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0-21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陕西师范大学博士点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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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教师教育“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是国家培养高等院校、中等学校师资和教育管理干部以及其他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被誉为“教师的摇篮”。学校现有18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教育博士)。2021年我校拟招收各类型博士研究生300余人,最终招生数以2021年教育部下达我校的招生计划数为准。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校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深化博士招生机制改革,完善有利于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的招生录取制度,我校从2019年起全面实施博士招生“申请-考核”制。全日制博士招生简章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其中,在国(境)外所获得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在国内获得学历学位的,其学历信息、学位信息要能分别在学信网和学位网上查到;只获得硕士学位证书的,其证书要能在学位网上查询到。学历或学位证书查询不到的,需要提前做纸质认证报告。学历认证报告请查阅学信网(www.chsi.com.cn/)学历认证办法,学位认证报告请查阅学位网(www.cdgdc.edu.cn/)学位认证办法。
2.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证和毕业证)。
3.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以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须提交在报考专业已经学过的硕士课程成绩证明(包括全部必修课和学位课,且成绩合格),并须满足以下业务条件:提供近五年在报考专业或相近领域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我校认定的权威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1篇或核心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2篇,或近五年在科学研究等本职工作中已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或近五年至少有一项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
(三)外语水平满足以下条件:
外语成绩(水平)符合各招生单位对于外语水平认定标准;未达到认定标准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外语水平测试。
(四)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有至少两名所报考专业领域内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即专家推荐书),推荐信模板见附件。
(六)符合拟报考学院要求的其他条件(见各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
(七)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须按照原解放军总政治部的有关规定办理。
(八)报考教育博士、少数民族骨干、思政骨干和“两课教师”的人员,除满足(一)至(七)中所列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要求:
1.教育博士: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教育的招收对象是具有硕士学位、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中小学教师和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其中“教育领导与管理”招收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学校课程与教学”招收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中小学教师。“汉语国际教育”招收具有硕士学位、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良好的人文素养和扎实的中国语言文化基础,具有相当成就的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师;有海外孔子学院或其他教育机构对外汉语教学经历者优先。
2.少数民族骨干报考条件:少数民族骨干博士除需满足我校普通博士报考条件外,还需提供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报考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少数民族骨干博士计划不接受汉族考生报考。
3.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报考人员须为在编在岗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骨干。报考人员需经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截至报名之日应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或党务工作满3年,且具有硕士学位,有2名具有相关学科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年龄不超过45周岁。
4.两课教师:已获硕士学位;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业务骨干教师,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5年以上。

二、学制、学费及奖助学金

基本学制为4年,达到我校博士研究生提前毕业条件,完成相应培养环节的可申请提前毕业;录取博士生按年缴纳学费,学费标准见附件;博士生入学后按照我校奖学金相关政策享受奖助学金。

三、招生专业、人数及目录

各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
001哲学与政府管理学院 002国际商学院 003教育学院
教育博士
004新闻与传播学院
006体育学院 007文学院 008外国语学院 009音乐学院
010美术学院 011西北历史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 012中国西部边疆研究院 013历史文化学院
014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015物理学与信息技术学院 016化学化工学院 017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
018生命科学学院 019食品工程与营养科学学院 020计算机科学学院 022宗教研究中心
02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24心理学院 025现代教学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027教育实验经济研究所
029西北濒危药材资源开发国家工程实验室(该单位博士招生已通过硕博连读方式完成) 030“一带一路”建设与中亚研究协同创新中心 031马克思主义学院 032西北国土资源研究中心
 

四、申请考核程序

“申请-考核”程序分为申请、审核及考核、录取三个阶段。
(一)申请阶段(需要完成网上报名、交费和现场确认)
1.网上报名:2021年1月21日-2021年2月28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请在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点击“考生登录”,在博士招生栏点击“进入网上报名”进入“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采集系统”,上传照片,按要求准确填写本人的报考信息,下载并打印报名信息表。
2.报名费标准
报名费150元,网报时缴纳,网报结束后不再补收费。
3.考生材料邮寄时间:2021年2月22日-3月5日。考生材料请通过EMS邮寄至研招办。收件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9-85310346,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文汇楼A段509室。逾期未收到报名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考生需提供的材料清单如下:
①《陕西师范大学202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②《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采集系统”生成的信息表)且报考定向培养类别的考生该表中“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须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③身份证复印件1份。
④《陕西师范大学202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表》2份(须加盖专家所在单位公章)。
⑤学籍学历相关材料。应届硕士生须持就读院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在读证明(本校应届硕士生除外)和硕士研究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在线打印件;本科毕业证复印件、学士学位证复印件。
往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复印件及学信网研究生毕业证书认证报告(含在线打印版)、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学位证认证报告(含在线打印版);本科毕业证复印件、学士学位证复印件。
在国(境)外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服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
没有取得相应阶段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必须书面说明。学历及学位认证报告认证周期较长,各位考生可提早提交认证申请,以免对后期报名或录取造成影响。
⑥外国语水平证明材料。
⑦《陕西师范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考生外国语及业务情况表》(见附件),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报考教育博士、少数民族骨干、思政骨干和“两课教师”的人员除提交①-⑦项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教育博士:提供工作单位人事部门签字盖章的工作证明,证明内容包含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证件号码、现工作部门、岗位及编制类别、职务职称等信息。
少数民族骨干:提供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报考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提供经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的《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博士审批表》。
“两课教师”:个人基本情况介绍、自我评价、教学情况说明材料和科研能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及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批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考生登记表。
(二)审核及考核阶段(资格初审、复审及资格确定、综合考核)
1.资格初审。2021年3月6日-9日。研招办对考生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审核材料是否完善,是否符合博士报考条件,是否参加学校组织的外国语水平测试。
2.复审及资格确定。2021年3月10日-15日。各招生单位组织专家对考生业务情况进行复审,审核是否符合本单位“申请-考核”业务条件,符合条件者准予参加综合考核;对于条件不符者需要参加招生单位组织的业务水平测试,测试通过,准予参加综合考核,业务水平测试时间及安排见各招生单位招生办法。
各单位确定的拟准予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于3月16日前报研招办核准。核准后的准予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将于3月20日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3.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包括外语水平认定或测试(外语水平未达到规定的认定标准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知识考查、科研创新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查三个部分。具体考核办法及时间安排见各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
学校外语水平测试时间:2021年4月10日上午8:30-11:30。
业务水平测试、综合考核时间由各单位自行安排。
(三)拟录取阶段
1.招生学院根据考生总成绩按业务考核成绩排序。录取工作于2021年6月中旬结束。考生拟录取后需要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其他上级部门要求。未达到体检要求的,取消拟录取资格。
2.我校对定向考生的录取比例做一定限制,其中文科学院录取的定向考生不得超过本学院招生指标总数的30%,理工科学院录取的定向考生不得超过本学院招生指标总数的15%。
3.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按规定缴纳。学校设立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及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资助学生学习,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还可以申请助学贷款。
4.所有录取为非定向的博士研究生,入学前须将人事档案关系转入我校,毕业后自主择业;录取为原单位定向培养的考生,必须与我校签订相应的定向协议书,入学前不转户口和人事档案等关系,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五、监督检查

