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07-19 编辑:考研派小莉
add 安徽师范大学学姐微信
为你免费答疑

以下安徽师范大学推免夏令营信息来自我们的保研小程序。最的信息,微信搜索【越考保研】公众号,在菜单里可查【最保研夏令营信息】【保研去向】【保研来源】【保研真题】等数据和资源。

添加安徽师范大学学姐微信,或微信搜索公众号“越考保研”,关注【越考保研】微信公众号,在越考保研微信号输入【安徽师范大学保研夏令营条件、安徽师范大学保研加分细则、安徽师范大学保研群、安徽师范大学保研学姐微信、安徽师范大学保研夏令营申请流程、安徽师范大学保研夏令营2021;】即可在手机上查看相对应安徽师范大学保研信息
回复【夏令营信息】【保研去向】【保研来源】【入营名单】即可查看及时更新的保研数据。

安徽师范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学院2022保研加分、保研要求细则的内容如下:点击下载:安徽师范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学院2022保研加分、保研要求细则.pdf

安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2022保研加分、保研要求细则的内容如下:点击下载:安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2022保研加分、保研要求细则.pdf
安徽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2022保研加分、保研要求细则的内容如下:点击下载:安徽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2022保研加分、保研要求细则.pdf
安徽师范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学院2022保研加分、保研要求细则的内容如下:点击下载:安徽师范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学院2022保研加分、保研要求细则.pdf

安徽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2022保研加分、保研要求细则的内容如下:点击下载:安徽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2022保研加分、保研要求细则.pdf

安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2022保研加分、保研要求细则的内容如下:点击下载:安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2022保研加分、保研要求细则.pdf
安徽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2022保研加分、保研要求细则的内容如下:点击下载:安徽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2022保研加分、保研要求细则.pdf
安徽师范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学院2022保研加分、保研要求细则的内容如下:点击下载:安徽师范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学院2022保研加分、保研要求细则.pdf

安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2022保研加分、保研要求细则的内容如下:点击下载:安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2022保研加分、保研要求细则.pdf

安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2022保研加分、保研要求细则的内容如下:点击下载:安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2022保研加分、保研要求细则.pdf
安徽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2022保研加分、保研要求细则的内容如下:点击下载:安徽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2022保研加分、保研要求细则.pdf
安徽师范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学院2022保研加分、保研要求细则的内容如下:点击下载:安徽师范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学院2022保研加分、保研要求细则.pdf

根据安徽师范大学教务处通知,202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为434人,其中,普通类372人、研究生支教团15人、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47人。

公示名单如下:

其中特长生、硕师计划、支教团包含在各学院。
保研率7.62%。

附录、往届保研去向 
2022届(上届)409名同学保研去向:
保研本校约64人。其中支教团、硕师计划全部保研本校。
保外345人。
①爬虫抓取部分保研高校人数如下:

②通过姓名、专业比对,部分保研高校(不精准)如下:
保研复旦大学2人。
保研上海交大4人。
保研中科大34人。
保研华东师范大学17人。
保研北京师范大学13人。
保研南京师范大学30人。
保研苏州大学23人。
转自博雅

