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0-13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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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大学考研》我们搜集了部分浙江大学考研真题和复试资源,免费赠送;并提供有偿的浙江大学初试/复试/调剂辅导(收费合理,内部资源,效果有保障),如果需要领资源或了解研究生辅导的,请加网页上的学姐微信。浙江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2021年是择校选专业前必须要搜集和参考的,它反映了浙江大学考研的难度和专业的热门程度。考研派每年都会在第一时间统计和整理浙江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2021年。希望对你的博士报考有用。
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关于公布“2021高校思政工作骨干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复试名单的通知
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处报考资格审查、相关招生学院(系)材料审核和学校“高校思政工作骨干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小组综合评审,确定魏*璐等18名考生进入复试考核,复试考核工作由招生学院(系)组织,复试时间和相关事项安排在招生学院(系)网站查阅。具体复试名单见附件。附件:浙江大学2021年高校思政骨干攻读博士学位复试名单
序号 | 报名号 | 姓名 | 报考学院名称 | 报考专业名称 |
1 | YB2021330102 | 魏*璐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思想政治教育 |
2 | YB2021330103 | 陈*旭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
3 | YB2021330106 | 李*梓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
4 | YB2021330109 | 魏*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思想政治教育 |
5 | YB2021330111 | 邱*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思想政治教育 |
6 | YB2021330113 | 刘*男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
7 | YB2021330114 | 叶*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
8 | YB2021330116 | 吴*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9 | YB2021330118 | 汤*玲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
10 | YB2021330123 | 宣*威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思想政治教育 |
11 | YB2021330124 | 贾*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
12 | YB2021330128 | 王*松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思想政治教育 |
13 | YB2021220286 | 叶* | 公共管理学院 | 公共信息资源管理 |
14 | YB2021220289 | 章* | 公共管理学院 | 行政管理 |
15 | YB2021390076 | 李* | 心理与行为科学系 | 心理学 |
16 | YB2021390078 | 刘* | 心理与行为科学系 | 心理学 |
17 | YB2021390079 | 林*娜 | 心理与行为科学系 | 心理学 |
18 | YB2021390082 | 刘* | 心理与行为科学系 | 心理学 |
2021年浙江大学化学工程与生物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通知
化学工程与生物工程学院2021年博士生招生录取复试工作方案根据《浙江大学2021年博士生招生简章》、《浙江大学化学工程与生物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实施细则》等相关通知,以立德树人成效为根本标准,按照健康第一、公平至上、质量为先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机制改革,做到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切实稳妥做好化学工程与生物工程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邢华斌、沈文华
副组长:潘鹏举、沈律明
组员:张庆华、钱超、傅杰、唐建斌、赵骞、刘振
受理申诉:沈律明,shenlm@zju.edu.cn,0571-87951236
咨询电话:王盎然(zwt@zju.edu.cn,0571-87951502)
二、复试形式与时间
为了充分保障师生健康、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统筹考虑浙江省疫情形势、应急响应级别、学校及学院实际情况以及复试工作要求,经综合研判,学院决定本次博士研究生原则上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复试时间为2021年1月14日早上8:00开始。复试顺序将在当天早上7:30前在钉钉群中发布。
三、复试平台
我校网络远程复试主要采用钉钉(DingTalk),请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使用在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中填写的手机号注册钉钉账号,该平台的面试须知参照《浙江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视频面试考生须知》http://grs.zju.edu.cn/yjszs/redir.php?catalog_id=130678&object_id=206212。
