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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工学院研究生奖学金体系主要包含中原工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研究生补贴补助、国家奖学金等,小编为各位同学整理的中原工学院研究生奖学金公示信息如下,供各位了解中原工学院研究生奖学金公示政策、评选条件和奖学金什么时候发等常见问题,以便快速了解中原工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2022的各方面注意事项。
第一条 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倡导优良校风、学风,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4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奖学金评审工作遵循以下基本原则: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原则;学业为主,全面发展原则;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原工学院在籍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第二章奖学金种类
第四条 奖学金分为国设奖学金、校设奖学金、社会奖学金三种类型。
(一)国设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综合素质优秀的学生。
2.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资助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校设奖学金
1.校长奖学金
校长奖学金是学校授予在校学生的最高荣誉,用于奖励具有优秀的道德品质,出众的学业成绩,健康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综合素质全面且在道德风尚、研究创新、社会服务、文体素养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
2.学业奖学金
学业奖学金是学校用于奖励德育素质和学习成绩优良的学生。
3.专项奖学金
专项奖学金分别为科技活动奖、学科竞赛奖、社会服务奖、文体竞赛奖、见义勇为奖、道德风尚奖等。
(三)社会奖学金
社会奖学金由社会各界企事业单位及个人设立,用于奖
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第三章奖学金评比基本条件
第五条参加各类奖学金评选的学生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各项校规校纪,没有违纪违法行为;
(三)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热爱劳动,勤俭节约,热心公益,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学年的德育考评成绩为“良”以上;
(四)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当学年必修课、限选课(包括出于各种原因进行重修的必修课程)无不及格现象;
(五)外语水平达到相关要求
自2018级新生开始,除艺术类专业外,本科学生一年级须取得国家英语四级考试425分及以上成绩,或取得雅思5.5分、托福75分及以上成绩,或校内英语考试成绩班级(专业)前25%;若一年级未取得国家英语四级考试425分及以上成绩或取得雅思5.5分、托福75分及以上成绩,非英语专业自二年级起须取得国家英语四级考试430分及以上成绩,或取得雅思6.0分、托福80分及以上成绩;英语专业,自二年级起须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或国家专业英语四级考试。艺术类专业本科学生一年级须取得国家英语四级考试320分及以上成绩或校内英语考试成绩班级(专业)前25%,自二年级起须取得国家英语四级考试320分及以上成绩。中原彼得堡航空学院学生须达到校内俄语考试成绩班级(专业)前40%。
2017、2016、2015级学生,除艺术类专业外,本科学生自二年级起须取得国家英语四级考试425分及以上成绩,或取得雅思5.5分、托福75分及以上成绩。其中,2017、2016级英语专业学生自三年级起须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或国家专业英语四级考试。艺术类专业本科学生自二年级起须取得国家英语四级考试320分及以上成绩。中原彼得堡航空学院学生须达到校内俄语考试成绩班级(专业)前40%。
(六)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良好,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七)及时足额交纳学费和住宿费。
第四章国设奖学金
第六条 国家奖学金
(一)奖励名额和奖励标准依据当年政府文件确定。
(二)评选条件
除需满足第五条列出的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
1.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当学年平均学分绩达到85分及以上且处于专业(班级)前5%(专科学生平均学分绩达到80分及以上);
2.外语水平达到相关要求。除艺术类专业外,本科学生须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专科学生、艺术类专业学生须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英语专业学生国家专业英语四级考试成绩须为“良”及以上。中原彼得堡航空学院学生须达到校内俄语考试成绩班级(专业)前20%;
3.当学年德育考评成绩为“优”;
4.综合素质突出。
第七条 国家励志奖学金
(一)奖励名额和奖励标准依据当年政府文件确定。
(二)评选条件
除需满足第五条列出的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