安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2022保研加分、保研要求细则的内容如下:点击下载:安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2022保研加分、保研要求细则.pdf
安徽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2022保研加分、保研要求细则的内容如下:点击下载:安徽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2022保研加分、保研要求细则.pdf
安徽师范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学院2022保研加分、保研要求细则的内容如下:点击下载:安徽师范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学院2022保研加分、保研要求细则.pdf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更好地选拔和培养优秀人才,鼓励本科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提高研究生选拔质量,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本科教学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免试,是指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必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本办法所称推荐是指学校按规定对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遴选,确认其免初试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
第三条 推免要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在对考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基础上,突出对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等的考查。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四条 学校成立推免生工作领导组,统筹安排全校推免生工作。领导组由分管教学的校领导担任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校纪委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科研处、研究生院和团委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处理推免生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 各学院应成立推免生工作小组,具体实施本单位推荐工作。
第三章 推荐类型与名额
第六条 推免生分普通类和“研究生支教团”两类。学校推免生名额每年由教育部下达,各学院名额由校推免生工作领导组统筹分配。
第七条 普通类推免生名额分配,将综合考察下列因素:
(一)学院应届本科预计毕业生人数;
(二)学院本科人才培养质量;
(三)学院学科专业建设水平及社会评价。
第八条 学校预留一定比例名额用于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的培养潜质学生(以下简称特长生)的推荐,具体名额根据当年实际情况确定。
第九条 “研究生支教团”的推免生名额由国家计划单列,参照国家相关文件执行,由学校统筹使用,不分配到具体学院。
第四章 选拔原则
第十条 推免生须满足的基本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独立学院学生)。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精神、科研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五)身心健康,推免当年体质健康测试绩达到学校规定的最低要求(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学生除外),原则上应为及格及以上。最低要求若有调整,由教务处在推免前公布。
第十一条 普通类推免生除满足第十条所述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专业必修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方向课程、教师教育课程和专业实验课程等,具体科目依照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成绩排序列该专业前20%。
2.综合测评的成绩排序列该测评单位前30%。
3.非外国语学院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艺术类、体育类专业不低于355分),外国语学院学生要求通过相应语种专业四级。学院可根据自身情况确定不低于上述最低要求的标准。
4.所有专业必修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方向课程、教师教育课程和专业实验课程等)无重考或重修。
第十二条 在校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作为特长生参加推免:
1.文科在CSSCI、理科在SCI期刊上正式发表论文(独著或第一作者),或正式出版学术专著(独撰15万字以上,或参与撰写10万字以上)。
2.研究报告为中央部门、省政府决策所采纳(需提供有关部门正式书面意见)。
3.开展发明创造活动,并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者。
4.在与专业相关的全国性权威竞赛中荣获最高、次高等级奖励,或获省部级最高等级奖励(若为团体奖,应是主要参与人,且只能推荐1人)。具体竞赛目录,由教务处规定并公布。
5.其他与上述条件具有同等效力的。
以特长生参加推免的,同时须符合普通类推免生条件,其中,专业必修课程成绩排名及综合测评排名放宽到前35%。
特长生须经不少于3名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若本专业教授不足3人,可由相近专业教授代替,学院须将相近专业教授名单报教务处审核),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应进行公示后报校推免生工作领导组审批。
第十三条 “研究生支教团”的推免条件及程序要求,由校西部计划项目办公室另行规定,并报教务处备案。
第十四条 普通类推免生,按专业必修课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推荐;特长生不参与排名,单独推荐。
第十五条 专业必修课和综合测评按前三年成绩计算参加排名(含转专业学生)。参加过国(境)内、外校际交流项目的学生,须通过课程替代、学分认定完成交流期间本专业必修课程才可参加成绩计算和排名。
第五章 程序要求
第十六条 推免生工作由学校统一安排,遵循规定的程序按时完成。学校根据教育部及安徽省有关文件拟定年度推免工作方案,学院应根据学校的工作方案开展推免生工作。
第十七条 各学院推荐的推免生名单和综合排名应在院内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未经公示的推免生名单无效。
第十八条 各学院将推免生名单按专业排名顺序报送推免生工作领导组审定。学校将审定通过的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确定为学校推荐名单,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组织被推荐学生履行相关手续。
第十九条 推免生工作接受校纪检与监察部门监督。校推免生工作领导组和各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应将推免生工作中学生的申诉,纳入校内申诉渠道,确保推免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凡发现有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学校将按有关纪律进行处理,并追究有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条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按标准学制(4年)毕业时若不能按期毕业和获得学士学位;
受到任何处分;
专业必修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方向课程、教师教育课程和专业实验课程等)出现重修重考;
通过弄虚作假获得资格;
其他由学校认定应取消资格者。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由于国家政策调整及学校新的情况,可在当年推免时对相关条款作适当修订。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校教字〔2015〕41号文同时废止。

安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2022保研加分、保研要求细则的内容如下:点击下载:安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2022保研加分、保研要求细则.pdf
安徽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2022保研加分、保研要求细则的内容如下:点击下载:安徽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2022保研加分、保研要求细则.pdf
安徽师范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学院2022保研加分、保研要求细则的内容如下:点击下载:安徽师范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学院2022保研加分、保研要求细则.pdf

