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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奖学金体系主要包含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研究生补贴补助、国家奖学金等,小编为各位同学整理的广州中医药大学奖学金补贴补助信息如下,供各位了解广州中医药大学奖学金补贴补助政策、评选条件和奖学金什么时候发等常见问题,以便快速了解广州中医药大学奖学金补贴补助的各方面注意事项。
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研究生教育改革,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219号)、《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财教〔2014〕239号)等文件精神,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研究生是指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获得奖励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第三条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每年进行一次,评审工作在每年十月份进行(具体时间根据广东省教育厅文件确定)。
第四条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应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
第二章 基本条件与奖励标准
第五条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第六条 直博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本硕博、硕博连读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在选修硕士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
第七条 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的研究生,可以同时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等其他研究生国家奖助政策以及校内其他研究生奖助政策资助。
第八条 评定等级和奖励标准
1.新入学研究生,奖励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人9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7000元。
2.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立一、二等两个等级,奖励标准和获奖比例如下:
(1)一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人数为参评研究生人数的40%。奖励标准为每人9000元/年。
(2)二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人数为参评研究生人数的60%,奖励标准为每人6000元/年。
3.二、三年级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立一、二等两个等级,奖励标准和获奖比例如下:
(1)一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人数为参评研究生人数的40%。奖励标准为每人12000元/年。
(2)二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人数为参评研究生人数的60%,奖励标准为每人8000元/年。
第九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参评资格:
1.人事档案未到校者;
2.在学期间受到学校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者;
3.凡本学年不按规定交纳学费、住宿费者;
4.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者;
5.因各种原因延期毕业超出基本修业年限者;
6.本年度课程考试成绩有一门不合格者;
7.中期考核成绩不合格者;
8.政治立场有问题者;
9.学校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评审组织与程序
第十条 由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及修订本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统筹领导、协调、监督本校评审工作,并裁决有关申诉事项。评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研究生院,负责日常事务。
第十一条 各二级单位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机构,负责制定及修订本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补充细则和初步评审等工作;校外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由研究生院负责。
第十二条 符合规定条件且有意愿申请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者,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二级单位提交《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并提供佐证材料。各二级单位须认真组织审核研究生的申请材料,并在院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第十三条 公示期间如有申诉、投诉,各二级单位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逾期不予受理。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
第十四条 评审领导小组召开全体成员会议,审核各二级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申请材料,核准最终获得学业奖学金研究生的等次及名单,评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第十五条 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结果有异议的研究生,可在全校公示阶段向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第四章 资金管理
第十六条 学校将当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者。同时将研究生获得学业奖学金情况记入研究生学籍档案。
第十七条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规定,专款专用,同时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我校2015年10月12日印发的《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暂行管理办法》(广中医研〔2015〕37号)同时废止。
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一、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医药、护理、人文、管理等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本学科科研、教学、医疗、管理等工作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培养类型
(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术型学位;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培养高级医学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侧重于从事医学实践工作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专业学位,包括中医专业学位、中药学专业学位、护理专业学位。在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以“105”开头的专业均培养此类型硕士研究生。
三、招生安排
(一)招生规模
2021年我校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1500名(含推免生、中医学“5+3”一体化转段生、普通招考生),包括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两类。面向全国招收有志献身于中医药科学、哲学、管理学的报考青年。我校暂未开展非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招收数量以教育部实际下达计划数为准。
(二)招考方式
1.接收推免生:具体参见《广州中医药大学2021年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章程》(含专业目录)。
2.中医学“5+3”一体化转段生:广州中医药大学在校医学长学制本科生按要求于2021年转入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继续攻读硕士学位,具体参见转段工作相关通知。
3.普通招考:包括初试和复试两个环节,相关要求如下。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热爱医药卫生事业。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即1981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5.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 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即往届本科毕业生)。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4)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6.根据有关规定,我校对部分专业的考生来源有一定要求(详见报考专业资格要求)。
