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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简介
闽江学院坐落于福建省省会福州市,是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实行“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办学体制。学校现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高校,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福建省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高校、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和全省党建工作示范高校。
学校拥有光荣的历史传统。前身是1958年创办的福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1984年创办的闽江职业大学(含2001年并入的福州工艺美术学校),2010年,爱国华侨蔡继琨先生创办的福建音乐学院并入闽江学院。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州工作期间曾兼任闽江职业大学校长6年(1990年6月至1996年5月),亲自为学校改革发展把方向、谋规划、做决策、解难题、办实事,提出“不求最大,但求最优,但求适应社会需要”的办学理念,倡导“立足福州、面向市场、注重质量、突出应用”的办学宗旨。30多年来,他始终关心关怀学校发展,2008年学校50周年校庆、2018年学校60周年校庆,他都在百忙之中发来贺信;2021年3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亲临学校考察调研,与师生亲切交流并发表重要讲话,为学校新发展指明了努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经过六十多年的发展,学校已成为一所学科门类较为齐全、办学水平较高、具有一定影响的应用型本科高校。学校设有16个二级学院,拥有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点,开设本科专业61个,涵盖经、法、文、史、理、工、管、艺等八大学科门类。拥有省级重点学科3个,省级一流学科(高原学科)1个、省级应用型学科6个;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个;省示范性应用型专业群3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4个,省级特色专业5个、服务产业特色专业7个,省级创新创业改革试点专业5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6个。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约1.6万人,专任教师1000多人,硕士以上学位教师占90.5%(其中博士学位教师占39.6%)。拥有省级教学、科研及高端外专团队12个,国家级、省部级人才138人(含柔聘)。现有省级科研创新平台44个,其中省级重点实验室4个。
学校现有校园总面积2245亩。校舍建筑总面积54.25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达4.30亿元。各类纸质图书204.9万册,电子图书166万册。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与福州市各县(市)区开展科技开发合作;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东华大学、江南大学、温州大学等国内高水平大学开展办学合作;与逢甲大学、中国文化大学、实践大学等台湾地区高校进行闽台高校应用型人才联合培养;与日本、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境)外30多所高校建立友好合作关系;与塞浦路斯欧洲大学合作举办本科层次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闽江学院国际数字经济学院;与澳大利亚墨尔本理工学院合作举办全省第一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福州墨尔本理工职业学院。
二、招生专业
专 业 | 科类 | 层次 | 学制 |
收费标准 (元/学年/生) |
备注 |
会计学 | 文史、理工 | 本科 | 四年 | 15000 | 闽台合作 |
金融学 | 文史、理工 | 本科 | 四年 | 15000 | 闽台合作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文史、理工 | 本科 | 四年 | 15000 | 闽台合作 |
工商管理 | 文史、理工 | 本科 | 四年 | 15000 | 闽台合作 |
广告学 | 文史、理工 | 本科 | 四年 | 15000 | 闽台合作 |
电子商务 | 文史、理工 | 本科 | 四年 | 15000 | 闽台合作 |
三、报名
(一)报名条件
1、台湾技术型高级中等学校(包括公私立技术型高级中等学校,普通型高级中等学校、单科型高级中等学校及综合型高级中等学校所设专业群、职业类科以及开设综合高中课程、实用技能课程的学校)毕业生;
2、具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3、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拥护两岸和平发展和祖国统一;
4、参加2022年台湾统测且语文、数学、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两科成绩达到均标级以上。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15日-7月30日
2、报名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按要求报送相关申请材料,材料不完整的视作报名无效。考生在学校招生办网站下载申请表格(见附件)并填写后,与相关申请材料(PDF格式电子版)一并于报名截止日期前打包发送至闽江学院招生办邮箱,邮件统一用“考生姓名+台湾学生统测入学申请”命名。
3、申请材料
(1)《入学申请表》完整填写、签字后的扫描件;
(2) 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扫描件;
(3) 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扫描件;
(4) 往届高中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扫描件;应届高中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开具的应届毕业生预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扫描件,证明上应注明学籍号;
(5) 统测成绩通知单扫描件(含报名序号和准考证号);
(6) 中学阶段职业技能、课外活动、社会活动和个人兴趣特长,附获奖证书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注:学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须对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条件的学生,一经查实即予取消报名或录取资格。
四、考核及录取
1、审核及考核
报名截止后,学校将对申请人的报名资格和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情况组织面试考核,具体考核时间和方式将通过邮件和学校招生办网站通知考生。
2、录取
学校将根据报名考生的统测成绩和面试考核成绩择优录取,并寄送«录取通知书»。
五、入学及复查
1、新生报到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及相关要求到学校办理报到手续。学生入学注册时,应缴纳学费及其他费用,收费标准与内地(祖国大陆)同校同专业学生相同。
2、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身体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入学资格;如因身体原因专业受限,可商转其他专业。
六、培养与管理
1、学生在校期间,学校按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进行管理。学生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享受同等医疗保障政策,按规定参加学校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同等待遇。
2、学生修业期满,考试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州市大学城溪源宫路200号
联系部门:闽江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50108
联系电话:0591—83761856
传 真:0591—83761856
招生办网址:http:// zsb.mju.edu.cn
招生办邮箱:mjzsb@163.com
附件:
闽江学院2022年依据台湾统测成绩招收台湾学生入学申请表.docx
本文来源:http://m.okaoyan.com/gaozhaobang/zixun/7420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