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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重要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学校名称】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2511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简介】
我院是经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甘肃省内唯一一所建筑类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学院位于兰州市七里河区晏家坪三村200号,始建于1958年,原隶属于甘肃省建筑工程总公司。2001年甘肃省建筑职工工程学院、甘肃省建筑工程学校、甘肃省建筑职工中等专业学校三校合并组建成立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04年底学院整建制划转甘肃省建设厅管理,成为全民所有制事业学校,2008年底顺利通过教育部人才培养证书制度试点院校”。
学院以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为主,兼有成人高等教育、岗位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办学形式,现有全日制学生11000余人,其中全日制在校学生8000余人。
学院设有建筑工程系、交通工程系、环境与市政工程系、建筑系、建筑经济管理系、测绘地理信息系、基础课部、思政部、信息中心9个教学系部;依托甘肃建院组建成立了“甘肃省建筑职教集团”和“甘肃省测绘地理信息职教集团”。建成5个国家级骨干专业,1个国家应用协同创新中心,4个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省级骨干专业6个,艺术设计专业群为骨干群,以其他相关专业组群为培育专业群的“新型城镇空间”规划建设与服务一体两翼专业集群。
学院现有教职工465人、专任教师394人、“双师型”教师263人,教授6人、副教授73人、正高级工程师4人、高级工程师17人。省级名师工作室3个,教师教学创新团队2个。学院另聘有136多名具有丰富实践实习实训指导教师。
学院现占地面积312亩,建有兰州和康乐两个校区,建筑面积18.2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44.85万余册,电子图书1705GB;现在建成了中央和省级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14个,建有校内实验室和仿真模拟实训室34个,其中校企合作大型实验室4个;建立了64个长期稳定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学院建有国家第八十一职业技能鉴定所,成立了全国建筑业企业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基地、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农民工业余学校、甘肃省外派劳务培训中心、甘肃省建筑行业特种作业培训基地、甘肃建筑施工企业技术工人培训基地、甘肃省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无纸化考试考点等教育培训基地,兰州市直单位工勤技能线上培训试点单位,建成了甘肃建院教育培训实训平台,主要面向建设行业开展职业培训、特殊工种培训和技能鉴定。
作为华夏建筑业鼻祖---有巢氏的传人,建院几代人时刻牢记自身的使命,不懈奋斗目标;形成了“质量立校,全员育人、特色办学,创新发展”的办学理念;人才培养目标体现能力本位、素质提升和长远发展,办学定位重点聚焦“新型城镇空间”规划建设与服务,重点服务甘肃省“十大绿色生态产业”中节能环保产业(绿色建筑行动)和军民融合产业(测绘地理信息);教育教学紧扣 “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四条主线,强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素质拓展、机制体制保障、改善办学条件、健全质量监控保障体系”六大保障措施建设。学院发展连续上台阶,实现了办学模式、管理体制、办学条件、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五个跨越,学院步入了健康科学发展的轨道,人才培养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
建校60多年来,为祖国建设事业培育输送了近5万名高素质、受欢迎的建筑人才,就业率连续三年保持在96%以上,并同步保持在全省高等院校前列。
学院经过几代人的不懈努力,办学成果斐然,先后荣获“建设部教育工作先进集体”、“住建部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甘肃省文明单位”、“甘肃省文明校园”、“甘肃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甘肃省职业技能鉴定先进单位”、“甘肃省师德建设先进集体”、“甘肃省帮扶工作先进集体”、“兰州市平安校园”“兰州市绿色校园”、“兰州市卫生学校”“兰州市科普基地”等殊荣。
【培养层次】高职(专科)
【学习形式】学制三年,全日制。
【招生方式】高职(专科)综合评价、中高职“五年一贯制”转段、中职升学考试、普通高考。
【招生计划】
具体招生专业、计划数以甘肃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下达的文件为准。
【特色专业】
1.中央财政支持“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重点建设专业:给排水工程技术、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
2.省级特色专业: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工程测量技术、给排水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监理、建筑室内设计
3.院级特色专业:道路桥梁工程技术、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
【现代学徒制专业】
焊接技术与自动化、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工程造价、无人机应用技术
【报考条件】
1.已取得我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考生。
2.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通知》(甘招委发〔2021〕3号)
【录取原则】
录取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专业确定按照“遵循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统筹安排。
【录取规则】
1.除中高职“五年一贯制”转段录取外,实行大平行志愿录取。
2.相关科目成绩不作要求。
3.对加分考生按国家及甘肃省教育厅、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4.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兼顾考生志愿及总成绩。
5.凡被我院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
【入学待遇】
通过综合评价、中高职“五年一贯制”转段、中职升学考试招生录取进入学院的考生,在学费、住宿费、困难学生资助、奖学金、助学金、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证书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完全一致。
【收费标准】
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关于我省高等中职院校收费问题的通知》(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三年制专科学费为4500元/学年,住宿费500元/学年。
【奖励与助学】
1.奖(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贫困助学奖学金”等,国家奖学金金额最高达8000元/年。
另外,学院还设立“华邦建投育才奖学金”、“一建育才奖学金”、“二建育才奖学金”、“四建育才奖学金”、“七建育才奖学金”等多种奖学金,使品学兼优的学生获得鼓励资助,体现了以人为本,教书育人的宗旨。
2.“助、贷、减、缓”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采取生源地助学贷款、爱心助学基金、勤工助学及学费减免、缓缴学费、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等形式给予资助,保证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的完成学业。
【深造机会】
1.我院应届毕业生可参加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招生考试,被录取后到本科院校学习2年,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本科毕业证书以及学位证书,享受普通本科毕业生同等待遇。
2.长安大学和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在我院设有继续教育函授站,学生毕业后可参加全国统一的成人专升本考试,依据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划定的分数线,上线录取,学制2.5年。
【就业方式】
学生毕业前期,按照国家和甘肃省有关政策,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学院招生就业处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并通过举办各类招聘会积极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毕业生离校后由甘肃省教育厅统一颁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晏家坪三村200号
邮编:730050
学院网址:http://www.gcvtc.edu.cn
招生就业处邮箱:gsjyzjc@163.com
联系电话:
招生就业处 0931-2390242
学院办公室 0931-2391150
学生工作处 0931-2391590
建筑工程系 0931-2393640
交通工程系 0931-2393510
建筑系 0931-2393780
建筑经济管理系 0931-2393870
环境与市政工程系 0931-2393830
测绘地理信息系 0931-2393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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