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0-25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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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新增博士点博士生导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学校学位点建设和研究生培养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开展学校新增博士学位点博士生导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及遴选程序
本次遴选范围为申请担任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博士生导师、音乐与舞蹈学专业博士生导师人员,遴选工作按照《山东师范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实施细则》(山东师大学位字〔2021〕12号,详见研究生院主页“导师工作”-“相关文件”栏目)有关规定执行。
(一)申请者向教育学部和音乐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担任博导的申请,并填写《申请担任博导人员简况表》,同时向申请单位提交简况表中相应的成果、项目、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原件;科研项目应由科技或社科主管部门审核签章。
(二)教育学部和音乐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会议,对申请者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者进行表决。对通过的申请者名单及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无异议者报送研究生院。
(三)研究生院聘请专家或者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评审通过者提交至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四)依据实施细则可直接获得博导资格的,申请人只需填写《博士生指导教师备案表》备案,无需再参加博导遴选的其它程序。
二、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遴选办法规定的遴选条件,规范程序,认真审查,择优遴选,认真组织好本次博导遴选工作。
(二)学校将对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的申请人进行监督,如发现不按条件或规定程序遴选者,将取消申请人遴选资格。
(三)所有表中的“近三年”均指2018年1月至2021年12月。
三、材料报送
请教育学部和音乐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于2021年12月13日前将以下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报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一)《山东师范大学申请担任博士生指导教师简况表》《山东师范大学申请担任合作博士生指导教师简况表》(一式3份);
(二)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正式发表或出版的主要学术论文(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著作(封面、出版信息、目录、封底等主要信息页)、SCI、EI 、SSCI、CSSCI等检索证明(检索证明至少包含收录情况、影响因子、分区情况等信息)、获奖证书、科研项目任务书或批件等材料的复印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一式1份)。
(三)《山东师范大学2021年申请担任博士生指导教师汇总表》和《山东师范大学2021年申请担任合作博士生指导教师汇总表》(一式1份)。
(四)直接获得博士生导师资格者只需填写《山东师范大学申请担任博士生指导教师备案表》(一式1份)。备案人员信息需填入以上汇总表。
联系人:秦杰 宋强 86180863
邮箱:sdnuxwb@126.com
- 附件【附件1山东师范大学申请担任博士生指导教师简况表.doc】已下载20次
- 附件【附件2山东师范大学申请担任合作博士生指导教师简况表.doc】已下载15次
- 附件【附件3山东师范大学2021年申请担任博士生指导教师汇总表.xls】已下载4次
- 附件【附件4山东师范大学2021年申请担任合作博士生指导教师汇总表.xls】已下载4次
- 附件【附件5山东师范大学申请担任博士生指导教师备案表.doc】已下载6次
山东师范大学做好2022年优秀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山东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管理办法(山东师大研字〔2017〕15号)》和我校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实际需要,为做好2022年优秀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选拔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提前攻博工作的重要意义,重视和加强对提前攻博工作的领导和组织,严格按照《山东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暂行规定(修订)》认真执行,保证提前攻博学生的质量。
二、为提高我校博士生源质量,保证我校博士招生任务的顺利完成,学校鼓励理科、工科专业积极开展提前攻博工作,选拔优秀的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
三、各单位在选拔时应将提前攻博、正式转博的本硕博连读、硕博连读名额统筹计算,共不超过上年博士招生计划的60%。
四、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提前攻博学生只能在本校学习,我校不向外校推荐选拔提前攻博学生。
五、开展提前攻博的单位请于2021年12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审核。需报送材料:
1.《山东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表》
2.发表论文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研究生院
2021年12月1日
附件【附件1 山东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管理办法(修订)山东师大研字〔2017〕15号.doc】已下载243次
附件【附件2 《山东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表》.doc】已下载87次
一、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提前攻博工作的重要意义,重视和加强对提前攻博工作的领导和组织,严格按照《山东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暂行规定(修订)》认真执行,保证提前攻博学生的质量。
二、为提高我校博士生源质量,保证我校博士招生任务的顺利完成,学校鼓励理科、工科专业积极开展提前攻博工作,选拔优秀的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
三、各单位在选拔时应将提前攻博、正式转博的本硕博连读、硕博连读名额统筹计算,共不超过上年博士招生计划的60%。
四、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提前攻博学生只能在本校学习,我校不向外校推荐选拔提前攻博学生。
五、开展提前攻博的单位请于2021年12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审核。需报送材料:
1.《山东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表》
2.发表论文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研究生院
2021年12月1日
附件【附件1 山东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管理办法(修订)山东师大研字〔2017〕15号.doc】已下载243次
附件【附件2 《山东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表》.doc】已下载87次
