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高考招生简章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2年“宏志计划”(高校专项计划)高考招生简章

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有关部署,按照教育部《关于2022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3号)要求,我校2022年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宏志计划,选拔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进一步优化我校招收农村学生的考核方式、提高选拔质量,适当向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倾斜,让更多的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有机会进入我校学习深造,促进教育公平。   一、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申请报考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2022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4.高三阶段学习成绩排名原则上为所在中学前5%(以高三阶段最优一次全年级同科类统考成绩排名为准)。   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完成。   二、招生专业和计划   我校2022年高校专项招生计划和资格人数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招生计划不低于我校总招生计划的2%。   招生专业及有关要求如下表所示。   注:(1)考生报名时可选报两个招生专业,须明确排序。(2)我校实行大类招生、大类培养,各招生专业所对应的培养方向以最终公布的2022年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三、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于2022年4月25日24:00前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进行注册报名,考生按照报名系统要求如实填写有关报名信息,相关材料电子版通过报名系统上传,报名结束后不需要寄送纸质报名材料。考生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1)报名申请表;(2)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推荐表(附件)。   2.申请表填写要求:   a.考生的报名申请表须打印、本人及校方签字、盖章后上传到报名系统,申请表版本号必须与报名系统内的申请表版本号一致。   b.考生在报名时须撰写800字以内的个人陈述,主要内容可包括成长经历、个性特长、取得成绩和发展规划等。个人陈述不需要手写。   c.申请表中的“综合信息”需逐项填写,并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   在“综合信息”-“高中期间参与的社会活动”一栏可填写:高中阶段参与的科学研究、文学创作、创新设计、学习实践等情况;高中阶段参与的志愿服务、社团活动、学校或班团学生工作等情况。   在“综合信息”-“高中期间的获奖记录”一栏可填写:高中阶段获得的省级(含)以上学科竞赛奖励情况;高中阶段获得的校级(含)以上个人荣誉情况;本人所具备的文艺、体育特长情况。   3.考生必须由所在中学推荐报考,如实填写《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推荐表》(详见附件)并由中学负责人签字盖章。考生须提供与《推荐表》中所对应的中学成绩单,要求为高三阶段最优一次全年级统考成绩(成绩单应为全年级原始成绩单,标明考试日期、考生本人成绩所在行)。考生还须提供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如无法提供则需提交由所在中学校长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的说明)。   考生须将《推荐表》与申请表按报名系统要求一起上传提交。   4.论文和专利不得作为申报材料上传。   5.考生上传到报名系统的所有材料必须清晰可辨且完整,否则视为无效。考生须严肃认真对待报名工作,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质量,因报名材料前后不一致、不完整、不规范、态度不端正等原因影响成绩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选拔程序   1.报名资格审核:报名结束后,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组织。   2.材料审查:我校依据招生简章要求对考生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   3.专家审核:我校组织专家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审核通过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综合考查考生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学科水平、综合素质、自强精神和发展潜质,确定考生的审核成绩。   4.资格认定:学校根据专家审核成绩,按照“成绩优先、志愿排序”的原则,结合我校招生计划择优认定获得我校高校专项资格的考生名单及认定专业(获得资格的考生只认定一个专业资格),并报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5.资格公示:我校将于2022年5月31日后在北航招生网上公示资格认定名单及专业,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考生也可于2022年5月31日后在阳光高考平台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五、优惠政策   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获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资格的考生, 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性加分)达到我校在当地相关模拟投档线(同专业对应的学校招生代码)下40分且不低于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予以录取。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获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资格的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性加分)达到所在省相关特殊类型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一定分值,予以录取。具体分值如下:   六、录取办法   1.获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资格的考生均须参加高考,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考生高考填报专业须与高校专项资格认定的专业一致。   2.我校在高考录取期间,将严格根据入选资格考生志愿、高考成绩总分、经公示的优惠政策、入选专业和学校相关模拟投档线(或相应特殊类型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进行录取。   3.