1.学习刻苦,成绩优秀,当学年平均学分绩达到80分及以上且处于专业(班级)前30%(专科学生平均学分绩达到75分及以上);
2.当学年德育考评成绩为“优”;
3.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第五章校长奖学金
第八条 校长奖学金每学年评选20名,奖励标准为10000元/人或资助额度不低于10000元/人的校派出国留学机会。
第九条 评选条件
除需满足第五条列出的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
(一)学习成绩特别优秀,历学年均获学业一等奖学金或在校期间平均学分绩点专业第一。
(二)外语水平达到相关要求。除艺术类专业外,本科学生须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专科学生、艺术类专业学生须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英语专业学生国家专业英语四级考试成绩须为“良”及以上;中原彼得堡航空学院学生须达到校内俄语考试成绩班级(专业)前20%。
(三)当学年德育考评成绩为“优”。
(四)在道德风尚、研究创新、社会服务、文体竞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第六章学业奖学金
第十条 学习优秀奖学金分一、二、三等,奖励额度、获奖比例分别为:一等奖学金1800元/人年,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5%;二等奖学金1200元/人年,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8%;三等奖学金800元/人年,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10%。
第十一条 评选条件
除需满足第五条列出的基本条件外,以学生上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为主要依据,具体符合:
(一)一等奖获得者学年平均学分绩达到85分及以上且排名须在年级(班级)的前10%(专科学生平均学分绩达到80分及以上);
(二)二等奖获得者学年平均学分绩达到83分及以上且排名须在年级(班级)的前20%(专科学生平均学分绩达到78分及以上);
(三)三等奖获得者学年平均学分绩达到80分及以上且排名须在年级(班级)的前40%(专科学生平均学分绩达到75分及以上)。
第七章专项奖学金
第十二条 科技活动奖
(一)“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和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作品的奖励按照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二)获得其他国际性竞赛一、二、三等奖者,分别给予1200元、1000元、600元奖励;
(三)获得其他全国性竞赛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1000元、800元、500元;
(四)获得其他省、部级竞赛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300元、150元、100元;
(五)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学校指定的权威期刊奖励1500元/篇,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奖励500元/篇,一般期刊奖励300元/篇;
(六)以第一发明人身份获国家发明专利授权奖励1500元/项;实用新型授权奖励800元/项,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奖励500元/项。同一项目不重复奖励。
第十三条 学科竞赛奖
(具体学科竞赛目录和等级对应以教务处的文件规定为准)奖励标准如下:
(一)获得国际性竞赛一、二、三等奖者,分别给予1200元、800元、600元奖励;
(二)获得全国性竞赛一、二、三等奖者,分别给予800元、600元、400元奖励;
(三)获得省、部级竞赛一、二、三等奖者,分别给予300元、150元、100元奖励。
第十四条 社会服务奖
(一)一等奖授予在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方面表现突出,在社会上产生较大影响,为学校赢得良好声誉的学生,获奖比例不超过参评学生人数的1%,给予获奖者1200元奖励;
(三)二等奖授予工作表现特别突出,且当学年德育考评成绩为“优”的学生干部,获奖比例不超过参评学生人数1%,给予获奖者800元奖励。
第十五条文体竞赛奖
(一)一等奖授予在国家级体育竞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五名的学生,在国家级文化艺术比赛中获得三等以上奖励的学生,给予获奖者1200元奖励;
(二)二等奖授予在省级体育竞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五名的学生,在省级文化艺术比赛中获得一等奖的学生,给予获奖者800元奖励。
第十六条 专项奖学金获奖的集体项目,按项目进行奖励。奖励标准为个人项目奖励额度的2倍。奖金分配由项目组制定方案,报相关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 见义勇为奖、道德风尚奖等奖项分别由保卫处、学生工作部提出并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并奖励。
第八章社会奖学金
第十八条 社会奖学金奖励标准、名额、用途由学校(二级学院)与设奖单位及个人协商确定,资金纳入学校(二级学院)奖学金账户管理。二级学院设立的社会奖学金应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目前,我校设立的社会奖学金主要有:纺织之光奖学金、镇泰奖学金、维珍妮奖学金等。
学生申请社会奖学金,除需满足第五条列出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分别符合相应条件。
第十九条 纺织之光奖学金
(一)申请学生仅限于纺织类、服装类、材料类、机械类等专业,奖励标准为每年8000元/人。
(二)当学年平均学分绩达到85分及以上且处于专业(班级)前20%。