四、招生计划与复试名单
根据校研究生院下达的招生计划,我院2021年秋季普通博士生招生录取情况公示如下:
学院 | 通过“申请-考核”进入复试人数 | 2021年秋季普通博士生招考常规名额 | |
机动名额 | |||
化工 | 50+1* | 13(含3个专业学位博士名额) | 10个左右 |
复试名单请见附件。
请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于12月31日17:00前发邮件到zdhgjxk@zju.edu.cn确认,邮件以“姓名+确定参加浙大化工学院复试”命名,以便我院及时统计复试人数,递补复试名单。请所有考生即日起保持手机畅通,我院将按确认情况不定时更新复试名单。
五、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按照要求在钉钉(DingTalk)中上传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应届生上传中国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保证书.pdf;往届生上传前置学历学位证书(国外获得学位者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在读博士研究生上传培养单位同意报考意见;现役军人上传所在军区政治工作部门同意报考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的证明。请提前注册钉钉,并将相关材料准备好,我院工作秘书会发布点对点消息,提示材料上传(1月13日左右,请不要焦急,耐心等待)。
1月13日,我院工作秘书会与考生连线,完成资格审查中身份验证部分,请及时关注钉钉消息,预留时间。
六、复试原则、方式
实行差额复试和按差额方式录取。由于本次复试形式有所改变,考核主要以面试为主,在面试过程中将体现英语、专业课等测试内容。在面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学院根据当年各学科名额实际分配情况,依据申请者面试成绩排名以及化工学院博士生招生规则,按照各报考学科以面试成绩排名优选原则拟录取招考博士生。
面试分两部分。第1部分:基础考查环节。复试专家将根据申请人的申请资料,从专业英语、专业基础知识、课题研究、技能掌握与语言表达等几个方面进行评分。第2部分:PPT展示。每位考生在本轮面试中采取科研工作报告的形式,主要考核申请者对所从事课题背景的了解,已获科研成果的创新性、科研技能、科研潜力以及科研分析、数据处理等多方面的能力。科研工作报告采用PPT形式,报告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为保证面试公正公平,ppt中不得出现报考导师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导师姓名、所在研究所、导师研究课题及成果)。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各项分值占比为:专业英语掌握及应用20%、专业基础及表达30%、科研成果与潜力50%。
七、录取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合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符合化学工程与生物工程学院的“申请-考核”资格初审要求。
3.经学院复试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体检合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按照各报考学科以面试成绩排名优选原则录取。复试成绩并列者,以英语成绩排序录取。复试成绩并列且英语成绩无法排序的,由博士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讨论确定录取。
八、体检
考生被拟录取后,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项目一般应包含:内科、外科、五官科、眼科、身高体重、血压、血液检查(肝肾功能)、胸片等。体检表于3月30日前(包括直博生)寄到化工学院教学科,体检合格者给予发放录取通知书。如有特殊情况考生须及时与我院联系。
2021年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通知
为做好2021年秋季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浙江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建工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 罗尧治 刘峥嵘
副组长:吕朝锋 成光林 张威
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朱斌 吴越 张莹砾 陈海祥 段元锋 贺勇 楼文娟 路琳琳
申诉联系人:赵华(E-mail: zhaohua75@zju.edu.cn )
二、招生计划
此次申请-考核制(含学术学位及专业学位)招生人数32人左右,最终以学校研究生院下拨指标为准。
三、复试形式
复试考核方式为线下复试,由博士生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
1、按照建工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疫情防控方案(附件2)做好复试各环节,保障师生健康安全;
所有考生须于复试前7天通过支付宝完成浙江“健康码”(浙江省内各市“健康码”可通用)的申领,并于复试前7天签订“浙江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考生健康承诺书”(附件1),提供浙江健康码及近14天的行程轨迹。其中,复试前30天之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有境外旅居史以及相关密切接触者有上述情况者,考生应在5月14日前提供证明并邮件至:ylzh@zju.edu.cn,经学院审核后,将安排线上复试。参加线下复试的考生请在5月14日前将考生本人签订的考生健康承诺书(附件1)、浙江健康码及近14天的行程轨迹的PDF版邮件发送至:ylzh@zju.edu.cn。邮件主题:全日制+考生考号+考生姓名+疫情防控个人材料。
2、面试由不少于5名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且没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报考本院的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复试小组,其中组长1名,研究生德育导师不少于1名。
