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0-15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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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北大学考研》我们搜集了部分西北大学考研真题和复试资源,免费赠送;并提供有偿的西北大学初试/复试/调剂辅导(收费合理,内部资源,效果有保障),如果需要领资源或了解研究生辅导的,请加网页上的学姐微信。西北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2021年是择校选专业前必须要搜集和参考的,它反映了西北大学考研的难度和专业的热门程度。考研派每年都会在第一时间统计和整理西北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2021年。希望对你的博士报考有用。
西北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西北大学2021年招收博士研究生采用本科直接攻读博士学位(以下简称“直博”)、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三种招生方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一、招生专业及人数
我校2021年拟招收博士研究生专业、招生人数及指导教师等信息详见西北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各培养单位可通过直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三种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原则上在职定向考生录取比例不超过拟招生人数的20%,直博生不超过拟招生人数的20%,“申请-考核制”招生人数不低于拟招生人数的20%。
二、“直博”招生
根据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我校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全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为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详情查看《西北大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章程》。
三、“硕博连读”招生
“硕博连读”招生对象为我校在读优秀研究生,报名及相关要求见《西北大学2021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通知》(拟定于2021年3月组织选拔)。
四、“申请-考核制”招生
(一)报考资格
1.基本条件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②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或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③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要求。
④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⑤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需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在与所要报考专业相近的岗位工作六年及以上,同时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是,进修过所报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并获得结业证书后工作满两年,且在近3年以第一作者在西北大学认定的核心期刊上发表2篇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二是,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并在近3年内以第一作者身份在西北大学认定的核心期刊上发表2篇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三是,获得省部级二等及以上与报考的专业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一等奖排名前3名,二等奖排名前2名)。
同等学力考生须经我校组织有关专家对其申报材料、业务水平进行考核,考核通过后方可报考。同等学力考生一般不允许跨学科报考,网上报名后,须到在西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现场递交报名材料,不得函报。
⑥院系“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办法(见下文附件3)中提出的其他要求。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①报名时间:2021年 4月1日-4月22日。
②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信息注册并报名缴费。一旦缴费成功,报名费用不予退还。申请人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因申请人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现场确认(网上确认)
现场确认(网上确认)即资格初审,主要审查考生基本报名条件及报名材料的完整性。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缴费,没有经过网上报名并缴费的考生不予确认。(根据疫情态势及上级要求,具体确认方案届时另行通知)
(1)确认时间:2021年4月26-28日。
(2)确认地点:西北大学长安校区。
(3)确认所需材料清单(模板见下文附件2):
①《西北大学202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经考生本人签名并贴有近期免冠·正面照片;请正反面打印在A4纸上)。
②网上报名完毕后打印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表》。报考定向培养类别的考生该表中“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须加盖所在单位人事(组织)部门公章。
③学士、硕士学位证书与本科、研究生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有考生均应完成学籍(学历)校验,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仅限于境外学历)等材料。
④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应届生需附学生证复印件。
⑤《西北大学报考博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书》(2份;推荐人须为考生报考领域正高级职称专家)。
⑥《西北大学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政治审查表》;
⑦《西北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拟报导师意见审核表》(根据院系要求提供)
⑧报考博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交《报考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各省教育厅网站下载)。
⑨《西北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个人陈述》(含教育背景、代表性成果及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研究计划,3000 字左右)。
⑩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⑪代表性学术成果。
⑫院系要求的其他材料(如有多项,请按序依次添加、装订)。
注:
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只需上交复印件。
以上各项内容为学校资格初审必备材料,请按所列顺序按序装订,未按要求装订或材料缺失者不予确认。若院系有其他要求,请按院系要求另行准备。
3.资格复审
由各院系组织专家对资格初审通过者的材料进行审核、评判。根据材料评判结果,院系选取一定比例的考生进入综合考核环节,具体比例由院系自行设定。
(三)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拟定于2021年5月中上旬进行,由院系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具体流程和要求见院系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办法(附件3)。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加试(笔试)思想政治理论(文科类: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理工类:自然辩证法)和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综合考核涉及的笔试(含同等学力加试)、面试、材料审查、思想品德考核等均采用百分制或换算成百分制计分,60分为及格,任意一项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四)录取
各院系根据考核结果提出拟录取名单,经学校审定后,于2021年5月底前公示。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录取检查。通过上级主管部门录取检查后,则正式录取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体检
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体检工作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学制及学习年限
