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30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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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新乡医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招生章程是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重要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新乡医学院2021年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实施“阳光工程”,认真做好2021年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新乡医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新乡医学院”(国标代码10472),位于河南省新乡市,是目前河南省独立建制的西医本科院校。


      第三条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四条 学校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为招生工作领导机构,全面领导我校高等教育招生工作。为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招生委员会每年吸纳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各1人,参与学校的招生工作。


      第六条 新乡医学院招生与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全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招生录取工作。


      第七条 新乡医学院纪委负责“阳光高考”及招生录取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工作,处理高考招生相关的信访、投诉和申诉工作。考生申诉渠道:邮箱xyjw@xxmu.edu.cn,电话:0373-3029443。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进行,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教育厅下达计划执行。


      第九条 实行志愿排队录取”规则。


      第十条 已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生源地区,录取规则按照所在省(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其中,江苏考生学业水平测试要求选测科目为BB及以上,必测科目为合格以上。


      第十一条 对于进档考生,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学校按考生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则从考生第二志愿中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依次类推。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被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调剂录取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 所有专业录取不限制外语语种,考生入学后以英语安排外语教学,请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无加试要求。


      第十三条 对国家和各省(区、市)规定的加降分政策均予认可,对适用考生按实际投档成绩处理。


      第十四条 为调节线上生源不平衡,减少退档数量,学校在教育部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预留不超过0.5%的招生计划,并按规定报教育部和教育厅审核备案。


      第十五条 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集体议事、共同决策”的原则,在录取过程中,按照“除体检受限或不同意专业调剂外,考生进档不退”的原则,根据投档情况确定预留计划的使用数量。


      第十六条 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国家相关规定,患有“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和“不宜就读专业”疾病的考生,我校均不予录取。


      第十七条 录取结束后,学校及时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供考生查询。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十八条 医学类专业中临床医学、口腔医学2个专业理工类专业学费50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学费16000元/生・年。


      第十九条 与美国布卢姆菲尔德学院合作举办的麻醉学、医学影像学、护理学及医学检验技术等专业,学费均为16000元/生・年。


      第二十条  住宿费600~1000元,根据实际住宿条件据实结算。其中,八人间 600元/生・年,六人间 800元/生・年,四人间1000元/生・年。


第五章 学生资助


      第二十一条 学校提供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新生开辟“绿色通道”,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减免学费等资助项目。


第六章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依据有关规定视不同情况予以区别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录取资格或冒名顶替入学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新生进行体检复检,如复检结果不符合录取专业规定,可转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允许就读的专业学习,如所有专业均不允许就读,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被我校录取的专升本新生,必须通过前置学历审核,如因结业、肄业等原因未能如期获得原证书或未进行学历信息电子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我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请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行为。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河南省教育厅批准后生效,解释权归新乡医学院所有。


       联系单位: 新乡医学院招生与就业处


       联系地址: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金穗大道601号


       邮政编码:453003


       电话:0373-3029485 传真:0373-3029485


       网址:http://www.xxmu.edu.cn


       E-mail:zsbgs@xxmu.edu.cn

新乡医学院


2021年4月15日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类型 学制 师范 艺术 中外合作办学 学费(元/年) 备注
临床医学 100201K 普通 5 - 免费医学定向
市场营销 120202 普通 4 4400
人力资源管理 120206 普通 4 4400
公共事业管理 120401 普通 4 4400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120102 普通 4 4400
生物工程 83001 普通 4 5000
生物医学工程 82601 普通 4 5000
生物技术 71002 普通 4 5000
应用心理学 71102 普通 4 5000
翻译 50261 普通 4 4400
英语 50201 普通 4 4400
药学 100701 普通 4 5500
护理学 101101 普通 4 5500
卫生检验与检疫 101007 普通 4 5500
医学检验技术 101001 普通 4 5500
康复治疗学 101005 普通 4 5500
法医学 100901K 普通 5 5500
预防医学 100401K 普通 5 5500
精神医学 100205TK 普通 5 5500
口腔医学 100301K 普通 5 6050 地方专项计划
口腔医学 100301K 普通 5 6050 国家专项计划
口腔医学 100301K 普通 5 6050
麻醉学 100202TK 普通 5 5500 国家专项计划
医学影像学 100203TK 普通 5 5500 国家专项计划
儿科学 100207TK 普通 5 5500 地方专项计划
儿科学 100207TK 普通 5 5500 国家专项计划
儿科学 100207TK 普通 5 5500
医学影像学 100203TK 普通 5 5500
麻醉学 100202TK 普通 5 5500
医学影像技术 101003 普通 4 5500
临床药学 100703TK 普通 5 5500
生物制药 083002T 普通 4 5000
医学信息工程 080711T 普通 4 5000
临床医学 100201K 普通 5 6050 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
医学影像技术 101003 普通 4 16000 与意大利都灵大学合作办学
眼视光医学 100204TK 普通 5 5500
助产学 101102T 普通 4 5500
医学实验技术 101002 普通 4 5500
智能医学工程 101011T 普通 4 5500
医学检验技术 101001 普通 4 16000 与美国布卢姆菲尔德学院合作
麻醉学 100202TK 普通 5 16000 与美国布卢姆菲尔德学院合作
医学影像学 100203TK 普通 5 16000 与美国布卢姆菲尔德学院合作
护理学 101101 普通 4 16000 与美国布卢姆菲尔德学院合作

本文来源:http://m.okaoyan.com/gaozhaobang/zhangcheng/6653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