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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工业大学2021年“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初试及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正文
为稳妥做好我校2021年“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初试及复试录取工作,确保博士研究生招生科学、规范、公平、公正,根据教育部、河北省及天津市有关文件精神,统筹考虑疫情防控要求和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保持实战状态。相关学院和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认识疫情防控状态下考试招生工作的敏感性、复杂性,按照健康第一、公平至上、质量为先的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考试招生工作。
(二)加强组织管理,落实主体责任。相关学院和部门严格落实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主体责任,明确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具体责任人,责任层层压实,过程严格监管。
(三)细化工作流程,环节精准实施。充分考虑学科专业特点、生源分布情况和各项考核工作要求,细化工作流程,加强初试和复试命题安全,强化监管机制,确保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各环节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
(四)强化疫情防控,保证人员安全。相关学院和部门要把考生和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严格按照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合理规划相关场所的出入路线,做好环境与设备卫生消杀工作,做好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参见附件1)并进行实战演练,做好考生和工作人员排查和检测,有发热(体温大于或等于37.3℃)等症状的、正在居家隔离或医学隔离的、天津“健康码”非绿码的不得参与博士研究生招生有关现场工作。
二、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一)学校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的部署、统筹与协调,审查学院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指导监督各学院招生工作,受理考生投诉,调查处理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问题。设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校长担任,成员包括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党委宣传部、安全工作处、后勤服务中心、信息安全与技术服务中心、实验实训中心、融媒体中心、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相关负责同志。
(二)研究生院负责发布“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初试及复试录取工作通知,建立初试和复试命题安全保密机制,为学院提供试卷监印、保管等安全保密服务,组织实施初试英语统一入学考试。
(三)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成员包括学院党政负责同志、学位点负责人、研究生专职教务人员等,学院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为直接责任人。学院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集体研究、集体决策机制,树立科学的评价导向,准确把握综合评价理念。学院依据相关文件、人才培养目标、办学特色等,制定“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并及时在本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布。学院成立不少于5人的相关学科教授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组成的考核专家组,全面负责对考生的材料审核、复试综合考核等工作。
复试前须对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进行招生政策、纪律等方面的培训和模拟演练,强化责任意识、保密意识和法治意识,提高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安排专人在复试前对考生进行复试资格审核;学院须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复试工作,并按时将有关材料报送研究生院。
学院须向学校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递交《河北工业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复试命题保密承诺书》和《河北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疫情防控责任书》。
(四)由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牵头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对初试及复试录取过程进行监督检查,成员由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相关工作人员组成。
三、考生范围
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采用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和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三种方式。直接攻博、硕博连读方式的报名、复试录取工作已于2020年秋季学期完成,此类考生不再参加本次入学考试的初试及复试。
报名参加“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的考生,符合学院制定的初试英语和初试专业课免试条件的,直接参加复试。存在不免试科目的考生,须参加相应科目的初试,初试单科分和总分达到学院划定的进入复试成绩要求的考生参加复试。
四、招生计划
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180人,其中直接攻博方式预录取2人,硕博连读方式预录取125人,普通招考方式(“申请-考核”制)拟录取53人。学校根据学科建设发展需要、科研经费、论文质量、生源质量等情况,确定各专业普通招考方式招生计划(详见下表所示)。各学院(招生专业、研究方向)严格执行招生计划,确需调整的由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学院 简称 |
专业名称 |
硕博连读 已预录取 人数 |
直接攻博 已预录取 人数 |
普通招考 (申请考核制) 招生计划 |
机械 | 机械工程 | 16 | 0 | 7 |
能环 |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 10 | 0 | 3 |
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 1 | 0 | 1 | |
电气 | 电气工程 | 10 | 0 | 5 |
生物医学工程 | 1 | 0 | 3 | |
化工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20 | 0 | 4 |
土木 | 土木工程 | 10 | 1 | 8 |
经管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2 | 1 | 1 |
技术经济及管理 | 7 | 0 | 2 | |
材料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28 | 0 | 5 |
电信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13 | 0 | 3 |
智能 | 控制科学与工程 | 3 | 0 | 5 |
控制科学与工程-人工智能方向 | 4 | 0 | 6 | |