3、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应不少于30分钟。
4、考生需要准备10分钟个人汇报PPT。
四、复试时间
全日制普博及秋季硕转博5月19日;(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所有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参加复试。错过复试时间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五、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术水平考核以及体格检查等。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考核是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
对考生学术水平进行考核,综合考查考生知识背景、思维逻辑、专业素质、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以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掌握程度等,并据考查结果给出复试成绩。
考生应向面试组介绍个人基本情况、科研经历和成果、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并回答面试组专家的提问。
复试成绩为百分制,60分以上为合格。
综合复试满分100分(综合能力考核40%、英语15%、专业基础15%、专业课及科研实践能力30%)60分以上为合格。
六、资格审查
考生复试考核前由学院统一进行报考资格审查,考生本人持以下证件参加资格审查:
1.考生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出示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以及学历或学位的网上查询结果(如没有查询结果需要递交学位认证报告);(学历查询或认证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办理,学位查询或认证通过“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办理);获境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证明;
3.应届硕士毕业生出示学生证、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上获得的学籍查询结果以及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资格保证书(附件3);
4.在读博士研究生报考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附件4)的证明。
5.对现役军人除审查以上相关材料外,还需审查所在军队军区政治(工作)部门同意报考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的证明;
上述需核验的证件(准考证、保证书除外)均需准备复印件,5月19日资格审查时提交。
6.提交两封专家推荐信原件;由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书写推荐意见并签名(已经提交原件的请忽略)。
7.所有考生考前须签订《浙江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考生健康承诺书》(附件2)
七、体检
考生被拟录取后,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于5月30日前寄我院。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如有特殊情况考生须及时与学院联系。
邮寄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安中大楼A341
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收
电话:0571-88208680 0571-88208683
八、录取
(一)录取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综合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学院党委负责对拟录取考生进行调档,并严格审查,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学院根据复试综合成绩和接收招生名额,遵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除满足以上1-4条件外,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20〕1号)文件相关要求和招生指标综合测评,择优录取。
(二)学院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进行公示,公示无误的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同意后学校再行公示。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党组织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须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组织人事、思想政治工作部门加盖印章),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审查合格者给予发放录取通知书,其中定向博士生须完成定向协议书的签订;未调档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者或未按照要求签订定向培养协议者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被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2021年有效,应届毕业生在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被录取新生的《报考登记表》(盖章后有效)、专家推荐信存入人事档案。
九、时间安排
