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4-23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甘肃农业大学保研:甘肃农业大学2021年推免硕士研究生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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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农业大学保研:甘肃农业大学2021年推免硕士研究生通知正文

    为加强优秀生源的校际交流,吸引本校和其他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按照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0﹞38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1年接收推免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我校推免生的接收工作,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推免生的接收工作。
    二、接收专业
    2021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学科、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具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的学科均可接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博。
    三、接收指标
    我校2021年可接收推免生规模300人(包括直博生20人)。
    四、申请条件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热爱祖国,愿为祖国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学兼优,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当年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即已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中公示、备案的推免生。
    2.具有扎实的学术功底和较大的发展潜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3.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接收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潜质,获得过学习、科研奖励和在校期间发表过学术论文者。
    4.直博生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2)前三学年平均学习成绩居本校本专业前5名;
    (3)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5分以上,或托福90分以上,或GRE258分以上,或雅思7分以上;
    (4)两位高级职称专家推荐。
    五、申请材料
    1.本科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
    2.《甘肃农业大学2021年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
    3.《甘肃农业大学2021年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审批表》;
    4.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
    5.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
    6.专家推荐书(直博生);
    7.各类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论文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六、程序及时间安排
    1.各学院制定本学院接收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须于2020年9月28日前上传至“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2.2020年10月12日至25日,申请人提交申请,参加复试。申请来我校免试攻读研究生者,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收到我校复试通知的考生请将上述材料在复试时上交到相应学院进行审核,资格审查通过后由学院组织复试,提供资料不符合我校接收条件者,不予参加复试。
    复试包括笔试、面试和体检,具体办法见相关学院网站。
    直博生在复试时须进行更为全面和深入的考核,并加强对学生申请资格的审查,对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等要组织专家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有抄袭、造假、冒名或有名无实等情况。
    复试结束后,各学院将复试结果、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将拟录取名单及相关材料报研究生院,并将考生置为待录取状态。
    3.10月25日前,接到我校待录取通知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待录取者,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4.研究生院汇总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如有变动,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七、相关要求
    1.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学院要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录取的重要依据。要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学院要统筹做好推免招生和考试招生工作,确保各类报考渠道的畅通,切实维护考生利益和公平竞争环境。各全日制专业必须留出一定比例招生计划用于考试招生方式选拔考生,不得全部接收推免生。
    3.建立健全回避制度。学院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4.严处违规行为。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并由推荐高校所在地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未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违反推免招生政策规定的,学校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5.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6.经核实,推免生提供的材料不真实即取消拟录取资格;推免生在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者,或有一门课程不及格者,或受到警告及以上违纪处分者,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者,取消录取资格。
    7.具体要求遵照《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以及《甘肃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甘农大发﹝2011﹞67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各学院制定的接收推免生实施细则(办法)执行。
    8.相关表格可从我校研究生院下载中心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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