为做好我院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简称“推免”),根据《安徽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规范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校教字〔2022〕30号),《安徽师范大学推荐202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校教字〔2022〕3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一)学院推免工作小组
1.组成人员及名单
组  长:顾凌 刘道胜
副组长:丁修真 韩家炳
成  员:安建增 汪效驷 王彦章 王闯闯 朱晓华
2.职责
负责制定学院实施细则、分专业推免名额分配、拟推荐名单确定、工作中出现异议或申诉情况处理等。
(二)学院特殊学术专长生审核小组
1.组成人员及名单
组  长:马陵合
成  员:郑小春 刘道胜 汪效驷 白春晓 奚庆庆 安建增
2.职责
负责对本院以特长生身份申请参加推免学生提交的科研论文、竞赛获奖情况及发明专利授权情况进行审核鉴定等。
二、推免回避制度
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参加推免的应主动申请回避,非直系亲属等参加推免的主动向所在单位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向所在学院报备声明。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工作人员,学校、学院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三、推荐规则
(一)分专业推免人数下达规则
1.普通类(含学术专长生)
具体名额分配按基础指标、综合指标、竞争性指标三个类别进行。
基础指标:学校下达的普通类基础指标名额除以学院2023届预计毕业学生总数乘以专业2023届预计毕业学生数,即:学校下达学院推免的基础指标名额×(该专业应届毕业生人数÷学院应届毕业生总人数),所得结果取整,整数名额分配至各专业(如同一专业的不同教学班任课教师不同,以各教学班为单位进行名额再分配,开展推免工作)。基础指标初次取整分配后剩下的指标由候选人(将所得结果为小数点后的数值,依次进位成1个名额,各专业按前三年专业必修课程成绩加权平均成绩排名推荐1人)的前三年推免课程成绩加权平均分在班级所占排名百分比比值由低到高依次确定,如比值一致,参考前三学年综合测评在班级所占排名的百分比比值由低到高依次确定,如比值仍一致,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商讨确定。
综合指标:根据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博士点(2个名额/个);国家级一流专业(1个名额/个)分配至学院的规则,学院将相应指标下达给历史学专业(3个名额)。
竞争性指标:竞争性指标参考基础指标,各专业按前三年专业必修课程成绩加权平均成绩排名推荐1人,学院通过选拔择优确定人选(前三年推免课程成绩加权平均分在班级所占排名百分比比值由低到高依次确定,如比值一致,参考前三学年综合测评在班级所占排名的百分比比值由低到高依次确定,如比值一致,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商讨确定)。将拟推荐名单上报学校推免工作专班,推荐学生须参加全校竞赛。
2.专项推免计划类
研究生支教团: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择优选拔”方式,招募一批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到西部地区县级及以下中小学校开展为期一年的基础教育志愿服务工作,支教服务期满后回学校继续研究生阶段学习。推荐名额按学校招募研究生支教团成员有关通知要求执行。
硕师计划:选拔部分愿意到农村学校任教的师范专业优秀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录取为硕师计划研究生。硕师计划研究生与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签约并作为编制内正式教师,在县镇及以下农村学校任教服务三年,同时在职学习研究生课程,第四年到培养学校脱产集中学习,符合条件者毕业时获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推荐名额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分专业执行。
(二)纳入推免课程清单
纳入排名的课程,依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具体清单见附件2-3。
(三)排名计算方法
1.普通类(不含特长生)、研究生支教团
前三年纳入推免课程成绩(以下简称推免课程)按加权计算排序(加权平均成绩=∑(课程成绩×课程学分)/∑课程学分),加权平均成绩排序列该专业前20%(含20%)并从高到低依次推荐。其中,参加过国(境)内、外校际交流项目的学生,须通过课程替代、学分认定完成交流期间本专业必修课程才可参加成绩计算和排名,前三年综合测评的成绩排序列该测评单位前30%(含30%)。
2.特长生:参加由学院特殊学术专长生专家审核小组组织的公开答辩,符合条件者推荐参加全校竞争。
3.硕师计划:自愿报名,按前三年推免课程成绩加权平均计算排序,从高到低依次推荐。
(四)推免条件
1.各类型推免生均须满足的基本条件
(1)学校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独立学院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精神、科研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身心健康,推免当年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达到学校规定的最低要求(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学生除外),原则上应为及格及以上。
2.不同类型推免生须同时满足的有关要求
(1)普通类(须同时满足)
●前三年推免课程成绩按加权计算(加权平均成绩=∑(课程成绩×课程学分)/∑课程学分),加权平均成绩排序列该专业前20%(含20%)。参加过国(境)内、外校际交流项目的学生,须通过课程替代、学分认定完成交流期间本专业必修课程才可参加成绩计算和排名。
计算方式为:前三年推免课程成绩=(z1m1δ1+z2m2δ2+……+znmnδn)/(m1+m2+……+mn)。
其中:zn为第n门课程的成绩,mn为第n门课程的学分数,δn为第n门课程的权重系数。若课程权重系数无特殊规定,δn设为常量1。
计分说明:
各门课程考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若为五级记分,按优=95分、良=85分、中=75分、及格=65分、不及格=0分的标准计算;若为二级记分,按合格=85分、不合格=0分的标准计算;重考按原考试成绩计,缓考按缓考成绩计,重修成绩不计。
●前三年综合测评的成绩排序列该测评单位前30%(含30%)。
计算方式为:综合测评成绩=前三年基础素质测评成绩平均值×15%+前三年智育测评成绩×75%+前三年发展素质测评成绩平均值×10%。