5月20日 完成复试录取工作,上报拟录取名单、在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中录入各项录取信息;
6月5日前 完成全日制非定向考生的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档案材料转入浙江大学,定向考生签订学校、工作单位和本人三方培养协议书;
7月初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其他事项
复试相关事项请随时关注建筑工程学院网站招生栏目的复试公告、通知。
未尽事宜参照“浙江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2021年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通知
根据《浙江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紧密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需求,面向企业(行业)工程实际,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培养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的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为导向,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现将我院2021年工程博士(非全日制)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机械工程学院2021年秋博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杨华勇 梅德庆
副组长:刘振宇 项淑芳
成 员:何闻 董辉跃 宋小文 李德骏 雷勇 谢金 张树有 王林翔 纪杨建 宋晓云 叶建芳
申诉联系人:项淑芳,TEL:0571-87951781;EMAIL:zjuxsf@zju.edu.cn
领导小组实行组长责任制,全面负责本学院的复试和录取工作。
二、招生指标及复试资格
本次预计招收非全日制工程博士研究生12名(其中“高端机电装备智能制造”项目10名),最终以研究生院下达指标为准。
三、复试形式和要求
本次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主要采用钉钉(Ding Talk)双机位视频形式。具体要求详见《浙江大学2021年研究生招生视频复试考生须知》(附件1),请各位考生认真阅读,提前安装调试钉钉平台,做好复试准备。
注意事项:
1、复试前,学院建立若干复试组。请各位考生关注钉钉消息,配合工作秘书完成信息填报、资料上传、资格审核及模拟测试等工作。
2、复试顺序将由复试工作组随机抽签形成,于复试前告知考生。
3、复试当天请考生与复试组秘书保持联系,确定具体复试时间,配合秘书的工作。
4、请确保复试当天手机畅通,并尽量选用有线网接入视频参与复试。如复试过程中遇网络中断并无法立即恢复的情况,将通过电话语音继续复试。对长期不响应或多次中断的情况由复试组决定是否取消复试或给予重新复试机会。
四、资格审查
在规定时间内在钉钉中上传以下资格审查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按如下材料要求顺序,合成一个PDF文档):
1、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2、《浙江大学工程博士报名登记表》(内容完整,单位盖章);
3、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出示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以及学历或学位的网上查询结果(如没有查询结果需要递交学位认证报告);(学历查询或认证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办理,学位查询或认证通过“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办理)
4、获境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证明。
5、个人工作经历及学业材料(不作要求)。
注: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五、复试和拟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考核内容应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考生的技术创新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和项目管理能力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学院党委严格遵守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研究报告+面试
1)专业研究报告(满分100分):复试前,学院在复试钉钉群发布报告主题,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发布后24小时内)提交一份研究报告并邮件发送至:
songxy@zju.edu.cn,专家组依据报告质量给出考核评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研究报告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2)面试(满分100分):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养、工作经历、学科背景、科研综合素质、知识结构、外语能力、创新能力及培养潜力等进行综合考察。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学院组织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且具有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专家组成,其中组长1名,研究生德育导师不少于1名。考生应向复试小组介绍个人工程背景、科研经历、取得的科研成果及具有的工程能力,本人拟进行的工程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内容包括:不少于10分钟中文PPT介绍、英语听力与口语能力、专业基础知识及专家问答等主要环节。
