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7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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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云南师范大学接收推免生办法
为更加充分地发挥推免在人才选拔中综合全面、公平自主的优势,推动研究生招生工作科学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0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一、组织与领导
(一)学校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分管研究生招生的副校长任组长,校保密委员会主任、校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纪委监审处、保密委员会办公室、校团委、招生处、教务处、研究生部、计财处、就业处、校医院负责人组成,其工作职责是负责全校推免工作的统筹协调,制定推免工作办法,确保推免生质量,维护推免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招生处承担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负责具体组织及服务工作。
(二)各学院(含中心、研究院、所、实验室,以下统一简称为“学院”)成立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及接收考核组,负责组织本学院的接收等工作。
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各学院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领导及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担任,成员应含相关硕士点负责人等。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应明确责任与分工,密切配合,确保推免工作顺利进行。
接收考核组可由若干考核小组构成,考核小组中专家成员原则上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原则上不少于5人。
(三)推免工作实行校、院二级管理,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学院第一责任人。
二、招生专业
《云南师范大学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专业一览表》。我校将根据实际报考情况对接收人数进行调整。
三、报考条件
(一)获得本科学校推荐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政治思想表现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三)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四)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无不及格或重修科目,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科研能力。
(五)体育专业(有突出贡献的高水平运动员除外)及艺术专业的推免生英语须通过三级考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其他非英语专业的推免生英语必须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含425分);英语专业的推免生必须通过英语专业四级考试;申请研究生支教团的学生按校团委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体检要求。
三、申请材料
(一)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二)本科三学年成绩单(教务处原件)。
(三)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校外学生的材料于复试当天提交。考生提交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若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拟录取资格。申请材料提交后不再退还。
四、申请和接收程序
(一)9月25日后,推免生(包括本校和外校)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开通时间以研招网http://yz.chsi.com.cn公布为准)中填报志愿(报名时须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电子照片、支付报名费等)。
(二)我校各学院在系统中审核报考信息、发送复试通知短信。推免生应及时在系统中接受复试通知,并按通知要求参加考核和体检。
(三)复试结束后48小时内,我校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给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的推免生发放待录取通知。推免生须在待录取通知要求的时间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进行确认。
五、接收考核
(一)接收考核在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接收考核小组负责实施。
(二)接收考核的考核形式、要求、成绩计算方法与推荐考核一致。
(三)接收考核主要以专业面试的形式进行,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笔试或其他形式的考核,是否加试及加试科目数由学院根据实际确定。
(四)专业面试主要考查推免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是否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素质等。
(五)专业面试命题数量为面试人员的2倍以上,面试时由学生随机抽题作答,每人作答时间为15分钟以上。
(六)成绩计算方法。
无加试:综合成绩=专业面试成绩。
如有加试,加试科目满分应为100分。
加试1门:综合成绩=0.5×加试科目成绩+0.5×专业面试成绩。加试2门:综合成绩=0.5×(加试科目1成绩+加试科目2成绩)/2+0.5×专业面试成绩。成绩保留2位小数四舍五入。
(七)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学生不予接收。
(八)学院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推免接收名单。
(九)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十)学校、学院公示推荐结果。
(十一)学校报上级部门审核。
六、工作纪律
(一)推免工作要在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学院要切实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
(二)实行纪检员交叉监督机制。
(三)实行考场告示机制。
(四)任何部门或个人都不能对学生作不负责任、违反规定的承诺,否则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凡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推免的教师不得参加,要提前回避。
(六)对在招生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的学院及工作人员,一律按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考试作弊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七)严禁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严禁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严禁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八)各学院要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积极推进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
七、其他
(一)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经查实即取消推免复试及录取资格:
1.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违法违纪受处分。
2.不能按时毕业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
(二)考生可与各学院联系咨询相关事项。
