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7-28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研究生
河北医科大学14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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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医科大学14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正文

 各有关部门、各二级单位:
  根据国家教育部及省教育考试院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2014年我校可推荐91名应届本科生免试为硕士研究生,其中学术型名额为58名,专业学位名额为33名。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专业可招收外校推免生。现对我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简称推免领导小组)。由段惠军任组长,崔慧先任副组长,成员为:张祥宏、段西涛、张振宇、齐锦生。推荐免试工作由校纪检委全程督查。

  二、推荐条件
  1、按照教育部、省教育考试院关于推荐免试工作的有关文件对推荐免试应届本科毕业生范围界定,应届本科毕业生指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接本、独立学院、对口升学等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等学术不端行为。
  5、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6、推荐范围及学习成绩名次的排定:学习成绩名次排定以大学1—4年级考试课程成绩为准(四年制专业以1—3年级成绩为准)。有补考科目的学生不得参加推荐免试。学习成绩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排名,排名前10%的学生具有参加推荐免试的资格。
  7、在学习成绩相同条件下,政治思想品德成绩优秀的学生优先。若学习成绩在推免规定范围内的学生放弃报名或不能参加推荐免试,名额不顺延递补。
  8、为加强本校基础学科的建设与发展,开展基础医学和生物学学科专项定学科定专业推荐免试工作。推荐至本校生理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免疫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法医学专业的学生排名可扩大至本专业范围内的前20%。
  9、推免专业与本科所学专业应一致。中医、中西医结合类、法医、检验专业本科毕业生不得报西医类临床专业学位研究生,西医类本科毕业生不得报中医、中西医结合类专业学位研究生,护理、麻醉、影像、口腔、预防医学、药学、中药专业本科毕业生应报对口学科的专业学位研究生。

  三、 推荐办法
  1、 9月23日由教务处提供以各二级学院为单位的各专业学习成绩前10%和前20%的学生名单及排序,并在各二级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2、学生处根据教务处所给出的学生名单提供思想品德成绩,审查学生有无处分经历,并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2014年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3、专业考核小组对被推荐的学生进行专业考核,其成员组成由推免领导小组确定。考核小组由5人组成,考核内容包括外语水平、专业和基础知识、综合素质等。临床专业学位考生考核时侧重临床技能考核。
  推荐免试工作按二级学科进行,接收推免生的学科和名额见《河北医科大学招收校内推免生的专业名称及名额》(附件一)。
  4、推荐免试合格学生将在研究生学院网上公示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5、如报考设研究方向的学科专业,考生考核合格后学生按意愿选择研究方向。

  四、工作安排
  推荐免试工作具体安排见《河北医科大学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安排》(附件二)。

  五、接收外校推免生
  1、申请条件
  招收外校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我校硕士生的条件同本通知第二项要求。
  2、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
  1)推荐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推荐免试资格证明(加盖公章)1份;
  2)《河北医科大学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审批表》2份(附件三)。申请表最后两栏由申请人所在学校的院系和教务部门填写;
  3)本科成绩单(原件)1份,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5)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
  6)申请者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可以证明自己综合素质的其他材料。
  请符合条件的考生于2013年9月26日前将“附件三”用A4纸正反打印,填写完整同上述材料交至研究生学院。我校将对其进行初步审核,并对初审合格的考生按我校安排进行考核。

  六、其他
  1、推免考核合格的学生,可报考外校招生单位,但不得再参加2014年硕士研究生其他考试方式的报名和考试,不再参加毕业分配。研究生入学后,不得改换专业及研究方向。违反上述规定将取消其推免资格。在毕业前的实习过程中,因各种原因受到处分或未取得学士学位,其研究生资格将自动取消。
  2、2014年录取的推荐免试硕士生须交纳学费。我校将根据河北省文件下发关于国家奖学金及学业奖学金评选等具体管理及实施办法。
  3、对推荐至本校生理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免疫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法医学专业的专项定学科定专业学生进一步加大奖助力度,如在校学习成绩优良,无违纪记录,经导师组考核合格者均可专项安排硕博连读。
  4、推荐及录取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出将严肃处理,取消其被推荐资格。
  5、推荐免试考核合格被我校录取考生与2014级录取研究生同时确定导师。
  6、推荐免试研究生执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按相关行业规定执行,如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按卫生部有关规定执行。
  7、本通知未及事宜由推免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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