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0-26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东华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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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华大学考研》我们搜集了部分东华大学考研真题和复试资源,免费赠送;并提供有偿的东华大学初试/复试/调剂辅导(收费合理,内部资源,效果有保障),如果需要领资源或了解研究生辅导的,请加网页上的学姐微信。东华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2021年是择校选专业前必须要搜集和参考的,它反映了东华大学考研的难度和专业的热门程度。考研派每年都会在第一时间统计和整理东华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2021年。希望对你的博士报考有用。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技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2021年我校拟招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240余名(含硕博连读),实际招生人数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和学校发展需要进行适当增减。具体招生专业(类别)详见《东华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点击查看),因各学院博导招生名额有限,考生应于报名前联系报考导师,确定报考志愿。

三、学习形式与学习年限
我校博士研究生学习形式均为全日制。除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等专项计划外,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均为非定向就业,考生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须按教育部规定在入学前转入学校。
我校博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学制)为4年,硕博连读生(含长学制转博生)的博士阶段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博士生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

四、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
3.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在境外获得学位证书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复印件);
②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录取当年新生报到日前取得硕士学位);
③本校在读一年级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选拔方式仅限硕博连读(含长学制转博)。

五、选拔方式
我校2021年招收攻读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采用申请-考核和硕博连读(含长学制转博)二种选拔方式。

六、报名缴费
我校博士生招生采取网上报名、缴费。考生应于2020年11月11至11月30日(工作日9:00-16:00)通过东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学生平台(http://dhyz.student.dhu.edu.cn/(点击查看)完成报名、缴费。报名费为250元/人,费用一经缴纳,不予退还。
考生报名时应仔细查看报考条件,在规定时间内准确填写、提交报考信息,一经提交,不得更改。逾期未提交报考信息或未完成缴费者,报名信息无效。

七、具体流程
(一)申请-考核
申请-考核按照材料审核、英语水平考核和综合考核三个阶段进行。
1.材料审核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应于2020年12月14日前将申请材料备齐,寄送至报考学院(见《东华大学2021年招收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各学院联系方式》,学院组织专家小组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由学院通知进入下一阶段考核:
①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报后打印并签字确认)1份;
②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③本科学历学位材料:
毕业证书复印件以及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1份;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及学位网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各1份;
④硕士学历学位材料:
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毕业证书复印件以及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1份;学位证书以及学位网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各1份;
应届硕士毕业生:
提交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在境外获得学位的人员:
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复印件1份;
⑤硕士课程成绩单复印件1份;
⑥硕士学位论文1份(应届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内容);
⑦英语成绩证明复印件1份;
⑧两封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以上的专家推荐信(推荐信须密封并由推荐人在封口签字);
⑨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专利、专著等科研成果复印件;学习(工作)中获奖证书复印件;
⑩考生自我评价和攻读学术学位博士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3000字左右、格式不限)。
*学院规定的其他申请材料见《东华大学2021年招收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各学院联系方式》以上所有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还。(点击查看)
2.英语水平考核
材料初审合格者进行英语水平考核。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英语水平考核免试,可直接进入综合考核:
①大学英语六级≥425分;
②专业英语四级/八级≥60分;
③雅思≥6分或托福≥80分或GRE≥310分;
其中成绩证明③应满足至2021年9月1日5年有效。
成绩证明电子版作为附件上传至报名系统,复印件作为申请材料寄送至报考学院。
不符合英语免试条件的考生,应参加英语水平考核,具体安排将提前通知。
3.综合考核
学校将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根据材料审核和英语水平考核结果,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
考核时间:一般在4月中下旬,由各学院安排组织,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东华大学研招网”或“东华研招”微信相关公告。
考核内容:综合考查考生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重点考查考生知识应用能力和科研创新能力。
材料评审标准以及综合考核方案由各招生学院制定实施。
(二)硕博连读(含长学制转博)
硕博连读生(含长学制转博)选拔于每年5月进行,选拔对象为我校当年在读一年级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选拔条件及程序详见《东华大学关于选拔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办法》(东华研函〔2020〕19号),具体选拔工作由各招生学院参照执行。

 八、录取
博士生的录取工作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结合学校的学科发展、招生导师人数、考生生源等情况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公示。
 
九、学费和奖助学金

 按照国家规定,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2021级研究生学费与奖助体系以学校公布为准。
 
十、其它

 1.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的考生以报名时身份为准,不得更改。报名后,应于2020年12月30日前(以邮戳为准)将加盖公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寄到东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有关规定办理,需师级以上部队政治部签章同意。
 3.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录取当年新生报到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录取资格无效;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组织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
 4.申请人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如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5.有关招生信息(含国家规定和政策)请留意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的博士生招考相关信息为准。如本章程与教育部文件有冲突,将按教育部最新文件要求执行。