山东师范大学2021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山东师范大学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山东省济南市,建校于1950年10月,系新中国成立后山东省成立最早的本科高校。作为山东省属重点大学、山东省首批名校建设工程单位、省部共建高校、省属“高水平大学”,学校植根齐鲁文化沃土,汲取泉城人文灵韵,秉承“弘德明志、博学笃行”的校训,自觉传承创新齐鲁文化,努力彰显教师教育特色,目前已发展成为一所学科专业齐全、学位体系完备、师资人才充沛、社会声誉优良的综合性高等师范院校。山东师范大学是山东省较早开展研究生教育的高校之一,1955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98年开始招收博士研究生。学校研究生教育在历代山师人的砥砺耕耘下,逐步形成了门类齐全的学科体系和完整的博士、学术学位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等多层次、多类别的人才培养体系。
学校现有24个研究生招生单位,140多个硕士招生专业,1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7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覆盖十大学科门类,学科、专业学位数量居省属高校前列。有1个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4个学科进入基本科学指标数据库(ESI)学科排名前1%。2个学科入选山东省“高峰学科”建设学科、4个学科进入山东省“优势特色学科”建设学科行列。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2017年)中,24个学科参评,其中有13个学科进入B及以上等次,B+等次和B等次数量均居山东省属高校首位。
学校拥有一支高水平的研究生导师队伍。截至目前,共有研究生指导教师1300余人,其中博士生导师230余人。学校还拥有一大批国内外著名学者:现有10名双聘院士。25人次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国家“万人计划”,973首席科学家,长江学者,国家杰青,全国“四个一批”人才(理论界)和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22人获全国优秀教师等国家级荣誉称号,90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5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1个教师团队获评“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6人6次当选全国党代会代表,5人12次当选全国人大代表,5人10次当选全国政协委员。学校领导连续五届当选山东省委委员。3人次入选山东省“泰山学者”攀登计划,2人入选山东省“泰山学者”优势学科领军人才支持计划,18人入选山东省“泰山学者”特聘教授,16人入选山东省“泰山学者”青年专家。1人入选国家优青。31人获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
一、招生类别
我校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理科不接收定向考生,文科是否接收定向考生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接收定向考生人数不超过本单位招生计划的10%。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的招生政策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招生简章另行公布。
二、招生专业
详见附件《山东师范大学2021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招生方式
本硕博连读:从报考我校的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具体招录办法详见我校当年发布的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简章。
硕博连读:在有一届以上博士毕业生,具有较丰富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经验的学术学位专业中,从在读的硕士研究生中选拔博士的一种招生方式,招录办法见《山东师范大学硕博连续培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山东师大研字〔2017〕16号)。
申请—考核制:仅限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育学部、心理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化学化工与材料科学学院、地理与环境学院、生命科学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9个学院的考生,除心理学院考生需参加初试英语考试外,不再参加普通招考。考生提出申请,递交材料,招生学院进行材料审核、综合考核,择优录取。具体实施方案详见以上7个招生学院网站。
普通招考:除以上三种招生方式外的其他考生,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择优录取。具体考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四、报考条件
本硕博连读、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考生申请条件参照对应的招生简章、管理办法、实施方案执行。
普通招考考生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已获硕士学位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或已获博士学位人员。
(四)两位与所报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推荐书复试时提交学院)。
(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报名办法
本硕博连读、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普通招考类考生均需网上注册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月5日—2021年1月30日。考生须在此时间内登录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ks.sdnu.edu.cn/),注册后选择正确的考试方式,填写准确报考信息。
初试报名费220元,报名时通过网上缴费,不缴费报名无效,一经缴纳不再退款。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如实、准确填写信息。考生必须按要求提交书面材料,书面材料中的相关内容必须与网报信息一致。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考生本人负担。
六、资格审查
“申请—考核制”考生按照各学院实施方案要求提交相关申请资料,参加考核,无需到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心理学院和普通招考考生须于2021年4月9日(星期五)8:20—17:00到山东师范大学千佛山校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文化楼0331室)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从报名系统中打印,打印前须按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打印后须本人亲笔签字确认);
③应届硕士提供学信网下载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提前毕业的硕士生还须提供学校同意提前毕业的证明);往届生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硕士学历(没有学历证书可不带)。应届生被录取后,如在入学报到时不能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现场领取准考证。
七、考试安排
普通招考考生的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时间暂定于2021年4月10日—4月11日,地点在千佛山校区(文化东路88号)。
(二)复试:2021年4月12日下午根据我校进入复试的初试基本要求,公布参加复试考生名单,4月12日—4月13日进行专业复试。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准考证、身份证到规定地点参加复试。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等以招生单位安排为准。
