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30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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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重要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2021年陕西航天职工大学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我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1号)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本校的招生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陕西航天职工大学  (国标代码:50083)


第三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四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成人高等教育学校


第五条  办学地址:西安市航天产业基地神舟二路211号


第六条  开设专业:现代物业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光伏工程技术、工程造价专业。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2021年我校7个专业面向全省计划招生,招收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考生。招生计划以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公布数据为准。


序号

专业名称

科类

学费

备注

1

现代物业管理

文史、理工、单招

5500元/年


2

市场营销

文史、理工、单招

5500元/年


3

电子商务

文史、理工、单招

5500元/年


4

工程造价

文史、理工、单招

5500元/年


5

数控技术

文史、理工、单招

5500元/年


6

光伏工程技术

文史、理工、单招

5500元/年


7

机电一体化技术

理工、单招

5500元/年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校长担任招生委员会主任,党总支书记担任副主任,成员由其他校领导及学生工作部、教育教学部、党群工作部(含纪检)、综合管理部、各系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本年度的学校招生计划制定、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招生重大事项的决定等都由学校招生委员会讨论决策。


第九条  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生源地省级招生办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录取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十条  体检要求: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严格执行按照教育部等三部委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机电一体化技术、数控技术、光伏工程技术三个专业主要培养技术技能人才,请肢体残疾学生慎重考虑选择。


第十一条  外语语种:不限语种,入校后仅限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第十二条  依据高考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依据考生位次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的且与志愿相近专业或其它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在第一志愿考生已录满的情况下,原则上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未录满的情况下,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下一志愿考生。


 第十四条 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生工作,监督电话:029-85609977。


第五章 收费、奖助学办法


第十五条  ①学费:每学年5500元。②住宿费:每年980元(公寓化管理,内有暖气、空调、独立卫生间、衣柜等设施),学校按学年收取学费、住宿费。


第十六条  奖助学金项目:学校建立了以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1. 三好学生奖金额:每人每学学期600元。


2. 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500元; 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300元; 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200元;


3. 思想品德优秀奖、单科成绩优秀奖、优秀班干部:每人每学期100元。


4. 学校特困补助金:特别困难生补助金额800元/年,一般困难生补助金额500元/年。


5. 勤工助学岗位:每小时12元。


第六章 咨询方式


第十七条  ①咨询电话:029―85206353  85602702


                ②学校网址:www.htzd.org


第七章 其它须知


第十八条  被录取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报到时间来我校报到。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向我校招生办提出请假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经同意无故延期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身体复查、新生资格审查。凡体检不合格,资格审查有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或有舞弊行为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于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一条  证书。毕业生可参加“专升本”考试,合格者可进入本科院校继续深造。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文来源:http://m.okaoyan.com/gaozhaobang/zhangcheng/6659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