 年 3 月 5 日-2019 年 3 月 22 日。
七、“申请-考核”程序
申请-审核程序共分为申请、 考核和录取三个环节。
(一) 申请
1 .网上报名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主页(http://yz.chsi.com.cn/)。考生
进入右上角“博士网报”, 注册学信网账号登陆报名(已注册学信网账号的直接使用已有账 号登陆)。 录入报名数据及个人资料, 下载报名信息简表,请务必认真填写个人资料以备教 育部学历学籍校验, 校验不通过者不予录取。
2 .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提交相关材料,缴纳报名费。 下述材料的所有原件用于查验, 纸质复印件和 推荐信原件用于归入个人档案,须用 A4 纸规格或用 A4 纸复印,封面采用《西安建筑科技 大学 2019 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材料》,每份材料按照申请材料清单顺序用长尾 夹子夹好,待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装订。
材 料 清 单 如 下 ( 模 板 请 至 “ 研 究 生 院 官 网 ” 或 “ 西 建 大 研 究 生 招 生 网 http://yzb.xauat.edu.cn/”下载专区下载):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该表由报名系统生成后下载打印,签署本人姓名并完成相应栏目的审批手续。
(2)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019 年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申请表 (申请表由所报 考导师、招生学院签署同意意见有效)
(3)个人简历(带照片)
(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在学硕士证明
①学士、硕士学位证书。②本科、 研究生学历证书。③往届硕士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 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硕士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 单证硕士研究生需提供硕 士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 境外学位证书报考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的证明原 件及复印件。研究生招生考试学历(学籍)验证或认证办法请查看附件。
(6)硕士课程成绩单
需提供硕士阶段的课程成绩单, 并加盖培养单位公章(若为复印件需加盖档案管理部 门公章)。
(7)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学位论文评阅书 (应届生不需要提供)
(8)已有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
包括发表学术论文、申请专利、获得科技奖励以及参与科研项目情况等(所获得的各 类成果奖励须与申请博士学科有关)。
(9)体检表
(10)政治审查表
(11)专家推荐书
2 .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提交相关材料,缴纳报名费。 下述材料的所有原件用于查验, 纸质复印件和 推荐信原件用于归入个人档案,须用 A4 纸规格或用 A4 纸复印,封面采用《西安建筑科技 大学 2019 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材料》,每份材料按照申请材料清单顺序用长尾 夹子夹好,待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装订。
材 料 清 单 如 下 ( 模 板 请 至 “ 研 究 生 院 官 网 ” 或 “ 西 建 大 研 究 生 招 生 网 http://yzb.xauat.edu.cn/”下载专区下载):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该表由报名系统生成后下载打印,签署本人姓名并完成相应栏目的审批手续。
(2)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019 年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申请表 (申请表由所报 考导师、招生学院签署同意意见有效)
(3)个人简历(带照片)
(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在学硕士证明
①学士、硕士学位证书。②本科、 研究生学历证书。③往届硕士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 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硕士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 单证硕士研究生需提供硕 士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 境外学位证书报考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的证明原 件及复印件。研究生招生考试学历(学籍)验证或认证办法请查看附件。
(6)硕士课程成绩单
需提供硕士阶段的课程成绩单, 并加盖培养单位公章(若为复印件需加盖档案管理部 门公章)。
(7)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学位论文评阅书 (应届生不需要提供)
(8)已有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
包括发表学术论文、申请专利、获得科技奖励以及参与科研项目情况等(所获得的各 类成果奖励须与申请博士学科有关)。
(9)体检表
(10)政治审查表
(11)专家推荐书
须下载空白《专家推荐书》, 请至少两位专家手写推荐理由和意见(其中一位建议为考 生的硕士指导教师,其余要求职称应为副教授及以上)。
(12)外国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外国语水平证书、成绩单或留学经历证明等。
(13)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书 (不少于 4000 字)
(1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 须提供满足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
(15)报考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 考核
主要分为外国语考核和综合考核两个过程,同等学力考生、无硕士学位的考生(应届 硕士毕业生除外) 需加试自然辩证法。
1. 外国语考核环节
