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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招生章程是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重要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学校2021年招生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4108。
第四条 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第五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六条 颁发书通过国家教育部注册认证。
第七条 办学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金溪路66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 学校成立由主要领导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讨论决定学校招生的重大事宜。
组 长: 解海
副组长:丁良海、朱景虎、郑仁民 、潘志龙、付丽。
成 员:赵凤英、王冲、张永经、吕凤娇、田守文、王萧丹、于贵军、宋毅、张武卫、石云峰、高阳、姚毓铎。
录取通知书签发人:校长解海。
第九条 招生就业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学校纪检部门负责监督招生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招生条件
第十一条 学校2021年面向黑龙江、广西等18个省、自治区招生。(以黑龙江省教育厅公布的招生省份为准)
第十二条 学校在黑龙江省招收应、往届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录取。
第十三条 外省考生通过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按照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录取。
第十四条 考生报考条件按照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规定执行,男女比例不限。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五条 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合格、高考成绩达到本省录取分数线前提下,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志愿、分数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文科按语文、文科综合、外语、数学顺序,理科按数学、理科综合、外语、语文顺序由高向低录取,录取时优先考虑考生报考的第一专业,不能满足第一专业的,按第二专业录取,以此类推,外省按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录取原则执行。
第十六条 外语要求:考生报考时无外语语种限制,但入校后按英语安排教学。
第十七条 学校艺术类专业成绩使用黑龙江省体育类、艺术类统考成绩,录取原则是在省招生办划定体育类、艺术类专科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按体育、艺术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分数相同时,按专业课(术科)成绩,如专业课(术科)成绩也相同,再按文化课成绩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外省按相关省份要求执行。
第十八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九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并在高考文化课总分相等的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二十条 学校在招生计划未完成的情况下,接收征集志愿考生。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 学校根据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批复的有关规定,收取学费等费用。
第六章 其它事项
第二十二条 学校执行国家奖助学金政策,根据有关规定,评选品学兼优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生,一、二、三等助学金。学校通过银行每年可为符合条件的贫困学生办理助学贷款。
第二十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国家阳光招生政策,接受省教育主管部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的监督。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及解释权属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八章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hrbkjzy.org.cn 微信:edu14108
招生电话:0451-53775370、53775316
监督电话:0451-53786799
电子信箱:39747016@qq.com
学校地址:哈尔滨市阿城区金溪路66号。
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2021年4月20日
本文来源:http://m.okaoyan.com/gaozhaobang/zhangcheng/6654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