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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学金体系主要包含淮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研究生补贴补助、国家奖学金等,小编为各位同学整理的淮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入学奖学金信息如下,供各位了解淮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入学奖学金政策、评选条件和奖学金什么时候发等常见问题,以便快速了解淮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入学奖学金的各方面注意事项。
淮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费奖助体系
为保障研究生基本生活,加大对优秀研究生的奖励,鼓励研究生积极参与教学、科研、管理,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就学,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和学校实际,淮北师范大学建立了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具体管理办法请参阅首页“快速通道”栏里的奖助体系)
一、研究生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获奖比例3%,获国家奖学金者可兼评学业奖学金。
2.学业奖学金,用于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更好地完成学业。学业奖学金主要包括:新生奖学金、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社会捐助。
(1)新生奖学金分为两等。一等奖占40%,奖金7000元,二等奖占60%,奖金5000元。
(2)综合奖学金面向研二和研三学生分年级评定,每学年进行综合评定一次,授予在校期间综合表现优异的研究生。一等奖8000元,授予综合测评排名本学科前8%的硕士研究生;二等奖6000元,授予综合测评排名前9%—20%的硕士研究生;三等奖4000元,授予综合测评排名前21%—50%的硕士研究生。
(3)单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发表论文、申请专利、学术科研、文体活动、省级以上竞赛取得成绩和考取博士的研究生,单项奖学金(不含考取博士奖)的奖励标准为2000元/项,考取博士奖奖励标准为5000元/生。
(4)社会捐助,根据捐助单位要求,不定期/额奖励资助优秀研究生。
二、研究生助学金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覆盖我校无固定工资收入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按月发放,标准为600元/月,每年发放10个月。
2.“三助”岗位助学金,学校在研究生二、三年级中均设置“三助”岗位助学金,用于资助研究生从事“助教”、“助研”、“助管”工作,“三助”岗位助学金标准一般为800元/生·月。
3.国家助学贷款,按照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4.困难补助,用于资助因研究生本人或家庭突发事件、经济突然陷入困难者,学校根据学生经济困难情况,提供相应的补助金额,以帮助学生度过难关。
淮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一、培养目标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行业实际问题、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2021年我校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732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6人)。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671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61人。最终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在录取时,将综合各专业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三、招生专业
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详细情况见《淮北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网址:http://www.chnu.edu.cn/Category_2642/Index.aspx)。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2021年8月3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①进修过6门(含)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主干课程,并提交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省级自考办出具的成绩单。
②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报考前所学专业为英语专业的考生不做此项要求)。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 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 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 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代码:045101)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 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 考生应按学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 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务必认真校对姓名、身份证号码、学历、学位证书号码等重要信息,通讯地址必须详细、准确,且在2021年7月前有效。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严肃处理。
6.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 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须记住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号、用户名和密码。
11. 招生过程中有部分通知将以手机短信的方式发送,请正确填写手机号并保持手机畅通。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所有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 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 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和缴纳报考费。
(三)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六、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同时根据教育部有关研究生招生文件政策和规定,我校在研究生复试、录取和新生报到等各环节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全面严格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材料。在审查考生资格时,一经查实伪造证件、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即时取消考生的报考或录取资格。
七、考试
(一)初试:
1. 考生应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2. 初试时间:2020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8:30—14:3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3. 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经济类综合能力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其他科目由我校自主命题。各科考试均为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美术专业技法考试时间为6小时。
(二)复试:复试由我校统一组织,复试时间、地点、复试办法和程序另行通知。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复试。学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录取
(一)录取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录取政策规定及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并结合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在通过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教育部的录取检查后,我校拟录取考生将被正式录取。录取通知书在录取检查结束后发放,预计发放时间为2021年6月中旬。我校录取工作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录取类别: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不转人事关系,在被录取前均须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三)保留资格:被录取的考生如果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可以保留入学资格1年。
九、学制、学费和培养方式
(一)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学制3年,全日制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全日制电子信息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3年,其余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2年。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收费标准均为8000元/年。全日制研究生培养方式为全脱产在校学习。学校统一安排住宿,住宿费为1000元/年,滨湖校区学生住宿为4人/间,相山校区学生住宿为3人/间。各培养学院具体校区分配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二)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制3年,收费标准为8000元/年。采取非脱产学习的方式,主要安排在寒、暑假期间进行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学校不安排住宿。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学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的,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
十、奖助体系
为保障研究生基本生活,加大对优秀研究生的奖励,鼓励研究生积极参与教学、科研、管理,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就学。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和学校实际,我校建立了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
(一)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
1. 国家奖学金。获奖研究生的奖励标准为20000元/生。
2. 学业奖学金。(1)新生奖学金。一等奖7000元/生,二等奖5000元/生。(2)综合奖学金。一等奖8000元/生;二等奖6000元/生;三等奖4000元/生。(3)单项奖学金。应届生考取博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5000元/生,其他奖励标准为2000元/项。
3. 社会捐助。按照捐助单位要求,不定期、不定额奖励资助优秀研究生。
(二)全日制研究生助学金
1.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资助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
2. “三助”岗位助学金。学校在研究生中设置“助教”、“助研”、“助管”工作岗位并发放岗位津贴。
3. 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一次授信、逐年审核、按年发放,由经办银行按学年直接划入学校助学贷款专用帐户。
4. 困难补助。用于资助因研究生本人或家庭突发事件、经济陷入困难者,学校根据研究生经济困难情况,提供相应的补助金额,以帮助研究生度过难关。
十一、就业
定向就业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
十二、其他
(一)本简章涉及的政策、时间若与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时间有出入的,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学校的复试和录取办法等其他未尽事宜由学校另行制定。
(二)凡报考(含调剂)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视为已认真阅读本招生简章并接受本招生简章的规定和要求。
(三)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chnu.edu.cn/Category_2642/Index.aspx),我校将于第一时间在网站上公布有关招生的最新信息。
十三、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淮北市东山路100号淮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相山校区行政楼508室)
邮编:235000,电话:0561-3803593,电子信箱:yjszsb@chnu.edu.cn。
淮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入学奖学金,研究生第一年入学奖助金等级依据考研成绩而定。推荐免试的同学可获得高于学费的奖助学金,淮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入学奖学金,根据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优秀者,也能获得高于学费的奖助学金,其他的同学则获得根据考研入学成绩获得相应不同等级的奖助学金。
淮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入学奖学金,研究生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及各大院校奖学金、私人助学奖学金等,院校及私人奖学金额度各个院校有所不同。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不得超过同阶段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的60%。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应向基础学科和国家急需的学科(专业、方向)倾斜。中央高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等级和奖励标准进行动态调整。
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的研究生,可以同时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等。
中央财政对部门所属普通高等学校(简称中央高校)学业奖学金所需资金,按博士生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的标准及在校生人数的一定比例给予支持。
中央部门所属高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当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将研究生获得学业奖学金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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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网址:www.hbcnc.edu.cn/
- 研究生院网址:www.chnu.edu.cn/Category_2642/Index.aspx
- 联系电话:电话:0561-3803593 传真:0561-3803354
- 邮箱:yjszsb@chnu.edu.cn
- 通讯地址:安徽省淮北市东山路100号 淮北师范大学研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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