成立校院两级监察小组,对博士研究生的招生选拔进行全程监察督导。对于申请和审核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申请和审核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当年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资格,已被录取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凡对录取结果持有异议的考生或导师,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申诉人向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学院处理并存档备案;如对院级处理结果不服,可在院级处理结果下达后5个工作日内向我校研究生院申诉。
申诉受理电话:029-85310436,邮箱:yjsc4@snnu.edu.cn。

六、其他

1.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根据报考情况及学校学科建设发展等需要将对招生及招生人数进行适当调整。拟录取考生名单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2.报名条件或录取要求与上级部门规定有冲突的,以上级部门公布的要求为准。
3.研招办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陕西师范大学研招办
邮编:710119
电话:029-85310346
七、各单位联系方式

学院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哲学与政府管理学院 张老师 029-81530723
国际商学院 庞老师 029-85310172
教育学院 李老师 029-85303916
新闻与传播学院 高老师 029-85310069
体育学院 蒋老师 029-85310156
文学院 王老师 029-85310176
外国语学院 江老师 029-85303695
音乐学院 石老师 029-85310111
美术学院 徐老师 029-85310210
西北历史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 张老师 029-85318752
中国西部边疆研究院 宋老师 029-85300904
历史文化学院 齐老师 029-85310060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龚老师 029-85310232
物理学与信息技术学院 赵老师 029-81530750
化学化工学院 张老师 029-81530726
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 李老师 029-81530891
生命科学学院 张老师 029-85310266
食品工程与营养科学学院 解老师 029-85310517
计算机科学学院 程老师 029-85310161
宗教研究中心 袁老师 029-85308809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董老师 029-81530709
心理学院 雷老师 029-85303236
现代教学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乔老师 029-85303532
教育实验经济研究所 周老师 029-81530873
西北濒危药材资源开发国家工程实验室 赵老师 029-85310680
“一带一路”建设与中亚研究协同创新中心 张老师 029-85318767
马克思主义学院 任老师 029-81530722
西北国土资源研究中心 梁老师 029-85310659
 
陕西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教师教育“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是国家培养高等院校、中等学校师资和教育管理干部以及其他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被誉为“教师的摇篮”。学校现有18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教育博士)。2020年我校拟招收各类型博士研究生300余人,最终招生数以2020年教育部下达我校的招生计划数为准。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校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深化博士招生机制改革,完善有利于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的招生录取制度,我校从2019年起全面实施博士招生“申请-考核”制。各类型(不包括总体国家安全观专项计划)博士招生简章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其中境外所获得学位需出具“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不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到学历信息的须在现场确认时提供纸质版学历认证;不能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上查询到学位信息的须在现场确认时提供学位认证报告);
2.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证和毕业证);
3.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以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须提交在报考专业已经学过的硕士课程成绩证明(包括全部必修课和学位课,且成绩合格),并须满足以下业务条件:提供近五年在报考专业或相近领域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我校认定的权威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1篇或核心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2篇,或近五年在科学研究等本职工作中已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或近五年至少有一项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
(三)外语水平满足以下条件:
外语成绩(水平)符合各招生单位对于外语水平认定标准;未达到认定标准者,须通过我校组织的外语水平测试。
(四)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即专家推荐书),推荐信模板见附件。
(六)拟报考学院要求的其他条件(见各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
(七)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须按照原解放军总政治部的有关规定办理。
(八)符合各招生单位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收办法。
(九)报考教育博士、少数民族骨干、思政骨干和“两课教师”的人员,除满足(一)至(八)中所列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要求:
1.教育博士:已获硕士学位;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的中小学教师和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高等院校仅限行政人员报考);暂不招收教育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教育博士暂不招收专项计划考生。被录取的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校学习及做论文时间不得少于4年。
2.少数民族骨干报考条件:少民骨干博士除需满足我校普通博士报考条件外,还需提供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报考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不接受汉族考生报考。
3.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报考人员须为在编在岗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骨干。报考人员需经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截至报名之日应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或党务工作满3年,且具有硕士学位,有2名具有相关学科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报考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两课教师:已获硕士学位;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业务骨干教师,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5年以上。

