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09-08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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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推动邹城市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邹城市事业单位面向国内外高校引进高素质青年优秀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及范围
(一)引进数量
40名(具体岗位需求见附件1)。
(二)引进范围
国内外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在山东省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引进范围。山东省外在职人员报名的,须经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并于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加盖部门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名证明信》(附件2)。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有较强的专业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综合素质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博士研究生45周岁以下(1975年9月3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80年9月3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①曾受过刑事处罚的;②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③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名);④现役军人;⑤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⑥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已与山东省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1届高校毕业生,报名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报名,对按时出具确有困难的,最迟于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并提供。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9月13日9:00-9月16日16:00
报名人员将《2021年邹城市事业单位“青优计划”(教育类)报名登记表》(附件3)、《诚信承诺书》(附件4)、《2021年邹城市事业单位“青优计划”(教育类)报名人员基本信息表》(附件5)放在以“姓名+毕业学校名称+报考岗位”命名的文件夹内,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报名专用邮箱:详细请见报名信息。邮件主题与文件夹名称相同。邮件只需发送一次,请勿重复发送。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要严格按照邮件要求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发送邮件,否则不予初审。
2.资格初审
引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及时查看邮箱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不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说明理由;并根据报名人员填报的信息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通过邮件进行回复,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电子邮件往来。
(二)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由邹城市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实施,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名人员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2021年邹城市事业单位“青优计划”(教育类)报名登记表》;(2)《诚信承诺书》;(3)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4)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5)报到证;(6)教师资格证;(7)在职人员报名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信》;(8)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可先行承诺和参加考试,后补学历学位认证,对虚假承诺、认证不符的,取消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9)与报名时一致的1寸同底版照片2张,以及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资格审查部门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填报的信息等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同时审查报名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
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不受报名比例限制,不设笔试环节,采取面谈、面试等方式确定人选。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岗位计划数3倍以上的,可先通过面谈等方式按1 : 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也可直接面试,面谈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面谈、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人员从达到面谈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确定,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达不到3倍比例的按实际达到面谈合格分数线的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四)考察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和引进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 : 1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报名资格、提交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审查。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应聘人员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同时考察是否有任职回避情形等。档案审核从严把握,凡存在档案涂改、有关信息不能认定、调查不清或本人负有相应责任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考察合格人员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报名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同一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博士研究生的报名按有关政策和程序,由引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测评,同意聘用的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五)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本次人才引进约定最低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四、服务和待遇
(一)引进人才根据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模式,纳入编制实名或人员控制总量实名制管理,同等待遇、同等对待。
(二)试用期满,在岗位空缺、人岗匹配的基础上,由用人单位提出聘任意见;聘任到专业技术岗位的,优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
(三)将引进人才纳入干部队伍建设规划,统筹衔接,协调推进,加强支持。由单位负责同志或业务带头人进行“一对一”传帮带,根据工作需要有针对性地安排多岗位锻炼,培养一专多能复合型人才。
五、其他
1.此次引才工作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将在邹城外宣网(详细请见报名信息)、邹城市教育和体育局(详细请见报名信息)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此次引才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政策咨询电话: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引才咨询时间:工作日8:30至12:00、14:00至18:00为持续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推动邹城市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邹城市事业单位面向国内外高校引进高素质青年优秀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及范围
(一)引进数量
40名(具体岗位需求见附件1)。
(二)引进范围
国内外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在山东省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引进范围。山东省外在职人员报名的,须经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并于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加盖部门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名证明信》(附件2)。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有较强的专业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综合素质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博士研究生45周岁以下(1975年9月3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80年9月3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①曾受过刑事处罚的;②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③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名);④现役军人;⑤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⑥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已与山东省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1届高校毕业生,报名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报名,对按时出具确有困难的,最迟于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并提供。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9月13日9:00-9月16日16:00
报名人员将《2021年邹城市事业单位“青优计划”(教育类)报名登记表》(附件3)、《诚信承诺书》(附件4)、《2021年邹城市事业单位“青优计划”(教育类)报名人员基本信息表》(附件5)放在以“姓名+毕业学校名称+报考岗位”命名的文件夹内,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报名专用邮箱:详细请见报名信息。邮件主题与文件夹名称相同。邮件只需发送一次,请勿重复发送。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要严格按照邮件要求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发送邮件,否则不予初审。
2.资格初审
引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及时查看邮箱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不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说明理由;并根据报名人员填报的信息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通过邮件进行回复,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电子邮件往来。
(二)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由邹城市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实施,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名人员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2021年邹城市事业单位“青优计划”(教育类)报名登记表》;(2)《诚信承诺书》;(3)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4)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5)报到证;(6)教师资格证;(7)在职人员报名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信》;(8)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可先行承诺和参加考试,后补学历学位认证,对虚假承诺、认证不符的,取消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9)与报名时一致的1寸同底版照片2张,以及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资格审查部门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填报的信息等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同时审查报名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
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不受报名比例限制,不设笔试环节,采取面谈、面试等方式确定人选。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岗位计划数3倍以上的,可先通过面谈等方式按1 : 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也可直接面试,面谈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面谈、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人员从达到面谈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确定,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达不到3倍比例的按实际达到面谈合格分数线的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四)考察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和引进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 : 1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报名资格、提交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审查。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应聘人员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同时考察是否有任职回避情形等。档案审核从严把握,凡存在档案涂改、有关信息不能认定、调查不清或本人负有相应责任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考察合格人员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报名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同一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博士研究生的报名按有关政策和程序,由引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测评,同意聘用的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五)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本次人才引进约定最低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四、服务和待遇
(一)引进人才根据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模式,纳入编制实名或人员控制总量实名制管理,同等待遇、同等对待。
(二)试用期满,在岗位空缺、人岗匹配的基础上,由用人单位提出聘任意见;聘任到专业技术岗位的,优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
(三)将引进人才纳入干部队伍建设规划,统筹衔接,协调推进,加强支持。由单位负责同志或业务带头人进行“一对一”传帮带,根据工作需要有针对性地安排多岗位锻炼,培养一专多能复合型人才。
五、其他
1.此次引才工作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将在邹城外宣网(详细请见报名信息)、邹城市教育和体育局(详细请见报名信息)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此次引才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政策咨询电话: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引才咨询时间:工作日8:30至12:00、14:00至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