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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考研招生简章正文
海南师范大学位于美丽的滨海旅游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海口市,是海南省教育部共建高校、海南省重点大学。建校70年来,学校薪火相传,教泽绵延。一代代海师人和衷共济,孜孜以求,艰苦奋斗,开拓创新,凝练了“崇德、尚学、求是、创新”的校训,建校至今,已为社会培养了18万名基础教育师资和各类高级人才,被誉为“琼岛名校,教师摇篮”。学校设有23个学院,现有65个本科专业,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其中,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语言文学博士点,教育学、中国史、地理学、体育学、心理学、理论经济学一级学科硕士点,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点等均为海南省仅有的学位授权点,形成了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体系,师范与非师范性专业协调发展、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并存的发展的良好局面。
为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吸纳更多有志青年来我校攻读硕士研究生,现将我校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向社会公布,诚挚欢迎广大学子报考我校,共同为推进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作贡献。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共涉及16个学术型一级学科与9个专业学位类别,具体专业设置详见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所列招生人数为拟招生数及拟录取推免生数,最终招生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及推免系统中确认录取的推免生数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以下全部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进修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四门以上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并提交进修学校出具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符合专业目录中所报考专业的报考要求。
(二)两个类别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特殊报考条件
1.报考我校教育硕士“045101教育管理”领域及旅游管理硕士的考生,在符合上述“(一)基本报考条件”中的所有要求的同时,还须满足以下报考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招生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学习方式、修业年限及收费标准
1.学习方式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全部为全日制,基本修业年限内须全程脱产学习。
2.修业年限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2-3年,具体见专业目录。
3.收费标准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为8000元/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为10000元/年,其中体育硕士、艺术硕士研究生学费拟定为12000/年。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含推免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及网上缴纳报考费,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推免生除外)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需认真在研招网校对身份证号码、学历证书号码、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等重要信息(报名信息从报名到录取全程使用),发现网报信息错误者请自行及时修改,以免影响整个招考过程。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并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考前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所有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6)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在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基础上,按军队相关要求执行。
(7)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我校公布的报考条件(含各专业提出的学业要求)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含各专业提出的学业要求)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凡因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者,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具体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各位考生请注意查看所选考点的公告,逾期不再补办。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考生按报考点要求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及考试资格,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相关专业报考条件要求(详见专业目录),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者,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
(一)初试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不超过14:30)。
(二)复试录取
1.复试科目及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请查阅我校专业目录。
2.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3.旅游管理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旅游管理硕士除外),复试时须加试2门本专业本科主干课程。
5.加分政策按照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规定执行,所有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6.我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7.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办法等具体事宜,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
8.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各招生学院根据本学院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统一公示。
六、其他事项
(一)奖助体系
我校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由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及一志愿生源奖学金、三助岗位津贴、助学贷款等部分组成。具体按照我校研究生奖助办法执行。
(二)住宿
我校硕士研究生住宿费用根据入学时培养学院所在校区不同,分为1200元/年与1470元/年,具体以当年报到通知为准。
(三)档案转接
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除定向培养考生外,应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定向培养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并须在录取前签订三方定向委培合同。若因未能妥善处理相关事宜而造成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者,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计划为拟招人数,在录取阶段,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上线生源情况及学校发展需要,对招生计划做适当调整。
(五)以上信息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则以调整后的相关规定为准;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六)考生所填写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主要用于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寄送,必须保证于2021年8月前有效。
(七)我校不举办专业课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及导师联系方式。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南路99号·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571158 学校代码:11658
联系人:白老师、宋老师 联系电话:0898-65893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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