二、学制、学费及奖助学金

基本学制为4年,达到我校博士研究生提前毕业条件,完成相应培养环节的可申请提前毕业;录取博士生按年缴纳学费,学费标准见附件;博士生入学后按照我校奖学金相关政策享受奖助学金。

三、招生专业、人数及目录

各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


001哲学与政府管理学院 002国际商学院 003教育学院
教育博士
004新闻与传播学院
006体育学院 007文学院 008外国语学院 009音乐学院
010美术学院 011西北历史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 012中国西部边疆研究院 013历史文化学院
014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015物理学与信息技术学院 016化学化工学院 017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
018生命科学学院 019食品工程与营养科学学院 020计算机科学学院 022宗教研究中心
02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24心理学院 025现代教学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027教育实验经济研究所(该单位博士招生已通过硕博连读方式完成)
029西北濒危药材资源开发国家工程实验室 030“一带一路”建设与中亚研究协同创新中心 031马克思主义学院 032西北国土资源研究中心
 


四、申请考核程序

“申请-考核”程序分为申请、审核及考核、录取三个阶段。
(一)申请阶段。需要完成网上报名、交费和现场确认。
1.网上报名,2020年1月10日-2020年2月28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请在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点击“考生登录”,在博士招生栏点击“进入网上报名”进入“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采集系统”,上传照片,按要求准确填写本人的报考信息,下载并打印报名信息表及招生单位提供给考生下载的附件(《陕西师范大学2020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陕西师范大学2020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表》)(报考材料不需装订)。
2.报名费标准
报名费150元,网报时缴纳,现场确认时不再补收费。
3.现场确认:2020年3月4日-3月5日。考生在现场确认提交期间内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下列材料(外地考生材料可通过EMS,于2020年3月5日前邮寄至研招办):
①《陕西师范大学2020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外地函报考生只需交寄身份证复印件1份)。
③2份《陕西师范大学2020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表》。
④硕士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地函报考生只需交寄复印件)。
⑤应届硕士生须持就读院校研究生管理部门介绍信(本校应届硕士生除外)和硕士研究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复印件。
(学籍认证网址:http://www.chsi.com.cn/,咨询电话:010-82199588)。
⑥《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采集系统”生成的信息表)且报考定向培养类别的考生该表中“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须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⑦外国语水平证明材料。
⑧已获得硕士学位考生(陕西省高校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除外)现场确认时须提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的学位证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认证报告网址:http://cqv.chinadegrees.cn/cn/
获得国(境)外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服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认证网址:http://renzheng.cscse.edu.cn/)。
⑨填写“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考生外国语及业务情况表(见附件),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报考教育博士、少数民族骨干、思政骨干和“两课教师”的人员除提交①-⑨项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教育博士:提供工作单位人事部门签字盖章的工作证明,证明内容包含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证件号码、现工作部门、岗位及编制类别、职务职称等信息。
少数民族骨干:提供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报考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提供经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的《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博士审批表》。
“两课教师”:个人基本情况介绍、自我评价、教学情况说明材料和科研能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及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批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考生登记表。
(二)审核及考核阶段(资格初审、复审及资格确定、综合考核)
1.资格初审。2020年3月6日-9日。研招办对考生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审核材料是否完善,是否符合博士报考条件,是否参加学校组织的外国语水平测试。
2.复审及资格确定。2020年3月10日-15日。各招生单位对考生业务情况进行复审,审核是否符合本单位“申请-考核”业务条件,符合条件者准予参加综合考核;对于条件不符者,招生单位组织业务水平测试,测试通过者准予参加综合考核,业务水平测试时间及安排见各招生单位招生办法。
各单位确定的拟准予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于3月16日前报研招办核准。核准后的准予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将于3月20日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3.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包括外语水平认定或测试(外语水平未达到规定的认定标准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知识考查、科研创新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查三个部分。具体考核办法及时间安排见各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
外语水平测试时间:2020年4月10日上午8:30-11:30。
综合考核时间:2020年4月11日-12日,具体时间由各单位自行安排。
(三)拟录取阶段
1.招生学院根据考生总成绩按业务考核成绩排序。录取工作于2020年6月中旬结束。考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检,未达到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2.我校对定向考生的录取比例做一定限制,其中文科学院录取的定向考生不得超过本学院招生指标总数的30%,理工科学院录取的定向考生不得超过本学院招生指标总数的15%。
3.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按规定缴纳。学校设立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及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资助学生学习,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还可以申请助学贷款。
4.所有录取为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入学前将人事档案关系转入我校,毕业后自主择业;录取为原单位定向培养的考生,必须与我校签订相应的定向协议书,入学前不转户口和人事档案等关系,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五、监督机制