复试主要考察考生对本学科最新研究成果的了解情况和考生的科研工作情况,以及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考察考生是否具备攻读博士学位培养的潜能。主要从专业知识、科研能力(代表性科研成果数量、质量、发表文章刊物层次和级别)和考生综合能力(分析能力、思维能力、表达能力)三个方面考查。
复试时需要向学院提交如下材料:
1.初试准考证;
2.两份专家推荐书(附件1);
3.本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原件或复印件均可);
4.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硕士论文概要);
5. 研究生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毕业生可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或毕业学校档案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6.《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2)。
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生源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是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内容,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现实表现。各招生学院将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体检
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学校不统一安排体检,考生本人复试拟录取一周内自行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一般健康体检,将体检报告快寄或送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十、录取
(一)学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综合考生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拟录取前与研究生院、工作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按定向工作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拟录取前将本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转入我校,不能按规定时间转入我校或不能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的考生不予录取。
(三)学校统一将所有拟录取的考生报教育部进行录取检查。录取检查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一、学制学费
本硕博连读研究生博士阶段学制一般为3年,其他博士研究生学制4年,学费标准为10000元/学年。如有调整,收费标准按照上级部门最新文件执行。
十二、奖助学金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我校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可享受或申请下列助学金、奖学金或通过其他途径获得资助。具体评选办法可登录学校研究生工作部官网查询相关文件。
1.研究生助学金。研究生助学金用于资助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档案转入山东师范大学且无固定工资收入),每生每年42000元。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12000元;新入学学业奖学金5000元。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下达奖励名额,学校择优评定,获奖者每生每年3万元。
4.研究生“三助”(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设置的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津贴。
5.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如有调整以最新的文件为准。
十三、违规处理
(一)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招生单位、招生考试机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三)严禁招生单位内部任何部门和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严禁招生单位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违反规定的要坚决清理取缔并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十四、其他
1.为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工作安排与要求如有调整,以正式公告或通知为准。
2.录取为定向培养的济南地区考生学校将不安排住宿。
3.我校博士生招生不指定参考书目,考生自行确定复习书目。
4.博士生招生工作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有关报名、考试、录取等事项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我们将热情为您提供服务。
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yjszs.sdnu.edu.cn/
研招办联系电话:0531—86180804;0531-86180869;
办公地址:山东师范大学长清湖校区文昌楼319室;
山东师范大学千佛山校区文化楼三层中厅向南0331室。
5.本简章未尽事宜以教育部相关文件为准。
山东师范大学2020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山东师范大学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山东省济南市,建校于1950年10月,系新中国成立后山东省成立最早的本科高校。作为山东省属重点大学、山东省首批名校建设工程单位、省部共建高校,学校植根齐鲁文化沃土,汲取泉城人文灵韵,秉承“弘德明志、博学笃行”的校训,自觉传承创新齐鲁文化,努力彰显教师教育特色,目前已发展成为一所学科专业齐全、学位体系完备、师资人才充沛、社会声誉优良的综合性高等师范院校。山东师范大学是山东省较早开展研究生教育的高校之一,1955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98年开始招收博士研究生。学校研究生教育在历代山师人的砥砺耕耘下,逐步形成了门类齐全的学科体系和完整的博士、学术学位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等多层次、多类别的人才培养体系。
学校现有24个研究生招生单位,140多个硕士招生专业,1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7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覆盖十大学科门类,学科、专业学位数量居省属高校前列。有1个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3个学科进入基本科学指标数据库(ESI)学科排名前1%。6个学科进入山东省一流学科建设行列。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2017年)中,24个学科参评,其中有13个学科进入B及以上等次,B+等次和B等次数量均居山东省属高校首位。
学校拥有一支高水平的研究生导师队伍。截至目前,共有研究生指导教师1400余人,其中博士生导师230余人。学校还拥有一大批国内外著名学者:现有10名双聘院士。22人获全国优秀教师等国家级荣誉称号,90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5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1个教师团队获评“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6人6次当选全国党代会代表,5人12次当选全国人大代表,5人10次当选全国政协委员。学校领导连续五届当选山东省委委员。3人次入选山东省“泰山学者”攀登计划,2人入选山东省“泰山学者”优势学科领军人才支持计划,18人入选山东省“泰山学者”特聘教授,16人入选山东省“泰山学者”青年专家。1人入选国家优青。31人获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
一、招生类别
