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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文化与传播学院硕士研究生总体培养方案正文
一、培养目标1. 较好地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学风严谨,具有勇于追求真理和献身科学教育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敬业精神,具有注重实践、勇于创新的开拓进取精神。
2. 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厚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了解本学科现状与发展趋势,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与教学、科研工作的能力,具有较强的适应社会需要的能力。
3. 掌握一门外国语或第二外语,具有较熟练的阅读能力,一定的写、译能力和基本的听、说能力,能适应本专业学习、研究和学术交流的需要。
4. 身心健康。
二、研究方向
各二级学科应设置2个以上相对稳定的研究方向。为了使硕士生毕业后,有较强的适应能力,培养方向不应过窄,提倡学科之间互相渗透与交叉,鼓励发展新兴边缘学科。每个培养方向应具有相对稳定的研究领域,要形成系列的对学科和社会发展有重要理论意义或实际意义的研究课题,并能体现我校本学科的优势和特色。设置培养方向应具备以下条件:
1. 有方向带头人和结构合理的学术梯队;
2. 有较好的科研基础和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
3. 能开出本培养方向的主干课和相关课程;
4. 有培养研究生所需要的图书资料。
三、学习年限和时间安排
硕士研究生实行学分制。全日制硕士生学习年限一般为2—3年。课程学习应不少于三个学期。第四学期可安排1-2门与硕士论文有关的专业选修课程。硕士生一般用二分之一时间从事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工作,其他时间进行课程学习、社会实践等。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
硕士研究生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课程设置以二级学科为基础,要尽可能体现本学科发展的新内容和新特点,要有较宽的学科专业覆盖面,适应按调整后的学科专业目录培养研究生的需要。各专业要有3-4门基本的必修课程,课程内容要能反映本学科的基础及发展前沿。不同方向的专业课程应满足各自的需要和体现各自的特点,但也可以有所交叉。如:各专业方向的必修课可互为专业选修课等。鼓励研究生跨学科选修课程。有条件的学科可以在内涵相近的几个二级学科或一级学科设置基础课(通开课),拓宽知识面,突出本学科优势和特色。
应对本学科的本科生、硕士生的课程设置进行整体规划,统筹安排,使各个层次既目标明确、相对独立,又相互衔接、承前启后。
各专业硕士生一般课堂教学应至少修满36学分方能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各类课程的设置及学分比例大体如下:
1. 公共必修课8学分,其中: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1学分
自然辩证法概论 1学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2学分
第二外国语(公共外语) 4学分
2. 公共选修课2学分
3. 一级学科通开课2学分(基础理论课)
4. 二级学科通开课6学分(基础理论课)
5. 专业课18学分,其中:专业必修课8学分,专业选修课10学分
6. 学分计算标准:1学分相当于课时不少于18课时的课程量。
五、培养方式
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采取理论学习和科学研究相结合,讲授与讨论相结合,导师指导与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法。应用性学科应加强实践环节的培养。
提倡研讨式教学,以自学为主,辅以讲授、讨论班(Seminar)、文献阅读和读书报告等教学方式,特别注重培养研究生的自学能力,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授课教师应及时吸收国内外本学科领域最新研究成果和教学经验,更新完善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式,努力提高教学水平。
指导教师应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因材施教,针对研究生本人的特长,安排在读期间研究方向、确定学位论文选题。
六、考核方式
硕士生必须参加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考核的重点应是基础理论知识与能力。课程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学位课程(包括公共必修课、一级通开课、二级通开课和专业必修课)必须进行考试;选修课可采取考试或考查,研究生课程的考试,可采取课堂开卷、课堂闭卷、课程论文、口试加笔试等不同的形式;研究生课程的考查,是根据平时听课、完成作业、课堂讨论、调研报告、社会实践等情况综合评定的成绩。考查可按优、良、及格、不及格记录成绩,考试应按百分制评定成绩,无论是考试和考查,均应严格要求,保证质量。
硕士生必修课不及格者,可补考一次,经补考不及格者,不计学分,必修重修。一门必修课重修后仍不及格,不予毕业,不授学位。
七、专业实习和社会实践
专业实习和社会实践是培养研究生的必要环节,目的是锻炼硕士生对本学科教学的初步能力,由教研室与导师商定安排。实习结束由教研室组织考核,写出评语及评定成绩。研究生参加教学工作,完成一定小时的教学工作量(包括各课程环节)并达到教学要求或在校期间参加实习或社会实践满一个月,并写出实习或社会实践书面报告,记相应学分。
鼓励研究生参与导师的科研活动。
八、学位论文
硕士生在课程学习期间各门课程均合格并修满规定的学分,通过本学科的中期考核之后,方可进入学位论文阶段。
硕士生的学位论文应结合科研任务,选择对经济社会或学科发展具有重要理论意义和实际意义的课题,最迟必须在第五学期(10月份)作学位论文开题报告,邀请与会专家进行评审,开题研究生听取专家意见。
硕士生要用一年半左右的时间从事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工作,学位论文由本人独立完成,对所研究的课题应有新见解。导师应及时加强对硕士生论文学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
硕士学位论文完成后,须经导师审核同意,方可申请答辩。
硕士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按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外语类专业学位论文一般用所学语言撰写。如所选课题需要,经导师和培养单位有关领导同意,可用中文撰写。非外语类专业用中文撰写。
学位论文字数应不少于2万字。
九、学位论文答辩
论文答辩申请被批准后,由各培养单位组织专家组成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硕士学位论文须经论文答辩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的票数通过,并建议授予硕士学位后,方能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学位论文答辩工作一般应在毕业前一个月完成。
十、毕业与学位授予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完成各项教学环节,修满规定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准予毕业;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相应学科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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