成立校院两级监察小组,对博士研究生的招生选拔进行全过程监察督导。对于申请和审核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申请和审核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当年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资格,已被录取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凡对录取结果持有异议的考生或导师,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申诉人向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学院处理并存档备案;如对院级处理结果不服,可在院级处理结果下达后5个工作日内向我校研究生院或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申诉。
申诉受理电话:029-85310436,邮箱:yjsc4@snnu.edu.cn

六、其他

1.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根据报考情况及学校学科建设发展等需要将对招生及招生人数进行适当调整。拟录取考生名单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2.报考对口支援计划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研招办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陕西师范大学研招办
    邮编:710119
    电话:029-85310346

七、各单位联系方式

学院代码 学院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001 哲学与政府管理学院 张老师 029-81530723
002 国际商学院 庞老师 029-85310172
003 教育学院 李老师 029-85303916
004 新闻与传播学院 孟老师 029-85310069
006 体育学院 蒋老师 029-85310156
007 文学院 王老师 029-85310176
008 外国语学院 江老师 029-85303695
009 音乐学院 石老师 029-85310111
010 美术学院 徐老师 029-85310210
011 西北历史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 张老师 029-85318752
012 中国西部边疆研究院 宋老师 029-85300904
013 历史文化学院 齐老师 029-85310060
014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张老师 029-85310232
015 物理学与信息技术学院 赵老师 029-81530750
016 化学化工学院 张老师 029-81530727转603
017 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 李老师 029-81530891
018 生命科学学院 张老师 029-85310266
019 食品工程与营养科学学院 解老师 029-85310517
020 计算机科学学院 程老师 029-85310161
022 宗教研究中心 袁老师 029-85308809
023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董老师 029-81530709
024 心理学院 雷老师 029-85303236
025 现代教学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乔老师 029-85303532
027 教育实验经济研究所 周老师 029-81530873
029 西北濒危药材资源开发国家工程实验室 赵老师 029-85310260
030 “一带一路”建设与中亚研究协同创新中心 张老师 029-85318767
031 马克思主义学院 任老师 029-81530722
032 西北国土资源研究中心 梁老师 029-85310659


陕西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教师教育“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是国家培养高等院校、中等学校师资和教育管理干部以及其他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被誉为“教师的摇篮”。学校现有18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教育博士)。2019年我校拟招收各类型博士研究生300余人,最终招生数以2019年教育部下达我校的招生计划数为准。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校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深化博士招生机制改革,完善有利于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的招生录取制度,我校从2019年起全面实施博士招生“申请-考核”制。各类型(不包括总体国家安全观专项计划)博士招生简章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其中境外所获得学位需出具“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不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到学历信息的须在现场确认时提供纸质版学历认证;不能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上查询到学位信息的须在现场确认时提供学位认证报告);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证和毕业证);
3.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2013年9月1日之前获得),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以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须提交在报考专业已经学过的硕士课程成绩证明(包括全部必修课和学位课,且成绩合格),并须满足以下业务条件:提供近五年在报考专业或相近领域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我校认定的权威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1篇或核心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2篇,或近五年在科学研究等本职工作中已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或近五年至少有一项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
(三)外语水平满足以下条件:
外语成绩(水平)符合各招生单位对于外语水平认定标准;未达到认定标准者,须通过我校组织的外语水平测试。
(四)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即专家推荐书),推荐信模板见附件。
(六)拟报考学院要求的其他条件(见各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
(七)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须按照原解放军总政治部的有关规定办理。
(八)符合各招生单位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收办法。
(九)报考教育博士、少数民族骨干、思政骨干和“两课教师”的人员,除满足(一)至(八)中所列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要求:
1.教育博士:已获硕士学位;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的中小学教师和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专任教师不能报考);暂不招收教育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教育博士暂不招收专项计划考生。被录取的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校学习及做论文时间不得少于4年。
2.少数民族骨干报考条件:少民骨干博士除需满足我校普通博士报考条件外,还需提供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报考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不接受汉族考生报考。
3.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报考人员须为在编在岗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骨干。报考人员需经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截至报名之日应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或党务工作满3年,且具有硕士学位,有2名具有相关学科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报考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两课教师:已获硕士学位;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业务骨干教师,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5年以上。

二、学制、学费及奖助学金

基本学制为4年,达到我校博士研究生提前毕业条件,完成相应培养环节的可申请提前毕业;录取博士生按年缴纳学费,学费标准见附件;博士生入学后按照我校奖学金相关政策享受奖助学金。

三、招生专业、人数及目录

各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


001哲学与政府管理学院 002国际商学院 003教育学院 004新闻与传播学院
006体育学院 007文学院 008外国语学院 009音乐学院
010美术学院 011西北历史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 012中国西部边疆研究院 013历史文化学院
014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015物理学与信息技术学院 016化学化工学院 017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
018生命科学学院 019食品工程与营养科学学院 020计算机科学学院 022宗教研究中心
02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24心理学院 025现代教学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027教育实验经济研究
所(该单位博士招生已通过
硕博连读方式完成)
029西北濒危药材资源开发国家工程实验室 030“一带一路”建设与中亚研究协同创新中心 031马克思主义学院 032西北国土资源研究中心


