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30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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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填报志愿时非常重要的参考文件,主要包含录取规则、奖助政策等重要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贵州大学明德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保证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贵州省有关规定,结合贵州大学明德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贵州大学明德学院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院校名称:贵州大学明德学院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4152013650


第五条   学院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大学城思雅路贵州大学明德学院    


邮政编码:550025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第八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第九条  学院主管单位:贵州省教育厅


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录取批次


第十条  2021年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录取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成绩为依据,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专业录取时采用分数优先、专业排序、不设级差原则,按分数从高到低录取。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不服从调剂,作退档处理;若服从调剂,则根据同科类专业缺额情况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调剂录取,如专业计划已录取满额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招收的学生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四条  英语专业限英语为外语应试语种,其他专业不限外语应试语种,进校后以英语作为公共外语教学语种。


第十五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加分规定予以认可。


第十七条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一)报考要求


考生须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要求,报名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2021年美术专业统考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二)成绩认定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志愿且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根据相应招生计划数按综合成绩排队录取,综合成绩=美术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成绩相同时,再顺次按美术类统考成绩、语文、外语科目成绩高者的原则进行录取。


(三)录取规则


经德、智、体全面考核,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在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范围内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


第五章 收费标准与助学措施


第十八条  学校将严格按照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十九条  学院设立了优秀学生奖学金、学术科技创新单项奖学金、艺术单项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和社会捐助等对学院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资助。


第六章 学历学位授予


第二十条  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符合书。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学院招生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办公室:0851―86605992(兼传真)


E-Mail:mdzhaojiubu@163.com


学院网址:http://mdc.gzu.edu.cn/


招生网址:http://mdc.gzu.edu.cn/zs/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贵州大学明德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文来源:http://m.okaoyan.com/gaozhaobang/zhangcheng/6661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