合计 | 125 | 2 | 53 |
(一)初试英语
1.考试方式:现场笔试(闭卷)。
2.考试时间:2021年5月15日(周六)08:30-11:30。
3.考试地点:河北工业大学北辰校区第12教学楼B区一楼。整个楼层考试期间全封闭管理,出入口为B区东南侧门(B115和B116之间)。考场教室均采用全程视频监控、信号屏蔽的标准化考场,每个考场配备足够的防疫物资。每个考场安排不超过30名考生,保证考生座位之间左右隔两列。每个考场安排两名监考人员,每2至3个考场安排1名场外流动监考员。考场所在楼层设置应急观察区并配备相应的防疫用品和医务人员,隔离考场设置在B115,其他非考场用教室作为考生午间用餐和休息场所。考务组设置在B113。
相关部门 |
英语 考试日期 |
英语 考试时间 |
英语考试地点 |
考试 人数 |
考位 布局 |
研究生院 | 5月15日 | 08:30-11:30 | 12-B104 | 27 | 4列7行 |
12-B106 | 28 | 4列7行 | |||
12-B108 | 28 | 4列7行 | |||
12-B110 | 28 | 4列7行 | |||
12-B112 | 21 | 3列7行 |
- 初试专业课
专业课 考试日期 |
专业课 考试时间 |
相关学院 | 专业课考试地点 |
考试 人数 |
5月15日 |
专业课一:13:30-15:30 专业课二: 16:00-18:00 |
经济管理学院 | 12-B116 | 18 |
电气工程学院 | 12-B104 | 1 | ||
化工学院 | 12-B104 | 16 |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12-B106 | 21 | ||
土木与交通学院 | 12-B108 | 23 | ||
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 12-B110 | 13 | ||
人工智能与数据科学学院 | 12-B110 | 11 | ||
机械工程学院 | 12-B112 | 17 | ||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12-B112 | 12 |
- 考生考前准备
2.考试用具:考生可携带透明文具袋、黑色签字笔、铅笔、无封套橡皮、简易绘图工具、无编程无记忆无存储功能的计算器(初试英语科目考试时不得携带计算器)。
3.防疫用品:考生备足口罩、免洗洗手液或消毒湿巾等。
(四)考生进入学校
1.考生应充分考虑路程、交通状况、天气情况、入校检查等因素,合理安排行程。考生只限考试当天入校。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检查和引导。入校时佩戴口罩,出示准考证,手机展示本人天津健康码,手机扫码“津门战役”二维码。考生参加初试英语科目考试时应在8:15前完成入校,参加专业课科目考试时应在开考前15分钟完成入校。考生入校后按指定路线进入考场楼,不得进入校园其他区域。
2.安全工作处负责考生入校检查工作,保障车辆通道和行人通道畅通,保证考生入校的规范、有序和顺畅。根据防疫工作要求,对考生进行体温检测、防疫证明等检查或登记。设置专用停车区域和路线标识,对进入校园的考生车辆进行引导。
(五)考生进入考场
1.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楼,接受体温检测。考生迟到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楼。
2.考生将与考试无关的物品放置在考场教室内前台指定区域,进入考场教室时接受监考人员用金属探测仪进行检查。
3.首场考试开考前考生向监考人员提交《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点击此处下载)。
4.考试过程中原则上不允许考生去洗手间。
(六)5月15日上午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离开考场转入同楼层其他空闲教室用餐和休息。工作人员将对考场进行消杀作业。
六、复试及录取
(一)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各学院根据各科初试成绩,综合考虑招生计划、免试情况、导师生源情况等,按照一定复试差额比例确定考生进入复试范围的最低分数要求,复试差额比例由学院自定,一般不低于120%。复试考生名单须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二)复试方式: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确定采用现场复试方式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同一个招生专业的所有复试考生须采用相同的复试方式。
(三)复试时间:具体复试安排以学院通知为准。各学院应在5月31日前完成复试及录取工作。
(四)复试内容:
复试形式以面试为主,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由学院自行确定现场面试、网络远程面试等形式。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考核,学术水平、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考查等,由考核专家组对考生综合素质进行多元考核,集体讨论、集体决议、共同监督。复试专家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全面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英语(口语及听力)水平测试。
复试中还应参考考生申请材料审核情况,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复试程序要规范,要有现场记录、成绩(百分制)。复试结果应及时告知考生本人。
复试全程须录音录像。考核专家组须对复试结果负责。
(五)录取:学院根据复试成绩结合专业招生计划及导师招生名额(或学院规定的总成绩计算办法),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拟录取为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主页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六)对于存在以下情况的考生,将取消其初试资格、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①应届硕士毕业生在2021年9月1日前不能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②往届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学历证书编号与提供的学历证书原件不符且不能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的;③没有达到教育部规定的报考条件或与报考时的学历信息不符的;④证件和本人不符或证件不全的;⑤上一年度有作弊行为隐瞒不报的。
七、体检
各学院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学科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学院的体检要求。
拟录取考生体检工作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以适当的形式(校医院组织体检或考生提供其他符合条件的医院的体检结果)适时开展。
八、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加强对复试过程的监督,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负责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学院初试、复试现场进行巡视检查。
(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及时公布有关工作方案、实施细则、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信息。
(四)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经调查属实的投诉和申诉问题,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有关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五)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九、本工作方案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本文来源:http://m.okaoyan.com/hebeigongye/yanjiushengyuan_4482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