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0-25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湘潭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2021年
add 湘潭大学学姐微信
为你免费答疑

关于《湘潭大学考研》我们搜集了部分湘潭大学考研真题和复试资源,免费赠送;并提供有偿的湘潭大学初试/复试/调剂辅导(收费合理,内部资源,效果有保障),如果需要领资源或了解研究生辅导的,请加网页上的学姐微信。湘潭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2021年是择校选专业前必须要搜集和参考的,它反映了湘潭大学考研的难度和专业的热门程度。考研派每年都会在第一时间统计和整理湘潭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2021年。希望对你的博士报考有用。

为做好我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省级主管部门及湘潭大学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1.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按需招生。
2. 坚持把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作为复试的重点,选拔具有创新能力、良好学术潜力或实践能力的人才。
3. 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切实做到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4. 强化复试导师和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政治意识,严格按照国家招生政策开展复试、录取工作,加强和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5. 除“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外,原则上只录取全日制脱产博士研究生。
 二、组织管理
1.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职 责: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及督查工作。
组 长:颜佳华
副组长:张佑祥、黄显中
成 员:李佑新、周锦涛
秘 书:王  晖  
 2. 学科专业复试小组
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对申请人材料进行综合评定,对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进行测试,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工作小组成员由招生领导小组决定。
3.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 (以下简称思政专项计划)复试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联系学校组织部、学生工作部(处)等相关部门进行复试。
4. 学院在规定的时间内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资格条件和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编号、考生姓名、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
 三、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专业 普通招考计划招生总人数
030500 马克思主义理论 30人(①含思政专项计划3 人 ;②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27人)
备注:1.报考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030500)06研究方向的,属于“高校思政工作骨干专项计划”。
2.报考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030500)01-05研究方向的,均属于“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
3.学院实行差额复试,根据复试情况,实际录取人数可能会略有调整,具体以实际招生人数为准。 
四、复试分数线
1. 2021年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专业 类别 英语成绩 专业成绩
马克思主义理论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 50 60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 60 60
2.学院不接收破格复试。 
五、复试方式和内容
1. 本次复试采取现场复试,全程录音录像。所有复试考生需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逾期视为自行放弃复试资格。
2. 复试费
复试费为120元/生。
缴纳方式:转账(请备注:博士复试+马克思主义学院+姓名)
户   名: 湘潭大学
银行账号: 4300 1510 2630 5000 0286
开户银行:建行湘潭湘大支行
3. 复试流程安排
时间 复试内容 地点
5月15日上午8:30开始 资格审核 文科楼405
5月15日下午2:30—5:00 专业外语考试(下午2:30—3:00) 文科楼405
专业笔试(下午3:00—5:00) 文科楼405
5月16日上午8:00开始 综合面试 老办公楼320
4. 复试方式按专业外语笔试和综合面试结合进行。
(1)专业外语笔试
考试时间30分钟,满分100分。
(2)综合面试
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进行考察满分为200分。复试小组每个成员各自独立给考生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最终成绩。内容包括:
a. 专业素质和能力(笔试2小时,满分为100分):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科研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b. 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10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能力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礼仪、口头表达能力等。
5. 考生复试前资格审查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或军官证),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同
时携带学生证 。
(2)其他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士学位、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硕士阶段的成绩单,硕士论文(附评议书),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
科研成果证明书,学习(工作)中获奖证书,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认识、
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自我评价材料等。
(3)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学位论文全文和已经通过答辩的证明材料,如
尚未答辩,须提供即将答辩的证明材料。
 六、录取
1. 总成绩的计算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
初试成绩(300分)、复试成绩(300分)均换算为百分制,最后加权计算总成绩,总成绩=50%×初试总成绩(百分制)+50%×复试成绩(百分制)。
2. 录取要求
(1)学院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根据学院的招生计划、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政专项的除外)。
(2)复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不足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思政专项计划”招生指标总共3个(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拟录取考生中:本校生源最多1人,专职辅导员至少为2人(按计划数的70%四舍五入计算)。该计划录取时须先满足该条件,再根据总成绩等确定拟录取名单。
3. 注意事项
(1)拟录取博士研究生领取调档函后,须于规定时间内将档案调入湘潭大学(往届生:2021年6月1日前,应届生:2021年8月31日前),未在规定时间内调入本人档案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2)考生如报考了几所学校且被我校和外校同时录取,须在2021年5月30日前告知我校,在我校上报教育部时若发现考生被重复录取,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七、其他
导师的确定、学费、学制及奖助学金、监督和复议、体检、疫情防控要求等其他事项请参照湘潭大学研究生院主页公布的《湘潭大学 2021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未尽事宜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湘潭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联系电话:
校研招办 0731-58292051   
纪委、监察专员办: 0731-58298628
马克思主义学院研招办:0731-58293734

