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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铁门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招生章程是收费标准等重要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铁门关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普通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铁门关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英文译名:TIEMENGUAN VOCATIONAL AND TECHNICAL COLLEGE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第六条 招生层次:普通高职
第七条 学制:三年
第八条 学院代码:14660
第九条 学院办学地址: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铁门关市将军西路
第十条 学院概况:铁门关职业技术学院是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下设6个系(部)、1个产业学院,开设6个专业群21个专业。学院按“一院两区”规划,占地900余亩,分别位于“全国百强县市”-库尔勒市、“军垦生态绿城”-铁门关市。学院教学设施完善,生态环境优美,学习生活便捷,是融“生态”与“智慧”为一体的现代化高职学院。
学院办学紧密围绕国家“一带一路”核心区建设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打造了一批适应产业发展、门类齐全、特色鲜明、优势明显的专业群,实训教学设施完备,以5G技术、人工智能为支撑,建有区域一流的化工技术、汽车维修、机电技术等专业群虚拟仿真实训基地。
学院办学四十多年来始终秉持“厚德、笃学、精技、创新”的校训,与阿里巴巴、京东、中国石化等160余家大中型企业合作办学,学生就业,工作坏境好,薪酬待遇高,发展前景广,先后获得国家“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等诸多荣誉称号。
学院始终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尊重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突出自我教育和管理,营造自主有序的学习生活环境,倡导“欢乐在铁职”的理念,在舞蹈、电竞等青春岁月。
第三章 招生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十一条 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院领导任组长,下设招生工作领导办公室。
主要职责:
(一)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以及有关教育行政部门和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规定或实施细则;
(二)根据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学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三)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学院《招生章程》;
(四)组织实施开展学院招生宣传工作;
(五)接待处理招生工作的来信、来访;
(六)具体组织新生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学院录取工作的有关问题;
(七)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
(八)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它工作;
(九)具体处理招生的遗留问题;
第四章 录取原则和办法
第十二条 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本年度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三条 按分数优先录取,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若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数没有完成招生计划,将按缺额的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其他志愿考生。考生总分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
普通类、单列类(选考英语)考生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数学、英语;理工类:数学、语文、英语。
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考生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数学、民族语文;理工类:数学、语文、民族语文。
单列类(选考英语)考生,可兼报普通类招生计划;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考生只能填报相应的计划类别院校。
第十四条 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男女生比例:各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十六条 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新生报到后,学校组织学生进行体检复查及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五章 新生收费标准
第十八条 学费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各专业收费均在3300元/年。
第十九条 住宿费:四人间每人1000元/年。
第六章 奖励及资助办法
第二十条 学院为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学生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兵团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3300元/生/年,家庭困难学生可依照有关规定申请办理生源地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毕业后推荐在第二师铁门关市域内就业,符合条件的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疆外考生被我院录取后,还可享以下政策:
(一)毕业后有意向在兵团就业的可享受生活补助6000元。
(二)交通补贴及教材补贴(三年3500元)。
(三)免学费。
(四)免住宿费。
(五)免军训服装费用
(六)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3300元/生/年。
(七)优先推荐申报兵团奖学金5000元/年。
第七章 毕业生学历及就业
第二十一条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铁门关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毕业书。
第二十二条 学院负责推荐工作,并由自治区人事厅签发就业报到证。学生也可自主择业,双向选择。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录取结果公布:考生还可通过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布的录取查询方式进行查询。
第二十四条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996-2119211 传真:0996-2119221
联系人:孙老师13899026122 彭老师18935755125
晁老师18999619160 张老师18999619508
联系地址:新疆库尔勒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万艺南路2559号
邮政编码:841000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解释权:铁门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本文来源:http://m.okaoyan.com/gaozhaobang/zhangcheng/6649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