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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收费标准等重要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普通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水平,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委、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办学层次:普通专科
第四条 办学类型: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五条 学校代码: 14421(国标代码)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六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学院负责人、教师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等工作。
第八条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委的全程监督下进行。邀请教师、考生参观学校面试、录取现场,实施第三方评价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九条 学校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以自治区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条 学校按自治区物价局规定标准收取体育类3100元/学年。文理兼的专业按照理工类收费。如有变化以2021年国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相关文件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进档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所有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调剂,将由学校调剂录取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专业调剂和退档均不再征求考生意见。
普通类以及单列类(选考外语)考生在统考科目成绩总分相同情况下,则按照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按照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的顺序;理工类按照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的顺序。
单列类(选考语言考生在统考科目成绩总分相同情况下,则按照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按照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民族语文的顺序;理工类按照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民族语文的顺序。
第十二条 报考音乐、美术及体育专业的考生需提前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音乐类、美术类及体育类专业测试并达到合格线。录取时,按照当年自治区考试院划定文化课最低分数线,再根据考生专业加试成绩由高至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情况下,参考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学校依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录取考生。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十四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 学校构建有完善的资助体系,帮助有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助学金、校级奖学金,并在校内设立勤工助学岗位等。
第六章 毕业生学历
第十六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美、劳达到证书。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凡学校之前出台的有关招生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制定、修改和解释,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通过执行。
第十九 校址与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
北门校区(乌鲁木齐市光明路333号)
邮政编码:830043
亚心校区(乌鲁木齐市兵团十二师西山农场榆泉南路550号)
邮政编码: 830000
联系方式: 0991�C8898231(招生)、8898006(就业)
监督电话: 0991-8898182
学校网址: http://www.xjei.edu.cn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1年5月
本文来源:http://m.okaoyan.com/gaozhaobang/zhangcheng/6654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