为做好我校2021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2号)、《湘潭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湘大研发〔2017〕10号)、《湘潭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1、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按需招生。
2、 坚持把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作为考核的重点,选拔具有创新能力、良好学术潜力或实践能力的人才。
3、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4、 加强和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切实维护考生的正当权益。
二、管理机构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分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校领导、分管纪检监察的校领导
成员:研究生院、纪委、监察专员办等学校相关部门负责人
职责:统筹协调,全面负责学校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
2、 研究生院招生办具体组织学校的研究生招生工作。
3、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
副组长:学院党委书记、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副院长、博士学位点负责人
成员:由博士生导师代表组成
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本单位博士研究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
4、 学科专业复试小组
各学院根据学位点情况成立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负责对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专业复试小组负责制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考核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同一学科(专业)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易度和成绩评定标准须统一,做到合理、公正、公平。每个专业复试小组一般由5-7人组成,同时配备一名秘书记录复试情况以备核查,有学生报考的博士生导师须为复试小组成员;专业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商讨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复试小组成员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复试工作,可书面委托其他人代为参加。
5、学院需根据学校有关政策制定本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并报送研究生院招生办审核备案,审核通过后予以公布。
三、复试程序
1、材料审核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对所有申请人的各项申请材料进行逐一审核,审核通过者可参加各学院组织的材料复审和综合能力考核。申请人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违反招生规定,一经查实将被取消申请资格、录取资格直至学籍。
2、材料复审和综合能力考核
(1)各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申请人的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进行评估与初选,填写《湘潭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类考生创新能力考核评价表》,根据申请人的科研基础和导师招生名额,提出进入复试阶段的申请人名单,并在学院主页公布复试名单及申请材料。
(2) 各学院对进入复试阶段的申请人进行“综合能力考核”,包括“外语”、“专业综合”以及面试。具体考核内容、方式由各学院结合学科专业特点,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自主确定。“综合能力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应提前3天以上在各学院主页公布,同时由学院电话通知考生复试相关事宜。复试工作应公开进行,并在2021年4月12日前完成。所有考核内容都应有可复查的记录材料,并由学院自行保存三年。
“外语”和“专业综合”考核为笔试,共3小时,满分均为100分。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外语水平与应用能力,专业外文文献阅读与翻译;学科基础理论与专业技能;实验或实践能力(根据学科特点)等。
面试(满分100分)以PPT等形式介绍个人基本情况、硕士期间各项成果、博士阶段研究计划。每位申请人面试时间应在30分钟以上,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创新意识与科学思维能力、综合分析及语言表达能力、外语听力及口语能力、综合素质、学术作风。
复试过程要求录音录像并有可复查的详细记录。
3、确定拟录取名单
总成绩=“外语”+“专业综合”+“面试”
导师根据申请人的总成绩综合排名和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人选。学院对申请人的考核记录、考核成绩和招生名额审查无误后确定学院拟录取名单,报送研究生院。
4、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汇总并审核各学院上报的拟录取名单,确定拟录取申请人名单并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全校申请情况,审批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将拟录取名单交由研究生院进行公示。
四、监督管理
1、各招生学院主动公开复试录取办法,规范招生工作;公布投诉电话及邮箱,接受申请人的投诉及监督。经查属实的招生违规行为,属于考生的问题(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属于导师的问题,将视情节轻重,取消该导师当年乃至以后的招生资格。在选拔工作中如查实学院或学位点有弄虚作假或不公正行为,学校将扣除学位点指标,并依法依规追究直接主管人员和直接负责人员的责任。
2、监督电话:0731-58298628(校纪委、监察专员办),0731-58292051(研究生院招生办)。
五、体检
考生在确认拟录取后1个星期内,将个人有效体检报告(二甲医院及以上,复试前三个月内均可)邮寄至录取学院,未按时邮寄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体检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六、学费标准
学费标准以物价局最新文件为准。

湘潭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2021年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招生方式和计划

(一)招生方式

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

学校招生目录见附件1,目录中所列招生指标为根据上年度招生计划和学校相关文件计算的初步数据,各学院的最终招生指标数以根据教育部实际下达的2021年招生计划指标计算结果为准。

(二)专项计划(专项计划指标含在学院总指标之内)

1.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

报考专业仅限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030500)06研究方向“高校思政工作骨干专项计划”。 不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不能选择该方向。

招生方式仅限普通招考。

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专项计划一栏选择“5-高校辅导员专项”,报考类别选择“定向就业”。未按要求填报者将视为非专项计划。