智育素质测评成绩=(z1m1δ1+z2m2δ2+……+znmnδn)/(m1+m2+……+mn)。
其中:zn为第n门课程的成绩,mn为第n门课程的学分数,δn为第n门课程的权重系数。若课程权重系数无特殊规定,δn设为常量1。
计分说明:
各门课程考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若为五级记分,按优=95分、良=85分、中=75分、及格=65分、不及格=0分的标准计算;若为二级记分,按合格=85分、不合格=0分的标准计算;大学体育课程成绩纳入智育素质成绩;重考按原考试成绩计,缓考按缓考成绩计,重修成绩不计。
●非外国语学院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艺术类、体育类专业不低于355分),外国语学院学生要求通过相应语种专业四级。学院可根据自身情况确定不低于上述最低要求的标准。
●所有专业必修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方向课程、教师教育课程和专业实践课程等)无补考或重修。
●以特长生身份申请参加推免的,前三年推免课程成绩按加权平均计算成绩排序及综合测评成绩排序放宽到前35%(含35%),其余须符合普通类推免生条件。以特长生身份申请参加推免的,须经学院特殊学术专长学生审核小组审核,有关申请材料须在学院公布,并报学校特殊学术专长学生审核小组审核。
特殊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①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者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②作为主力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三等奖以上奖励(团体奖项限1人申报;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③开展发明创造活动,并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者。同等条件下,科研论文和竞赛突出的优先。
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2)专项推免计划类
研究生支教团:按学校招募研究生支教团成员有关通知要求执行。
硕师计划: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教育工作,志愿到农村学校任教;所有专业必修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方向课程、教师教育课程和专业实验课程等)无补考或重修;须按时获得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毕业时取得教师资格证;学生自愿报名,按推免课程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推荐,排名靠前者优先选择用人单位。同等条件下,师范类专业学生优先,参加过一学期实习支教的师范类专业学生优先。
四、推荐程序
(一)推免课程成绩(含阅卷、统分、录入规范性、准确性等)、综合测评排名、违法违纪情况、体质健康达标等情况复核时间安排。
推免课程成绩(含阅卷、统分、录入规范性、准确性等)复核,具体由教学办阮丽丽负责;完成综合测评排名、违法违纪情况、体质健康达标等情况由孙黎丽和朱晓华复核,确保相关数据准确无误,并报学院工作小组备案。
(二)学院推免工作安排(进度以学校文件为准)
1.学院完成分专业推免课程成绩计算并进行排名,经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审定后在学院网站推免专栏予以公布。
2.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根据学校下达的推免指标,完成各专业推免指标分配工作,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后执行,同时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组备案。确定拟推荐人选,并在学院进行公示。
3.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确定普通类(不含学术特长生)拟推荐学生名单。各专业正式推荐人选依成绩排名按1:1划定、候补人选依成绩排名划定2-3人。
4.学院从普通类(不含学术特长生)候补名单中,确定1名人选参加学校“校级竞争候补生”的评审。
5.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对学术特长生申请人提交的学术成果进行审核,确定拟推荐人选,同时将拟推荐名单及学术成果报学校推免工作专班备案。
6.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确定“硕师计划”拟推荐学生名单。在学生自愿报名的前提下,正式推荐人选依成绩排名按1:1划定、候补人选依成绩排名划定2-3人。
7.拟推荐名单(正式及候补)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后在学院网站推免专栏予以公示。
(三)推免信息公开(公告、公示网址和学院张贴地址,公告公示内容、时长等)。
1.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未经公示的名单无效)
2.公示内容:包括专业、学号、姓名、性别、课程成绩及排名、综合测评成绩及排名、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外国语学院学生是否通过相应语种专业四级)、是否受过违法违纪处理、体质健康测试成绩、推荐类型(普通类、特殊学术专长生、研究生支教团、硕师计划)、推荐类别(正式、第一候补/候补)
3.公示地点:https://history.ahnu.edu.cn/tmzl.htm(安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推免专栏)
公告栏位置:历史学院四楼
(四)监督机制(异议申诉渠道及处理流程)。
推免工作接受学校、学院纪委监督。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应将推免生工作中学生的申诉,纳入校内申诉渠道,在接受申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申诉内容进行调查、形成调查结果并反馈,申诉人对调查结果有异议可进一步向学校申诉,确保推免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对推免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学院将及时纠正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涉嫌弄虚作假的单位或个人,一经查实,取消相关学生的推免资格,对相关责任人按有关规定处理。对推免生工作过程有异议或举报,可以向学院纪委宫超反映情况(办公地点:历史学院行政楼235,电话:0553-5910606,邮箱:490207399@qq.com)。监督电话:0553-3937139。
                               
