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4-23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甘肃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诉讼法学(侦查学方向)的研究生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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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诉讼法学(侦查学方向)的研究生培养方案正文

诉讼法学(侦查学方向)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严格的组织纪律观念,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科学素质与人文素养,全面掌握侦查学学科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能在相关部门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教学工作以及侦查实务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具体要求:
1.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精通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的研究历史与现状,熟悉本专业的学术前沿动态,并能与侦查工作实践相结合,运用科学的方法进行学习和研究,具有从事本专业科学研究、教学工作以及侦查实务工作的能力;
3.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够查阅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并能在国际学术活动中进行交流;
4.身心健康,符合公安工作条件。
二、学制及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基准学制为3年。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提前至两年半或延长至4年毕业。
三、研究方向
侦查学方向。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总学分不少于36学分。
跨专业入学和同等学力的研究生须补修与专业有关的1-2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补修课程不计入学分,但须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课程设置的具体情况见附表。
五、培养方式及要求
本专业坚持课程学习、科学研究、实践教学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导师组集体培养下导师负责制。具体安排:
1.第一、二、三学期完成课程学习,个别选修课可在第四、五学期安排;
2.第三学期同时准备中期筛选和开题报告;
3.第四学期进行实践教学、中期筛选;
4.第四学期在第八周以前完成开题报告,并开始学位论文工作;
5.第五、六学期进行学位论文工作。
研究生在读期间,应在指定的学术期刊上发表2篇以上本专业学术论文。论文的第一署名单位应为甘肃政法学院。
六、必修环节及学分要求
文献阅读、学术研讨和学术报告、社会调查及实习(包括实践教学)各1学分,合计3学分。
1、硕士研究生应结合专业课程的学习,自选题目,进行专题讨论。时间安排在第三、第四学期,每学期每人至少撰写一篇专题文章或调查报告,培养撰写论文的能力。
2、结合专业课程的学习,安排硕士研究生参加一定时间的社会调查、专业学术会议或业务实习,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时间安排在第五、六两个学期进行。
3、结合专业课程学习,适当安排硕士研究生参加“助教”、“助管”、“助研”活动。时间安排在第三学期后。
4、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双导师”培养方式,适当安排研究生参加一定时间的实践锻炼,在实践部门导师的指导下对专业课程进行强化训练。
七、中期筛选
第四学期组织中期筛选,对硕士研究生进行一次思想政治表现、课程学习、科研能力的全面考核,考核合格者,可以进入学位论文工作阶段。
八、学位论文
1、研究生在修满学分后,需向导师组提交学位论文开题报告,选题应在本学科具有学术价值,经过导师组审核后方可进入论文撰写阶段。
2、学位论文应由本专业副高以上的专家进行评审。
3、论文答辩合格后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投票表决通过,可授予法学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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