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7-08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广西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拟录取工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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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拟录取工作办法正文

为保证我校 2019 年博士研究生复试、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9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 的通知》(教学厅函〔2019〕26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 况,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提高招生选拔质量,注重选拔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科研潜力的优 秀人才。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 纪律,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 二、组织管理 (一)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研究生 招生复试、拟录取各项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定复试、拟录 取工作办法,组织开展我校复试、拟录取的各项工作,协调落实 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等。 (二)各相关学院成立院级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按学校要求制定本学院复试工作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指导复试 小组进行具体考核工作,同时负责处理招生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 疑和申诉。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由第一临床医学院负责 2 组织,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暂由研究生处负责组织。 三、复试工作 (一)复试时间 安排在 6 月 3-6 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复试基本分数线 1. 学术学位:(英语+中医基础理论)≥100 分,专业课≥70 分。 2. 专业学位:(英语+中医基础理论)≥90 分,专业课≥60 分。 (三)复试名单划定原则 在达到复试基本分数线的基础上,按学位类型,分专业,英 语+中医基础理论的总分由高到低排序,根据分专业计划 1:2 的 比例划定进入复试名单。在划定复试名单时,若出现英语+中医 基础理论的总分相同的情况,以中医基础理论分数高者优先。 (四)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通过面试考核的形式进行。具体由学院安排。 1. 成立复试小组:相关学院组成复试小组,小组成员由 5 人 以上在职在岗博导组成,各复试小组配备 1 名秘书进行现场记 录。 2. 考核内容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着重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 道德素质和心理素质。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学术 道德、专业伦理和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3 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英语听、说 能力和利用英语获取信息知识的能力。 (3)专业知识和能力测试。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基础能 力考察,侧重对专业知识掌握的深入性和广泛性,对学科的整体 认识和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对于专业学位的考 生,复试小组应更加注重对专业知识应用与临床能力的考查。 (4)科研创新能力测试。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专业背景和科 研创新潜质。结合硕士阶段学习情况、论文、科研、获奖以及自 我评价等材料,侧重对目前从事工作中开展科研情况、学科综合 知识掌握程度、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3. 基本要求:按照教育部要求,对相关复试内容进行全程录 音录像,并存档备查。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 各复试小组须对每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同一学科 (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 准原则上应统一。 面试结束后,复试小组须按百分制评定面试成绩、写上评语, 并将面试结果和现场记录签名后交所属学院教学办,由教学办签 署意见后统一交至学校研究生处。 4. 考生体检 考生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参照教育部、卫生部、 4 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 〔2003〕3 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 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 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执行。 (五)复试成绩评定 复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各项考核内容占复试比例如下: 学位类型 英语听力和口语 专业知识和能力 科研创新能力 学术学位 10% 40% 50% 专业学位 10% 50% 40% (六)复试纪律 1. 各学院应选择责任心较强,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教师 参与复试工作。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的人员必须回避复试及录 取相关工作。 2. 各学院应加强对复试小组和工作人员的遴选、管理及培 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3. 各学院应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复试录取程序和要求进行 操作,不得擅自变更。对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招生人 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所有复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在面试过程中禁止携带手 5 机,禁止吸烟,不得做与面试无关的事,必须全程参与面试,不 得中途离场或换人,以保证面试全过程的公平、公正。 四、拟录取工作 (一)拟录取办法 按照教育部录取工作的规定和要求,我校坚持初试成绩与复 试成绩并重的录取原则,按学位类型,分专业,根据录取成绩由 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录取成绩计算方法: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 英语+中医基础理论 2 )×50%+复试成绩×50% 确定拟录取名单时,我校可根据生源分布情况、学科专业布 局、导师培养能力及学科导师数量对分专业计划进行适度调整。 每位导师每年录取的博士生原则上不得超过 1 人。进入拟录 取又超过导师当年招生限额的考生可以向同专业或相近专业有 招生缺额的导师调剂。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概不予拟录取: 1. 政审不合格。 2. 体检不合格。 3.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4. 复试成绩不满 60 分。 5. 未通过或未完成学籍或学历审核。 6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五合大道 13 号广西中医药大学(仙 葫校区) 邮政编码:530200 联系部门:研究生处招生科 联系电话:0771-3132106 传真号码:0771-3139219 电子信箱:gxucm_yj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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