历史学院推免工作小组
2022年9月

安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2022保研加分、保研要求细则的内容如下:点击下载:安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2022保研加分、保研要求细则.pdf
安徽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2022保研加分、保研要求细则的内容如下:点击下载:安徽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2022保研加分、保研要求细则.pdf
安徽师范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学院2022保研加分、保研要求细则的内容如下:点击下载:安徽师范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学院2022保研加分、保研要求细则.pdf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及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22〕83号)和《安徽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规范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校教字〔2022〕30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校202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工作(简称“推免”),根据教育部推免工作有关要求和《安徽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校教字〔2016〕32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组。组长由分管本科教学工作副校长担任,副组长由纪委办公室、教务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为校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一名和学生工作处、科研处、研究生院、团委主要负责同志,负责统筹协调全校推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办公室主任由教务处主要负责同志兼任。
成立由纪委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工作处、研究生院、科研处、体委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的学校推免工作专班,负责推免各主要环节工作。其中:纪委办公室负责全程监督推免工作;教务处负责学院应届本科预计毕业生人数、学生学籍信息、人才培养方案推免课程范围和成绩、学生竞赛获奖及受处分等情况复核工作组织,以及牵头办理推免工作中出现的异议、申诉等;学生工作处负责学生综合测评、拟推荐人选获奖及受处分等情况复核工作组织;科研处负责拟推荐人选在校期间发表科研论文、发明专利授权等情况复核工作组织;体委负责核定体质健康测试成绩;研究生院负责提供推免管理服务系统技术支持。
(二)学校特殊学术专长生审核小组。组长由一名校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担任,副组长由科研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为各学院院长,负责制定特殊学术专长生(简称“特长生”)评审工作方案,方案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组审定后,开展对以特长生身份申请参加推免学生相关材料审核鉴定、答辩评审,并确定拟推荐人选。
(三)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组长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本科教学、学生工作院领导担任,小组成员由相关专业负责人、学院分学术委员会代表、毕业班辅导员组成,具体负责本单位推免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四)学院特殊学术专长生审核小组。组长由各学院学术分委员会主任担任,成员为具有相关学科高级职称的教师,小组人数为单数且不少于7人,负责对本院以特长生身份申请参加推免学生提交的科研论文、竞赛获奖及发明专利授权等情况进行审核鉴定,从严把握社会质疑较多的赛事、刊物。
二、推荐类型与名额分配
推荐类型分普通类(含特长生)和专项推免计划两大类,其中,专项推免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简称“硕师计划”)等,具体以教育部年度通知为准,若增设其他专项计划,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年度推免名额由教育部分类下达,由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组统筹安排,具体分配规则如下。
(一)普通类(含特长生)
结合国家战略和民生急需领域,综合考察学院应届本科预计毕业生人数、本科人才培养质量、专业建设水平及社会评价等因素,将名额统筹分配至学院。同时,留出一定名额用于推荐特长生。具体名额分配按基础指标、综合指标、竞争性指标三个类别进行。
1.基础指标:教育部下达的普通类名额减去综合指标、竞争性指标所用名额,剩余名额除以全校2023届本科预计毕业学生总数再乘以学院2023届本科预计毕业学生数,计算结果精确至小数点后3位,首先取整数,再按小数点后数值排序,从高到低依次进位成1个名额,直至用完全部基础指标为止,整数名额加进位名额下达至各学院。
2.综合指标:按学位点和学科(2个名额/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名额/省一类高峰学科);国家级一流专业(1个名额/个);六卓越一拔尖(1个名额/个);学科竞赛成绩全校排名前三的学院(1个名额/学院);全国重点马院(1个名额)分配至学院。