四、申请考核程序

“申请-考核”程序分为申请、审核和录取三个阶段。
(一)申请阶段。需要完成网上报名、交费和现场确认。
1.网上报名,2019年1月28日-2019年2月28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请在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点击“考生登录”,在博士招生栏点击“进入网上报名”进入“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采集系统”,上传照片,按要求准确填写本人的报考信息,下载并打印报名信息表及招生单位提供给考生下载的附件(《陕西师范大学2019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陕西师范大学2019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表》)(报考材料不需装订)。
2.报名费标准
报名费150元,现场确认时缴纳。
3.现场确认:2019年3月4日-3月5日。考生在现场确认提交期间内向我校报考学院提交下列材料(外地考生材料可通过EMS,于2019年3月5日前邮寄至各招生单位,逾期报名无效):
①《陕西师范大学2019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②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外地函报考生只需交寄身份证复印件1份)。
③ 2份《陕西师范大学2019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表》。
④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地函报考生只需交寄复印件)。
⑤应届硕士生须持就读院校研究生管理部门介绍信(本校应届硕士生除外)和硕士研究生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的复印件。
(学籍认证网址:http://www.chsi.com.cn/,咨询电话:010-82199588)。
⑥《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采集系统”生成的信息表)且报考定向培养类别的考生该表中“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须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⑦外国语水平证明材料。
⑧已获得硕士学位考生(陕西省高校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除外)现场确认时(3月5日前)须提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的学位证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学位证认证报告网址:http://cqv.chinadegrees.cn/cn/,咨询电话:010-82379480)。
获得国(境)外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服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认证网址:http://renzheng.cscse.edu.cn/)。
⑨报考教育博士、少数民族骨干、思政骨干和“两课教师”的人员除提交①-⑧项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教育博士:提供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工作证明,证明内容包含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证件号码、现工作部门、岗位及编制类别、职称、职务等。
少数民族骨干:提供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报考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提供经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的《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博士审批表》。
“两课教师”:个人基本情况介绍、自我评价、教学情况说明材料和科研能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及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批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考生登记表
(二)考核阶段(资格初审、资格复审、综合考核)
1.资格初审。2019年3月6日-7日。各招生单位对考生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审核材料是否完善,是否达到本单位申请学科“申请-考核”条件;审核结果报研招办复核。
2.资格复审。2019年3月7日-8日。研招办对各单位报送的资格初审结果进行复核(教育博士、少数民族骨干、两课教师、高校思政工作骨干等还需提供材料提交⑨中所列材料),复核结果在学校研招网进行公示五天。
3.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包括外语水平认定或测试(外语水平未达到规定的认定标准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知识考查、科研创新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查三个部分。具体考核办法及时间安排见各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
“申请—考核制”外语水平测试时间:2019年3月16日上午8:30-11:30。
业务能力考核时间:2019年3月14日-15日,具体时间由各单位自行安排。
未达到“申请-考核”条件的考生,如报考单位招生指标有剩余且有以普通招考方式招录考生的工作安排,可申请参加普通招考(外国语水平测试由学校统一组织,业务课由报考单位组织考试及考核),普通招考安排由各学院自行公布。
普通招考外语水平测试时间:2019年4月13日上午8:30-11:30。
业务课考试及考核时间由各单位自行安排。
(三)拟录取阶段
1.招生学院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由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申请-考核”制考生、普通招考考生分别排队,且仅在按“申请-考核”制招生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下方可安排以普通招考方式补录考生)。录取工作于2019年6月中旬结束。考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检,未达到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2.我校对定向考生的录取比例做一定限制,其中文科学院录取的定向考生不得超过本学院招生指标总数的30%,理工科学院录取的定向考生不得超过本学院招生指标总数的15%。
3.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按规定缴纳。学校设立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及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资助学生学习,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还可以申请助学贷款。
4.所有录取为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入学前将人事档案关系转入我校,毕业后自主择业;录取为原单位定向培养的考生,必须与我校签订相应的定向协议书,入学前不转户口和人事档案等关系,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五、监督机制

成立校院两级监察小组,对博士研究生的招生选拔进行全过程监察督导。对于申请和审核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申请和审核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当年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资格,已被录取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凡对录取结果持有异议的考生或导师,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申诉人向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学院处理并存档备案;如对院级处理结果不服,可在院级处理结果下达后5个工作日内向我校研究生院或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申诉。
研究生院申诉受理电话:(029)85310436,邮箱:yjsc4@snnu.edu.cn
纪委申诉受理电话:(029)85310302,邮箱:jubao@snnu.edu.cn

六、其他

1.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根据报考情况及学校学科建设发展等需要将对招生及招生人数进行适当调整。拟录取考生名单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2.报考对口支援计划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研招办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陕西师范大学研招办
   邮编:710119
   电话:029-85310346

