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0-14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2021年湖南大学博士招生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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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2022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532
联系部门:湖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研究生院楼D栋412室(邮编:410082)
联系电话:0731—88822856
电子邮箱:yzb@hnu.edu.cn
 
湖南大学2022年博士学位研究生学费与奖助
学费:研究生学费标准以文件《关于加强我省研究生收费管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99号)为准。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10000元/生·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14000元/生·年。
奖助:学校设立博士生学业奖学金、博士生助学金,设置助教岗位、助研岗位。博士生若学业表现突出可申请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优秀博士生学校奖学金。
 
湖南大学2022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录取
(一)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学科综合考核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结合本单位的招生计划和导师招生计划,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在拟录取阶段,对于非定向就业博士生,我校向存档单位调取考生的人事档案进行全面审查。未按规定办理档案调转手续或档案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定向就业博士生签订定向协议书。
十、学费与奖助
学费:研究生学费标准以文件《关于加强我省研究生收费管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99号)为准。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10000元/生·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14000元/生·年。
奖助:学校设立博士生学业奖学金、博士生助学金,设置助教岗位、助研岗位。博士生若学业表现突出可申请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优秀博士生学校奖学金。
 
湖南大学2022年博士学位研究生考核与评价
(一)申请-考核制
1.申请-考核制考生通过申请材料审核后,参加学科综合考核。考核时间:2022年3-4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考生在学科综合考核前将网上报名提交过的电子版材料打印装订后,按时提交至学院。学院根据材料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凡未经过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学科综合考核。
3.学科综合考核原则上实行差额考核,差额比例由各学院确定。考核方式为面试或者笔试与面试结合,考核方式、内容、时间、地点等安排以各学院博士生招生选拔办法为准。
4.学院按学科或研究方向组织成立考核小组,各考核小组对进入考核阶段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养、外语水平、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进行全面考核。
5.学科综合考核的内容包括外国语水平测试、专业基础测试、专业综合考核三方面内容。
外国语水平测试:对考生的外语应用能力进行测试,主要考核外语写作、文献阅读及翻译能力。
专业基础测试:主要考核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对考生的专业素养、科研能力进行测试。
专业综合考核:审核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考核考生的专业素养、科研能力,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其中考生介绍自己基本情况可采用PPT汇报。
 
湖南大学2022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程序
报名采取在线方式进行。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缴纳报名费,逾期不予办理。直接攻博生已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并缴费,不再进行网上报名。
(一)考生阅读报名公告,登录湖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的博士生招生报名系统,按要求注册、填写报考信息、提交材料扫描件、上传电子照片并在线支付报名考试费(标准:350元/人)、打印《湖南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具体报名时间、流程和要求请查阅报名公告。
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月14日-3月1日。
(二)在网上报名的同时,考生应按要求提交各项电子版材料:
(1)硕士学历材料。
应届硕士生:硕士研究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注册申请)、身份证;
已获硕士学位者:硕士学历证书、硕士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认证报告》、身份证;
国(境)外获得硕士学位者:硕士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身份证。
(2)本科学历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3)硕士成绩单(在校研究生到本校研究生院培养部门办理并加盖公章,在职人员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4)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大学英语六级、TOEFL、雅思、WSK等)。申请者请提供能够用于查询有效成绩的用户名和密码,以便查询成绩的有效性。
(5)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出版专著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6)硕士学位论文情况:已获硕士学位者介绍硕士学位论文概要和创新情况等,应届硕士毕业生介绍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研究进展等。
(7)自我评价和攻博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计划书不少于3000字,具体要求参见学院规定)。
(8)两位与所申请学科相关的教授推荐信。
(9)报考学院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招生简章和报考学院的申请条件要求,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自审合格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如因不按网上报名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导致不能考试或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3.考生提交报名电子材料是网上报名的重要环节,建议以PDF或JPG格式上传附件,上传内容须清晰可见。
4.请考生在安全场所上网报名、支付报名考试费。
5.现为定向就业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拟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和尚在履行合同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报名时须征得工作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一旦录取,考生需妥善处理好与所在单位的关系。
6.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将纸质版《报考2022年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加盖所在省教育厅的民族教育处公章)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前寄送至研招办。
7.“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和工程类专业博士的考生须将纸质版申请材料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前寄送至研招办。

2021年湖南大学博士招生目录

一、招生计划
湖南大学2020年预计招收3700余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1300余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当年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培养目标
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培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
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三、学习方式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我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按照“定向就业”类别录取。