3、综合成绩由如下三个部分组成:学校组织的专家评审成绩(满分100分)+专业研究报告(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满分100分): 学校组织的专家评审成绩×30%+专业研究报告×30%+面试成绩×40%。
4、拟录取:学院根据综合成绩以排名优先的原则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其中: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时间安排
1、5月10日前,学院网上公布复试名单及复试安排相关通知,建立复试钉钉群,具体面试时间会在钉钉群通知,请保持手机畅通;
2、5月12日,钉钉复试;
3、5月30日,学院完成复试工作,上报拟录取名单。
七、其他
1、以同等学力报考工程博士的考生,通过复试后需加试政治课及专业课笔试环节。
2、拟录取考生的体检及政审请关注工程师学院招生主页相关通知:http://pi.zju.edu.cn
2021年浙江大学物理学系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学院简介:浙江大学物理学系成立于1928年,王淦昌、束星北、顾功叙、胡宁、吴健雄、胡济民、卢鹤绂、程开甲、李政道、吕敏、贺贤土等物理学家先后在此工作和学习,创造了中国物理学历史上的辉煌。1991年,诺贝尔物理学奖获得者李政道在浙江大学创建了浙江近代物理中心并亲自担任主任, 为物理学系的发展带来了新的契机。
浙大物理学系现有教职工127人(其中教授54人),在校学生近660人,(其中本科生约320人,硕士生约140人,博士生约200人)。教师中包括中国科学院院士3人,育部长江学者特聘7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8人,教育部跨世纪人才和新世纪人才10人,中科院百人计划人才2人,以及二十多位活跃在各个研究领域、年龄在40岁左右的青年教授。此外,16位国际著名物理学家也先后受聘为浙大曹光彪讲座教授或曹光彪特聘教授。与此同时,一批优秀的海外年轻学者正在奔赴浙大,成为浙江大学物理学系新的成员。
浙大物理学系的学科方向涵盖理论物理、粒子物理与核物理、凝聚态物理、光学、电子与无线电物理、原子分子物理、等离子体物理。其中理论物理、凝聚态物理是国家重点学科,光学、等离子体是浙江省重点学科。浙大物理学系具有物理学一级学科的博士学位授予权,并有物理学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浙大物理学科在2006年教育部一级学科评估中,名列全国高校物理学科排名第五。物理学系下设五个研究实体:浙江近代物理中心、凝聚态物理研究所、光学研究所、电子与无线电物理研究所、浙江大学聚变理论与模拟中心。2018年物理学系获批浙江省量子技术与器件省重点实验室。物理学系还设有学科会聚中心,如唐孝威院士组织的交叉学科实验室等。2009年与美国Rice大学等国际单位合作成立了浙江大学国际量子物质合作中心。学科的发展和会聚紧紧围绕国际科技的前沿领域、国家中长期科学发展规划以及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培养三个主题。
一、 招生方式
直接攻博、硕博连读、普通招考
二、 招生计划与专业
浙江大学物理学系以“物理学”一级学科专业招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
2020年物理学系招生计划为70人。预计录取免试直博生60人左右。具体将视生源情况调整。
三、 各类博士生的申请条件
除须符合浙江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申请条件外,申请者还需符合以下相应条件。
1、直接攻博:
(1)已获得所在学校免试推荐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本次推免对外语成绩不做硬性要求,但是需通过复试考核。本次推免录取的直博生需在博士生中期考核前达到学校的外语要求:大学英语六级460分及以上,或WSK(PETS 5)合格,或英语专业八级合格;或雅思5.5分及以上,或托福80分及以上,成绩有效期为五年(即2016年9月1日以后的成绩有效),成绩有效期参照证书的有效期。
(3)直博生入学后三年内有两次中期考核的机会,若中期考核前未达到外语要求,或者中期考核不通过,则转为硕士毕业。
2、硕博连读:
(1)在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修完硕士阶段的学分;
(2)大学英语六级460分及以上,或WSK(PETS 5)合格,或英语专业八级合格,或英语国家获得过学士及以上学位;或雅思5.5分及以上,或托福80分及以上。成绩有效期为五年(若申请2021年春季入学,2016年3月1日以后的成绩有效;若申请2021年秋季入学,2016年9月1日以后的成绩有效),成绩有效期参照证书的有效期;
(3)申请破格条件:有1篇SCI论文录用或发表(期刊需在博士毕业论文期刊库中,学生第一或导师第一学生第二);六级成绩在426分及以上。
3、普通招考:
(1)硕士研究生毕业且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2)具有良好的英语水平。需符合以下任一项(成绩有效期五年,截止日为入学当年的9月1日,即2016年9月1日以后的成绩有效):①国家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60 分及以上(成绩有效期五年);②托福(TOEFL)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③雅思(IELTS)成绩达到5.5分及以上;④入学前的三年内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本科、硕士或博士学位且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
(3)具有较强的学术研究能力,原则上要求考生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考生第二作者)发表学术论文(论文期刊需满足:科学院二区及以上 Web Science JCR Q1 区)或者获得授权发明专利。
(4)少民计划、对口支援及援疆师资计划等国家专项计划:新大学英语六级426及以上或旧大学英语六级合格等。
各类博士生申请程序
(一)直接攻读博士生
学校于2020年8月4日开通外校或本校跨院系推免生报名系统,申请截止时间及步骤详见《浙江大学关于2021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安排的通知》。
获得2021年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本校或外校申请者按照教育部及我校招生学院(系)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写报考志愿,并完成系统相应各环节程序。
