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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前身为创建于1984年的南宁职业大学,是由南宁市人民政府举办,自治区、南宁市共建的一所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2009年11月,学校通过国家教育部、财政部示范建设验收,成为全国首批28所、广西首家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2019年6月,学校被教育部认定为“国家优质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12月,成功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是广西唯一入选的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占地1800多亩,开设有12个二级学院、50多个专业,全日制在校生21000多人,与本科院校联合培养本科生600多人,至今已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输送10多万高技能应用型人才。
高水平专业群建设日益凸显。学校贯彻落实广西实施强首府(南宁)战略,紧紧围绕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建筑及房地产、现代服务等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重点支柱产业及新兴产业群、产业链布局和调整构建专业体系,以建筑室内设计、软件技术两大国家高水平专业群为龙头,带动智能制造、智慧财经、现代物流、传媒、健康与旅游、国际服务、艺术设计、新能源汽车等8个专业群建设,打造创新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高地。学校拥有国家精品专业:室内设计技术;有国家示范重点建设专业:机电一体化、酒店管理、物流管理、室内设计技术、应用泰语、软件技术。学校入选全国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拥有4个国家级和7个自治区级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其中,国家级和省级重点特色专业占比近40%。
教师队伍建设成效显著。学校有专兼结合专任教师近1166人,其中国家级高层次人才8人、自治区级高层次人才28人、市级高层次人才230人,双师素质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85.56%。拥有国家级创新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创新团队9个,自治区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南宁市技能大师工作室3个,南宁市人才小高地1个。学校拥有一支以国家优秀教学团队为领军、专兼结合的高水平“双师型”教师队伍。
实训教学体系支撑一流。学校建有47个校内实训基地、189个校外实训室。通过六大自治区“千万工程”专业项目,拥有富士康南宁科技园实训生产线、GE智能平台自动化系统应用实训室、西南地区首个ABB工业机器人创新应用中心等一批世界先进实训中心。校内教学实验设备总值达到34015.13万元,生均教学实训设备值1.81万元,校内教学实训工位数13515个,优于国家示范校建设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标准。运营管理西南地区最大、占地300亩、总投资10亿元的广西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获建国家级和自治区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建成智慧南职信息化运行中心,信息化校园环境和服务支撑体系整体达到国内同类高校先进水平。
“三教”改革成果丰硕。学校建设高质量课程标准1200多个,加大“双创”教育与培育力度,推行信息技术与课程改革深度融合,创建信息化课程986门,教学资源1839478个,题库资源数量522337个,课程资源总量达157万多个,普及信息化课堂教学。获得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19项,建成国家级精品课程和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共16门,占广西高职建成的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的30%。
校政企行产教融合成效显著。学校与华为、富士康、阿里巴巴、迪士尼、万豪、希尔顿等世界知名企业和南宁龙头企业融合发展,建成华为ICT产业学院、南宁富士康学院、人工智能学院、中德双主体行业学院等5个特色产业学院,建设广西残疾人职业教育学院、退役军人学院、乡村振兴学院、南宁工匠学院,建成广西人工智能职教集团、广西民族技艺职教集团、南宁职教集团等3个职业教育集团,入选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行业骨干、龙头企业合作达230多家,被确定为自治区级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
国际化发展日益彰显。桂港现代职业教育发展中心获教育部正式备案,正式开展专科层次合作办学,推进双学历教育。与东盟、非洲、台湾地区等18所院校开展合作办学,设立越南、泰国、老挝、非洲等海外办学点。累计招收学历和非学历留学生655人,留学生规模位居广西高职院校前茅。
社会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学校面向社会开展各类技术培训达23.4万人次;支持6个定点帮扶村发展扶贫产业20多个,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150万元;近年来服务企业65家、培训员工数近10万人次。帮助企业解决系列技术难题,年均技术服务到款额1177.5万元,技术服务产生经济效益达1.5亿元。
办学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西路169号
学校网址:https://www.nncvt.edu.cn/
邮政编码:530008
招生网址:https://zs.nncvt.edu.cn/
招生电话:0771-3821226 0771-3829164
投诉电话:0771-3821226 0771-3869576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南宁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学校品牌: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
二、招生人数
2022年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分单独招生、对口招生、统考招生等形式,计划招收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新生3700人。我校统考招生分省、分专业、分科类招生的专业、人数、学费标准等,请参阅当地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的信息。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收费政策,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核定标准收费。
三、录取规则
填报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志愿,进档到南宁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的规则择优录取,具体为:
(一)普通高考提前批考生录取规则
按进档的第一专业,由出档成绩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如出现出档成绩相同,按位次由高到低录取),满额为止;第一专业录取不到的,按进档的第二专业,由出档成绩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依次类推。
(二)普通高考理工类和文史类考生录取规则
按进档的第一专业,由出档成绩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如出现出档成绩相同,按位次由高到低录取),满额为止;第一专业录取不到的,按进档的第二专业,由出档成绩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依次类推。
报读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桂港现代职业教育发展中心举办的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专业(专业代码:540106H)、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专业代码:530501H)和艺术设计(专业代码:550101H)的考生,必须达到该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填报志愿前在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和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由学校国际交流中心(桂港现代职业教育发展中心办公室)负责解释)。报读上述专业的学生注册入学后,不能申请转专业。
