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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工商学院研究生奖学金体系主要包含吉林工商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研究生补贴补助、国家奖学金等,小编为各位同学整理的吉林工商学院研究生奖学金政策信息如下,供各位了解吉林工商学院研究生奖学金政策政策、评选条件和奖学金什么时候发等常见问题,以便快速了解吉林工商学院研究生奖学金政策的各方面注意事项。
第一条 具备以下条件的学生均可申请各奖励项目
一、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的领导,拥护改革 开放。
二、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 优良。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本学年度未受到各种处 分。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热爱和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各种集体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帮助 同学,热爱劳动,爱护公物,维护社会公德,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文明 礼貌习惯。
第二条 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具体评审类型、比例和额度 一、学年奖学金 (一)奖励比例及额度 1、一等奖学金:按全院学生人数 5%评选,奖金 1200 元/人/年; 2、二等奖学金:按全院学生人数 10%评选,奖金 800 元/人/年; 3、三等奖学金:按全院学生人数 15%评选,奖金 400 元/人/年。
(二)评审条件
1、考试课平均成绩:一等奖学金在 85 分以上(含 85 分) ;二等奖学 金在 80 分以上(含 80 分) ;三等奖学金在 75 分以上(含 75 分) 。
2、考查课成绩在良好以上(含良好) 。
3、选修课、体育课、形势政策课、就业指导课成绩为及格以上(含及 格) 。
4、学期考试课总成绩进入班级前 40%。
5、无缓考、无纪律处分。
二、单项奖学金
(一)社会工作奖
1、奖励比例及额度 按全院学生人数 2%评选,奖金 300 元/人/年。
2、评选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均可申报此项奖学金:
(1)担任学院各级党团组织、学生会、学生社团、班级、团支部等主 要干部,连续工作满半年,工作踏实认真,积极肯干,乐于为学生服务, 有突出贡献。
(2)获院级荣誉称号的学生。
(二)社会实践奖
1、奖励比例及额度 按全院学生人数 1%评选,奖金 300 元/人/年。
2、评选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均可申报此项奖学金:
(1)在学院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
(2)出色完成社会实践任务,成果、科研项目被有关部门采用或在院 级以上优秀论文评比中获奖。
(三)学习标兵奖
1、奖励比例及额度 按全院学生人数 1%评选,奖金 300 元/人/年。
2、评选条件 一学年两学期学习成绩均在本分院、本专业前列的学生,无缓考现象, 按学习成绩先后评定。
(四)科研创新奖
1、奖励额度 奖金 300 元/人/年。
2、评选条件 积极参加科研创新并取得重大成就或成果者(包括撰写学术论文,在 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或科研成果获省级及以上奖励;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 表多篇文学作品、新闻报道;具有推广应用价值的科技发明或获得科技发 明专利;在某方面有突出创新成绩并被学校认可) ,无缓考。
3、符合条件的学生由所在系向学生处申报(附科研成果等相关材料原 件) ,经学生处审核后发放奖学金。
(五)社会工作奖与学年奖学金不可兼得。
四、专项奖学金 按设立专项奖学金的社会团体(单位)或个人的要求办理。
第三条 学生奖学金加分
一、学生干部加分
(一)院学生会 2 分。
(二)院学生会副、秘书长、系学生会、系分团委副、学 院记者站站长、学院广播站站长、社团联合会 1.5 分。
(三)院学生会副秘书长、院学生会各机构、社团联合会副、 班长、团支书、系学生会副、系学生会秘书长、学院记者站副站长、 学院广播站副站长 1 分。
(四)院学生会各机构副、系学生会副秘书长、系学生会各机构部 长、分团委各机构、社团联合会各社团团长、学院记者站各机构、 学院广播站各机构 0.6 分。
(五)系学生会副 0.4 分。
(六)院学生会干事、系学生会干事、院广播站干事、院记者站干事、 班委会成员、团支部成员、科代表、寝室长 0.2 分。
二、荣誉加分
(一)三好学生:省市级加 2 分。
(二)优秀大学生:省市级加 1 分;院级加 0.5 分。
(三)优秀学生干部:省市级加 1 分;院级加 0.5 分。
(四)文明寝室成员:省市级加 0.5 分;院级加 0.2 分。
三、文体活动加分
(一)不设奖项活动的加分
1、代表学院参加文艺演出等活动每人加 0.5 分。
2、代表系参加文艺演出等活动每人加 0.3 分。
3、此项加分取最高分,不累计。
(二)第二课堂活动加分 奖项 级别 国家级 省市级 院 级 1.5 1 0.7 0.8 0.6 0.5 0.6 0.4 0.3 0.4 0.2 0.1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优秀奖 注:以集体形式参加的第二课堂活动,在给个人加分时按相应奖项的 1/2 计算。
(三)体育比赛加分 奖项 级别 省市级 院 级 1 0.7 0.6 0.5 0.4 0.3 0.2 0.1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八名 注:
1、集体项目包含主力队员与非主力队员,非主力队员分值减半。
2、每学期各类比赛取得多项名次时奖励加分取最高分值,其余名次分 值取 1/2 累加。
四、参加无偿献血加 0.5 分。
五、如有获得其它国家及省市级或院级各项荣誉的由学生处研究决定 后,给予相应分值或不予加分。
六、同项加分取最高项,不重复加分。
不同项加分其加分总和不得超 过 5 分,超过 5 分按 5 分计算。
第四条 加分 学生奖学金最终得分为:每学期考试科目平均分+学生奖学金
第五条 如奖学金最终成绩并列,按以下办法排序:
(一)无奖学金加分列有奖学金加分之前;
(二)考查课优秀多列前。
第六条 评审程序与办法
(一)申报 具备获奖条件的学生个人向所在系申报。
(二)审核 根据获奖条件,各系对申报奖励的学生个人的获奖资格进行审核。
(三)评选 学生个人奖励项目由学生所在集体(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学生参加)民 主评选产生。
(四)公示 各系须将各项奖励的初评结果向全系学生公示 5 个工作日。
(五)报批 公示结束后,由各系按规定时间向学生处报批。
第七条 组织管理
(一)奖励工作在学院统一领导下进行,学生处、各系分别承担相应工 作。
(二)各项奖励均以学院名义发布表彰决定,由学院统一予以表彰。
(三)各项奖励按学期评定(学习标兵奖每学年评定一次)。
学年奖学 金每学期按 5 个月计算,按月发放。
单项奖学金一次性发放。
(四)在评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学院追回奖学金, 取消其相应的荣誉称号,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分。
吉林工商学院研究生奖学金政策,研究生第一年入学奖助金等级依据考研成绩而定。推荐免试的同学可获得高于学费的奖助学金,吉林工商学院研究生奖学金政策,根据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优秀者,也能获得高于学费的奖助学金,其他的同学则获得根据考研入学成绩获得相应不同等级的奖助学金。
吉林工商学院研究生奖学金政策,研究生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及各大院校奖学金、私人助学奖学金等,院校及私人奖学金额度各个院校有所不同。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不得超过同阶段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的60%。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应向基础学科和国家急需的学科(专业、方向)倾斜。中央高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等级和奖励标准进行动态调整。
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的研究生,可以同时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等。
中央财政对部门所属普通高等学校(简称中央高校)学业奖学金所需资金,按博士生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的标准及在校生人数的一定比例给予支持。
中央部门所属高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当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将研究生获得学业奖学金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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