(二)硕博连读博士生
硕博连读博士生申请者经向学院(系)线下申请及考核通过后登录学校研究生管理系统再行网上报名申请。
线下申请时间:以物理学系办公网发布为准。
线下申请程序:在规定日期内提交申请材料的纸质稿及电子稿
网上报名申请时间:2020年10月中旬至2020年11月中旬(2021年春季入学);2021年4月中旬至5月中旬(2021年秋季入学),具体申请程序参见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相关通知;
(三)普通招考博士生
普通招考博士生申请包括登录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的网上报名申请和向学院(系)线下材料递交。
网上报名申请时间如下:
2020年10月中旬至11月中旬,所有全日制非定向博士学位申请者,以及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援疆博士师资计划”等专项计划申请者都须在该时间段报名,预期将不予受理。具体报名时间和程序参见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grs.zju.edu.cn/yjszs/index.php。
线下材料递交时间和要求:由招生学院(系)组织的材料递交与初审,具体递交时间和要求
网上报名成功后,请在2020年12月15日之前提交以下材料:
(1)物理系“申请-考核”制博士生信息登记表;
(2)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原件(须盖章);
(3)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递交学生证)复印件;
(4)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5)2封专家签名的推荐信,其中一封为硕士导师,另一封为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专家;
(6)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证明材料(SCI论文提供检索证明和论文首页;专利提供授权书);
(7)其他获奖证书复印件;
(8)个人陈述,包括个人详细经历、硕士论文1本、博士阶段拟开展科研计划和学习目标,以及职业规划等内容。
(9)在读博士研究生报考须递交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请按上述清单顺序编号提供纸质申请材料,上述材料提交后,将不再退回。电子版“信息登记表”发到邮箱phyzll@zju.edu.cn。根据材料的提交情况,物理学系可能会要求申请者另外提交申请材料原件,以供查验。每位考生务必在报考当年的通知规定日期前递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纸质材料邮寄地址(请使用EMS或顺丰快递):浙江省杭州市浙大路38 号浙江大学玉泉校区物理系教十二404;邮编:310027;联系人:郑老师(联系电话:0571-87953304;电子邮箱:phyzll@zju.edu.cn)
四、 院系特色奖助学金
物理学系设有:浙江大学物理学系束星北奖学金、浙江大学物理学系束星北助学金。
浙江大学物理学系束星北奖与浙江大学物理学系束星北助学金由物理学系优秀校友设立,旨在支持浙江大学教育事业的发展,支持浙江大学物理学系卓越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纪念束星北教授,传承他的独立思考和科学探索精神,鼓励物理学系青年学生在专业学习、科研应用中不断进步。
五、咨询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郑老师 电话:0571-87953304 E-mail:phyzll@zju.edu.cn
浙江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2021年
浙江大学2022年计划在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艺术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等十二个门类招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在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土木水利、交通运输以及生物与医药等工程类,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教育等类别招收专业学位博士生。一、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可以申请普通招考博士生;本校在读的优秀硕士研究生,可申请硕博连读博士生;获得2022年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可直接申请攻读学术学位博士生;获学士学位8年及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且有丰富实践成果和经验的在职人员可报考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5.有至少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在读博士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名截止日前需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处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7. 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申请,其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交认证报告;
8.现役军人报考的要求及办法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委政治工作部有关规定办理。
9.“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等教育部各类专项计划申请者除满足1-7外,还须符合教育部相应专项计划的报考要求,相关部门审核通过者才可申请;
10.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科代码前四位1051及1052)申请者,除满足1-7条件外,还必须获得相应专业的执业医师资格;
