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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燕京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重要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燕京理工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一、 学院概况
燕京理工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院校,其前身是毕业生52000余人。
学校位于京津冀协同发展先行示范区、北京城市副中心燕郊组团,距天安门仅38公里,坐拥北京城市副中心、环球影城的优质资源,环首都、京津冀、环渤海三大经济圈核心区位。学校环境优美、设施齐全,拥有现代化的教学楼、实验室、二级学院,工、管、艺、文、经、理、法、医、教育9个学科门类,68个本科专业以及29个专科专业。
二、学校地址:河北省三河市燕郊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宾北路45号。
三、办学层次和办学类型:教育部批准建立的本科层次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四、学校代码:13895。
五、主管部门:河北省教育厅。
六、分专业招生人数:见当地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专业计划。
七、学历证书
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燕京理工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颁发燕京理工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八、招生条件
(一) 面向全国招收取得2021年普通高考试资格的考生。
(二) 我校所有专业不设志愿级差。调档比例根据招生省市政策及生源情况适当调整,按照“专业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各专业录取人数可视情况进行调剂。
(三) 各专业对男女比例均无限制,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
(四) 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
(五)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 按省级联(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需参加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专业测试,考生的文化课成绩和艺术专业成绩需达到本省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线,并符合本省相关招生要求,我校认可各省投档规则,在各省已投档范围内,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2. 按校考成绩录取的专业:需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测试(如我校在生源省市未组织校考,则承认其他本科院校相同专业的校考合格成绩),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线,并符合本省相关招生要求,在各省已投档范围内,按照艺术专业校考成绩(不分文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使用其它本科院校相同专业的校考成绩时,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3. 在录取计划满额时,若专业成绩并列,则依次比较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4. 在录取计划未完成时,优先使用相近专业的省级联(统)考成绩择优录取;如果计划仍未完成,则承认其他本科院校相同专业的校考合格成绩,按照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我校承认各省优惠加分,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对艺术类考生录取规则另有规定,则执行当地的录取政策。
(六) 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需参加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专业测试,考生的文化课成绩和体育专业成绩需达到本省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线,并符合本省相关招生要求。我校认可各省投档规则,在各省已投档范围内,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计划满额时,若专业成绩并列,则依次比较考生高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对体育类考生录取规则另有规定的,执行当地的录取政策。
(七) 普通类专业录取专业。
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志愿填报模式以“专业+学校”为单位,各专业进档考生除非因体检等不符合专业录取要求的,均可录取。
其它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志愿填报模式以“院校”为单位,各专业的录取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满足考生填报的第一志愿专业录取。
(八)2021年我校河北省对口类招生条件,按照《2021年河北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九) 我校不单独招收特长生,考生如有特长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十) 其它未尽事宜参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文件执行。
九、体检要求
考生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其中:体育类专业身高要求为:男 170厘米及以上,女 160厘米及以上;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服装设计与表演、招男女模特】身高要求为:男 178厘米及以上,女 168 厘米及以上。
十、预留计划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用于平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质量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
十一、收费标准
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
十二、入学复查内容
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十三、奖学、助学办法
(一) 为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激励学生全面发展,符合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同时,结合我校实际,对全日制在校生设立校级奖学金。
(二) 为锻炼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与工作能力,学校向学有余力的学生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十四、附则
(一)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若与国家有关政策相悖之处,以国家的政策和规定为准。
(二) 联系方式
电 话:010-89180986 80843809 80844355 80844356
传 真:010-80844357
E-mail:zhaosheng13895@yit.edu.cn
网 址:http://www.yit.edu.cn
官方微信平台:YIT-GFPT
学校地址:北京东燕郊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宾北路45号燕京理工学院
邮编:065201
燕京理工学院
2021年4月
本文来源:http://m.okaoyan.com/gaozhaobang/zhangcheng/6664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