(三)外语水平达到相关要求。除艺术类专业外,本科学生须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专科学生、艺术类专业学生须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英语专业学生国家专业英语四级考试成绩须为“良”及以上;中原彼得堡航空学院学生须达到校内俄语考试成绩班级(专业)前20%。
(四)当学年德育考评成绩为“优”。
第二十条 镇泰奖学金
(一)申请学生不限专业,奖励标准为每年5000元/人;
(二)当学年平均学分绩达到85分及以上且处于专业(班级)前20%(专科学生平均学分绩达到80分及以上);
(三)当学年德育考评成绩为“优”。
第二十一条 维珍妮奖学金
(一)申请学生仅限于纺织类、服装与艺术类、经济类专业,奖励标准为每年4000元/人;
(二)当学年平均学分绩达到85分及以上且处于专业(班级)前20%(专科学生平均学分绩达到80分及以上);
(三)当学年德育考评成绩为“优”。
第九章评选机构、原则和程序
第二十二条 奖学金评选机构
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由学生工作部牵头组织,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实施。由学校主管校领导负责,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团委、创新创业管理中心、教务处、科技处、社会科学处、体育教学部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和各学院副书记、辅导员和学生代表组成的学校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最终评审确定。各学院组建学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组,负责初评推荐工作。
第二十三条 评选原则
学生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坚持自下而上、民主评选原则,坚持三级评审(年级学生奖学金评议小组民主评议、学院学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组确定拟获奖名单、学校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确定获奖人选)原则。
第二十四条 评选程序
(一)学生申报。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年级学生奖学金评议小组民主评议后,报学院学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组。
(二)学院审核。学院学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组按照通知要求,严格审核,确定本学院拟推荐名单。公示无异议,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学校评审。学校通过材料审核、专家评审、面试答辩、公开竞选等方式,确定拟获奖名单并向学校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提交。
(四)确定人选。学校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对拟获奖人选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获奖名单。
第十章奖励与表彰
第二十五条 各项奖学金(除专项奖学金外)不得兼得。奖学金采取一次性发放形式,由学校发放至学生缴费银行存折。
对于获奖学生,学校可通过颁发荣誉证书、进行公开表彰等适当形式进行精神激励,获奖情况记入本人档案。
第二十六条 对于其他为国家、社会、学校做出特殊贡献或赢得荣誉的集体或个人,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表彰奖励。
第十一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 各项奖学金审批前须公示,接受监督。
第二十八条 学生对奖学金评定有异议的,可向所在学院反映,学院评奖评优工作小组应在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做出处理。学生对学院处理意见仍持有异议的,可在学院处理后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学生工作处提出复议,学生工作处应在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和审查并做出最终处理意见,答复学生本人并通知学生所在学院。
第二十九条 已获批奖学金的学生,如被发现在评奖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严重违反校规校纪现象,取消其获奖资格,追回证书及奖金,并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三十条 获奖学生应合理使用奖学金,如发现挥霍浪费奖学金现象,取消其获奖资格,追回证书及奖金。
中原工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伦敦布鲁内尔大学(以下简称布大)位于英国伦敦西部,是伦敦唯一一所校园式高校,成立于十八世纪末,正式定名于1966年。学校校名源自维多利亚时期以工程及设计闻名于世的杰出工程师—伊桑巴德·金德姆·布鲁内尔。布大将严谨治学与实践、创业创新融为一体,始终致力于提供顶尖的科研和教育,以满足社会发展需求,是一所享有国际声誉的集研究和教育于一体的优秀大学,也是中国学生最喜欢的英国公立大学之一。在2015年的《泰晤士报高等教育增刊》中,布大在校龄不足50年的前100所高校中,位列25。多元化和国际化是该校引以为傲的特色,其在校生来自于134个国家。布大研究领域广泛,其中,公共卫生、体育学、艺术及设计、政治学、环境和地球科学等学科具有世界领先的影响力。根据2014英国科学研究卓越框架的评估结果,布大稳居英国研究型大学前列。
我校于2018年同布大签署联合培养博士项目,首批学生已注册入学,现开展2019年招生工作。在两校联合培养博士协议框架下,布大负责联合培养博士生的招生录取、学籍管理、学位授予等工作。联合培养博士生在布大的监管下,于布大完成2年的课程学习和基础研究;在中原工学院与布大双方导师共同指导下,在中原工学院完成2年的科学研究;最后在布大进行论文答辩。