我校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理科不接收定向考生,文科是否接收定向考生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接收定向考生人数不超过本单位招生计划的10%。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的招生政策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招生简章另行公布。
二、招生专业
详见附件《山东师范大学2020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招生方式
本硕博连读:从报考我校的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具体招录办法详见我校当年发布的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简章。
硕博连读:在有一届以上博士毕业生,具有较丰富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经验的学术学位专业中,从在读的硕士研究生中选拔博士的一种招生方式,招录办法见《山东师范大学硕博连续培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山东师大研字〔2017〕16号)。
申请—考核制:仅限心理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化学化工与材料科学学院、地理与环境学院、生命科学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7个学院的考生,除心理学院、地理与环境学院考生需参加英语考试外,不再参加普通招考。考生提出申请,递交材料,招生学院进行材料审核、综合考核,择优录取。具体实施方案详见以上7个招生学院网站。
普通招考:除以上三种招生方式外的其他考生,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择优录取。具体考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四、报考条件
本硕博连读、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考生申请条件参照对应的招生简章、管理办法、实施方案执行。
普通招考考生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已获硕士学位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或已获博士学位人员。
(四)两位与所报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推荐书复试时提交学院)。
(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报名办法
本硕博连读、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普通招考类考生均需网上注册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月5日—2020年1月30日。考生须在此时间内登录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yjszs.sdnu.edu.cn/),注册后选择正确的考试方式,填写准确报考信息。
初试报名费220元,报名时通过网上缴费,不缴费报名无效,一经缴纳不再退款。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如实、准确填写信息。考生必须按要求提交书面材料,书面材料中的相关内容必须与网报信息一致。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考生本人负担。
六、资格审查
“申请—考核制”考生按照各学院实施方案要求提交相关申请资料,参加考核,无需到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心理学院、地理与环境学院和普通招考考生须于2020年4月10日(星期五)8:20—17:00到山东师范大学千佛山校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文化楼0331室)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从报名系统中打印,打印前须按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打印后须本人亲笔签字确认);
③应届硕士提供学信网下载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提前毕业的硕士生还须提供学校同意提前毕业的证明);往届生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硕士学历(没有学历证书可不带)。应届生被录取后,如在入学报到时不能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现场领取准考证。
七、考试安排
普通招考考生的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时间安排在2020年4月11日—4月12日,地点在千佛山校区(文化东路88号)。
(二)复试:2020年4月13日下午根据我校进入复试的初试基本要求,公布参加复试考生名单,4月13日—4月14日进行专业复试。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准考证、身份证到规定地点参加复试。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等以招生单位安排为准。
复试主要考察考生对本学科最新研究成果的了解情况和考生的科研工作情况,以及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考察考生是否具备攻读博士学位培养的潜能。主要从专业知识、科研能力(代表性科研成果数量、质量、发表文章刊物层次和级别)和考生综合能力(分析能力、思维能力、表达能力)三个方面考查。
复试时需要向学院提交如下材料:
1.初试准考证;
2.两份专家推荐书(附件1);
3.本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原件或复印件均可);
4.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硕士论文概要);
5. 研究生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毕业生可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或毕业学校档案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6.《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2)。
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生源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是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内容,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现实表现。各招生学院将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体检
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学校不统一安排体检,考生本人复试拟录取一周内自行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一般健康体检,将体检报告快寄或送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十、录取
(一)学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综合考生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拟录取前与研究生院、工作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按定向工作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拟录取前将本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转入我校,不能按规定时间转入我校或不能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的考生不予录取。
(三)学校统一将所有拟录取的考生报教育部进行录取检查。录取检查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一、学制学费
学制4年。所有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均须交纳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