(二)报考专业资格要求及其他规定:
1.我校不接受高职高专、本科结业生等以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自2016年起,已不再招收“非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攻读中医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即“非医攻博”。
2.我校暂不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研究生。
3.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不得报考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但可选择报考中医学学术型研究生。
4.正在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学员,报考全日制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者,需与相关单位办理终止规培的手续;未办理好相关手续者,一经发现核实,我校将取消其报考、复试与录取资格。
5.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在院校培养和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升学管理。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就业及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卫科教函〔2020〕18号),定向本科医学生毕业当年经原签约行政机关或定向服务单位同意后可以报读全科专业临床硕士学位研究生。未经原签约行政机关或定向服务单位同意报读研究生的,或者报读其他类型研究生的,视为违约。
6.报考我校医学各专业的考生要求具有相应的医学教育背景。
(1)报考攻读中医学临床类各专业(含中医学学术学位,专业代码1005、1006;或中医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7)研究生的考生要求本科毕业于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不含药学、中药学、护理学、医学技术等非临床类专业)。
根据有关规定,中医硕士专业学位(含中医、中西医结合临床)采取专业学位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接轨的培养,报名考生应为符合中医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中专业要求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且获医学学士学位(具体参见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的通知[国卫医发﹝2014﹞11号],以下简称“医师报名规定”)。
其中,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报考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或取得助理执业医师资格证满两年,或符合以成人教育本科学历报考相应类别医师资格的条件(具体参见最新版的“医师报名规定”),网上报名在备用信息如实填写相应内容。
(2)报考攻读中医学基础类专业(专业代码1005)的学术学位研究生要求本科毕业于相应的医、药学专业。
(3)报考攻读中西医结合基础(专业代码1006)、中药学(专业代码1008、1056)、药学专业(专业代码1007)、基础医学(西医)(专业代码1001)学术学位研究生的考生,要求本科毕业于相应的医、药学、生物学专业。
(4)报考攻读临床医学(西医)学术学位(专业代码1002)研究生的考生,要求本科毕业于临床医学(西医)相关专业。
(5)报考攻读护理专业学位,要求大学护理学本科毕业,须符合报考护士资格的条件,或通过国家注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或具有注册护士执照。
3.其他非医药类专业(科学技术哲学、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等)报名考生,要求本科毕业于相关学科。
五、报名
(一)报名形式: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二)报名时间: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
网上(现场)确认时间:2020年11月10日前(以各报考点公告为准)
(三)网上报名网址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http://yz.chsi.com.cn(公网)或http://yz.chsi.cn(教育网),即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地点:由各省市招生办公室指定报名点。拟在其他地市报名考试的考生,可选择所在地市招生办报考点,所在地市未开设报考点的,可就近选择报考点进行报名。按照就近报名的原则,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为了充分保障师生健康,尽量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如选择我校考点(“4426广州中医药大学招生办”),本考点接受的广州市范围内考生指以下三类:(1)广州市户籍或就读广州市普通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工作或户口所在地是广州市的往届本科毕业生考生;(3)在广州市实习应届本科毕业生。
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报考流程:
考生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成功提交后通过 “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报考点规定的方式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请考生密切留意有关通知。
(五)报考资格审查:
1.我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对照我校报考要求,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方准予报名考试。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在网上确认期间上传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未提供报告者不准予网上确认,不准予考试。
考生在报名期间可随时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研招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并在网上报名时填写在线验证报告码,往届生填写12位学历报告验证码(填在备用信息处,格式为:“学历验证码:************”),应届生填写12位学籍报告验证码(填在备用信息1处,格式为:“学籍验证码:************”)。考生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应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及时查缺补漏。
在招生单位核查报名考生信息、审核复试考生资格、上报拟录取考生数据时,全过程均需核验认证报告,故请确保在线验证报告至少在2020年7月底前有效(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最长有效期6个月,免费申请延长方法如下:https://www.chsi.com.cn/xlcx/rhyq.jsp)。
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线申请办法详见: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学信网)。如学信网无法做出相关学历在线验证,请提供省级教育相关机构(本省,如广东省教育厅学历学位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此类方法认证周期较长,请考生务必提前准备。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登录教育部网站(网址http://www.moe.edu.cn/jyb_zwfw/http://www.moe.edu.cn/)查询认证,并获取书面认证报告。同时将对应验证报告码按上述要求填写在指定位置。
2.以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身份报考的人员,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按上述要求操作,考生报名审核不通过、无法考试、影响录取,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将取消报名考试资格并通知公安机关。
(六)注意事项:
1.所有考生务必根据教育部的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报名点要求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工作,逾期将无法补办相关手续。
2.考生网上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院所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和我校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进入我校复试名单的考生可按照学校、各招生院所的复试安排,结合自己的初试成绩在复试时实行导师考生双向选择。
3.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工作要求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请密切关注。
4.我校部分专业对考生来源有一定限制(详见前文及《招生专业目录》),考生在网报时,请务必详细阅读我校招生章程和专业目录。
我校2021年招收硕士生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类。考生报考时,请仔细辨认院系所(代码)、专业(代码)、研究方向(代码),按代码填写不得错漏。尤其是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不同,注意加以区分。
2021年我校将继续开展“1+4”创新班,按“硕博连读,中期考核、五年贯通”的形式,复试时各院所公布招收“1+4”创新班的导师名单,在复试时选拔招收中医拔尖创新人才,以培养拔尖创新人才为目标,通过五年一贯的培养,产生一批高水平的博士学位论文,合格者授予学术型博士学位;“1+4”创新班各研究方向所接收推免生需参加统一复试后根据综合排名择优录取。