2.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

报考专业仅限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030500)01-05研究方向。

招生方式仅限普通招考、硕博连读。

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专项计划一栏须选择“T-特需人才专项”,报考类别选择“非定向就业”。

3.司法反腐基地专项计划

报考专业仅限法学院法学专业(030100)04研究方向“诉讼法”。网上报名时,需在备用信息1一栏填写“司法反腐基地专项计划”。未按要求填报者将视为非专项计划。


三、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二)普通招考报考条件

1.已获硕士学位(国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位证书原件,同时必须具有学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是国家全日制统招硕士生,且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在职人员,必须获得学士学位(即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后在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工作满6年或以上,已修完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硕士生培养单位出具的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证明),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 

(1)已取得所报考学科或相近学科副高以上职称;

(2)在全国核心期刊或国际高水平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4篇及以上,其中自然科学类有1篇被SCI或EI收录,社科类有2篇被CSSCI收录;

(3)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

4.有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硕博连读”报考条件

1. 硕博连读是面向我校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申请者须为我校全日制学术型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硕博“2+4”或“3+3”),硕士课程(不含教学实践、社会实践和毕业论文)学分修满及成绩优秀(必修课程无补考或重修记录),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2.硕士入学前系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且具有学士学位。

3.外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请在备用信息2一栏注明):

(1)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425分;

(2)雅思IELTS≥6.0;

(3)托福TOEFL≥80;

(4)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PETS5)≥60分;

(5)对于科研能力特别突出的,在学院组织专家组对其能力综合评价后,经批准可适当放宽外语条件。

4.在读硕士期间各方面优秀,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并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技能。

5.有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

6.身心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7.在读硕士研究生尚未被解除处分、或必修课程有考试不合格记录、或未按规定缴清各类费用的,不得参加选拔。

8. 其他选拔条件、程序和方法按《湘潭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办法》(湘大研发〔2017〕11号)执行。

(四)“申请-考核制”报考条件

1. 我校当年度博士招生简章公布的招生学科、专业均可以“申请—考核”制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者原则上应为国家统招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持国外文凭者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且获得硕士学位的年限在1年以内。

2.外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请在备用信息2一栏注明):

(1)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425分;

(2)雅思IELTS≥6.0;

(3)托福TOEFL≥80;

(4)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PETS5)≥60分;

(5)对于科研能力特别突出的,在学院组织专家组对其能力综合评价后,经批准可适当放宽外语条件。

3.科研成果要求:

(1)人文社会科学:近3年来以第一作者(或者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在全国核心期刊或国际高水平学术刊物,或在湘潭大学认定的人文社会科学一、二类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

(2)自然科学:近3年来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在全国核心期刊或国际高水平学术刊物,或湘潭大学认定的国内重点(权威)期刊公开发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或者获得授权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发明专利1项及以上。

4.有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6.其他选拔条件、程序和方法按《湘潭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湘大研发〔2017〕10号)执行。

(五)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报考条件

除符合本招生说明相关报考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报考人员须专职从事高校党务或思想政治工作,且在职在岗。专职辅导员的界定以《普通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为准》。

2.截至报名之日应专职从事高校思想政治或党务工作满3年,且具有硕士学位,有2名具有相关学科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

3.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报考人员需经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资格审查表见附件3)。

(六)注意事项

1.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包括法律硕士、教育硕士、工程硕士、MBA、MPA、MPAcc等)、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等正在攻读硕士学位但尚未获得硕士学位者不能报考。

2.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教育部最新规定办理。

3.除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以外,原则上只招收全日制脱产博士研究生。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

所有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形式。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2月1日—3月5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要求: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选择“考生登录”——注册学信网账号——选择“博士招生”——选择“网上报名”——选择“湘潭大学”。根据网上报名说明和网上报名步骤,按要求准确填写本人各项真实信息,上传一寸免冠数码照片,检查无误后提交,并打印《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简表》,经考生本人确认无误后签名确认。

考生报名成功后,请注意报名网站提示的“学籍学历校验结果”。学籍学历校验结果显示不通过的,请向学信网申请办理《学历认证报告》并发送至我校研招办邮箱yzb@xtu.edu.cn。截至报名结束时,学籍学历校验显示未通过且未办理《学历认证报告》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请不要缴纳报名费(一旦缴纳报名费不能退还)。

(三)网上缴纳报名费

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及普通招考考生均需缴纳报名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报名费者视为自行放弃报名。缴费前请考生对照招生简章对自己的报考资格进行确认,并认真检查报名信息是否填写准确,报名费缴纳后不予退还。