十二、奖助学金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我校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可享受或申请下列助学金、奖学金或通过其他途径获得资助。具体评选办法可登录学校研究生工作部官网查询相关文件。
1.研究生助学金。研究生助学金用于资助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档案转入山东师范大学且无固定工资收入),每生每年24000元。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10000元。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下达奖励名额,学校择优评定,获奖者每生每年3万元。
4.研究生“三助”(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设置的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津贴。
5.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如有调整以最新的文件为准。
十三、违规处理
(一)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招生单位、招生考试机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三)严禁招生单位内部任何部门和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严禁招生单位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违反规定的要坚决清理取缔并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十四、其他
1.录取为定向培养的济南地区考生学校将不安排住宿。
2.我校博士生招生不指定参考书目,考生自行确定复习书目。
3.博士生招生工作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有关报名、考试、录取等事项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我们将热情为您提供服务。
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yjszs.sdnu.edu.cn/
研招办联系电话:0531—86180804;0531-86180869;
办公地址:山东师范大学长清湖校区文昌楼319室;
山东师范大学千佛山校区文化楼三层中厅向南0331室。
山东师范大学2019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已获硕士学位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或已获博士学位人员。
(三)两位与所报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推荐书复试时提交学院)。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的招生政策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二、报名办法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月5日—2019年1月30日。考生须在此时间内登录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yjszs.sdnu.edu.cn/),输入报名信息。“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考生均需网上报名。
报名费220元,报名时通过网上缴费,报名费一经缴纳不再退款。网上不缴费报名无效。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如实、准确填写信息。考生必须按要求提交书面材料,书面材料中的相关内容必须与网报信息一致。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考生本人负担。
三、资格审查
考生须于2019年4月12日到山东师范大学千佛山校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文化楼0331室)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从报名系统中打印,打印前须按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打印后须本人亲笔签字确认);
③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点击下载模板)(提前毕业的硕士生还须提供学校同意提前毕业的证明(点击下载模板))、硕士学历(没有学历证书可不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应届生被录取后,如在入学报到时不能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现场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方式
硕博连读:从符合我校硕博连读条件的学术学位研究生中选拔,在有一届以上博士毕业生,具有较丰富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经验的学科专业招生。
申请—考核制: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考生提出申请(《申请表》点击下载),递交材料,招生学院进行材料审核、综合考核,不再参加普通招考,择优录取。具体实施细则详见6个招生学院网站(心理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化学化工与材料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点击查阅)。
普通招考: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博士统一入学考试,择优录取。
五、考试安排(普通招考)
普通招考考生的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时间安排在2019年4月13日—4月14日,地点在千佛山校区(文化东路88号)。
(二)复试:2019年4月15日下午根据我校进入复试的初试基本要求,公布参加复试考生名单,4月15日—4月16日专业复试。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准考证、身份证到规定地点参加复试。
复试主要考察考生对本学科最新研究成果的了解情况和考生的科研工作情况,以及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考察考生是否具备攻读博士学位培养的潜能。主要从专业知识、科研能力(代表性科研成果数量、质量、发表文章刊物层次和级别)和考生综合能力(分析能力、思维能力、表达能力)三个方面考查。
复试时需要向学院提交如下材料:
1、资格审核中的②、③材料;
2、两份专家推荐书(点击下载);
3、本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原件或复印件均可);
4、硕士学位论文,及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由考生攻读硕士学位所在院校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也可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加盖其公章。下同);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
5、政审表一份(点击下载)。
(三)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由我校校医院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时间由学校统一安排,集中进行。
六、录取
(一)学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综合考生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我校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我校理科不再接收定向考生,文科定向考生不超过本单位招生计划的10%,