3.竞争性指标:10个名额,用于推荐特长生。如果该指标未用完,剩余名额按基础指标计算结果的小数点后数值从高到低依次排序,分配至未获进位名额的学院,用于该院普通类第一候补人选。
(二)专项推免计划类
1.研究生支教团: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择优选拔”的方式,招募一批具备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条件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到西部地区县级及以下中小学校开展为期一年的基础教育志愿服务工作,支教服务期满后回学校继续研究生阶段学习。推荐名额按学校招募研究生支教团成员有关通知要求执行。
2.硕师计划:选拔部分愿意到农村学校任教的优秀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录取为硕师计划研究生。硕师计划研究生与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签约并作为编制内正式教师,在县镇及以下农村学校任教服务三年,同时在职学习研究生课程,第四年到培养学校脱产集中学习,符合条件者毕业时获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推荐名额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分专业执行。
三、选拔条件与推荐规则
(一)选拔条件
1.各类型推免生均须满足的基本条件
(1)学校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独立学院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精神、科研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身心健康,推免当年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达到学校规定的最低要求(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学生除外),原则上应为及格及以上。
2.不同类型推免生须满足的其他条件
(1)普通类(不含特长生)
①前三年纳入推免排名课程(以下简称“推免课程”,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见学院推免实施细则 “推免课程清单”)成绩按加权计算(加权平均成绩=∑(课程成绩×课程学分)/∑课程学分),加权平均成绩(以下简称“推免课程成绩”)排名列该专业前20%(含20%)。参加过国(境)内、外校际交流项目的学生,须通过课程替代、学分认定完成交流期间本专业必修课程才可参加成绩计算和排名。
②前三年综合测评的成绩排名列该测评单位前30%(含30%)。
③非外国语学院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艺术类、体育类专业不低于355分),外国语学院学生通过相应语种专业四级(或相当等级)。学院可根据自身情况确定不低于上述最低要求的标准。
④所有推免课程无补考或重修。
(2)特长生
以特长生身份申请参加推免的,推免课程成绩排名及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放宽到前35%(含35%),其余须符合普通类推免条件。以特长生身份申请参加推免的,须经学院特殊学术专长生审核小组审核,有关申请材料须在学院公布,并报学校特殊学术专长生审核小组审核。
特殊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①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者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②作为主力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三等奖以上奖励(团体奖项限1人申报;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③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者。同等条件下,科研论文和竞赛突出的优先。
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3)专项推免计划类
研究生支教团:按学校招募研究生支教团成员有关通知要求执行。
硕师计划:热爱教育工作,志愿到农村学校任教;所有推免课程无补考或重修;须按时获得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毕业时取得教师资格证。同等条件下,师范类专业学生优先,参加过一学期实习支教的师范类专业学生优先。
(二)推荐规则
1.普通类(不含特长生):按推免课程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推荐。
2.特长生:参加由学校特殊学术专长生专家审核小组组织的公开答辩,按答辩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推荐。
3.研究生支教团:按学校招募研究生支教团成员有关通知要求执行。
4.硕师计划:自愿报名,按推免课程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推荐,排名靠前者优先选择用人单位。
符合推荐条件但自愿放弃的,须学生本人提交书面申明,明确表述自愿放弃,结果自负。
四、工作安排
(一)学院根据校教字〔2022〕30号文件要求,制定本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附件1),完成课程成绩(含阅卷、统分、录入规范性、准确性等)、综合测评、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外国语学院学生相应语种专业等级考试成绩)、遵规守纪情况、体质健康达标等情况复核工作(附件2),实施细则和复核结果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后报学校推免工作专班。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组审定后的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在学院网站推免专栏公布。