四、报考类别
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就业合同,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非定向就业: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五、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须在2020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0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a.近三年在CSCD或CSSCI核心库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b.辅修过所报考专业的全部本科主干课程;c.近三年参加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了425分以上。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a.近三年在CSCD或CSSCI核心库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b.辅修过所报考专业的全部本科主干课程;c.近三年参加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了425分以上。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考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中“检察理论与实务”研究方向的人员,除符合上述第1、2各项要求外,还要求有2年以上从事检察工作的经验。
4.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我校不进行单独考试招生。

六、接收推荐免试生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学科专业均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生(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工程管理硕士除外),具体程序请查看《湖南大学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简章》。欢迎各院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我校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预计招收60名,该计划只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重点向理工类、专业学位倾斜。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应为取得骨干计划报名资格,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前到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教育厅(教委)的民族教育处办理资格确认手续,并在2019年11月9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报考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写上报名号)寄或送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我校2020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预计招收20名,所有专业都面向该计划招生。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并在2019年11月9日前并将本人的《男(女)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写上报名号)寄或送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九、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时间:2019年10月10日—31日
2.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
3.程序:考生登录“研招网”,认真阅读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单位的公告要求和报考须知,提交报考信息,选择好报考点(即现场确认地点)。
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考生因不按网上报名公告的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必须在2019年11月2日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4. 以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在2019年10月25日前向研究生院招生办提交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审核通过后才能办理现场确认。
5.报考我校的未毕业自考生,必须在网报时在网报信息的备用信息1中填写考生本人的考籍号。在湖南省报考的未毕业自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和本人考籍证确认。
6. 在学信网具有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籍的在校研究生,需经过所在高校取消学籍后方可报考。
(二)现场确认:按照各报考点的公告规定完成。
(三)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十、考试资格
我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考生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准予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未按我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不准予考试。

十一、初试
(一)2019年12月14日-23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遵守考场规则。
(三) 初试时间:2019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3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不超过14:30)。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四)初试科目详见《湖南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

十二、资格审查
学校在复试前对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持下列材料参加资格审查,缴纳复试费:
①本人《准考证》
②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
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⑤大学阶段成绩单(须由大学教务处加盖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

十三、复试
(一)学校自行划定复试基本分数线,各学院根据招生计划、考试成绩和差额复试比例,确定本单位的复试分数线(不得低于学校公布的基本分数线),并以此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专业综合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时间一般在2020年3月中下旬,复试办法将在复试前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和各学院网站向考生公布。
(二)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三)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生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四)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网上报名时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五)初试总分加分政策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执行,申请加分项目的考生应在资格审查前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十四、体检
复试期间不再安排体检,待新生开学报到后再进行体检。

十五、录取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的复试录取办法和考生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专业素质、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新生报到后,学校将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学籍。

十六、学费
研究生学费标准以文件《关于加强我省研究生收费管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99号)为准。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各学科领域学费标准见下表:
学科大类 专业学位类别    学费标准
 (单位:元/生·年)
1.经济学类(02) 0251 金融 20000
0253税务 20000
0254国际商务 20000
0255 保险 14000
2.法学类(03) 0351 法律 15000
3.教育类(04) 0451 教育 10000
4.文学类(05) 0552 新闻与传播 13000
5.工学类(08)
 
12000
6.管理学类(12) 1251 工商管理(MBA) 30000
1252 公共管理(MPA) 20000
1253 会计 25000
1256工程管理 另行通知
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 不超过20万
(3年共26万)
 
十七、学制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
法律硕士(非法学)、艺术硕士执行全国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的规定,基本学制为3年。

十八、研究生奖助体系
学校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助学金、国家奖学金,设置助教、助研、助管岗位,部分学院设有新生奖学金,支持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奖励标准为:一等学业奖学金1万元/人·年;二等学业奖学金0.5万元/人·年;三等学业奖学金0.3万元/人·年。人事档案转入我校且无固定工资关系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申请学业奖学金,并同时享受国家助学金,金额为0.6万元/人·年。

十九、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应真实准确。我校将查阅《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不予录取。
考生所填各种信息、所有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二十、其他事项
1. 《湖南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为考试招生人数,不含推免生人数。考试招生人数将会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和实际录取的推免生人数而产生的变动(增加或减少)。
2.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将及时公布湖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hnu.edu.cn/)和微信公众号(微信号hnu_gra_edu_cn),请考生密切关注。
3.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学校不安排住宿,不享受学校有关奖助。
4.我校严禁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严禁任何部门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严禁在校生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
5.如2020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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