(三)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拟录取时将本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转入我校。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录取时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不能按规定时间转入我校或不能签订定向就业合同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学校统一将所有拟录取的考生报教育部进行录取检查。录取检查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学制学费
学制4年。所有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均须交纳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
八、奖助学金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我校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可享受或申请下列助学金、奖学金或通过其他途径获得资助。
(一)研究生助学金。研究生助学金用于资助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档案转入山东师范大学且无固定工资收入),每生每年24000元。 (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下达奖励名额,学校择优评定,获奖者每生每年3万元。
(四)研究生“三助”(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设置的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津贴。
(五)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详细规定请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点击进入)。
九、其他
(一)录取为定向培养的济南地区考生学校将不安排住宿。
(二)我校博士生招生不指定参考书目,考生自行确定复习书目。
(三)博士生招生工作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有关报名、考试、录取等事项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我们将热情为您提供服务。
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yjszs.sdnu.edu.cn/
研招办联系电话:0531—86180804;0531-86180869;
办公地址:山东师范大学长清湖校区文昌楼319室;
山东师范大学千佛山校区文化楼三层中厅向南0331室。
山东师范大学博士待遇
山东师范大学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山东省济南市,建校于1950年10月,系新中国成立后山东省成立最早的本科高校。作为山东省属重点大学、山东省首批名校建设工程单位、省部共建高校、省属“高水平大学”,学校植根齐鲁文化沃土,汲取泉城人文灵韵,秉承“弘德明志、博学笃行”的校训,自觉传承创新齐鲁文化,努力彰显教师教育特色,目前已发展成为一所学科专业齐全、学位体系完备、师资人才充沛、社会声誉优良的综合性高等师范院校。山东师范大学是山东省较早开展研究生教育的高校之一,1955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98年开始招收博士研究生。学校研究生教育在历代山师人的砥砺耕耘下,逐步形成了门类齐全的学科体系和完整的博士、学术学位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等多层次、多类别的人才培养体系。
学校现有24个研究生招生单位,140多个硕士招生专业,1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7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覆盖十大学科门类,学科、专业学位数量居省属高校前列。有1个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4个学科进入基本科学指标数据库(ESI)学科排名前1%。2个学科入选山东省“高峰学科”建设学科、4个学科进入山东省“优势特色学科”建设学科行列。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2017年)中,24个学科参评,其中有13个学科进入B及以上等次,B+等次和B等次数量均居山东省属高校首位。
学校拥有一支高水平的研究生导师队伍。截至目前,共有研究生指导教师1300余人,其中博士生导师230余人。学校还拥有一大批国内外著名学者:现有10名双聘院士。25人次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国家“万人计划”,973首席科学家,长江学者,国家杰青,全国“四个一批”人才(理论界)和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22人获全国优秀教师等国家级荣誉称号,90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5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1个教师团队获评“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6人6次当选全国党代会代表,5人12次当选全国人大代表,5人10次当选全国政协委员。学校领导连续五届当选山东省委委员。3人次入选山东省“泰山学者”攀登计划,2人入选山东省“泰山学者”优势学科领军人才支持计划,18人入选山东省“泰山学者”特聘教授,16人入选山东省“泰山学者”青年专家。1人入选国家优青。31人获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
一、招生类别
我校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理科不接收定向考生,文科是否接收定向考生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接收定向考生人数不超过本单位招生计划的10%。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的招生政策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招生简章另行公布。
二、招生专业
详见附件《山东师范大学2021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招生方式
本硕博连读:从报考我校的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具体招录办法详见我校当年发布的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简章。
硕博连读:在有一届以上博士毕业生,具有较丰富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经验的学术学位专业中,从在读的硕士研究生中选拔博士的一种招生方式,招录办法见《山东师范大学硕博连续培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山东师大研字〔2017〕16号)。
申请—考核制:仅限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育学部、心理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化学化工与材料科学学院、地理与环境学院、生命科学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9个学院的考生,除心理学院考生需参加初试英语考试外,不再参加普通招考。考生提出申请,递交材料,招生学院进行材料审核、综合考核,择优录取。具体实施方案详见以上7个招生学院网站。
普通招考:除以上三种招生方式外的其他考生,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择优录取。具体考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四、报考条件
本硕博连读、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考生申请条件参照对应的招生简章、管理办法、实施方案执行。
普通招考考生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已获硕士学位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或已获博士学位人员。
(四)两位与所报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推荐书复试时提交学院)。
(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报名办法