由学校统一组织, 主要考查申请者运用外语进行阅读与写作的综合能力。 本校应届硕 士毕业生无需参加学校组织的外国语统一考试, 学院在综合考核前组织公开外国语主题演 讲,考生根据主题制作 PPT 进行外国语演讲,学院考核小组进行统一认定给分。
外国语考核时间: 2019 年 4 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 确定候选人
资格审核通过且达到学校划定的外国语分数线的考生, 确定为候选人, 参加学院综合 考核。
3. 综合考核
由学院组织考核。 考核小组由不少于 5 名本学科 (或相近学科) 高级职称者组成(包 括导师),组长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考核内容包括三部分:
(1)专业基础测试
通过面试(或笔试) 方式进行专业基础测试, 各学院考核方式及内容详见《2019 年攻 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满分 100 分。
(2)博士选题研究计划考核
申请者用 PPT 汇报自己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包括国内外研究现状、选题意义及创 新点、技术路线、预期目标等。满分 100 分。
(3)综合素质
对申请者思想品德、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和创新潜质等进行综合评价。 满分 100 分。
(12)外国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外国语水平证书、成绩单或留学经历证明等。
(13)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书 (不少于 4000 字)
(1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 须提供满足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
(15)报考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 考核
主要分为外国语考核和综合考核两个过程,同等学力考生、无硕士学位的考生(应届 硕士毕业生除外) 需加试自然辩证法。
1. 外国语考核环节
由学校统一组织, 主要考查申请者运用外语进行阅读与写作的综合能力。 本校应届硕 士毕业生无需参加学校组织的外国语统一考试, 学院在综合考核前组织公开外国语主题演 讲,考生根据主题制作 PPT 进行外国语演讲,学院考核小组进行统一认定给分。
外国语考核时间: 2019 年 4 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 确定候选人
资格审核通过且达到学校划定的外国语分数线的考生, 确定为候选人, 参加学院综合 考核。
3. 综合考核
由学院组织考核。 考核小组由不少于 5 名本学科 (或相近学科) 高级职称者组成(包 括导师),组长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考核内容包括三部分:
(1)专业基础测试
通过面试(或笔试) 方式进行专业基础测试, 各学院考核方式及内容详见《2019 年攻 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满分 100 分。
(2)博士选题研究计划考核
申请者用 PPT 汇报自己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包括国内外研究现状、选题意义及创 新点、技术路线、预期目标等。满分 100 分。
(3)综合素质
对申请者思想品德、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和创新潜质等进行综合评价。 满分 100 分。
(三) 录取
根据外国语成绩和综合考核成绩, 同时结合年度招生名额择优录取, 优先录取非定向 考生。
八、学费及奖 (助) 学金
(一) 学费
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 10000 元/学年, 分学年收取。研究生在校学习时间超过规定 学制年限的, 按照学制年限计收学费; 学习时间不足规定学制年限的, 按照实际学习年限 计收学费。
(二) 奖(助)学金
1. 研究生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资助范围为国家招生计划内的所有 全日制研究生(非定向就业), 博士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 20000 元(每年按 10 个月逐月 发放)。
2.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表现突出的全日制研究生 (非定向就业), 奖励标准为 博士生每生每年 30000 元。奖励名额以国家当年下达指标为准。
3.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博士生学业奖学金分两个等级:一等每生每年 18000 元(约占 参评人数的 15%);二等每生每年 12000 元(约占参评人数的 30%)。硕博连读生在攻读博 士一年级时自动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
4.学术专项奖学金。参照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所设立的专项奖学金, 用于奖励在规定 学习年限内但超出学制期限的取得高水平学术与科研成果的博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 每年 30000 元,奖励名额不超过当年我校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总指标的 1/3。
5.国际联合培养基金。用于资助校际合作框架协议下在国(境) 外进行 3 个月以上的联 合培养,在国(境)外 3~6 个月联合培养的,最高资助限额:人民币 1 万元/人, 6 个月以 上联合培养的,最高资助限额:人民币 2 万元/人。
6.国际学术交流基金。用于资助研究生参加在国(境)外举办的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 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含导师第一作者、研究生第二作者) 提交的论文已被国际学术会议录 用,并被会议安排宣读论文,可申请学术交流基金。最高资助限额:人民币 8000 元/人。
7.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基金。为提高学位论文质量, 培育国家、省级优秀博士学位论 文,学校设立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基金,基金每年资助 8 项,资助额度为 8 万元/项,其 中研究经费 4 万元,生活津贴 4 万元。
8. 学校设有 20 余项社会奖(助) 学金。根据外国语成绩和综合考核成绩, 同时结合年度招生名额择优录取, 优先录取非定向 考生。
八、学费及奖 (助) 学金
(一) 学费
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 10000 元/学年, 分学年收取。研究生在校学习时间超过规定 学制年限的, 按照学制年限计收学费; 学习时间不足规定学制年限的, 按照实际学习年限 计收学费。