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从2023年高考招生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七、监督机制   1.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学校加强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信息公开工作,高校专项计划的初审通过名单、资格名单将严格按时在北航招生网公示后再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备案。   3.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今年高校专项计划的报名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   4.我校从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招生有关工作,从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和辅导,请广大考生不要轻信某些公司或机构的虚假宣传。   八、联系方式   1.招生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知行楼南楼302室   邮编:100083   咨询电话:18210883447 (集中咨询时间:2022年4月11日至4月25日,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电子邮箱:zsbgs@buaa.edu.cn   北航招生网:http://zs.buaa.edu.cn   2.监督电话:010-82338830   九、附则   本招生简章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2年4月11日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2年外语类保送生高考招生简章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7号)的有关规定及我校招收优秀外语人才的需要,2022年我校继续招收外语类保送生。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教育部公布的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中“思想品德和学习成绩均特别优秀且高中阶段均在本校就读的具有保送资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限英语语种)。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我校外语类保送生招生专业为英语、翻译、德语,由外国语学院负责培养。2022年计划招收70人,其中英语专业原则上不超过35人,翻译专业原则上不超过20人,德语专业原则上不超过15人。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生源情况进行调整,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三、选拔程序   1、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于2021年12月17日16:00起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bssbm/),进行注册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请下载打印报名申请表,经考生本人签字和所在中学签字盖章后上传到报名系统(考生需注意上传到报名系统的申请表版本号必须与报名系统一致)。   考生须提供所在中学出具的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综合素质评价手册或中学对考生综合素质评定意见),加盖学校公章,并上传至报名系统。考生本人须下载并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并将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其他获奖证明等材料均须上传到报名系统。   考生上传到报名系统的所有材料必须清晰可辨,未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材料不合要求者,视为无效,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网上报名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27日24:00。仅需网上报名,不需要寄送纸质报名材料。考生可在2021年12月31日后网上查询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   2、选拔考试   选拔考试分为笔试和综合面试。   笔试时间:2022年1月11日上午   笔试科目:语文、英语   综合面试时间:2022年1月12日   考试方式:我校将通过指定的考试系统开展线上考试,   有关考试具体事宜,我校将在考试前3天左右发布相关考试须知及注意事项,请考生留意北航招生网及报名系统相关通知。   考试分数:笔试语文、笔试英语和综合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为以上三项成绩之和,满分为300分(成绩保留1位小数)。   3、资格认定   我校将依据考生考试成绩划定单科(含笔试语文、笔试英语和综合面试)合格线。对各科成绩均符合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依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根据考生总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由高分至低分顺序认定拟录取专业,并最终确定资格名单。考核结果将于1月下旬在北航招生网(http://zs.buaa.edu.cn)公布。   四、有关说明   1、我校将在正式考试前1天左右组织线上模拟考试,考生必须参加,对于未按要求完成线上模拟考试的考生,将无法参加正式考试,模拟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考生须严格按照考试须知的要求操作考试系统,未按要求操作考试系统或因个人网络问题未完成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我校将不再安排补考。   2、考生本人及中学应本着诚信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确保资格条件符合我校要求且提供材料内容属实。考生本人须积极配合我校相关核验检查工作,诚信考试。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该生的认定和录取资格,并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3、我校经公示后确定的外语类保送生拟录取名单将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未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完成公示的考生不能被录取。   4、根据教育部对于外语类保送生的录取要求,我校外语类保送生被录取后不得调整到非外语类专业。   5、我校外语类保送生选拔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6、本简章未尽事宜后续通知。若因疫情等原因需要改变考核方式和录取办法,本简章相关规定将按最新通知调整。   7、本简章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咨询方式   (咨询时间:工作日期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1.