七、各单位联系方式

见附件
2016年招收港澳台地区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陕西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教师教育“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是国家培养高等院校、中等学校师资和教育管理干部以及其他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被誉为西北地区“教师的摇篮”。
        学校前身是1944年成立的陕西省立师范专科学校,1954年更名为西安师范学院,1960年与陕西师范学院合并,定名为陕西师范大学,1978年划归教育部直属。建校70多年来,学校秉承“厚德、积学、励志、敦行”的优良传统,立足西部,面向全国,已发展成为一所有重要影响的综合性一流师范大学,为国家培养各类毕业生26万余人(含继续教育毕业生9万余人),形成了“抱道不曲、拥书自雄”的学风和“淳厚博雅、知行合一”的校风。现任党委书记甘晖研究员,校长程光旭教授。
        学校位于世界四大历史文化名城之一的古都西安,占地面积2700余亩,建有长安、雁塔两个校区。长安校区从2000年开始建设,目前已成为学校的主校区,主要承担本科三、四年级和研究生的教育培养任务;雁塔校区已有六十多年的历史,目前主要承担本科一、二年级基础课和通识课教学以及教师教育、继续教育、远程教育、培训以及留学生教育等任务。雁塔校区古朴典雅、钟灵毓秀,长安校区现代开放、气势恢宏。学校先后被教育部、陕西省授予“文明校园”称号。
         学校设有研究生院和21个学院、2个基础教学部,有65个本科专业,1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5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12个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4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97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教育博士),2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含工程硕士9个领域)。有国家重点学科4个,4篇博士论文入选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7篇博士论文入选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论文;有国家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2个,国家工程实验室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国家级仿真实验教学中心2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1个,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社会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4个,陕西省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8个,陕西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4个,陕西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2个,各类研究中心(所)60个。学校设有远程教育学院、教师干部教育学院等办学机构,此外,还设有教育部西北高师师资培训中心、教育部西北教育管理干部培训中心、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陕西省基础教育资源研发中心、陕西省教师教育指导中心和陕西省干部教育培训基地,以及中国唐史学会、中国古都学会等几十个学术团体和学术机构。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740余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占教师总数的90%,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近66% 。专任教师中有教授近400人,副教授680余人,博士生导师293人,双聘院士5人,国家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4人,国家“千人计划”特聘教授1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讲座教授、特聘教授10人,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高校青年教师奖获得者、教育部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入选者共52人,国家级教学名师2人,国家级教学团队3个,全国优秀教师6人,全国、全省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入选者2人,省级教学名师19人,省级教学团队25个,陕西省有突出贡献专家6人,陕西省“三五”人才、“三秦学者”、“百人计划”等人才工程入选者42人,陕西省百名青年文学艺术家扶持计划入选者3人。近年来,学校积极调整用人政策,聘请了近百名国内外著名学者作为兼职教授,其中有院士10余人。
         学校现有全日制本科生17900余人,研究生15300余人(其中免费师范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7000余人),继续教育和网络教育学生 37000余人,外国留学生900余人。长期以来,学校以质量为生命线,狠抓教学管理和改革,取得显著成效。近年来,共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8项,省级教学成果奖58项;9门课程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课程,47门课程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程;5门课程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程,8门课程被评为国家级教师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程;5门课程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33门课程被评为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3门课程被评为国家双语示范课程,5门课程被评为省级双语示范课程;11个专业被评为国家特色专业,22个专业被评为省级特色专业;11个专业被确立为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3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项目(包含10个专业)获批教育部“卓越教师人才培养计划项目”。
        学校大力实施科研强校战略,科研实力逐年提升。近5年来,人文社会科学共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908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类项目183项,教育部项目156项;特别是2014年,获批国家社科基金类项目42项(不含单列学科),居全国第12位;出版学术著作529部,发表学术论文6885篇;有108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自然科学共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753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364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2项,中央财政技术成果转化重大专项项目1项,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项目1项,省部级创新团队项目5项;出版学术著作141部,发表学术论文7735篇;37项科技成果获得陕西省科学技术奖;授权专利395项,其中发明专利334项。
        学校是“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和“陕西省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学校高度重视学生的综合素质教育,大力弘扬“厚德敦行”文化精神,建设高品位校园文化。1999年被中央文明委首批授予“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连续十八年被中宣部、教育部、团中央授予“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先进集体”。
        学校两校区图书馆面积达5.9万平方米,藏有纸质图书369.66万册、电子图书22000 GB。学校还设有博物馆,由妇女文化博物馆、历史文化博物馆、书画艺术博物馆三部分组成。学校编辑出版《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自然科学版)、《当代教师教育》《中国历史地理论丛》《中国艺术教育》等学术刊物,其中《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首批入选教育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名刊工程,是国家重点支持建设的11种高校社科学报之一。学校出版总社有限公司出版社是全国年销售额过亿元的10家高校出版社之一;杂志社是由教育部主管的拥有系列教育类刊物的大型期刊社,共发行9种为基础教育服务的专业期刊,其中4种刊物为国家核心期刊。
学校积极开展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设有“国务院侨办华文教育基地”,先后与美国、英国、法国、德国、俄罗斯、日本、澳大利亚、加拿大、韩国、越南、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70多所学校建立了校际友好与合作交流关系,培养留学生4000余人。作为中方合作院校建有2所孔子学院。
        当前,陕西师范大学以深化教育综合改革为契机,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正朝着以教师教育为主要特色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的目标努力奋斗。
        一、报名
      (一)报名资格
       1、持有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香港、澳门考生或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考生。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招生类别
        自费全日制研究生、自费兼读制(在职)研究生
        自费全日制研究生、自费兼读制(在职)研究生在学期间学费执行我校录取的同一专业内地学生相同的收费标准。
      (三)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每天9:00-18:00。
         2016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报名工作试行网上报名结合现场确认。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
         网上报名的技术服务工作委托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联系电话:010-82199588。
         现场确认工作由报考点组织进行。
         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gatzs.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
        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四)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进行现场确认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以下报名材料,考点工作人员应进行认真核对。
      (1)网上报名编号;
      (2)身份证件;
      (3)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历文凭。
        3.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
        5.报考点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签字确认后交报考点留存。
        6.考生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副本。
       (五)招生报考点
        1、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2、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联系人:曹  刚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3、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联系人:邹重华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4、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大学生中心  联系人:卢丽萍
        地址:澳门荷兰园大马路68-B号华昌大厦地下B座
        电话:(00853)28563033,图文传真:(00853)28563722
        上述四个报名点负责招生宣传、报名和初试的组织工作。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任选一地报名,并在该报名点安排的考场参加初试。
        二、考试
       1、初试地点
       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学安排
       广州市: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安排
       香  港:由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安排
       澳 门: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
       2、初试时间
       2016年4月9日至10日
       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安排在4月11日9:00-15:00进行。 
        三、复试
        地点:陕西师范大学。
        时间:2016年5月15日之前。
        四、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成绩、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综合评核后,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一般于2016年6月下旬函寄考生本人。
        五、入学
        新生于2016年9月中旬前报到入学。具体时间由我校在“录取通知书”中注明。新生报到时,由学校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学习年限
        根据就读专业的不同,全日制硕士生的学习年限为二年至三年;全日制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自费兼读硕士或自费兼读博士的学习年限不超过五年。
       七、学位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得相应的学位证书。
        八、待遇
         录取的自费全日制研究生、自费兼读制(在职)研究生按照我校的规定交纳学费,其它费用自理。同等条件下,住宿费标准与内地学生一致。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 王博  联系电话:029-85310346  传真:029-85310349
        通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
        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710119
        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yz.snnu.edu.cn
        十、其他
        1、我校博士生招生各专业无参考书目,硕士生招生参考书目附后。
        2、陕西师范大学有多年招收和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的经验和办学实力,欢迎广大的港澳台同胞踊跃报考陕西师范大学2016年博士、硕士研究生,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服务!

