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1-21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福建中医学院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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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中医学院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正文

    一、招生计划

    2009年我校共有18个专业计划招收265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名称、研究方向、考试科目、各专业拟招生人数,详见"2009年福建中医学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分专业目录"。

    二、报考条件

    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⒊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⑴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⑵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⑶具有国家承认的成人教育[含自考]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须获得大学英语四级证书或考试成绩≥426分)。

    ⑷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下列3类须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时须获得大学英语四级证书或考试成绩≥426分):

    ①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2年或2年以上者(须是2007年9月1日以前毕业;毕业后须有继续参加本科层次的学习经历,复试时须出示至少4门由教务部门出具的本科课程成绩证明)。

    ②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③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

    ⑸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

    ⑹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征得所在学校同意。

    ⒋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6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的文件执行。(网址 )

    三、报名

    ㈠网上报名

    报考2009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指定时间(预计在2008年10中下旬;应届本科毕业生可在2008年9月下旬提前报名)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

    ㈡现场确认

    考生须在指定时间(预计在2008年11月中旬)到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注意:本简章中的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日期为预计日期。具体日期以教育部规定的日期为准,考生请在9月中旬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网址:)或"福建中医学院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网"(网址:)查询网报时间及具体要求。

    四、考试

    ㈠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㈡初试:初试日期由教育部统一公布。考场地点详见报考点公告、考试科目详见我校专业目录(或准考证)。

    ㈢复试:

    复试工作预计在2009年4月上旬开始,复试的具体要求详见我校网站信息(网址)。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二门本科主干课程(笔试),每门成绩的满分均为100分(6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分)。

    五、调剂

    初试成绩符合复试调剂基本分数要求的其它院校考生,可以向我校申请调剂复试。届时考生须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

    六、体格检查

    考生复试时应到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果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教学﹝2003﹞3号)的规定。

    七、录取

    ⑴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⑵录取工作将在2009年5月中旬结束。录取类别包括国家计划非定向、国家计划内定向、自筹经费、委托培养四类。

    ⑶录取为国家计划内定向或委托培养的考生,须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或委托培养协议书。定向或委托培养的考生不转人事关系,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国家计划内非定向、自筹经费考生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⑷录取的新生如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1年或2年),须提交个人书面申请并经学校审批后,可先参加工作1至2年后再入学学习。

    八、入学注册: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照《新生入学须知》的要求到校办理入学手续(预计在2009年9月初)。

    九、在校学习期间待遇:符合条件的硕士生享受研究生普通奖学金。

    十、学制:学制3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脱产。

    十一、其他

    1、上述要求如与教育部2009年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教育部招生文件为准。

    2、根据教育部招生有关文件的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业务课考前辅导班。

    十二、本招生简章由福建中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我校研招办通讯信息
    院校名称:福建中医学院        院校代码:10393
    联系电话:0591-22861067       联系人:翁锋  朱力义
    学校网站:      
    电子信箱: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上街华佗路1号(福建中医学院旗山校区)
    邮编:35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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