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30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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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重要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


 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


(秋季统一高考)

一、院校全称

上海理工大学

二、就读校址

校本部校区地址为上海市杨浦区军工路516号;徐汇校区地址为上海市徐汇区复兴中路1195号。中英合作专业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徐汇校区;其余专业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校本部。

三、层次

■ 本科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理工大学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理工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理工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上海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理工大学招生工作监察小组是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一、我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三、本年度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编印的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预留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九、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外语语种

各专业入学外语语言类专业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部分中德合作专业为德语,其他专业为英语。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经复查,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本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十一、录取规则

我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政策。我校原则上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中最高分一项,且最高不超过20分。根据教育部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四、特殊类型招生规则


1.艺术类招生项目按照《上海理工大学202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执行。


2.保送生招生项目按照《上海理工大学2021年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简章》执行。


3.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项目按照《上海理工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执行。

十二、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1.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沪价费〔2003〕56号)。


2.英语(中美合作)、工商管理(中美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15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沪价费〔2003〕56号、中美合作专业18年4月通过物价局备案)。


3.会展经济与管理(中英合作)、工商管理(中英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25000元/年;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中英合作)、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英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30000元(沪发改价调 〔2019〕14号)。


4.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德合作)、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中德合作)、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德合作)专业拟调整至每生每学年30000元,以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5.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0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沪价费〔2003〕56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十三、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综合办公室、监督检查室监督。


举报电话:021-55270716。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https://www.usst.edu.cn


本科招生网:


https://zhaoban.usst.edu.cn


咨询电话:021-55270799


(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6:3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十六、其他须知

1.我校部分专业采取大类招生模式,其中:


工科试验班(智能化制造类)包含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工业设计、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车辆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储能科学与工程、机器人工程、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制药工程、环境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康复工程、管理科学共17个专业。


工科试验班(电子与信息类)包含测控技术与仪器、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医学信息工程、人工智能、自动化、特色专业等按专业招生。


3.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及上海市招生政策,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外国语中学推荐的保送生不得录取或调整到非外语类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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