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30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add 哈尔滨广厦学院学姐微信
为你免费答疑


2021年哈尔滨广厦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招生章程是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重要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哈尔滨广厦学院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实施高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哈尔滨广厦学院。校址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学院路1号。


第三条  学校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民办全日制本科普通高等学校,上级主管部门为黑龙江省教育厅。学校国标代码为13306。


第四条  学业期满,符合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其他校务委员会成员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考试工作委员会,负责学校招生工作总体部署、招生计划的确定、预留计划使用原则及协调各部门的工作。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处是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委员会的领导和监督下,具体负责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七条  学校成立招生考试工作监察委员会,负责学校招生考试监察工作,受理考生及家长的申诉及举报。


第三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八条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具体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开发布的信息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及办法


第九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依据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录取方式进行录取。


第十条  进档考生,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所报专业理工类依次按数学、外语和理科综合成绩排序,文史类依次按语文、外语和文科综合成绩排序)。


第十一条  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执行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年度各项照顾性加分政策。


第十三条  往届生的录取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  录取时,男女比例无限制。


第十五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  被录取考生的录取通知书于录取结束后一周内以邮政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出。


第十七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课成绩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美术类统一联考成绩为依据,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 的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课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课成绩以我校校考成绩为依据,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文化课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按照专业课校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专业课校考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成绩排序录取。 


第十八条  学校在高考改革省份的招生专业,以考生所在省份的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为准。招生录取办法按照高考改革省份教育厅、考试院的相关政策文件执行。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奖励          


第十九条  学校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学生在校期间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学校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在校期间免息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入学后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21年度哈尔滨广厦学院本科招生工作,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哈尔滨广厦学院招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学院路1号


邮政编码:150025


联系电话:0451-57350166  57350177  57350188   57350199


          85947306  85947307  85947308   85947309


学校网址:www.gsxy.cn


本文来源:http://m.okaoyan.com/gaozhaobang/zhangcheng/6653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