(三)按照国家政策,学校通过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绿色通道等制度,建立了多元奖助体系,支持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提高硕士研究生待遇水平。我校奖助学金详细情况如下:
http://zsb.ynnu.edu.cn/articleview.aspx?id=509
(四)特殊情况由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八、联系方式信息
学校代码:10681
学校名称:云南师范大学
学校地址:昆明市呈贡区聚贤街768号
联系部门:招生处研招科
联系人:曾老师王老师
邮编:650500
电话:0871-65910081(兼传真)
网站:云师大招生处网站
网址:http://zsb.ynnu.edu.cn
本办法由云南师范大学负责解释。
云南师范大学
2018年9月
2016年云南师范大学接受研究生推免章程
一、招生专业《云南师范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专业一览表》。我校将根据实际报考情况对接收人数进行调整。
二、报考条件
(一)获得母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政治思想表现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三)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四)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无不及格或重修科目,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科研能力。
(五)体育专业(有突出贡献的高水平运动员除外)及艺术专业的推免生英语须通过三级考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其他非英语专业的推荐免试生英语必须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含425分);英语专业的推免生必须通过英语专业四级考试。
(六)在国家级文艺、体育、科技比赛中获奖者(个人奖项或集体奖项的主要完成者),或在核心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者(独立执笔者或第一、二作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七)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体检要求。
三、申请材料
(一)有效期内的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二)本科三学年成绩单,要求必须加盖教务处公章(红章原件)。
(三)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或证明外语水平的其他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四)以上材料于复试当天提交。
考生提交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若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拟录取资格。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四、申请和接收程序
(一)9月25日后,所有推免生(包括本校和外校)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开通时间研招网http://yz.chsi.com.cn另行公告)中填报志愿(报名时须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电子照片、支付报名费)。
(二)“推免服务系统”开放后,我校各学院在系统中审核报考信息、确定复试名单、发放复试通知。推免生应及时在系统中接受复试通知,并按通知要求参加复试和体检。
(三)复试主要以专业面试的形式进行。专业面试主要考查推免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是否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素质等。
(四)原则上,复试当天上午或复试后第二天组织体检。体检时须空腹。
(五)复试结束后48小时内,我校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给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的推免生发放待录取通知。推免生须在待录取通知要求的时间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进行确认。
(六)我校部分学院将根据报考情况组织第二批次复试录取工作,具体复试时间及安排以“推免服务系统”发送的复试通知为准。
五、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我校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
(二)我校研究生奖助学金简介。
六、其他
(一)拟录取推免生不再需要参加统考生的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经查实即取消免试攻读云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
1.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违法违纪受处分。
2.不能按时毕业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
(三)特殊情况由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七、联系方式信息
学校代码:10681
学校名称:云南师范大学
学校地址:昆明市呈贡区聚贤街768号
联系部门:招生处研招科
联系人:刘老师杨老师
邮编:650500
电话:0871-65910081(兼传真)
2016年云南师范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
为更好发挥推免制度在人才选拔中综合全面、公平自主的优势,推动研究生招生工作科学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一、组织与领导
(一)学校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分管研究生招生的校领导任组长,校保密委员会主任、校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招生处、纪委监审处、保密委员会办公室、教务处、校团委、就业处、后勤保障处负责人组成,其工作职责是负责全校推免工作的统筹协调,制定推免工作办法,确保推免生质量,维护推免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招生处承担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负责具体组织及服务工作。
(二)各学院(含中心、所、实验室、研究院,以下统一简称为“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及推免考核组,负责组织本学院的推荐与接收等工作。
(三)推免工作实行校、院二级管理,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学院第一责任人。
(四)卓越教师项目的推免工作(含计划执行、报名资格审核、学生考核、上报名单、咨询及解释工作)由教务处负责,研究生支教团项目的推免工作(含计划执行、报名资格审核、学生考核、上报名单、咨询及解释工作)由校团委负责。
二、推荐对象及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2012级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成人教育、自考、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四)思想品德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违法违纪受记过及以上处分记录。
(五)文科、理工科学院的学生前三年专业课平均成绩在专业内排名前20%;艺术学院、体育学院、申请卓越教师项目、申请研究生支教团的学生前三年专业课平均成绩在专业内排名前30%。专业课平均成绩及排名以教务处提供的为准。
(六)同等条件下,专业课平均成绩排名靠前的优先推荐。
(七)体育专业(有突出贡献的高水平运动员除外)及艺术专业的推免生英语须通过三级考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其他非英语专业的推荐免试生英语必须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含425分);英语专业的推免生必须通过英语专业四级考试。
(八)在国家级文艺、体育、科技比赛中获奖者,社会实践活动表现优异者,或在核心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者,按规定予以适当考虑,但必须参加综合排名,不得单列。
(九)对有特殊学术专长者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可不拘一格加以选拔,但必须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符合以下条件可不拘一格推荐:
1.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中遴选推免生的条件。
2.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
3.学生相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公示无异议。
4.报送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
(十)根据《云南师范大学学生学费、住宿费管理暂行办法》(云师大〔2008〕8号)文件规定,无故欠费或恶意欠费学生不得参加推荐。
三、推荐程序
(一)学院宣传动员,接受学生咨询。
(二)考生自愿向学院报名。
(三)学院进行资格审核,按差额确定推荐候选人。
(四)学院公示候选人名单。
(五)学院组织推荐考核,确定推免资格名单。
(六)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七)学校、学院公示推荐结果。
(八)学校报上级部门审核。
经以上程序确定的考生具有推免资格,在接收阶段可以自主报考。考生既可以报考其他学校,也可以报考本校任意相关专业。
四、推荐考核
(一)推荐考核以专业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时由考生随机抽题作答,每人作答时间为15-20分钟。
(二)专业面试主要考查推免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是否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素质等。
五、推荐原则
(一)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生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
(二)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学校和专业的权利,所有推免名额均可向其他学校或本校其他学院推荐。
(三)坚持结果公示,确保信息公开和申诉渠道的畅通,切实保证推荐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六、其他
(一)所有取得推免资格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完成注册、关联学籍、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网上支付报名费等操作,并根据个人意愿填报志愿(24小时内可同时填报3个),按照志愿单位要求参加考核。每个考生可以参加多个志愿单位的考核,最终只能接受一个志愿单位的待录取。
(二)按推荐考核成绩排名靠前的考生自愿放弃推荐,必须填写《云南师范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自愿放弃推荐的申明》。
(三)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考试作弊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对未按相关政策要求开展推免工作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招生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触犯法律法规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纪委监审处监督电话:0871-65910376;招生与就业中心招生处监督电话:0871-65910081。
七、特殊情况由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本办法如有变化,以云南师范大学招生处网站公布为准。
2016年云南师范大学接收推免研究生办法
一、招生专业《云南师范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专业一览表》。我校将根据实际报考情况对接收人数进行调整。
二、报考条件
(一)获得母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政治思想表现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三)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四)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无不及格或重修科目,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科研能力。
(五)体育专业(有突出贡献的高水平运动员除外)及艺术专业的推免生英语须通过三级考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其他非英语专业的推荐免试生英语必须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含425分);英语专业的推免生必须通过英语专业四级考试。
(六)在国家级文艺、体育、科技比赛中获奖者(个人奖项或集体奖项的主要完成者),或在核心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者(独立执笔者或第一、二作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七)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体检要求。
三、申请材料
(一)有效期内的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二)本科三学年成绩单,要求必须加盖教务处公章(红章原件)。
(三)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或证明外语水平的其他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四)以上材料于复试当天提交。
考生提交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若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拟录取资格。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四、申请和接收程序
(一)9月25日后,所有推免生(包括本校和外校)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开通时间研招网http://yz.chsi.com.cn另行公告)中填报志愿(报名时须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电子照片、支付报名费)。
(二)“推免服务系统”开放后,我校各学院在系统中审核报考信息、确定复试名单、发放复试通知。推免生应及时在系统中接受复试通知,并按通知要求参加复试和体检。
(三)复试主要以专业面试的形式进行。专业面试主要考查推免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是否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素质等。
(四)原则上,复试当天上午或复试后第二天组织体检。体检时须空腹。
(五)复试结束后48小时内,我校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给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的推免生发放待录取通知。推免生须在待录取通知要求的时间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进行确认。
(六)我校部分学院将根据报考情况组织第二批次复试录取工作,具体复试时间及安排以“推免服务系统”发送的复试通知为准。
五、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我校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
(二)我校研究生奖助学金简介。
六、其他
(一)拟录取推免生不再需要参加统考生的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经查实即取消免试攻读云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
1.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违法违纪受处分。
2.不能按时毕业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
(三)特殊情况由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七、联系方式信息
学校代码:10681
学校名称:云南师范大学
学校地址:昆明市呈贡区聚贤街768号
联系部门:招生处研招科
联系人:刘老师杨老师
邮编:650500
电话:0871-65910081(兼传真)
网站:云师大招生处网站
网址:http://zsb.ynnu.edu.cn
各学院联系方式
本章程如有变化,以云南师范大学招生处网站公布为准。
有意向的考生可先与学院联系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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