(一)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其中数学、统计学、中国史、世界史学科基本学制为4年;
(二)硕博连读研究生博士阶段学制为:
(1)硕士一年级选拔:4年或5年,即基本学制+1年;
(2)硕士二、三年级选拔:3年或4年,即基本学制。
(三)本科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制一般为5年;
所有类型博士研究生累计学习年限最长为七年(含休学)。
七、学费、奖助政策
我校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均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学费按照学制收取。
奖助学金政策可在西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询http://yjs.nwu.edu.cn/home/index/articles/mid/4058.html。
八、住宿安排
我校实行住宿申请制,住宿费用自理。 原则上在职定向就业研究生学校不安排住宿。
九、转档
被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应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入学后学校不再办理相关手续。
十、违规处理
在博士生招生考核中有任何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学校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将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招生有关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当年博士研究生的,应当回避相应的招生工作。违反规定的将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十一、信息公开与监督
(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研究生院、院系将通过网站公布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说明、考核程序、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
(二)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与学校有关部门全程监督各院系的研究生招生情况。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争议,报名者可向招生院系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提出申诉;若仍有争议,可向西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
十二、其他事项
(一)若上级部门在2021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告。
(二)有关招生信息请浏览“西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各院系、所(以下简称“院系”)官网。
(三)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 址:西安市长安区郭杜教育科技产业区学府大道1号
邮政编码:710069
电 话:029-88302210、029-88308586,传真:029-88303658
网 址:http://yzb.nwu.edu.cn/
电子邮箱:yjszb@nwu.edu.cn
西北大学博士研究生优秀生源计划试行办法
为进一步优化博士研究生生源结构,充分发挥研究生导师第一责任人作用,储备优秀生源,结合学校博士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在优秀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中试行博士研究生优秀生源计划。
第一条 博士研究生优秀生源计划是指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导师,主动寻找优秀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生源,经过本单位审核,学生可以预录取为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享受博、硕士研究生正常奖助学金和优秀生源计划奖学金(以下简称“优秀生源计划”)。
第二条 优秀生源计划指标包含在本单位当年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指标内,原则上不超过当年招生总计划的1/4,西北大学本校推免生不超过“优秀生源计划”招生指标的1/3。
第三条 参加“优秀生源计划”招生的导师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博士生导师当年招生基本条件的专职导师;
2.博士生导师须具有三级教授及以上职称;人事处网站上公布的各类专家及高层次人才可优先。
3.理工科导师近三年有主持并在研的国家级项目和50万元以上的科研经费;文科导师近三年有主持并在研的国家级项目或教育部社科基金项目,且科研经费不少于10万元。
第四条 选拔“优秀生源计划”学生本科所学专业与拟录取专业相同或相近,且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985工程”或“211工程”高校毕业、且获取当年推免生资格的学生;
2.其他高校毕业、其所学专业所属学科在教育部最新学科排名中应不低于我校相同或相近专业所属学科排名、且获取当年免试生资格的学生。
第五条 “优秀生源计划”选拔,由导师将拟招收的优秀生源报培养单位审核,审核后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预录取为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
第六条 “优秀生源计划”学生学制为1年硕士加4年博士,学费和资助标准依据对应学籍要求执行。硕士阶段享受助学金每年6000元及一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博士阶段每年享受助学金20000元,学业奖学金6000元—12000元。除此之外,每人每年还可享受优秀生源计划奖学金12000元。
第七条 参加“优秀生源计划”学生,在第二学期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正式录取为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若考核不合格,则学籍为硕士研究生。考核结果报研究生教学办公室。
第八条 “优秀生源计划”中正式录取为硕博连读的博士研究生,如放弃或达不到博士学位申请条件,改为申请硕士学位者,须全额退还博士研究生期间所获优秀生源计划奖学金及超出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最高档18000元的部分。
第九条 “优秀生源计划”考生选拔及考核办法由各院系所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及学科特点自行设定。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西北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2021年
西北大学2021年招收博士研究生采用本科直接攻读博士学位(以下简称“直博”)、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三种招生方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一、招生专业及人数
我校2021年拟招收博士研究生专业、招生人数及指导教师等信息详见西北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各培养单位可通过直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三种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原则上在职定向考生录取比例不超过拟招生人数的20%,直博生不超过拟招生人数的20%,“申请-考核制”招生人数不低于拟招生人数的20%。
二、“直博”招生
根据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我校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全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为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详情查看《西北大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章程》。
三、“硕博连读”招生
“硕博连读”招生对象为我校在读优秀研究生,报名及相关要求见《西北大学2021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通知》(拟定于2021年3月组织选拔)。
四、“申请-考核制”招生
(一)报考资格
1.基本条件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②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或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③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要求。