11.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科代码前四位0451)申请者,除满足1-7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以下申请条件:其中学校课程与教学领域招收具有相当成就的中小学教师;教育领导与管理领域招收具有相当成就的各级各类学历教育学校管理人员,不招收教育行政机关、教育机构、培训学校工作人员和高校专任教师。申请者须具有硕士学位,并且具有5年及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
12.非全日制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者,具体要求详见《浙江大学2022年非全日制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13.除满足以上各项报考条件外,还须符合报考院系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者在申请前应确认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不符合申请条件者将不予录取;在学期间或毕业后如发现申请材料、前置学历学位等弄虚作假,相关后果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二、申请时间
(一)直接攻读博士生
学校于2021年8月10日开通外校或本校跨院系推免生报名系统,申请截止时间及步骤详见《浙江大学关于2022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系统开放的通知》;获得2022年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本校或外校申请者按照教育部及我校招生学院(系)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写报考志愿,并完成系统相应各环节程序。报名阶段只须填报学院(系)、专业、方向,不选择报考导师。
(二)硕博连读博士生
硕博连读博士生申请者需登录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的网上报名申请并向学院(系)线下材料递交。
网上报名申请时间:2021年10月中旬,开通2022年春季入学硕博连读生申请报名系统;2022年4月中旬,开通2022年秋季入学硕博连读生申请报名系统;具体申请程序参见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和招生学院(系)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与硕博连读申请相关通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的硕博连读生只能申请秋季入学,与普通招考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学生统一考核录取。
(三)普通招考博士生
普通招考博士生申请需登录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阶段只须填报学院(系)、专业、方向,不选择报考导师;通过线上或线下的方式向报考学院(系)递交完成申请材料,具体参见报考学院(系)发布的招生简章。
网上报名申请时间如下:
1、2021年10月中旬开通报名系统,所有全日制非定向博士学位申请者,以及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援疆博士师资专项招生计划”“对口支援部省合建高校计划”“强军计划”“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专项计划”等专项计划(最终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申请者都须在该时间段报名。具体报名时间和流程参见《浙江大学2022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第一次报名通知》。
2、2022年3月上旬,非全日制定向工程类博士、非全日制定向教育博士、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以及2022年教育部新增专项计划等须在该时间段报名。具体报名时间和流程参见《浙江大学2022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第二次报名通知》。
线上(下)递交材料时间、方式和要求参见招生学院(系)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或《浙江大学2022年非全日制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或《浙江大学2022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三、考核方式
浙江大学2022年博士生招生(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和普通招考)实施“申请-考核”选拔机制,具体考核办法和程序参见招生学院(系)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实施办法(细则)。
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 “对口支援部省合建高校计划”、“援疆博士师资专项招生计划”等专项计划申请者在通过学院(系)考核后,由学校组织评审专家组根据教育部招生计划和录取要求确定拟录取名单。“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考核办法和流程详见《浙江大学2022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四、资格审查和体检
申请资格由招生学院(系)在申请材料审核前按照申请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考核。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必须于2022年3月31日前递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在读博士须在6月30日前递交离校证明,否则不予录取。
申请者拟录取后须在浙江大学校医院或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执行。
五、录取