1.缴费时间:2021年2月1日—3月5日。

2.报名费:350元。

3.缴费方式:学信网网上缴费。

(四)资格审查

考生网报成功后,请于2021年3月12日前,将如下材料快递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限EMS邮寄,邮寄日期以当地邮戳为准)。请根据个人情况提供相关材料并按以下顺序整理(不装订):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简表》原件。应届生的“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一栏填写“应届生”并本人签名,非应届无工作单位的考生在“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栏填写“无工作单位”并本人签名,非应届有工作单位的“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栏由其单位人事部门签署以下内容并签字盖章:同意其全日制脱产攻读博士,同意将其全部档案调入湘潭大学。(请注意:一个字都不能变。)

2.往届生提供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应届生提供硕士研究生证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注册申请)。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需由考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学历认证并获取。

学位证书查询结果需由考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证书查询”网站(http://www.chinadegrees.com.cn/)查询打印。不能查询或查询未果者须在“中国学位与教育文凭认证”网站(http://www.chinadegrees.cn/cn/)上进行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认证,获取书面学位认证报告。

学历或学籍认证办理可联系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或者高等教育学历认证代理机构。湖南的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学历学位认证中心(电话:0731-84402928、84402947)和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电话:0731-82816660、82816663)。

3.国外获得硕士学位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复印件,同时提交第一学历、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4.盖章的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同等学力提交学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

5.身份证复印件。

6.两份专家推荐书原件(不能为报考导师,且须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附件2)。

7.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考生须提交《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原件(附件3)。

8.申请硕博连读的在读硕士生须提交《硕博连读申请表》原件(附件4)。

9.“申请-考核制”的考生须提交《“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原件(附件5)。

10.同等学力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的证书复印件,或其它相关的证明材料。

11.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12.在学术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获奖证书等复印件,以及其他可以证明自己能力或成就的材料。

13.承诺书(附件6)。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请统考考生于2021年4月6日后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考核)内容及考试(考核)时间

(一)普通招考考试内容及方式

1.英语,笔试;

2.专业基础课(有关考试科目详见招生目录),笔试;

3.专业课(有关考试科目详见招生目录),笔试;

4.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自然辩证法;符合复试条件的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两门硕士学位课程。

(二)普通招考初试时间:2021年4月17-18日(如因疫情防控要求需要调整,另行通知)。

(三)普通招考复试:复试时间、地点等见各招生学院的有关通知。

(四)“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的选拔方法和程序按《湘潭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办法》(湘大研发〔2017〕11号)执行,具体时间由学院自行安排(3月底前完成)。

(五)“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的选拔方法和程序按《湘潭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湘大研发〔2017〕10号)执行,具体时间由学院自行安排(3月底前完成)。


六、录取

按照学院的招生计划,根据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初试和复试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综合评价,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录取规则参照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所有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考生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录取前须签订考生、考生所在单位、录取学校三方定向培养协议,不能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的考生不予录取。

全日制脱产博士研究生须在2021年5月31日前将全部档案转入我校。


七、学费、学业奖学金、助学金标准

(一)2021年学费标准:1万元/年/人(以物价局最新核定标准为准)。

(二)学业奖学金、助学金标准:见湘潭大学最新奖助学金文件。


八、学制

博士研究生学制以我校相关管理文件为准。


九、其它

(一)请考生在报名前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c.xtu.edu.cn/)查询招生简章,查阅详细说明、报名流程及报考条件等相关事宜,并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考试和录取,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所有考生报名前须与报考导师取得联系。

(三)考生所填信息及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甚至注销学籍。

(四)考生需填写正确的移动电话和电子信箱并保持畅通,及时接听或查收、回复所报考学院、我校研招办的电话、邮件通知等,以免贻误考试和录取等。

(五)考生如被我校及其它高校同时录取,必须于2021年5月30日前将录取情况告知我校,否则在我校上报录取数据至教育部时发现重复录取情况,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六)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硕士学历证书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七)按照教育要求,我校不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不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不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


十、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530

联系部门:湘潭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地址: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湘潭大学综合办公楼313室(邮编:411105)

电话:0731-58292051  传真:0731-58292052  邮箱:yzb@xtu.edu.cn

添加湘潭大学学姐微信,或微信搜索公众号“考研派之家”,关注【考研派之家】微信公众号,在考研派之家微信号输入【湘潭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2021年、湘潭大学报录比、湘潭大学考研群、湘潭大学学姐微信、湘潭大学考研真题、湘潭大学专业目录、湘潭大学排名、湘潭大学保研、湘潭大学公众号、湘潭大学研究生招生)】即可在手机上查看相对应湘潭大学考研信息或资源

湘潭大学考研公众号 考研派之家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