一、招生专业及名额
联合培养项目 | 招生专业 | 招生名额 |
中原工学院-英国伦敦布鲁内尔大学联合培养博士项目 | Materials Science and Engineering(材料科学与工程) | 5-10名 |
Civil Engineering(土木工程) | ||
Computer Science(计算机科学) | ||
Economic and Finance(经济和金融) | ||
Electronic and Electrical Engineering(电子电气工程) | ||
Environmental Sciences(环境科学) | ||
Law(法学) | ||
Mechanical Engineering(机械工程) | ||
Control Engineering(控制工程) | ||
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 Engineering(信息与通信工程) | ||
Chemical Engineering(化学工程) | ||
其他相关专业 |
二、申请方式
通过布大的招生录取系统进行申请,同时向中原工学院提交《中原工学院国际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申请表》。
(一)伦敦布鲁内尔大学
按照布大博士研究生申请程序进行申请,招生要求与条件以布大为准。
1.申请条件
申请者必须满足以下最低申请条件:
(1)招生对象:优秀硕士或本科毕业生(应届生需在入学前取得相应学位),具有较好的学术背景。
(2)语言要求:IELTS总分6.5分及以上,单科不低于6.0;或通过布大内部语言测试达到65分。
(3)成绩要求:符合布大相应专业的具体要求。
2.申请材料
(1)申请书
(2)个人简历(英文)
(3)本科、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英文);
(4)推荐信(英文);
(5)语言成绩单;
(6)护照个人信息页扫描件;
(7)个人陈述(英文);
(8)相关证书和证明材料(英文);
(9)研究计划(英文);
(10)其他网申系统要求的材料。
3.具体申请流程请登录:http://www.brunel.ac.uk/research/Research-degrees/How-to-apply-for-a-research-degree
(二)中原工学院
向中原工学院研究生处提交《中原工学院国际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申请表》及所要求的材料。
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371-62506902、62506093
传真:0371-67698801;电子邮箱:yjsc@zzti.edu.cn
三、联合培养博士项目注册
被中原工学院-英国伦敦布鲁内尔大学联合培养博士项目录取的学生,与中原工学院签署联合培养协议,按照布大的相关要求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取得布大学籍。
四、学费和奖学金
1.布大收取两年学费,中原工学院不收取学费。
2.中原工学院设立“联合培养博士奖学金”,为联合培养博士生提供20万元人民币的奖学金,用于支付学生的学费和其它相关开支。
3.在中原工学院从事科研工作期间,每月为研究生发放一定金额的生活补贴,最多发放24个月。
中原工学院研究生奖学金公示,研究生第一年入学奖助金等级依据考研成绩而定。推荐免试的同学可获得高于学费的奖助学金,中原工学院研究生奖学金公示,根据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优秀者,也能获得高于学费的奖助学金,其他的同学则获得根据考研入学成绩获得相应不同等级的奖助学金。
中原工学院研究生奖学金公示,研究生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及各大院校奖学金、私人助学奖学金等,院校及私人奖学金额度各个院校有所不同。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不得超过同阶段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的60%。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应向基础学科和国家急需的学科(专业、方向)倾斜。中央高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等级和奖励标准进行动态调整。
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的研究生,可以同时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等。
中央财政对部门所属普通高等学校(简称中央高校)学业奖学金所需资金,按博士生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的标准及在校生人数的一定比例给予支持。
中央部门所属高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当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将研究生获得学业奖学金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添加中原工学院学姐微信,或微信搜索公众号“考研派之家”,关注【考研派之家】微信公众号,在考研派之家微信号输入【中原工学院大学考研分数线、中原工学院报录比、中原工学院考研群、中原工学院学姐微信、中原工学院考研真题、中原工学院专业目录、中原工学院排名、中原工学院保研、中原工学院公众号、中原工学院研究生招生)】即可在手机上查看相对应中原工学院考研信息或资源。
- 中原工学院研究生招生网
- 学校网址:https://www.zut.edu.cn/
- 研究生院网址:https://yjsc.zut.edu.cn
- 联系电话:0371-67698801
- 邮箱:yjsc@zzti.edu.cn
-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中路41号中原工学院213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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