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5-17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2021年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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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通知正文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我院秋季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确保招生质量。
二、招生工作组织机构
1、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组长:邵晓鹏  独国社
副组长:魏兵
成员:郭立新  张建奇  韩一平  朱江峰
秘书:姚娇  刘天航
招生办公室地点:北校区西大楼Ⅲ-419
联系电话:029-88202554
2、纪检督查小组
组长:黄军荣
成员:周慧鑫  李艳辉
监督办公室地点:北校区西大楼Ⅲ-415
监督举报电话:029-88202558邮箱:wgyyzb@xidian.edu.cn
3、审核专家小组
组成:学术专家组成,一般不少于5位教授或博士生导师;
职责:依据学院实施方案对申请者的各类成果证明材料进行审核评议,确定差额复试考生名单。
4、复试综合面试专家小组
由不少于5名博士生导师组成,具体负责综合面试工作。
三、招生计划
招生学科 招生总计划 2021春季 直博生 2021秋季
070200
物理学
15 8 0 7
080300
光学工程
15 10 1 4
 
四、复试安排
1、资格审核
根据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由学院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核,以格式审查为主,审查内容包括《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及相关支撑材料。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进入下一个环节。
2、成果审核
审核专家小组对各学科考生提交的各类成果材料进行审核评议,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材料评议参考内容包括:考生的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专利、出版专著、获奖、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等情况。
根据审核专家小组评议结果确定各学科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材料评议结果将在评议结束后在学院网站公布。
3、综合面试考核
进入复试的所有考生及2021年春季预选博士生均需参加综合面试,综合面试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外国语水平、专业基础知识、科研创新能力等,面试全程录音录像。
学院成立各学科复试综合面试专家小组,负责考生的复试综合面试。每位面试专家按百分制独立评判打分并填写综合面试评价表。60分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综合面试考核原则上每人不少于20分钟,分为考生自述和专家提问环节,考生自述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中英文自我介绍、科研经历和成果、攻读博士学位计划等。
复试采用“网络复试为主,其他形式为辅”的形式。
网络复试采用“双机位”,考生使用两台设备登录两个网络复试平台,其中主复试平台为腾讯会议,用于面试交流;辅助复试平台为钉钉会议,用于监控和备份使用。一旦主平台无法使用,随时启用备用平台继续复试。请考生提前确保设备功能、复试环境等满足要求,并按照学院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参加网络复试设备及平台测试。
学院在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现场复试的考生须持健康码参加复试,并监测近14日体温情况,如实填写考生健康卡,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具体面试时间及面试分组请关注群内通知。
五、录取及公示
1、根据《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以及本年度招生计划,在同一学科复试小组内,按照复试综合面试考核成绩排名顺序进行导师—学生双向选择,择优录取。通过综合考核的预选博士生正式录取。
2、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公示10个工作日,纸质版申请材料同时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现场公示。非定向考生须调取档案至学院、定向考生须签订定向协议,所有考生政审和体检合格后,拟录取名单上报教育部审查。教育部录检结束后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六、体检
体检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考生录取资格无效,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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