(二) 奖(助)学金
1. 研究生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资助范围为国家招生计划内的所有 全日制研究生(非定向就业), 博士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 20000 元(每年按 10 个月逐月 发放)。
2.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表现突出的全日制研究生 (非定向就业), 奖励标准为 博士生每生每年 30000 元。奖励名额以国家当年下达指标为准。
3.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博士生学业奖学金分两个等级:一等每生每年 18000 元(约占 参评人数的 15%);二等每生每年 12000 元(约占参评人数的 30%)。硕博连读生在攻读博 士一年级时自动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
4.学术专项奖学金。参照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所设立的专项奖学金, 用于奖励在规定 学习年限内但超出学制期限的取得高水平学术与科研成果的博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 每年 30000 元,奖励名额不超过当年我校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总指标的 1/3。
5.国际联合培养基金。用于资助校际合作框架协议下在国(境) 外进行 3 个月以上的联 合培养,在国(境)外 3~6 个月联合培养的,最高资助限额:人民币 1 万元/人, 6 个月以 上联合培养的,最高资助限额:人民币 2 万元/人。
6.国际学术交流基金。用于资助研究生参加在国(境)外举办的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 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含导师第一作者、研究生第二作者) 提交的论文已被国际学术会议录 用,并被会议安排宣读论文,可申请学术交流基金。最高资助限额:人民币 8000 元/人。
7.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基金。为提高学位论文质量, 培育国家、省级优秀博士学位论 文,学校设立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基金,基金每年资助 8 项,资助额度为 8 万元/项,其 中研究经费 4 万元,生活津贴 4 万元。
9. 学校设立优秀研究生论文奖,鼓励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
10. 学校提供“助教、助研、助管”三助岗位、助学贷款及困难补助等资助。
九、入学时间: 2019 年秋季
十、 就业
非定向博士生需在入学前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关系转至我校, 在国家计划指导下“双 向选择”就业。定向就业博士生按定向合同回原单位就业。
十一、联系方式
有关我校博士生在线咨询、 招生导师、报名考试、成绩查询、复试通知等信息请留意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 http://yzb.xauat.edu.cn)。
通信地址:西安市碑林区雁塔路 13 号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 编: 710055 联系人: 杜绍帅 宋蕊 胡真齐
联系电话: (029)82202244
各学院联系方式:
学 院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土木工程学院 | 张老师 | 82207610 | |
建筑学院 | 陈老师 | 82202742 | |
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 |
市政工程 | 郭老师 | 82202520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
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 何老师 | 82203401 | |
管理学院 | 闫老师 | 82201563 | |
材料与矿资学院 | 杜老师 | 82205328 | |
冶金工程学院 | 刘老师 | 82202937 | |
机电工程学院 | 郭老师 | 82202528 |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21级拟录取博士生档案商调、定向协议签订通知
2021年拟录取博士研究生: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已基本结束,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所有拟录取考生须通过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审批,方能被我校正式录取。目前,审批仍未结束,请广大考生耐心等待。现将拟录取学生档案商调工作说明如下:
一、人事档案迁移
我校已将拟录取非定向博士研究生“人事调档函”上传至附件。考生请自行下载,并按照要求填写档案所在单位抬头和本人姓名后交到人事档案所在单位。考生档案须于9月1日前寄至我校。(注: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校应届毕业生由学校统一调档,定向考生无须调档)逾期将不再受理人事档案的接收工作。
档案接收地址如下填写: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雁塔路13号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宋蕊
联系电话:029-82202244
邮编:710055
注:请在档案袋封面标明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院博士档案、学生姓名、录取专业及考生编号,邮寄方式仅限EMS,其他快递一律不予接收。
二、定向合同签订
我校已将“西建大博士定向委培合同”上传至附件。拟录取为定向的考生请自行下载,A3双面打印本合同,一式三份,核对乙方(定向单位)名称,到定向单位加盖公章(人事部门或单位公章),本人签字。完成手续后请在5月30日前将合同扫描成pdf版发送至xjdyzb@xauat.edu.cn邮箱,文件命名为“学院+姓名”,三份纸质版合同通过EMS在6月10日前寄至我校研招办。
三、户口迁移、党组织关系转接
户口迁移、党组织关系转接在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办理。出于部分考生需要,现将有关要求提前告知如下:
(一)户口迁移
