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30 编辑:考研派小莉
北京联合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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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联合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正文

根据教育部《202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教学函〔2022〕3 号) 、《关于做好 202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 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 号) 、《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 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 号) 、《北京市招生考 试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3 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京 招考委〔2023〕5 号) 等文件,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 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规范招生政策,确保公平公正。 为规范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复试录取过程做到政策透明、 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坚 持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 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考查,促进拔尖创新人才 脱颖而出。坚持以人为本,优化考生服务,提高管理水平。
二、组织管理
学校落实招生录取主体责任,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及研究生 复试工作监督小组监督管理的模式,具体职责如下:
1.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设在校研究生处) 负责 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定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健全复试录取办法,分配招生计划,审定调剂工作办法,规范复 试过程,审核拟录取名单等。
2.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学院复试工作的领导 和统筹管理,负责组织成立复试工作组。主要负责同志 (党委书 记和院长) 为本单位复试工作第一责任人,亲自把关、亲自协调、 亲自督查;分管负责同志 (分管院领导) 作为直接责任人,全程 参与、全程组织、全程管理。
学院负责组织学科 (专业学位类别) 复试工作组制定并落实 本学科 (专业学位类别) 复试工作具体实施细则、复试工作组工 作基本规范,制定复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和程序,组织 复试科目命题,制订复试教师遴选办法,遴选和培训复试教师及 工作人员,协调本学科 (专业学位类别) 复试工作中的争议,拟 定拟录取名单等。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严格执行回避和保密 制度。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经学院相关部门审核后报送至校研 究生处。
3.校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职能和受理信访举报相关问题,通 过现场或录像巡查、抽查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
三、复试分数线
1.根据教育部公布《202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 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确定各专业复试最低分数线(表 1)。

表 1  北京联合大学 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分数线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复试分数线
总分 单科
(满分=100 分)
单科
(满分>100 分)
025100 金融 346 48 72
025400 国际商务 346 48 72
030200 政治学 326 45 68
030500 马克思主义理论 326 45 68
035101 法律 (非法学) 326 45 68
035102 法律 (法学) 326 45 68
045103 学科教学 (语文) 350 51 77
045115 小学教育 350 51 77
045116 心理健康教育 350 51 77
045119 特殊教育 350 51 77
045120 职业技术教育 354 51 105
055200 新闻与传播 363 54 81
060100 考古学 336 46 138
060200 中国史 336 46 138
065100 文物与博物馆 336 46 138
070500 地理学 279 38 57
0812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73 38 57
083200 食品科学与工程 273 38 57
083500 软件工程 273 38 57
085400 电子信息 273 38 57
085900 土木水利 273 38 57
086100 交通运输 273 38 57
105700 中医 295 39 117
120200 工商管理 340 47 71
125300 会计 211 51 102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复试分数线
总分 单科
(满分=100 分)
单科
(满分>100 分)
125400 旅游管理 167 41 82
125500 图书情报 211 60 120
130500 设计学 362 40 60
135102 戏剧 375 47 60
135108 艺术设计 370 42 60
 
2.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共 11 个,其中一志愿考生按 初试成绩总分与相应学科门类 (专业学位类别) 国家线进行折算, 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专项计划数取前 8 名;根据《教育部办公 厅关于下达 2023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 通知》  (教民厅〔2022〕2  号) ,我校 3 个工程类专业学位类别 拟接收调剂考生各 1 名,详见计划分配方案 (表2) 。
 
 
表 2    2023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名额分配表
 
招生学院 专业名称 一志愿 拟招生数 第 1 批    拟调剂招生数
 
应用文理学院
新闻与传播 1 0
法律 (非法学) 1 0
师范学院 小学教育 1 0
马克思主义学院 马克思主义理论 5 0
智慧城市学院 电子信息 0 1
生物化学工程学院 土木水利 0 1
城市轨道交通与物流学院 交通运输 0 1
合计 8 3

3.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共6 个,由相关学科 (专业学位类别) 根据一志愿考生初试成绩总分与相应学科门类 (专业学位类别)  国家线进行折算,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第一批取前 6 名,设定复 试最低分数线 (表 3) 。
表 3      2023 年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名额分配及复试分数线
 
 
招生学院
 
专业名称
一志愿 拟招生数 复试最低分数线
总分 单科      (满分=100 分) 单科     (满分>100 分)
 
 
应用文理学院
地理学 1 279 38 57
图书情报 1 202 60 120
新闻与传播 1 336
管理学院 会计 1 164 36 128
艺术学院 设计学 1 326
应用科技学院 职业技术教育 1 304 51 90
4.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名且达到复试要求的考生按要求进行加
试,具体以学院通知为准。
四、复试安排
(一) 复试时间、地点
研究生复试工作于 3 月底左右开始,全部考生现场复试,复 试时间、复试地点、参加复试学生名单以各学院发布的复试通知 为准,相关信息提前在学院官网上公布。
复试将采取差额形式,原则上按一志愿上线人数或调剂计划 数和复试人数比例范围 1:1.2~1:1.5 ,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二) 复试方式
1.笔试
主要为专业课测试。专业课闭卷笔试答题时间为每个科目 120