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报名及招生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18801290972   北航招生网:http://zs.buaa.edu.cn   邮箱:zsbgs@buaa.edu.cn   2.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外国语学院   咨询电话:010-82316235   3.监督电话(非招生培养政策咨询)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纪委办公室:010-82338830   4.联系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院路校区知行南楼302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83)   注:线上考试系统技术服务咨询方式另行通知。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1年12月17日   【附件: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2年外语类保送生测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pdf】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2年强基计划高考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我校自2020年起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也称“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培养具有空天报国情怀、扎实数理基础、科学创新能力、全球视野格局的高素质拔尖创新人才,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一、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我校2022年强基计划招生专业为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物理学、化学、工程力学、飞行器动力工程。符合第一、第二类报名条件的考生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填报的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我校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公布为准。   二、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生对象   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   高考成绩优异,专业基础扎实,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突出的考生。   第二类: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   荣获全国青少年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全国决赛一、二等奖。全国青少年学科奥林匹克竞赛获奖学生以全国青少年科技竞赛获奖名单公示网站(http://gs.cyscc.org/)公示的名单为准。各招生专业对应的报名条件如下表所示。 招生专业名称 第二类考生报名条件 数学与应用数学 荣获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决赛一、二等奖 信息与计算科学   荣获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决赛一、二等奖,或   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等奖 应用物理学 荣获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决赛一、二等奖 化学 荣获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全国决赛一、二等奖 工程力学   荣获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决赛一、二等奖,或   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决赛一、二等奖 飞行器动力工程   荣获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决赛一、二等奖,或   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决赛一、二等奖   (二)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相关专业招生的省份,符合如下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我校强基计划:   1.具有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的高中毕业生。   2.各招生专业对应的招生生源范围如下: 招生专业名称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3+3”模式)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3+1+2”模式) 非高考综合改革省 数学与应用数学 必选物理,其他科目不限 首选科目必选物理,再选科目不限 限理工类考生报考 信息与计算科学 必选物理,其他科目不限 首选科目必选物理,再选科目不限 应用物理学 必选物理,其他科目不限 首选科目必选物理,再选科目不限 化学 必选物理和化学,其他科目不限 首选科目必选物理,再选科目必选化学,另一门不限 工程力学 必选物理,其他科目不限 首选科目必选物理,再选科目不限 飞行器动力工程 必选物理,其他科目不限 首选科目必选物理,再选科目不限   3.身体条件须满足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关于报考相关专业的规定要求,如教育部有最新规定按最新规定执行。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2022年4月11日至30日考生可登录我校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006),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报名过程中,考生须下载并填写《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2年强基计划考生个人陈述材料》表(附件1),按要求将个人陈述材料和对应支撑材料上传至报名系统“附加信息”处。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考生只可填报我校强基计划1个专业志愿。   (二)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三)校考确认   报名考生须在2022年6月12日至20日间在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我校强基计划校考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试确认或签订承诺书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围校考资格,由此带来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对于确认参加学校考核又无故弃考者,我校将按照相关规定通报生源省份考试招生机构并如实记入诚信档案。   (四)入围校考办法   1.