凡是办理转户口的新生省外的持户口迁移证落户,并请认真核对姓名、出生日期及身份证号码,如有差错或私自涂改不予办理。凡是迁移证打印不清晰的,不予接收;省内迁移只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新生报到时须携带户口迁移证或集体户口卡(西安市)原件及复印件,上述证件与身份证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一式两份。迁移地址为“西安市雁塔路13号”或“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新生入学期间统一办理。
(二)党组织关系转接
陕西省外的:应届学生党员必须持由所在学校党委组织部门开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已经工作的党员必须持由县级及其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开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均写“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去往单位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陕西省内的:按照上级规定,陕西省内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接原则上需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里“组织关系转接”功能实现转接,目标党组织选择“中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XXX学院(总支部)委员会”,目标党组织只能在弹出的下拉党组织中“选择”,不得手动录入目标党组织。
陕西省外的考生自带组织关系介绍信,入学报到时交各学院,所有正式党员、预备党员档案与人事档案一起寄到我校。
各学院组织名称及关系接转咨询电话:
中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建筑学院委员会:029-82202943
中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委员会:029-82202947
中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委员会:029-82202729
中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029-82202600
中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冶金工程学院委员会:029-82202923
中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机电工程学院委员会:029-82202535
中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委员会:029-82202537
中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管理学院委员会:029-82202249
中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理学院委员会:029-82202739
中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艺术学院委员会:029-82202584
中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文学院委员会:029-82202703
中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体育学院总支部委员会:029-82205608
中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总支部委员会:029-82205108
中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建筑设备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029-82203401
中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资源工程学院委员会:029-82203408
中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委员会:029-82203303
中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委员会:029-82203378
中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安德学院总支部委员会:029-89025533
注: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与上述档案邮寄要求一致
四、其他
我校任何单位及个人不会以任何名义要求考生提供银行卡等涉及钱财信息,特提醒大家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附件1:西建大博士定向委培合同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21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
根据教育部、陕西省和我校有关文件精神,经资格审查、综合考核等环节,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已确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月13日至5月30日18:00。对拟录取名单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应真实清楚,联系电话:029-82202244。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2021年
一、招生计划2021年我校计划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210名左右,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最终下达计划为准。
二、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高级专门人才。
三、学制、学习年限及学习形式
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为4年,定向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为5年。学习年限为7年。学习形式为全日制。