推免生、中医学“5+3”一体化转段生必须进行网上报名,详细要求参照具体通知。
5.考生必须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凡因考生本人未认真阅读招生章程、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自行承担。
特别注意:①“报名点”、“考试方式”、“考试科目”的选择是否正确;②如报考信息填写错误,则只能在研招网规定开放的网报时间内重新网报,逾期所有报名信息将无法修改;③身份证号码不能填错,出生年月日必须与身份证上的出生年月日一致;④毕业证书编号和学位证书编号填电子注册的证书编号(往届毕业生未电子注册者填纸质证书上的编号,并及时进行《学信网》学历认证)或在学期间的学号(应届毕业生填写学生证上的学号,并确认学籍信息《学信网》可查询),同时按上文要求在“备用信息”处填写12位验证码;⑤往届生毕业年月按证书落款日期填写,应届生毕业年月填写2021年7月或实际毕业时间即可;†考生本人的通讯地址(省、市、县、门牌号<信箱号>、邮编等)和联系电话应认真、慎重填写,并且确保到2021年8月10日之前不会变化,以免录取通知书投递错误。
6.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中医学“5+3”一体化转段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或长学制转段生录取资格。
7.现役军人报考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8.考生应在 2020年12 月 19日至12 月 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建议同时保存好电子版,以备复试期间使用)。《准考证》使用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六、考试
(一)初试: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考试科目设置的通知精神:医学学科门类初试考试科目为三门、其他学科门类初试考试科目为四门。
医学学科门类(代码:10开头):
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基础医学、临床医学、护理学、中药学、药学等(初试科目三门)
1.全国统一命题考试科目:
(1)思想政治理论(100分)
(2)外国语(英语一或日语)(100分)
(3)综合科目(300分)
①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
2.我校自命题或委托命题的考试科目:
(3)综合科目(300分):
①中医综合:涵盖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中医内科学、针灸学等(报考学术型硕士)。
②西医综合:涵盖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内科学(包括诊断学)、外科学等(报考学术型硕士)。
③中药综合:含中药学、中药鉴定学、中药药剂学、中药化学。
④药学综合:含药理学、药物化学、药物分析、药剂学。
⑤中药专业基础综合:涵盖中药学、中药鉴定学、中药药剂学、中药化学。
⑥护理综合:护理学基础、内科护理学及外科护理学等(请参考教育部2009年《护理综合》指定考试大纲)。
⑦生物医学综合:医学免疫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其他学科门类:
含科学技术哲学、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等(初试科目四门)
1.全国统一命题考试科目:
(1)思想政治理论(100分)
(2)外国语(英语一或日语)(100分)
2.我校命题的考试科目:
(3)综合科目(150分)
①中医基础理论
②管理学综合:含公共管理学、管理学、管理心理学
③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④科学技术发展史
(4)专业基础课(150分)
①社会医学
②科学技术发展史
(二)复试:
1.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根据教育部要求: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前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在复试前须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未能按时提供者,不予复试。
3.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自定。详细复试办法和程序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和校园公告发布。复试工作一般拟在2021年4月底前完成。
4.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5.教育部确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根据“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6.复试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具体比例由我校根据生源和招生计划情况确定。
7.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
8.考生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执行。
(三)考试时间
初试:2020年12月26日-27日
复试:2021年4月底前完成(以我校复试通知时间为准)
七、录取
(一)根据国家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招生单位不予录取。
(二)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任何问题均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新生报到后,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我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学费标准及奖助措施
(一)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2021年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须缴纳8000元/年的学费;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须缴纳12000元/年的学费。
(二)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创新成果奖及社会捐赠奖学金等。相关细则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信息。
九、毕业生就业
(一)非定向就业硕士生按国家有关规定推荐就业、自主择业。
(二)定向就业硕士生毕业后,按协议书规定回原单位工作。
十、其他说明
(一)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需及时浏览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s://yjsy.gzucm.edu.cn,如国家或我校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及时在网上予以公布,所有招生信息均以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为准。
(二)我校2021年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章程另行发布。
(三)我校2021年招收港澳台博士生/硕士生研究生章程、专业目录另行制订。
广州中医药大学奖学金补贴补助,研究生第一年入学奖助金等级依据考研成绩而定。推荐免试的同学可获得高于学费的奖助学金,广州中医药大学奖学金补贴补助,根据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优秀者,也能获得高于学费的奖助学金,其他的同学则获得根据考研入学成绩获得相应不同等级的奖助学金。
广州中医药大学奖学金补贴补助,研究生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及各大院校奖学金、私人助学奖学金等,院校及私人奖学金额度各个院校有所不同。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不得超过同阶段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的60%。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应向基础学科和国家急需的学科(专业、方向)倾斜。中央高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等级和奖励标准进行动态调整。
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的研究生,可以同时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等。
中央财政对部门所属普通高等学校(简称中央高校)学业奖学金所需资金,按博士生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的标准及在校生人数的一定比例给予支持。
中央部门所属高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当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将研究生获得学业奖学金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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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 学校网址:www.gzucm.edu.cn/
- 研究生院网址:yjsy.gzucm.edu.cn/zsgz1.htm
- 联系电话:020-36585497
- 邮箱:gzucm_master@sina.com
-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机场路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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