陕西师范大学博士点专业

陕西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教师教育“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是国家培养高等院校、中等学校师资和教育管理干部以及其他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被誉为“教师的摇篮”。学校现有18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教育博士)。2021年我校拟招收各类型博士研究生300余人,最终招生数以2021年教育部下达我校的招生计划数为准。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校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深化博士招生机制改革,完善有利于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的招生录取制度,我校从2019年起全面实施博士招生“申请-考核”制。全日制博士招生简章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其中,在国(境)外所获得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在国内获得学历学位的,其学历信息、学位信息要能分别在学信网和学位网上查到;只获得硕士学位证书的,其证书要能在学位网上查询到。学历或学位证书查询不到的,需要提前做纸质认证报告。学历认证报告请查阅学信网(www.chsi.com.cn/)学历认证办法,学位认证报告请查阅学位网(www.cdgdc.edu.cn/)学位认证办法。
2.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证和毕业证)。
3.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以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须提交在报考专业已经学过的硕士课程成绩证明(包括全部必修课和学位课,且成绩合格),并须满足以下业务条件:提供近五年在报考专业或相近领域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我校认定的权威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1篇或核心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2篇,或近五年在科学研究等本职工作中已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或近五年至少有一项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
(三)外语水平满足以下条件:
外语成绩(水平)符合各招生单位对于外语水平认定标准;未达到认定标准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外语水平测试。
(四)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有至少两名所报考专业领域内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即专家推荐书),推荐信模板见附件。
(六)符合拟报考学院要求的其他条件(见各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
(七)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须按照原解放军总政治部的有关规定办理。
(八)报考教育博士、少数民族骨干、思政骨干和“两课教师”的人员,除满足(一)至(七)中所列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要求:
1.教育博士: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教育的招收对象是具有硕士学位、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中小学教师和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其中“教育领导与管理”招收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学校课程与教学”招收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中小学教师。“汉语国际教育”招收具有硕士学位、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良好的人文素养和扎实的中国语言文化基础,具有相当成就的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师;有海外孔子学院或其他教育机构对外汉语教学经历者优先。
2.少数民族骨干报考条件:少数民族骨干博士除需满足我校普通博士报考条件外,还需提供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报考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少数民族骨干博士计划不接受汉族考生报考。
3.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报考人员须为在编在岗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骨干。报考人员需经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截至报名之日应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或党务工作满3年,且具有硕士学位,有2名具有相关学科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年龄不超过45周岁。
4.两课教师:已获硕士学位;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业务骨干教师,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5年以上。

二、学制、学费及奖助学金

基本学制为4年,达到我校博士研究生提前毕业条件,完成相应培养环节的可申请提前毕业;录取博士生按年缴纳学费,学费标准见附件;博士生入学后按照我校奖学金相关政策享受奖助学金。

三、招生专业、人数及目录

各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
001哲学与政府管理学院 002国际商学院 003教育学院
教育博士
004新闻与传播学院
006体育学院 007文学院 008外国语学院 009音乐学院
010美术学院 011西北历史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 012中国西部边疆研究院 013历史文化学院
014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015物理学与信息技术学院 016化学化工学院 017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
018生命科学学院 019食品工程与营养科学学院 020计算机科学学院 022宗教研究中心
02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24心理学院 025现代教学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027教育实验经济研究所
029西北濒危药材资源开发国家工程实验室(该单位博士招生已通过硕博连读方式完成) 030“一带一路”建设与中亚研究协同创新中心 031马克思主义学院 032西北国土资源研究中心
 