联系部门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1-67792430,021-62373355
电子信箱   gs@dhu.edu.cn
网   址   http://yjszs.dhu.edu.cn
微   信   东华研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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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推荐书.doc
2021年东华大学招收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流程及常见问题
东华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报考材料承诺书.pdf




欢迎广大有志青年报考东华大学博士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为大力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培养满足国家重大工程技术和重要科技攻关项目需求的工程技术领军人才,我校2021年继续招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
二、招生计划及招生领域
2021年我校在机械(代码为085500)及能源动力(代码为085800)领域拟招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共计60名左右(含硕博连读),实际招生人数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和学校发展需要进行适当增减。具体招生专业(类别)详见《东华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点击查看)因各学院博导招生名额有限,考生应于报名前联系报考导师,确定报考志愿。
三、学习形式与学习年限
我校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和定向就业。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须在入学前转入学校;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时不纳入就业计划,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
各学院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生研究生人数占学院专业学位招生总人数的10%左右。
我校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学制)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
四、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
3.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在境外获得学位证书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复印件);
②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录取当年新生报到日前取得硕士学位, 且只允许报考全日制非定向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
③本校在读一年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选拔方式仅限硕博连读。
4.报考全日制定向专业学位博士的人员原则上应为从事国家或地方科技重大项目的技术骨干人才,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主持承担过重大工程技术研究项目,并实质参与和所报考领域相关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研究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原则上需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且已获硕士学位。
五、选拔方式
我校2021年招收攻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采用申请-考核和硕博连读二种选拔方式。
六、网上缴费
我校博士生招生采取网上报名、缴费。考生应于2020年11月11至11月30日(工作日9:00-16:00)通过东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学生平台(http://dhyz.student.dhu.edu.cn/(点击查看)完成报名、缴费。报名费为250元/人,费用一经缴纳,不予退还。
考生报名时应仔细查看报考条件,在规定时间内准确填写、提交报考信息,一经提交,不得更改。逾期未提交报考信息或未完成缴费者,报名信息无效。
七、具体流程
(一)申请-考核
申请-考核按照材料审核、英语水平考核和综合考核三个阶段进行。
1.材料审核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应于2020年12月14日前将申请材料备齐,寄送至报考学院(《东华大学2021年招收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各学院联系方式》),学院组织专家小组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由学院通知进入下一阶段考核:
①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报后打印并签字确认)1份;
②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③本科学历学位材料:
毕业证书复印件以及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1份;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及学位网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各1份;
④硕士学历学位材料:
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毕业证书复印件以及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1份;学位证书以及学位网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各1份;
应届硕士毕业生:
提交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在境外获得学位的人员:
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复印件1份;
⑤硕士课程成绩单复印件1份;
⑥硕士学位论文1份(应届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内容);
⑦英语成绩证明复印件1份;
⑧两封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以上的专家推荐信(推荐信须密封并由推荐人在封口签字);
⑨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专利、专著等科研成果复印件;学习(工作)中获奖证书复印件;
⑩考生自我评价和拟攻读专业学位博士的研究计划书(含感兴趣的研究领域、支撑开展研究的重点工程技术项目3000字左右)。
*学院规定的其他申请材料见《东华大学2021年招收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各学院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以上所有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还。
2.英语水平考核
材料初审合格者进行英语水平考核。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英语水平考核免试,可直接进入综合考核:
①大学英语六级≥425分;
②专业英语四级/八级≥60分;
③雅思≥6分或托福≥80分或GRE≥310分;
其中成绩证明③应满足至2021年9月1日5年有效。
成绩证明电子版作为附件上传至报名系统,复印件作为申请材料寄送至报考学院。
不符合英语免试条件的考生,应参加英语水平考核,具体安排将提前通知。
3.综合考核
学校将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根据材料审核和英语水平考核结果,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
考核时间:一般在4月中下旬,由各学院安排组织,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东华大学研招网”或“东华研招”微信相关公告。
材料审核标准以及综合考核方案由各招生学院制定实施。
(二)硕博连读
硕博连读生选拔于每年5月进行,选拔对象为我校当年在读一年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选拔条件及程序详见《东华大学关于选拔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办法》(东华研函〔2020〕19号),具体选拔工作由各招生学院参照执行。
、录取
博士生的录取工作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结合学校的学科发展、招生导师人数、考生生源等情况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公示。
九、学费和奖助学金
按照国家规定,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2021级研究生学费与奖助体系以学校公布为准。
十、其它
1.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的考生以报名时身份为准,不得更改。报名后,应于2020年12月30日前(以邮戳为准)将加盖公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寄到东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有关规定办理,需师级以上部队政治部签章同意。
3.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录取当年新生报到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录取资格无效;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组织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
4.申请人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如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5.有关招生信息(含国家规定和政策)请留意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的博士生招考相关信息为准。如本章程与教育部文件有冲突,将按教育部最新文件要求执行。
 