四、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勤奋学习,努力攀登科学高峰,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三)考生的学历或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报考专业、学科领域或相近领域工作满六年(从获得学士学位至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修完相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硕士学位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交培养单位研究生教学部门盖章的成绩单);已在所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两篇与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相当的学术论文,或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一、二等奖(排名前三名)。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一级学科报考。
(四)有两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书面推荐。
(五)考生报考必须征得所报考导师及学院书面同意。
(六)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只接受以下人员申请:
1.本校专业课教师及实验室从事科学研究人员;
2.其他人员,申请时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一项;
(2)参与省部级重大项目或国家基金面上项目(或相当级别)及以上科研课题一项(排名前三);
(3)参与国家基金重点项目(或相当级别)及以上科研课题一项(排名前五);
(4)近三年以第一作者发表1篇SCIE期刊论文(或本校建筑、管理A类认定期刊论文);
(5)近三年以第一作者发表2篇EI期刊论文(或本校建筑、管理B类认定期刊论文);
(6)近三年以第一作者发表4篇CSCD/CSSCI(核心库)期刊论文。
课题、论文须与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方向相关,课题须在研。录取人数不得超过当年录取指标的10%。
(七)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五、报考方式
(一)普通招考
我校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采取普通招考选拔博士研究生,所有招生单位均采用“申请-考核”程序进行选拔。主要程序包括:网上报名、现场确认、资格审查、外国语考试、综合考核、录取。
(二)硕博连读
仅限我校一、二年级在籍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须为非定向)申请。2021年3月中旬开始报名,具体要求和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三)本科直博
面向本校和外校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遴选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2020年9月底开始报名,10月份已完成录取。
六、报名时间
所有考生(含硕博连读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报名费网上缴纳,未现场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30日-2021年3月22日。
现场确认时间:2021年3月1日-2021年3月22日。
七、“申请-考核”程序
申请-审核程序共分为申请、考核和录取三个环节。
(一)申请
1.网上报名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主页(http://yz.chsi.com.cn/)。考生进入右上角“博士网报”,注册学信网账号登陆报名(已注册学信网账号的直接使用已有账号登陆)。录入报名数据及个人资料,下载报名信息简表,请务必认真填写个人资料以备教育部学历学籍校验,校验不通过者不予录取。
2.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提交相关材料,缴纳报名费。下述材料的所有原件用于查验,纸质复印件和推荐信原件用于归入个人档案,须用A4纸规格或用A4纸复印,封面采用《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2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材料》,每份材料按照申请材料清单顺序用长尾夹子夹好,待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装订。
材料清单如下(模板请至“研究生院官网”或“西建大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b.xauat.edu.cn/”下载专区下载):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该表由报名系统生成后下载打印,签署本人姓名并完成相应栏目的审批手续。
(2)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21年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申请表(申请表由所报考导师、招生学院签署同意意见有效)
(3)个人简历(带照片)
(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在学硕士证明
①学士、硕士学位证书。 ②本科、研究生学历证书。 ③往届硕士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应届硕士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单证硕士研究生需提供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境外学位证书报考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研究生招生考试学历(学籍)验证或认证办法请查看附件。
(6)硕士课程成绩单
需提供硕士阶段的课程成绩单,并加盖培养单位公章(若为复印件需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7)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学位论文评阅书(应届生不需要提供)
(8)已有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
包括发表学术论文、申请专利、获得科技奖励以及参与科研项目情况等(所获得的各类成果奖励须与申请博士学科有关)。
(9)体检表
(10)政治审查表
(11)专家推荐书
须下载空白《专家推荐书》,请至少两位专家手写推荐理由和意见(其中一位建议为考生的硕士指导教师,其余要求职称应为副教授及以上)。
(12)外国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外国语水平证书、成绩单或留学经历证明等。
(13)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书(不少于4000字)
