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广州大学研究生-学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的内容如下,更多考研资讯请关注我们考研派网站的更新!敬请收藏本站。或下载我们的考研派APP和考研派微信公众号(里面有非常多的免费考研资源可以领取哦)
各相关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函[2016]47号)的文件精神以及9月省教育厅在贷款培训会上的要求,现将做好我校2016-2017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年贷款系统新功能
(一)提前还款时间限制
取消提前还款申请时间限制,随时可以申请提前还款。根据提前还款申请时间,系统自动确定相应的结息日,并计算应收本息。
1月--9月及12月:每月15日(含)前申请提前还款,利息计算至当月20日(结息日),学生应于当月20日前还款;15日后申请提前还款,利息计算至次月20日(结息日),学生应于次月20日前还款;10月1日-15日申请提前还款,利息计算至10月20日(结息日),学生应于10月20日前还款;10月16日-11月30日申请提前还款,利息计算至12月20日(结息日),学生应于12月20日前还款。
(二) 续贷声明功能
1、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中增加“续贷声明”功能,续贷学生录入申请信息时,必须填写“续贷声明”后才能完成贷款申请。“续贷声明”内容包括在校学习情况、对贷款的认识和意愿等,字数在100-180个之间。
2、高校用户增加“续贷声明审核”功能,如审核不通过,需填写审核意见。
3、分行用户在“高校服务—续贷声明审核”中可查看各高校“续贷声明”审核工作开展情况。
(三) 登录校验
1、“客户管理—学生管理”中增加“在线登录次数”和“本年登录次数”数据项。
2、学生登录在线服务系统时,提示累计登录次数和本年登录次数信息。
3、学生提交续贷申请时,系统对学生登录系统情况进行校验,本年登录次数少于2次的学生不能申请续贷。
(四)调整贷款期限录入方式及校验规则
1、贷款期限调整为下拉菜单选择方式,最低可选6年,最高可选20年。
2、选择贷款期限后,系统自动进行校验,贷款到期年份不可早于毕业后3年,且不可晚于毕业后13年。
3、将“学籍异动”更名为“就学信息变更”,“贷款展期”更名为“还款计划变更”,“关键信息变更”更名为“身份信息变更”。
4、2015年1月1日以后发放的合同,不可使用“还款计划变更”功能改变贷款期限;2015年1月1日以前发放的合同,可以使用“还款计划变更”功能改变贷款期限,系统会自动进行校验。
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对象、贷款种类
1、国家助学贷款的发放对象为我校全日制中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学生(含高职学生)、研究生(2016年9月30日前被认定为困难生者)、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全日制研究生每人贷款额不超过12000元,且只贷本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得对贷款学生以前未交学费等进行追贷。
三、申请贷款学生须提交的资料
(一)学生本人纸质申请资料(一式两份)
提示:学生所有申请资料的复印件不能用传真纸代替,因为传真纸不清晰且过一段时间后字迹会模糊。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填表要求:
①本申请审批表用黑色墨水笔或者黑色签字笔填写才有效;
②学院名称、专业名称要求填写全称,不能简写;
③要求张贴小一寸相片;
④要求如实填写表中的所有栏目(先填审批表,再上网输入信息):“家庭居住地址”栏要写详细,主要关系人、父亲、母亲姓名等信息要齐全,“申请贷款理由”栏要反映出家庭经济状况、家庭人口、个人学习表现、对贷款的认识等情况。
⑤“贷款总额”本专科生、研究生的总额不同。
⑥“贷款期限”栏填写要求:
学杂费贷款:自2016年11月至 年9月
⑦学生要在“借款申请人”处签名确认,并填写日期。
⑧学院要在“资格审查情况”相关栏内院系领导签字及院系盖章。
2、贷款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面和反面都要复印),未成年人申请高校助学贷款须提供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材料。
3、贷款申请人学生证复印件(复印教务处制作的学生证);
4、家庭经济困难证明(要求按统一格式填写);
贷款申请人家庭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或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续贷学生可以不提供困难证明。
5、贷款申请人的学习成绩单(原件);
成绩单由学院教务办打印并盖章,要反映出学生在校期间所学的各科成绩。2016级新生以及插班生不需要提供成绩单。
6、《国家助学贷款承诺书》(申请贷款学生填写相关内容并签名写日期);
(二)学生本人网上申请资料
提示:学生网上申请须在学院组织召开申请贷款学生会议后再进行。
A、学生网上申请贷款流程:
进入国家开发银行贷款信息管理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栏目内点击“注册”,进入学生“学生注册”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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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注册,创建帐号,填写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家庭信息以及就学信息等,点击“提交”按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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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回“首页”,输入注册的登陆名、密码和验证码,点击“登录”即可进入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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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我的首页”信息,初次登陆的学生请修改登陆密码,点击“贷款申请流程录”→点击“贷款申请”或填写“续贷声明”→点击“新增”进入新贷款申请页面,在此页面如实输入贷款项目、原因、学住费、贷款到期日等信息,点击“确定”按钮,保存贷款申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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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学生网上申请贷款注意事项:
(一)续贷学生
1、续贷学生录入申请信息时,必须填写“续贷声明”后才能完成贷款申请。“续贷声明”内容包括在校学习情况、对贷款的认识和意愿等,字数在100-180个之间。
2、学生提交续贷申请时,系统对学生登录系统情况进行校验,本年登录次数少于2次的学生不能申请续贷。
3、在“贷款申请”页面,要求学生如实填写栏目信息,认真核对填写的信息,尤其是项目名称(2016-2017学年贷款项目)、贷款原因(详写)、学住费(研究生12000)、生活费应填“0”。
3、“贷款期限”由学生自己选择,选定后系统自动进行校验,“贴息终止日期”由系统自动生成。贷款到期年份不可早于毕业后3年,且不可晚于毕业后13年。
(二)首贷学生
▲学生网上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一定要与本人的“身份证”信息一致,否则将影响学生支付宝账户开立、贷款发放以及还款。“考生号”必须填写(14位,学生处将考生号发到OA上)。
1、在“学生注册”页面,打“*”的栏目必须全部如实填写。注意:①“登陆名”用学生本人姓名的拼音(小写),不能输入汉字,长度为6-40;②为防止他人使用本人帐户,请尽量使用8位以上的字母、数字组合作为密码(提示:学生要注意保存密码,若忘了密码,则需要学院经办人在学院用户页面进行重置密码);③要求学生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家庭信息以及就学信息,在点击“提交”按钮前,要认真核对填写的信息,尤其是姓名(中间不要留空格)、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家庭地址、学院、专业、班级、学号以及考生号等信息;④学生在申请前最好先申请一个电子信箱、QQ、MSN,以方便网上联系。
2、学生在“首页”登录不成功的原因:①用户名或密码错;②验证码输入不正确。
3、在“贷款申请”页面,要求学生如实填写栏目信息,认真核对填写的信息,尤其是项目名称(2016-2017学年贷款项目)、贷款原因(详写)、学住费(研究生12000)、生活费应填“0”。
“贷款原因”栏要反映出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家庭人口、个人学习表现、对贷款的认识等情况(100-180字之内)。
4、“贷款期限”由学生自己选择,选定后系统自动进行校验,“贴息终止日期”由系统自动生成。贷款到期年份不可早于毕业后3年,且不可晚于毕业后13年。
5、学生修改“贷款申请”信息:“贷款申请”→“修改”→“确定”。注意:学生只能修改状态为“学生录入”的贷款申请信息,除此之外,学生均无法修改贷款申请信息。
6、学生修改在注册填写的个人信息:“个人信息”→“修改”→“保存”。注意:①当学生存在合同信息或折卡信息时,不能修改姓名、身份证号、班级信息;②只有院系经办人确认同意后,学生修改过的信息才能正式在系统中生效,否则不会生效。
7、在“我的首页”页面点击“我的消息”、“贷款情况”、“还款明细”,可以看到申请记录的执行情况,变动或毕业记录,贷款发放及还款记录。
(三)16-17学年贷款学生全部改用支付宝作为贷款账户
详情请看《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业务支付宝账户操作介绍》(电子版)。
▲学生使用支付宝后,助学贷款发放以及还款的流程:
贷款发放:学生贷款由分行账户或资助中心账户(发放账户)转账到学生个人支付宝账户,再由支付宝系统根据国开行助学贷款系统提供的发放指令和明细信息完成贷款发放(→先发放至学生支付宝账户→再将学生贷款划扣至高校银行账户→将贷款转入学生缴交学杂费的工行卡→学校划扣学生欠缴的学杂费→余额留存在学生工行卡上)。
归还贷款:学生在“在线服务系统”提出提前还款申请→ 学生还款当月的18日前将支付宝账户充值 → 支付宝系统根据国开行提供的扣款指令和明细信息直接从学生支付宝账户中扣取应收款项,汇总后提现至分行账户或资助中心账户(回收账户)→ 国开行(或高校)将已还清贷款的学生信息导入系统 → 学生在“在线服务系统”查看提前还款信息。
时间:Sep 30, 2016 3:48:00 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