(三)单独招生录取规则
1.申报我校高职单招的考生必须参加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统一组织的联合测试并且成绩合格。没有参加联合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采用语文、数学、英语、物理、思想政治、信息技术、化学、地理、生物、历史十个科目的成绩,任何一个科目缺考或者成绩等级为D的考生不予录取;
3.进档到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则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具体为:
①按进档的第一专业,由联合测试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附加分)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
②进档的第一专业如果还空缺计划,按进档的的第二专业,由联合测试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附加分)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
③进档的第二专业如果还空缺计划,按进档的的第三专业,由联合测试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附加分)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依次类推。
④在考生的填报的专业志愿(专业一至十)无法满足时,则作退档处理。
⑤如出现联合测试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附加分)相同时,将按文化素质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
⑥如出现文化素质成绩相同时,将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思想政治、信息技术、化学、地理、生物、历史的科目顺序,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
4.报考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和广告艺术设计专业的广西籍残疾人或残疾人家庭子女考生须于2022年4月24日前提交学生本人/家庭成员残疾证、户口本本人页、户口本残疾家庭成员页(如本人残疾可不用提供此页材料)、户主页、学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承诺书。至邮箱:718507491@qq.com,否则不予按残疾人或残疾人家庭子女专项计划录取。
(四)对口招生录取规则
1.申报我校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考生(包括“2+3”考生)必须参加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统一组织的联合测试并取得相应成绩。没有参加联合测试或联合测试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低于120分(不含12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联合测试总成绩低于200分(不含20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2.进档到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则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具体为:
①按进档的第一专业,由联合测试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附加分)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
②进档的第一专业如果还空缺计划,按进档的第二专业,由联合测试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附加分)从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
③进档的第二专业如果还空缺计划,按进档的的第三专业,由联合测试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附加分)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依次类推。
④如出现联合测试总成绩相同时,将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的顺序从高到低排名录取。
⑤如出现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均相同时,将按自治区考试院出档的顺序录取。
3.报考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和广告艺术设计专业的广西籍残疾人或残疾人家庭子女考生须于2022年4月24日前提交学生本人/家庭成员残疾证、户口本本人页、户口本残疾家庭成员页(如本人残疾可不用提供此页材料)、户主页、学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承诺书。至邮箱:718507491@qq.com,否则不予按残疾人或残疾人家庭子女专项计划录取。
4.2022年,因我院取消了工业设计、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招生,该“2+3”原备案专业对应调整为室内艺术设计、计算机网络技术。
四、新生入学
获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录取的考生,需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报到注册。超过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5天不报到者,按自动弃学处理,取消入学资格。
五、学生待遇
1.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录取的单独招生、对口招生、统考招生考生,其开学时间、学制、学历、毕业证书、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待遇全部相同。
2.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建立了完善的学生奖、助、贷政策体系。一是获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每年可一次性最高申请12000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二是在校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特殊困难补助金、勤工助学、学校奖学金等。在校生每年获得奖学金、助学金的比例达30%以上;其中,部分学生一年最高可获奖学金及助学金人民币10000元以上;学校每年向在校生发放的奖学金、助学金(不含助学贷款)总额达人民币2000万元以上。
3.经各地市残联推荐,通过单独招生、对口招生录取到南宁职业技术学院艺术设计类专业(艺术设计学院所有专业)的残疾人或残疾人家庭子女学生,可以享受区市县地残联的学费资助,资助时间为3年,详细政策可咨询各地市残联。
六、学生就业
学校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学生竞赛获奖质量高,技能竞赛获国家级一等级奖项等累计535项;全国优质企业每年向学生提供高质量就业岗位约2.5万个,连续十多年毕业生年均就业率达95%以上;学校以服务地方高质量发展为使命,与地方龙头企业开展深度校企合作,每年近80%的毕业生留桂就业,当中近60%留邕就业;社会用人单位对毕业生总体满意率及工作称职率超过90%。学校获评“自治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广西就业促进工作先进集体”、“广西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等,连续五年被评为“全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突出单位”。
七、其他
(一)2022年我校招生按本章程规定执行。如教育部、教育厅出台新的政策,则按教育部、教育厅新的规定执行。
(二)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代理招生工作,不组织任何考前辅导班。
(三)按教育部的规定,考生信息上报后任何人均不能以任何理由更改。对考生2022年高考报名结束后因个人原因要求更改姓名、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报考科目等信息的,一律不予受理。因更改信息导致考生无法参加考试、无法入学报到、无法注册学籍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本章程由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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