本硕博连读、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普通招考类考生均需网上注册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月5日—2021年1月30日。考生须在此时间内登录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ks.sdnu.edu.cn/),注册后选择正确的考试方式,填写准确报考信息。
初试报名费220元,报名时通过网上缴费,不缴费报名无效,一经缴纳不再退款。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如实、准确填写信息。考生必须按要求提交书面材料,书面材料中的相关内容必须与网报信息一致。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考生本人负担。
六、资格审查
“申请—考核制”考生按照各学院实施方案要求提交相关申请资料,参加考核,无需到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心理学院和普通招考考生须于2021年4月9日(星期五)8:20—17:00到山东师范大学千佛山校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文化楼0331室)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从报名系统中打印,打印前须按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打印后须本人亲笔签字确认);
③应届硕士提供学信网下载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提前毕业的硕士生还须提供学校同意提前毕业的证明);往届生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硕士学历(没有学历证书可不带)。应届生被录取后,如在入学报到时不能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现场领取准考证。
七、考试安排
普通招考考生的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时间暂定于2021年4月10日—4月11日,地点在千佛山校区(文化东路88号)。
(二)复试:2021年4月12日下午根据我校进入复试的初试基本要求,公布参加复试考生名单,4月12日—4月13日进行专业复试。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准考证、身份证到规定地点参加复试。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等以招生单位安排为准。
复试主要考察考生对本学科最新研究成果的了解情况和考生的科研工作情况,以及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考察考生是否具备攻读博士学位培养的潜能。主要从专业知识、科研能力(代表性科研成果数量、质量、发表文章刊物层次和级别)和考生综合能力(分析能力、思维能力、表达能力)三个方面考查。
复试时需要向学院提交如下材料:
1.初试准考证;
2.两份专家推荐书(附件1);
3.本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原件或复印件均可);
4.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硕士论文概要);
5. 研究生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毕业生可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或毕业学校档案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6.《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2)。
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生源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是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内容,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现实表现。各招生学院将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体检
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学校不统一安排体检,考生本人复试拟录取一周内自行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一般健康体检,将体检报告快寄或送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十、录取
(一)学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综合考生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拟录取前与研究生院、工作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按定向工作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拟录取前将本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转入我校,不能按规定时间转入我校或不能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的考生不予录取。
(三)学校统一将所有拟录取的考生报教育部进行录取检查。录取检查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一、学制学费
本硕博连读研究生博士阶段学制一般为3年,其他博士研究生学制4年,学费标准为10000元/学年。如有调整,收费标准按照上级部门最新文件执行。
十二、奖助学金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我校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可享受或申请下列助学金、奖学金或通过其他途径获得资助。具体评选办法可登录学校研究生工作部官网查询相关文件。
1.研究生助学金。研究生助学金用于资助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档案转入山东师范大学且无固定工资收入),每生每年42000元。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12000元;新入学学业奖学金5000元。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下达奖励名额,学校择优评定,获奖者每生每年3万元。
4.研究生“三助”(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设置的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津贴。
5.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如有调整以最新的文件为准。
十三、违规处理
(一)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招生单位、招生考试机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三)严禁招生单位内部任何部门和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严禁招生单位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违反规定的要坚决清理取缔并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十四、其他
1.为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工作安排与要求如有调整,以正式公告或通知为准。
2.录取为定向培养的济南地区考生学校将不安排住宿。
3.我校博士生招生不指定参考书目,考生自行确定复习书目。
4.博士生招生工作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有关报名、考试、录取等事项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我们将热情为您提供服务。
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yjszs.sdnu.edu.cn/
研招办联系电话:0531—86180804;0531-86180869;
办公地址:山东师范大学长清湖校区文昌楼319室;
山东师范大学千佛山校区文化楼三层中厅向南0331室。
5.本简章未尽事宜以教育部相关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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