联系部门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1-67792430,021-62373355
电子信箱    gs@dh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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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我校始终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按照健康第一、公平至上、质量为先的要求,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切实稳妥做好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9号)的有关文件精神,按照上海市教委要求,确保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和立足点,切实做好复试与录取工作。
完善复试考核体系,不断提高选拔质量。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要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牢固树立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发展观和科学的质量观,努力探索和建立以符合专业特点、提高选拔质量为导向的复试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切实发挥并不断强化复试在博士研究生选拔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要把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作为首要因素予以重点突出。
规范招生选拔程序,确保招生公平公正。学校制订严格的工作程序和评价体系,规范申请材料审查、复试等各个环节的具体实施,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进一步完善并落实招生考试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制度,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第二条  组织领导
(一)落实招生主体责任
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统筹管理全校复试与录取工作。
学校成立复试工作保障小组,由研究生部统筹,监察处、宣传部、学生处、基建后勤处、信息化办公室、保卫处等部门共同落实有关复试的各项工作,确保复试工作顺利进行。
学校成立复试工作巡视组。成员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纪检部门、研究生部负责人和有关专家组成,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
各学院成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切实落实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主体责任。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一般由5-7人组成,通常由学院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学院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院长是直接责任人,对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学院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复试工作。要充分考虑各方面情况和因素,根据学校复试与录取工作的相关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学院复试实施细则,细化工作流程。制定复试工作人员遴选、培训办法,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协调组建材料综合测评小组及复试综合考核专家小组(以下简称复试专家小组)。材料综合测评小组一般不少于3人,复试专家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组长由学术带头人担任,成员由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正高级专技职务人员组成,秘书由专职教师担任。复试专家小组成员负责具体实施对考生的综合考核工作,须公正、公平、科学、合理地综合考核考生并现场独立评分,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复试记录完备,并妥善保存备查,考核结论由复试专家小组集体负责。
(二)强化疫情防控措施
要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
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复试工作人员密度,防止人员聚集。做好人员排查、场地安排、卫生消毒等工作。要遵循错时错峰工作要求,不同学院、不同专业要分时、分批有序安排复试。所有复试工作人员均需佩戴口罩。
第三条  复试
在上海市教委、教育考试院统一领导下,统筹考虑上海市疫情防控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综合研判,确定采用远程网络复试方式。各学院由专人负责管理复试平台,强化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组织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一)复试名单确定
原则上,各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学科特点及学科生源情况确定适当的差额复试比例。按差额比例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或差额复试名单。疫情原因,目前及今后一段时间仍不适合组织大型线下考试,原定的线下笔试科目改为线上闭卷考核,考核时间和考核内容也做相应调整。
(二)科学设置复试内容
各学院应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科学设计考核内容,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申请材料综合测评、综合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申请材料综合测评
各学院由材料综合测评小组根据考生的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自我评价等材料给出申请材料综合测评成绩,申请材料综合测评成绩满分20分。
2.综合考核
复试专家小组应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和选拔创新型人才的规律,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打分,复试成绩满分100分。
(三)严格复试组织管理
1.复试资格审查
各学院要严把复试入口关,严格审查考生资格。复试前对考生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替考”。
2.加强复试监管
各学院需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可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各学院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3.依照教育部文件规定,如有必要,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对需进一步考查的考生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由学校组织专家组进行再次复试。
(四)及时公布复试结果
复试结束后,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公布复试结果。
第四条  录取
各学院按照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开展录取工作,录取人数不得超过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同时各学院应综合考虑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及导师招生额度,按照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普通招考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比(不高于10%)+申请材料综合测评成绩+复试成绩。
申请考核考生:总成绩=申请材料综合测评成绩+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报考、复试及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
各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集体讨论,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对结果负责。
拟录取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应当由本人与学校、定向单位分别签署协议书。
招生体检跟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即在新生报到后的三个月新生复查期间进行体检。如体检不合格则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或作其他学籍处理。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要求,考生需依据文件标准自行评估身体状况,如有不合格情况应如实申报,凡因未诚信申报、新生入学复查体检不合格影响入学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第五条  监督与复议
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全权负责本学院的复试过程,解决复试录取过程中随时可能出现的问题,并及时上报有关情况。复试期间,应增强复试录取工作透明度,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做到工作程序公开、录取标准公开。
实行监督和巡视制度。复试工作巡视组对招生进行全过程巡查和抽查,加强监管,以确保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或复试专家小组进行复议。
第六条  信息公开制度
学校和学院应按教育部和上海市有关政策要求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积极落实本单位的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
招生计划公开。按照招生简章公布招生计划,并结合教育部下达给学校的招生计划开展招生工作。
复试录取办法公开。网上及时公布学校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复试录取办法和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细则、复试安排、复试名单等信息。
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第七条  其他
本办法如与教育部公布的最新文件政策有出入,以教育部公布的最新文件政策为准。
本办法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招生办公室电话:021-67792430
监督和举报电话:021-67792259
Email:jwjc@dhu.edu.cn
通信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1882号东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200051)