第一类考生   考生高考成绩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达到所在省区市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或相应特殊类型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2)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达到所在省区市同科类高考总分满分分值的80%及以上。   对于同时满足上述条件的考生,依据考生的高考单科成绩加权计算得到“入围成绩”,再将“入围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数的5倍确定各省入围我校考核考生名单(末位如出现同分情况,同分考生均获得入围资格)。“入围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入围成绩=重点科目高考成绩(之和)Î1.2 +其他科目高考成绩之和(注:以上成绩均不含政策性加分,重点科目名称参见下表) 招生专业名称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重点科目 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重点科目 数学与应用数学 数学 数学 信息与计算科学 数学、物理 数学、理科综合 应用物理学 数学、物理 数学、理科综合 化学 数学、化学 数学、理科综合 工程力学 数学、物理 数学、理科综合 飞行器动力工程 数学、物理 数学、理科综合   2.第二类考生   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须达到所在省区市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或相应特殊类型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即可入围。   (五)学校考核办法   我校原则上采用到校现场测试的方式组织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综合测试和体质测试,同时对考生的综合素质档案进行评价。考生须按要求报到方可参加我校考核;考生须按要求参加我校全部考核测试环节,学校考核成绩方为有效。学校考核(含报到)于6月30日至7月2日之间进行,考生须按照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参加学校考核,具体报到及考试安排详见我校在考试前发布的考试须知。   1.专业综合测试   各招生专业综合考察考生对本专业相关学科的基础知识、基础理论的掌握程度,以及考生的兴趣志向、科研潜质、创新能力等多方面内容,采用专家与考生“多对一”测试评分形式,全程录音录像。我校将对考生专业综合测试成绩划定最低合格线。   2.考生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   学校专家对考生综合素质档案进行评价,结果作为专业综合测试环节的重要参考。   3.体质测试方案及成绩使用方法   所有考生须参加体质测试,体质测试成绩作为录取环节的重要参考,无故不参加者校考成绩视为无效。因身体原因无法参加体质测试者须提交相关证明,经我校审核同意后可不参加体质测试。具体内容详见《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2年强基计划招生体质测试方案》(附件2)。   4.防疫要求   (1)考生应牢固树立防范意识,严格遵守防疫规定,尽量减少外出,不去人员密集场所,在公共场所科学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注重个人卫生,保持良好生活习惯。考生应持续做好考前14天身体健康状况回顾、监测与记录,做到健康备考。考生来京及来校均应切实做好个人防护。   (2)考生应主动了解各地疫情风险等级,密切关注并严格遵守各地特别是北京市的各项疫情防控要求,自觉配合疫情防控排查检查,服从疫情应对处理措施。考生可通过“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各地疫情风险等级。   (3)我校强基计划考场严格执行北京市相关疫情防控政策,有关入场要求我校将在考前及时发布。   如遇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我校将对上述考核办法进行调整。具体测试内容、安排和适用考生范围由学校依据疫情形势,按照上级相关要求决定,并于考前发布,考生须按我校要求参加相关测试环节。   (六)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高考成绩÷高考满分×750)×85%+(学校考核成绩÷学校考核成绩满分×750)×15%   备注:参与折算的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参与折算的学校考核成绩为专业综合测试成绩。   2.确定录取名单   对于专业综合测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第一类和第二类考生,分别按照如下规则确定预录取名单。   (1)第一类考生: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和在相关省份强基计划的招生名额,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比较体质测试成绩(申请免体测考生体质测试成绩排序位于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最后),由高到低排序确定预录取名单。   (2)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其生源地报考第一类考生最低预录取分数线的,予以预录取,所需计划不占用第一类考生的招生计划。   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将于7月5日左右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公布录取结果,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四、培养方案   学校精育良才,立德树人,突出人才培养中心地位,把培养拔尖人才与强化爱国担当相结合,在知识创造中培养人才,在人才培养中创造知识,着力培养理想高远、学识一流、胸怀寰宇、致真唯实的领军领导人才。   学校高度重视强基计划人才培养,以支撑和引领国家重大发展战略为目标,招收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结合学科优势,在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物理学、化学、工程力学、飞行器动力工程六大优势专业开展强基计划人才培养,针对每个强基计划专业特点,在学校人才培养总目标指引下,进一步凸显对应专业的人才培养特色。   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依托数学科学学院培养。瞄准国际数学前沿,培养引领数学研究方向、应用数学与工程技术交叉融合、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基础数学拔尖创新人才。   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依托人工智能研究院培养。夯实数学与信息学科基础,深化科教融合,强化学生在数据中凝练科学问题和研发复杂数据系统演化行为的潜力和能力,培养引领信息和智能科技变革的、富有原始创新精神和技术突破能力的拔尖创新人才。   应用物理学专业,依托物理学院培养。夯实理论基础,突出实验实践,强化理工融合,实施科教协同,培养具有一流竞争力的应用物理拔尖创新人才。   化学专业,依托化学学院培养。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国际视野、扎实数理基础、深厚专业知识、全面实践技能,立足化学及交叉领域的原始理论创新和颠覆性技术研发的高素质拔尖创新人才。   工程力学专业,依托航空科学与工程学院培养。强化数理基础,厚植力学理论,注重学科交叉融合,培养工程科学技术领域的力学基础研究和前沿拔尖创新人才。   