四、申请考核程序

“申请-考核”程序分为申请、审核及考核、录取三个阶段。
(一)申请阶段(需要完成网上报名、交费和现场确认)
1.网上报名:2021年1月21日-2021年2月28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请在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点击“考生登录”,在博士招生栏点击“进入网上报名”进入“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采集系统”,上传照片,按要求准确填写本人的报考信息,下载并打印报名信息表。
2.报名费标准
报名费150元,网报时缴纳,网报结束后不再补收费。
3.考生材料邮寄时间:2021年2月22日-3月5日。考生材料请通过EMS邮寄至研招办。收件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9-85310346,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文汇楼A段509室。逾期未收到报名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考生需提供的材料清单如下:
①《陕西师范大学202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②《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采集系统”生成的信息表)且报考定向培养类别的考生该表中“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须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③身份证复印件1份。
④《陕西师范大学202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表》2份(须加盖专家所在单位公章)。
⑤学籍学历相关材料。应届硕士生须持就读院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在读证明(本校应届硕士生除外)和硕士研究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在线打印件;本科毕业证复印件、学士学位证复印件。
往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复印件及学信网研究生毕业证书认证报告(含在线打印版)、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学位证认证报告(含在线打印版);本科毕业证复印件、学士学位证复印件。
在国(境)外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服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
没有取得相应阶段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必须书面说明。学历及学位认证报告认证周期较长,各位考生可提早提交认证申请,以免对后期报名或录取造成影响。
⑥外国语水平证明材料。
⑦《陕西师范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考生外国语及业务情况表》(见附件),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报考教育博士、少数民族骨干、思政骨干和“两课教师”的人员除提交①-⑦项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教育博士:提供工作单位人事部门签字盖章的工作证明,证明内容包含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证件号码、现工作部门、岗位及编制类别、职务职称等信息。
少数民族骨干:提供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报考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提供经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的《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博士审批表》。
“两课教师”:个人基本情况介绍、自我评价、教学情况说明材料和科研能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及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批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考生登记表。
(二)审核及考核阶段(资格初审、复审及资格确定、综合考核)
1.资格初审。2021年3月6日-9日。研招办对考生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审核材料是否完善,是否符合博士报考条件,是否参加学校组织的外国语水平测试。
2.复审及资格确定。2021年3月10日-15日。各招生单位组织专家对考生业务情况进行复审,审核是否符合本单位“申请-考核”业务条件,符合条件者准予参加综合考核;对于条件不符者需要参加招生单位组织的业务水平测试,测试通过,准予参加综合考核,业务水平测试时间及安排见各招生单位招生办法。
各单位确定的拟准予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于3月16日前报研招办核准。核准后的准予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将于3月20日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3.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包括外语水平认定或测试(外语水平未达到规定的认定标准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知识考查、科研创新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查三个部分。具体考核办法及时间安排见各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
学校外语水平测试时间:2021年4月10日上午8:30-11:30。
业务水平测试、综合考核时间由各单位自行安排。
(三)拟录取阶段
1.招生学院根据考生总成绩按业务考核成绩排序。录取工作于2021年6月中旬结束。考生拟录取后需要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其他上级部门要求。未达到体检要求的,取消拟录取资格。
2.我校对定向考生的录取比例做一定限制,其中文科学院录取的定向考生不得超过本学院招生指标总数的30%,理工科学院录取的定向考生不得超过本学院招生指标总数的15%。
3.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按规定缴纳。学校设立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及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资助学生学习,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还可以申请助学贷款。
4.所有录取为非定向的博士研究生,入学前须将人事档案关系转入我校,毕业后自主择业;录取为原单位定向培养的考生,必须与我校签订相应的定向协议书,入学前不转户口和人事档案等关系,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五、监督检查

成立校院两级监察小组,对博士研究生的招生选拔进行全程监察督导。对于申请和审核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申请和审核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当年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资格,已被录取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凡对录取结果持有异议的考生或导师,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申诉人向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学院处理并存档备案;如对院级处理结果不服,可在院级处理结果下达后5个工作日内向我校研究生院申诉。
申诉受理电话:029-85310436,邮箱:yjsc4@snnu.edu.cn。

六、其他

1.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根据报考情况及学校学科建设发展等需要将对招生及招生人数进行适当调整。拟录取考生名单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2.报名条件或录取要求与上级部门规定有冲突的,以上级部门公布的要求为准。
3.研招办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陕西师范大学研招办
邮编:710119
电话:029-85310346
七、各单位联系方式

学院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哲学与政府管理学院 张老师 029-81530723
国际商学院 庞老师 029-85310172
教育学院 李老师 029-85303916
新闻与传播学院 高老师 029-85310069
体育学院 蒋老师 029-85310156
文学院 王老师 029-85310176
外国语学院 江老师 029-85303695
音乐学院 石老师 029-85310111
美术学院 徐老师 029-85310210
西北历史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 张老师 029-85318752
中国西部边疆研究院 宋老师 029-85300904
历史文化学院 齐老师 029-85310060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龚老师 029-85310232
物理学与信息技术学院 赵老师 029-81530750
化学化工学院 张老师 029-81530726
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 李老师 029-81530891
生命科学学院 张老师 029-85310266
食品工程与营养科学学院 解老师 029-85310517
计算机科学学院 程老师 029-85310161
宗教研究中心 袁老师 029-85308809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董老师 029-81530709
心理学院 雷老师 029-85303236
现代教学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乔老师 029-85303532
教育实验经济研究所 周老师 029-81530873
西北濒危药材资源开发国家工程实验室 赵老师 029-85310680
“一带一路”建设与中亚研究协同创新中心 张老师 029-85318767
马克思主义学院 任老师 029-81530722
西北国土资源研究中心 梁老师 029-85310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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