东华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2021年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技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2021年我校拟招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240余名(含硕博连读),实际招生人数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和学校发展需要进行适当增减。具体招生专业(类别)详见《东华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点击查看),因各学院博导招生名额有限,考生应于报名前联系报考导师,确定报考志愿。

三、学习形式与学习年限
我校博士研究生学习形式均为全日制。除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等专项计划外,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均为非定向就业,考生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须按教育部规定在入学前转入学校。
我校博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学制)为4年,硕博连读生(含长学制转博生)的博士阶段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博士生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

四、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
3.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在境外获得学位证书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复印件);
②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录取当年新生报到日前取得硕士学位);
③本校在读一年级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选拔方式仅限硕博连读(含长学制转博)。

五、选拔方式
我校2021年招收攻读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采用申请-考核和硕博连读(含长学制转博)二种选拔方式。

六、报名缴费
我校博士生招生采取网上报名、缴费。考生应于2020年11月11至11月30日(工作日9:00-16:00)通过东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学生平台(http://dhyz.student.dhu.edu.cn/(点击查看)完成报名、缴费。报名费为250元/人,费用一经缴纳,不予退还。
考生报名时应仔细查看报考条件,在规定时间内准确填写、提交报考信息,一经提交,不得更改。逾期未提交报考信息或未完成缴费者,报名信息无效。

七、具体流程
(一)申请-考核
申请-考核按照材料审核、英语水平考核和综合考核三个阶段进行。
1.材料审核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应于2020年12月14日前将申请材料备齐,寄送至报考学院(见《东华大学2021年招收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各学院联系方式》,学院组织专家小组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由学院通知进入下一阶段考核:
①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报后打印并签字确认)1份;
②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③本科学历学位材料:
毕业证书复印件以及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1份;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及学位网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各1份;
④硕士学历学位材料:
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毕业证书复印件以及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1份;学位证书以及学位网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各1份;
应届硕士毕业生:
提交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在境外获得学位的人员:
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复印件1份;
⑤硕士课程成绩单复印件1份;
⑥硕士学位论文1份(应届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内容);
⑦英语成绩证明复印件1份;
⑧两封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以上的专家推荐信(推荐信须密封并由推荐人在封口签字);
⑨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专利、专著等科研成果复印件;学习(工作)中获奖证书复印件;
⑩考生自我评价和攻读学术学位博士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3000字左右、格式不限)。
*学院规定的其他申请材料见《东华大学2021年招收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各学院联系方式》以上所有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还。(点击查看)
2.英语水平考核
材料初审合格者进行英语水平考核。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英语水平考核免试,可直接进入综合考核:
①大学英语六级≥425分;
②专业英语四级/八级≥60分;
③雅思≥6分或托福≥80分或GRE≥310分;
其中成绩证明③应满足至2021年9月1日5年有效。
成绩证明电子版作为附件上传至报名系统,复印件作为申请材料寄送至报考学院。
不符合英语免试条件的考生,应参加英语水平考核,具体安排将提前通知。
3.综合考核
学校将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根据材料审核和英语水平考核结果,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
考核时间:一般在4月中下旬,由各学院安排组织,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东华大学研招网”或“东华研招”微信相关公告。
考核内容:综合考查考生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重点考查考生知识应用能力和科研创新能力。
材料评审标准以及综合考核方案由各招生学院制定实施。
(二)硕博连读(含长学制转博)
硕博连读生(含长学制转博)选拔于每年5月进行,选拔对象为我校当年在读一年级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选拔条件及程序详见《东华大学关于选拔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办法》(东华研函〔2020〕19号),具体选拔工作由各招生学院参照执行。

 八、录取
博士生的录取工作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结合学校的学科发展、招生导师人数、考生生源等情况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公示。
 
九、学费和奖助学金

 按照国家规定,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2021级研究生学费与奖助体系以学校公布为准。
 
十、其它

 1.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的考生以报名时身份为准,不得更改。报名后,应于2020年12月30日前(以邮戳为准)将加盖公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寄到东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有关规定办理,需师级以上部队政治部签章同意。
 3.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录取当年新生报到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录取资格无效;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组织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
 4.申请人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如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5.有关招生信息(含国家规定和政策)请留意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的博士生招考相关信息为准。如本章程与教育部文件有冲突,将按教育部最新文件要求执行。

联系部门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1-67792430,021-62373355
电子信箱   gs@dhu.edu.cn
网   址   http://yjszs.dhu.edu.cn
微   信   东华研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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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推荐书.doc
2021年东华大学招收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流程及常见问题
东华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报考材料承诺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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