④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⑤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需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在与所要报考专业相近的岗位工作六年及以上,同时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是,进修过所报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并获得结业证书后工作满两年,且在近3年以第一作者在西北大学认定的核心期刊上发表2篇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二是,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并在近3年内以第一作者身份在西北大学认定的核心期刊上发表2篇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三是,获得省部级二等及以上与报考的专业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一等奖排名前3名,二等奖排名前2名)。
同等学力考生须经我校组织有关专家对其申报材料、业务水平进行考核,考核通过后方可报考。同等学力考生一般不允许跨学科报考,网上报名后,须到在西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现场递交报名材料,不得函报。
⑥院系“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办法(见下文附件3)中提出的其他要求。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①报名时间:2021年 4月1日-4月22日。
②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信息注册并报名缴费。一旦缴费成功,报名费用不予退还。申请人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因申请人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现场确认(网上确认)
现场确认(网上确认)即资格初审,主要审查考生基本报名条件及报名材料的完整性。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缴费,没有经过网上报名并缴费的考生不予确认。(根据疫情态势及上级要求,具体确认方案届时另行通知)
(1)确认时间:2021年4月26-28日。
(2)确认地点:西北大学长安校区。
(3)确认所需材料清单(模板见下文附件2):
①《西北大学202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经考生本人签名并贴有近期免冠·正面照片;请正反面打印在A4纸上)。
②网上报名完毕后打印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表》。报考定向培养类别的考生该表中“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须加盖所在单位人事(组织)部门公章。
③学士、硕士学位证书与本科、研究生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有考生均应完成学籍(学历)校验,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仅限于境外学历)等材料。
④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应届生需附学生证复印件。
⑤《西北大学报考博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书》(2份;推荐人须为考生报考领域正高级职称专家)。
⑥《西北大学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政治审查表》;
⑦《西北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拟报导师意见审核表》(根据院系要求提供)
⑧报考博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交《报考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各省教育厅网站下载)。
⑨《西北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个人陈述》(含教育背景、代表性成果及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研究计划,3000 字左右)。
⑩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⑪代表性学术成果。
⑫院系要求的其他材料(如有多项,请按序依次添加、装订)。
注:
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只需上交复印件。
以上各项内容为学校资格初审必备材料,请按所列顺序按序装订,未按要求装订或材料缺失者不予确认。若院系有其他要求,请按院系要求另行准备。
3.资格复审
由各院系组织专家对资格初审通过者的材料进行审核、评判。根据材料评判结果,院系选取一定比例的考生进入综合考核环节,具体比例由院系自行设定。
(三)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拟定于2021年5月中上旬进行,由院系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具体流程和要求见院系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办法(附件3)。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加试(笔试)思想政治理论(文科类: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理工类:自然辩证法)和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综合考核涉及的笔试(含同等学力加试)、面试、材料审查、思想品德考核等均采用百分制或换算成百分制计分,60分为及格,任意一项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四)录取
各院系根据考核结果提出拟录取名单,经学校审定后,于2021年5月底前公示。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录取检查。通过上级主管部门录取检查后,则正式录取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体检
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体检工作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学制及学习年限
(一)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其中数学、统计学、中国史、世界史学科基本学制为4年;
(二)硕博连读研究生博士阶段学制为:
(1)硕士一年级选拔:4年或5年,即基本学制+1年;
(2)硕士二、三年级选拔:3年或4年,即基本学制。
(三)本科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制一般为5年;
所有类型博士研究生累计学习年限最长为七年(含休学)。
七、学费、奖助政策
我校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均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学费按照学制收取。
奖助学金政策可在西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询http://yjs.nwu.edu.cn/home/index/articles/mid/4058.html。
八、住宿安排
我校实行住宿申请制,住宿费用自理。 原则上在职定向就业研究生学校不安排住宿。
九、转档
被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应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入学后学校不再办理相关手续。
十、违规处理
在博士生招生考核中有任何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学校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将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招生有关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当年博士研究生的,应当回避相应的招生工作。违反规定的将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十一、信息公开与监督
(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研究生院、院系将通过网站公布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说明、考核程序、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
(二)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与学校有关部门全程监督各院系的研究生招生情况。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争议,报名者可向招生院系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提出申诉;若仍有争议,可向西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
十二、其他事项
(一)若上级部门在2021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告。
(二)有关招生信息请浏览“西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各院系、所(以下简称“院系”)官网。
(三)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 址:西安市长安区郭杜教育科技产业区学府大道1号
邮政编码:710069
电 话:029-88302210、029-88308586,传真:029-88303658
网 址:http://yzb.nw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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