分钟,满分 100 分。对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 的本科主干课程。会计、图书情报、旅游管理加试思想政治理论, 加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比例不低于 30%。
笔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2.实践 (实验) 能力考核
各学科 (专业学位类别) 根据专业特点和人才选拔需要安排 实践 (实验) 能力考核,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 问题的能力。
3.面试
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得少于 20 分钟;每个复试小组专家成 员一般不少于 5 人,其中含英语提问教师 1 人,心理提问教师 1 人;另设 1 名复试工作组秘书; 同一学科 (专业学位类别) 下设 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须统一。
(三) 复试主要内容
为提高复试的有效性,各学科 (专业学位类别) 可根据专业 特点决定复试内容。一般应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1.专业素质和能力
(1) 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 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 (专业学位类别) 理论知识和应 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对本学科 (专业学位类别) 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 展的潜力;
(3) 外语听说能力;
(4) 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1)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2) 本学科 (专业学位类别) 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 (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 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 情况;
(3) 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 (遵纪守法) 、协作性和心理 健康情况;
(4) 人文素养;
(5) 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四) 复试注意事项
在复试全过程中,考生均不得拍照或者录音录像。复试结束, 不得将考试内容告知他人,不得通过网络散布有关复试内容的任 何信息。如有上述行为,视为违纪,取消考试成绩。
(五) 复试流程
1. 复试费用
复试费 100 元,考生在参加复试前完成线上支付,缴费流程 详见附件 1。
2. 复试考生资格审查
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 份 (身份证 正、反面复印在 A4 纸同一面上) 、202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 考试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 (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注册满 7 个学 期的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 、学术成果复印件和其他获奖 证书等相关材料。考生学历 (学籍) 信息校验有问题的,考生须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 (学籍) 核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

计划考生复试时须出示《2023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 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复试时须出 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 核等。复试考生资格审查方式以学院通知为准。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复试。
考生体检工作原则上在拟录取后进行,具体待校医院安排后 由学院另行通知。
3. 复试程序以学院通知为准。
(六) 成绩计算
1.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 (均为百分制) 按权重相加 之和,满分为 100 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入学考试总成绩, 以各学院通知为准。
(1) 初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 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一般在30~ 50%范围内,同一学科 (专业学位类别) 采用同一标准,由各学科  (专业学位类别) 自定。
(2)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 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 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 复试成绩公示
复试工作结束,复试成绩、拟录取名单在学院官网公示后, 在校研究生招生网 (https://graduate.buu.edu.cn/col/col30688/index.html) 上 进行二次公示。

五、调剂工作
在部分专业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前提下,学校招收调剂考
生,调剂工作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的文件规定执行。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s://yz.chsi.com.cn/) 是教育部网 上调剂唯一指定网站,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将在 4 月 6  日开通,有意向调剂我校的考生须在系统开通后指定时间完 成调剂信息填报,其他调剂方式无效。
1.须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 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上报考专业代 码前 4 位相同),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 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 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考生初试统考 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 。在全国统一命题 科目中,原则上英语 ( 一) 可视为与英语 (二) 相同,反之,则 不同;数学 ( 一) 可视为与数学 (二) 、数学 (三) 、数学 (农) 和经济类综合能力相同,反之,则不同。
5.调剂考生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报调剂信息,未在 网上填报的调剂考生不予录取。
6. 学术学位专业均不接受专业学位考生调剂;专业学位专业可 接受学术学位考生调剂。
7.调剂考生只能按照调剂填报的培养单位和专业志愿进行复

试录取。
8. 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 会计、 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 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 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 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 (非法学) 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 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9.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 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10.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 申请调剂到普 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  (专业学位类别) 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 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 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 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 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 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六、录取工作
1.严格按照总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报考学术型与报考专 业型的考生分类分专业排名,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名,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享受少数 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单列。

2. 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视为复试不 合格,均不予录取。
(1) 复试成绩 (含单项) 不及格;
(2)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3) 复试中提供虚假信息,考试过程中舞弊;
(4) 考生身份不能确认;
(5) 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 阶段一律不作修改);
(6) 体检不符合相关要求。
(7)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
3. 复试工作结束后,学校将在校研究生招生网上进行拟录取名 单公示;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考生必须参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 质考核。
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 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 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录取资格 无效。
5.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 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6. 我校硕士研究生教育为全日制,除定向生外,所有拟录取考 生的人事档案均须在指定时间调入我校。
七、部分学科 (专业学位类别) 学费
经批准,2023 年新增研究生招生专业学费标准为:政治学学 费标准为 7000 元/年/生; 国际商务、 电子信息、土木水利专业硕 士学费标准为 8000 元/年/生;艺术专业硕士学费标准为 20000 元/

年/生。
八、监督和复议
1. 我校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工作结束后,在学院官网上进 行复试成绩、拟录取名单公示完成后,我校将在校研究生招生网  (https://graduate.buu.edu.cn/col/col30688/index.html) 进行二次公示。
2.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监督、巡视复试 工作过程,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3.实行复议制度。投诉和申诉问题须实名举报,经调查属实的, 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学 科 (专业学位类别) 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4 .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监督电话:北京联合大学监督举报电
话:010-64900044 ,北京教育考试院监督电话:010-82837456 。考 生可通过我校咨询及申诉渠道提出复议。
5. 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
各学院研究生复试咨询联系方式 (附件3):
咨询时间:2023 年 3 月 31  日—4 月 30  日
工作 日  8:30— 11:30 ,13:30— 16:00   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graduate.buu.edu.cn 校研招办电子邮箱:ldyzb@buu.edu.cn
联系电话:010-64909005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 97 号校研究生处 邮政编码:100101

附件:
1. 北京联合大学 2023 年研究生复试报名费缴费流程
2. 北京联合大学 2023 年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3. 北京联合大学 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院咨询方式
 
 
2023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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