(1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
须提供满足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
(15)报考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考核
主要分为外国语考核和综合考核两个过程,同等学力考生、无硕士学位的考生(应届硕士毕业生除外)需加试自然辩证法。
1. 外国语考核环节
由学校统一组织,主要考查申请者运用外语进行阅读与写作的综合能力。本校应届硕士毕业生无需参加学校组织的外国语统一考试,学院在综合考核前组织公开外国语主题演讲,考生根据主题制作PPT进行外国语演讲,学院考核小组进行统一认定给分。
外国语考核时间:2021年4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 确定候选人
资格审核通过且达到学校划定的外国语分数线的考生,确定为候选人,参加学院综合考核。
3. 综合考核
由学院组织考核。考核小组由不少于5名本学科(或相近学科)高级职称者组成(包括导师),组长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考核内容包括三部分:
(1)专业基础测试
通过面试(或笔试)方式进行专业基础测试,各学院考核方式及内容详见《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满分100分。
(2)博士选题研究计划考核
申请者用PPT汇报自己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包括国内外研究现状、选题意义及创新点、技术路线、预期目标等。满分100分。
(3)综合素质
对申请者思想品德、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和创新潜质等进行综合评价。满分100分。
(三)录取
根据外国语成绩和综合考核成绩,同时结合年度招生名额择优录取,优先录取非定向考生。
八、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学费
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10000元/学年,分学年收取。研究生在校学习时间超过规定学制年限的,按照学制年限计收学费;学习时间不足规定学制年限的,按照实际学习年限计收学费。
(二)奖(助)学金
1. 研究生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资助范围为国家招生计划内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非定向就业),博士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每年按10个月发放)。
2.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表现突出的全日制研究生(非定向就业),奖励标准为博士生每生每年 30000元。奖励名额以国家当年下达指标为准。
3.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博士生学业奖学金分两个等级:一等每生每年18000元(约占参评人数的15%);二等每生每年12000元(约占参评人数的30%)。硕博连读生在攻读博士一年级时自动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
4.学术专项奖学金。参照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所设立的专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但超出学制期限的取得高水平学术与科研成果的博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0元,奖励名额不超过当年我校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总指标的1/3。
5.国际联合培养基金。用于资助校际合作框架协议下在国(境)外进行3个月以上的联合培养,在国(境)外3~6个月联合培养的,最高资助限额:人民币1万元/人,6个月以上联合培养的,最高资助限额:人民币2万元/人。
6.国际学术交流基金。用于资助研究生参加在国(境)外举办的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含导师第一作者、研究生第二作者)提交的论文已被国际学术会议录用,并被会议安排宣读论文,可申请学术交流基金。最高资助限额:人民币8000元/人。
7.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基金。为提高学位论文质量,培育国家、省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学校设立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基金,基金每年资助8项,资助额度为8万元/项,其中研究经费4万元,生活津贴4万元。
8. 学校设有20余项社会奖(助)学金。
9. 学校设立优秀研究生论文奖,鼓励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
10. 学校提供“助教、助研、助管”三助岗位、助学贷款及困难补助等资助。
奖学金的具体发放标准等以教育部和学校相关文件为准。
九、入学时间:2021年秋季
十、就业
非定向博士生需在入学前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关系转至我校,在国家计划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定向就业博士生按定向合同回原单位就业。
十一、联系方式
有关我校博士生在线咨询、招生导师、报名考试、成绩查询、复试通知等信息请留意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b.xauat.edu.cn)。
通信地址:西安市碑林区雁塔路13号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 编: 710055 联系人:杜绍帅 宋蕊 胡真齐
联系电话: (029)82202244
各学院联系方式:
学 院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土木工程学院 | 张老师 | 82207610 |
建筑学院 | 袁老师 | 82202742 |
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 | 郭老师 | 82202520 |
管理学院 | 李老师 | 82201563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杜老师 | 82205328 |
冶金工程学院 | 刘老师 | 82202937 |
机电工程学院 | 郭老师 | 82201483 |
建筑设备科学与工程学院 | 何老师 | 822034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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