(二)学院完成分专业推免课程成绩计算并进行排名,经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审定后在学院网站推免专栏公布,公布内容包含专业、学号、姓名、推免课程成绩及排名、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及排名、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外国语学院学生相应语种专业等级考试成绩)、体质健康测试成绩(附件3)。
(三)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组根据教育部下达我校推免名额审定分学院推免名额,其中,“研究生支教团”“硕师计划”按上级有关要求执行。学校推免名额分配方案以书面或会议形式向校党委汇报同意后下发各学院(相关工作暂定9月2日前完成,具体依据教育部下达学校推免名额时间,如果有调整,后续相关工作时间节点作相应调整)。
(四)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根据学校下达的推免名额,完成各专业推免名额分配确定拟推荐名单(正式及候补),推荐要求如下。
1.普通类(不含特长生):学院分专业正式推荐人选依据推免课程成绩排名按1:1划定、候补人选依据推免课程成绩排名划定2-3人。同时,确定1人为本院第一候补人选。
2.特长生:学院特殊学术专长生审核小组对特长生申请人提交的学术成果进行审核,从严把握社会质疑较多的赛事、刊物,确定拟推荐人选。拟推荐名单(附件4)及学术成果报学校推免工作专班。
3.研究生支教团:按学校招募研究生支教团成员有关通知要求执行。
4.硕师计划:由学生自愿报名,分专业正式推荐人选依据推免课程成绩排名按1:1划定、候补人选依据推免课程成绩排名划定2-3人。
拟推荐名单须在学院网站推免专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未经公示的名单无效),公示内容包括专业、学号、姓名、推免课程成绩及排名、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及排名、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外国语学院学生相应语种专业等级考试成绩)、体质健康测试成绩、推荐类型(普通类、特长生、研究生支教团、硕师计划)、推荐类别(正式、第一候补/候补)(附件5)。对于拟推荐特长生的,须同时公布其学术成果。期间,学院在“安徽师范大学推免生信息管理系统”(http://210.45.192.177/)完成拟推荐学生信息填报(含正式和候补人选)。
(五)9月6日,学院公示无异议的推荐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后报学校推免工作专班并提交相关材料。提交材料包括《学院202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名单汇总表》(由学校推免生信息管理系统生成),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审核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安徽师范大学202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表》(由学校推免生信息管理系统生成),学生签名、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
(六)学校特殊学术专长生审核小组开展特长生答辩评审工作,按答辩成绩排名确定拟推荐名单。答辩评审过程全程录音录像。拟推荐名单报学校推免工作专班。
(七)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组审定全校各类推免生拟推荐名单(附件6),并以书面或会议形式向校党委汇报同意后,在学校推免工作专栏公示(https://tao.ahnu.edu.cn/xzsd/tmgz.htm),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专业、学号、姓名、推免课程成绩及排名、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及排名、推荐类型(普通类、特长生、研究生支教团、硕师计划)、推荐类别(正式、候补)。
期间,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工作安排,开展“硕师计划”双选招聘,组织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用人学校与拟录取硕师计划学生举行供需见面会,按照正式教师聘用程序进行考核和面试,签订《教师聘用合同》。
(八)经公示无异议的正式推荐名单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五、工作要求
(一)推免工作政策性强,涉及学生切身利益,学院应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本单位推免工作的组织与实施,严格按程序操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杜绝不正之风。
(二)严格落实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参加推免的应主动申请回避,非直系亲属等参加推免的主动向所在单位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向所在学院报备声明。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工作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三)获得推免资格并落实接收单位的学生,必须参加挂职锻炼、顶岗实习等学校统一安排的实践活动,同时,就业协议书和报到证不予签发。
(四)切实保障学生自主报考,鼓励各学院向中科院、社科院、“双一流”高校推荐免试生。
(五)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扣除该学院本年度相应的推免指标。推免工作结束后,若有学生放弃推免资格的,将等额扣除该生所在学院次年推免指标。

