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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全称:沈阳科技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市浑南区全运二西路30号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42万平方米(约合629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7.8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15.6平方米;生师比19.5;专任教师296人,其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任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85.1%;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478.5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4965.8元;图书56.2万册,生均图书80.2册。
二、招生计划安排
计划分配原则:根据政策要求,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地方产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情况,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各专业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
各专业招生不受语种限制。
各专业男女生比例均不受限制。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学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选考科目不再修改,与2019年公布的选考科目保持一致)。
三、专业设置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沈阳科技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沈阳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有关规定确定收费标准。
2022年所有专业学费标准:27500元/人/学年。
根据宿舍不同标准,住宿费按3200-6500元/人/学年收取。
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3.奖、助学金及勤工助学
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每年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5000元/人,辽宁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人;
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每年4400元/人,二等助学金每年2750元/人;
勤工助学:学校对于家庭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国家规定可以申请生源地贷款,学校协助办理贷款手续。
六、录取办法
1.投档比例: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为在各招生省份该批次招生计划的100%。具体按各招生省份招生考试部门的要求执行。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我校在辽宁省普通类、体育类本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其它省市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录取方式进行录取。
各专业批次设置情况,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
对实行高考改革的省份,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学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辽宁省2022年实行新高考改革,学校(专业)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有关规定。
5.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
(一)普通类专业: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不设专业级差;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对于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
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对于非新高考改革省份,文史类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理工类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采用“3+3”选考方式的新高考改革省份,依次以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中最高成绩、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对于采用“3+1+2”选考方式的新高考改革省份,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二)体育类专业:我校体育类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只在辽宁省招生,考生须参加辽宁省2022年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并达到体育成绩控制分数线以上,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辽宁省划定的体育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7.5+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6.网址:www.syist.edu.cn
联系电话:024-31679767、024-31969585、024-31679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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