飞行器动力工程专业,依托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培养。夯实数理化基础,厚植“自强中国心”情怀,注重力学与信息、材料、制造的多学科交叉,强化工程创新与实践能力融合,培养国家战略发展领域(航空动力)具有原始创新精神和技术突破能力的前沿拔尖创新人才。   学校着力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深入推进已有的一制三化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强基计划人才培养顶层设计,构建培养目标、培养体系、课程体系、教学资源与质量体系相互支撑的系统性培养体系结构。学校人才培养模式具有如下特色:   实施完全学分制的个性化培养。促进学生知识结构的科学性,推进因材施教的个性化培养,注重扎实数理基础与解决科学问题相结合,在必修课程板块外,开设与培养方向有关的系列选修课程,实施完全学分制,学生在完成必修课程后,可以结合发展规划和学习兴趣制定个性化的培养方案。   实行多维度团队化集体导师制。为学生配备由思政、学业、学术、朋辈导师组成的导师团队,思政导师引领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形成,学业导师帮助学生强化课业学习,学术导师指导学生学术素养的培育,朋辈导师帮助学生融入校园生活,各类导师组成小组,采取集体导师制,协同助力学生成长成才。   实行小班化研究型探究式教学。提高课程教学质量,全面实施小班化教学,开展研究型探究式教学,结合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在育人中的作用,推进团队式互学互教的学习方式,以一流课程助力一流人才培养。   建立科教协同项目式能力培育。充分发挥学校学科和科研优势,面向强基计划学生,全面实施科研实验室开放机制,大力支持学生参与学校科创品牌项目“冯如杯”,配备导师指导科创实践,给予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学校科创培养项目等专项支持,助力学生科研能力的培养。   注重跨文化交流能力的蕴育。大力支持强基计划学生参与学校国际化交流项目,通过国际暑期学校、国际科创项目等形式,着力培养学生国际视野和跨文化交流能力。   强基计划作为国家重大的人才培养战略,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将以一流的人才培养体系、一流的师资、一流的课程、一流的模式、一流的资源、一流的机制,努力把一流的学生培养成一流的人才。   五、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原则上所有参加强基计划考核的学生均应提交综合素质档案。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将考生电子化的综合素质档案提供我校。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考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我校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系统。   (二)对于报名材料及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我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因未按我校要求完整准确提交报名材料导致影响考核成绩者,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报名我校强基计划的相关考生,需确保高考报考科类、选考科目和竞赛获奖、身体情况等条件符合我校相关专业的报考要求,如因条件不符导致无法被我校强基计划录取,相关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通过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得转专业。特殊情况下,强基计划招生专业之间可以转专业,但转入专业须有空额。对于无法完成强基计划培养方案的学生,可分流到本专业对应普通班继续学习。   (五)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六)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七)因受疫情影响,学校考核办法和录取办法可能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做出相应调整,具体安排届时另行通知。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在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校招生办公室统筹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接受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七、咨询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知行南楼302室   邮编:100083   招生咨询电话:13521147923、18801290972(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传真:010-82328042   电子邮箱:zsbgs@buaa.edu.cn   北航招生网:http://zs.buaa.edu.cn   八、监督方式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纪委:电话010-82338830   九、本简章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教务处负责解释。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2022年4月8日   点击下载:   【附件1: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2年强基计划考生个人陈述材料.docx】   【附件2: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2年强基计划招生体质测试方案.pdf】
  • 招生代码:4111010006;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
  • 所在省市:北京 - 北京;办学层次:公办 - 本科
  • 重点学科:13
  • 硕士点数:39 博士点数:24
  • 占地面积:3000.00(亩);学生人数:2万~3万人
  • 高招网站:zsjyc.buaa.edu.cn
  • 联系电话:010-82330002,82330003,82337575,82337676,82337778,8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省内院校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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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办学信息

  • 招生代码:4111010006;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
  • 所在省市:北京 - 北京;办学层次:公办 - 本科
  • 重点学科:13
  • 硕士点数:39 博士点数:24
  • 占地面积:3000.00(亩);学生人数:2万~3万人
  • 高招网站:zsjyc.buaa.edu.cn
  • 联系电话:010-82330002,82330003,82337575,82337676,823377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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