安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2022保研加分、保研要求细则的内容如下:点击下载:安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2022保研加分、保研要求细则.pdf
安徽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2022保研加分、保研要求细则的内容如下:点击下载:安徽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2022保研加分、保研要求细则.pdf
安徽师范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学院2022保研加分、保研要求细则的内容如下:点击下载:安徽师范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学院2022保研加分、保研要求细则.pdf

为做好我校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根据教育部和安徽省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一、招生计划
2023年我校拟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硕士生”)453人,其中“研究生支教团”专项计划15人,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以下简称“硕师计划”)60人,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16人,实际招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二、招生专业
1、推免硕士生(含研究生支教团)招生专业:各全日制专业,详见《2023年安徽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硕师计划招生专业:学科教学(思政)、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物理)、学科教学(化学)、学科教学(生物)、学科教学(英语)、学科教学(地理)、现代教育技术、小学教育等10个全日制专业。
3、直博生招生专业:教育学、中国史、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和生态学等6个专业,详情可参考《安徽师范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三、申请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经教育部审批具有推免权的高校的推荐免试资格,最终推免资格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资格无效。
3、所报专业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可按时获得本科毕业证、学位证。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申请直博生的考生,必须提供两份由相关专业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签署的《专家推荐信》。
6、申请硕师计划的考生,热爱教育事业,志愿到农村学校任教,毕业时取得教师资格证。报名前必须与所在设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签订《教师聘用合同》。
7、符合申请学院规定的申请条件。
四、接收程序
1、申请人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yz.ahnu.edu.cn),查阅我校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了解我校研究生招生政策。
2、9月28日起(以推免服务系统开通时间为准),申请人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推免服务系统”填报我校志愿,并按接收学院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3、相关学院对报考我校的推免生进行初审,对初审通过的申请人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接收并确认我校的复试通知,逾期视为放弃我校复试资格。
4、已接受“复试通知”的考生按规定的复试日程和要求参加复试。复试日程和要求请关注我校相关学院网站。
5、对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的考生,我校将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相关学院规定的时间内确认,逾期视为放弃。
6、对拟接收的考生,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7、如申请人提供虚假的信息和材料,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取消申请人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奖助体系
相关研究生奖助政策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六、其他说明
1、我校直博生入学后即享受博士生相关待遇,基本学制为5年。直博生入学2年后进行中期考核,中期考核不合格或培养单位认定不适合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的,如符合攻读硕士学位基本条件,可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学院考核并报学校批准后转为硕士研究生进行培养。
2、硕师计划研究生于2023年8月前按有关规定到任教学校办理报到手续,并将户籍、档案转至工作单位所在县,任教服务同时以非全日制方式开始在职学习。在农村学校任教三年并通过每年度考核者,于硕师计划履约期满当年9月到培养学校报到并入学,在培养学校以全日制方式集中学习一年。任教未满3年或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本章程由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及安徽省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安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2022保研加分、保研要求细则的内容如下:点击下载:安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2022保研加分、保研要求细则.pdf
安徽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2022保研加分、保研要求细则的内容如下:点击下载:安徽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2022保研加分、保研要求细则.pdf
安徽师范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学院2022保研加分、保研要求细则的内容如下:点击下载:安徽师范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学院2022保研加分、保研要求细则.pdf

以马克思主义学院为例:

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

(二)获得经教育部审批具有推免权的高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三)所报专业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四)专业成绩排序列该专业前30%;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

(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接收程序

(一)符合报考条件的推免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写我校的报考志愿,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二)我校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对其发出复试通知。

(三)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接收并确认我校复试通知,逾期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四)同意参加复试的申请人,须按学院要求按时参加复试。

(五)申请人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完成体检,录取名单公示后提供体检表。

(六)学院根据考生复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七)学院向研究生院上报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并在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

接收材料

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一)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

(二)加盖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历年学习成绩单原件1份。

(三)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原件备查。

(四)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原件备查。

(五)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论文、出版物等复印件各1份,原件备查。

(六)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奖学金及学制

(一)推免硕士生在第一学年享受优秀新生奖学金1万元;推免直博生入学后即享受博士生相关待遇,并在第一学年享受优秀新生奖学金1.2万元(不同时享受“学业奖学金”);相关研究生奖助体系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二)推免直博生基本学制为5年,入学2年后进行中期考核,考核不通过或考核组认为不适合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的,如符合攻读硕士学位基本条件,可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学院考核并报学校批准后转为硕士研究生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