招生学院(系)根据申请者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学术水平综合考核成绩和体检结果等,在2022年招生计划内按照“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报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非定向培养博士生在调档审查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定向培养博士生在完成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后,发放录取通知书,申请者与定向单位之间由合同产生的各类责任关系,由申请者本人与单位协商处理,与我校无关。所有申请者的录取资格只在2022年有效,不保留入学资格。各类专项计划申请者不得转为普通计划生录取。
六、学制
直接攻读博士生学制5年;硕博连读博士生学制是硕士阶段与博士阶段合计5年;普通招考博士生学制3-4年。
七、学费与奖助学金
根据国家有关部委相关规定和浙江省物价部门的核准,我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收取学费,其中非全日制定向教育博士学费标准为10万元/生·全程,非全日制定向工程类博士学费标准为15万元/生·全程,其他各专业学费标准为1万元/生·学年。
研究生奖助方案可登录浙江大学研究生院网页查询(网址:http://grs.zju.edu.cn/-奖学金和各类资助)。
八、其他
(一)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处联系方式
地址:杭州市余杭塘路866 号研究生教育综合大楼7楼
邮编:310058,咨询电话:0571-87951349
Email:yjsy-zsb2@zju.edu.cn。
(二)招生学院(系)咨询联系人和方式
编号 | 院系名称 | 联系人 | 办公电话 | |
01 | 经济学院 | 范良辉 | 88981625 | flh@zju.edu.cn |
02 | 光华法学院 | 李冬雪 | 86592771 | lidongxue@zju.edu.cn |
03 | 教育学院 | 苏 洁 | 88273714 | sujieangela@zju.edu.cn |
04 | 人文学院 | 高晖 | 88273199 | rwbksk1@zju.edu.cn |
05 | 外国语学院 | 傅利琴 | 88206251 | flq@zju.edu.cn |
07 | 生命科学学院 | 陈 晖 | 88206488 | sinohui84@zju.edu.cn |
10 | 电气工程学院 | 金若君 | 87951691 | eegrs@zju.edu.cn |
12 | 建筑工程学院 | 路琳琳 | 88208680 | jgjys@zju.edu.cn |
13 | 生工食品学院 | 程 萌 | 88982192 | chengmeng@zju.edu.cn |
14 | 环资学院 | 武秀梅 | 88982448 | hz-yjsk@zju.edu.cn |
15 | 生仪学院 | 黄运操 | 87951585 | huacow@zju.edu.cn |
16 | 农生学院 | 张颖 | 88982352 | zhyzhy@zju.edu.cn |
17 | 动物科学学院 | 朱华 | 88982326 | hzhu@zju.edu.cn |
18 | 医学院 | 马振秋 | 88208122 | yxyjsb@zju.edu.cn |
林卓清 | 88208117 | yxyjsb@zju.edu.cn | ||
19 | 药学院 | 黄佩芳 | 88208418 | huangpf@zju.edu.cn |
20 | 管理学院 | 张世琪 | 88206117 | angeljan@zju.edu.cn |
21 | 计算机学院 | 陈 丹 | 87952410 | cs_yjsk@zju.edu.cn |
22 | 公共管理学院 | 邵明 | 56662026 | xxzy@zju.edu.cn |
社会学系 | 王为欣 | 88208155 | 0918015@zju.edu.cn | |
23 | 传媒学院 | 兰斓 | 87953990 | yoyolan@zju.edu.cn |
24 | 航空航天学院 | 朱燕君 | 87952899 | zhuyanjun@zju.edu.cn |
25 | 机械工程学院 |
宋晓云 叶建芳 |
87951931 |
songxy@zju.edu.cn yejianfang@zju.edu.cn |
26 | 材料学院 | 陈 洁 | 87952876 | msecj@zju.edu.cn |
27 | 能源工程学院 | 王咨元 | 87951008 | wangziyuan@zju.edu.cn |
28 | 化工学院 | 王盎然 | 87951502 | zwt@zju.edu.cn |
29 | 高分子系 | 任意然 | 87953142 | renyr@zju.edu.cn |
30 | 光电学院 | 赵瑛 | 87951869 | zhaoying@zju.edu.cn |
31 | 信电学院 | 刘晶 | 87951572 | liujing1002@zju.edu.cn |
32 | 控制学系 | 于 玲 | 87951921 | yuling@zju.edu.cn |
33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潘颖超 | 87073920 | PYingchao@zju.edu.cn |
34 | 海洋学院 | 袁雯静 | 0580-2092889 | hzczywj@zju.edu.cn |
35 | 数学科学学院 | 张 茜 | 87953834 | 0919012@zju.edu.cn |
36 | 物理学系 | 郑丽玲 | 87953304 | phyzll@zju.edu.cn |
37 | 化学系 | 黄珍珍 | 87951352 | huangzhenzhen@zju.edu.cn |
38 | 地球科学学院 | 姜俊辉 | 87953809 | jiangjunhui@zju.edu.cn |
39 | 心理系 | 崔伟荣 | 88273068 | cuiwr@zju.edu.cn |
40 | 艺术与考古学院 | 蒋璐 | 88273418 | jianglu@zju.edu.cn |
41 | 微纳电子学院 | 张守起 | 82990603 | zhangshouqi@zju.edu.cn |
51 | 软件学院 | 蔡晓平 | 0574-27830666 | cszs@zju.edu.cn |
71 | 浙江大学-爱丁堡大学联合学院(海宁) | 周 婕 | 0571-87572818 | Zhoujie127@zju.edu.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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