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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派】为大家提供温州医科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更多考研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敬请收藏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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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学校简介
  温州医科大学是浙江省省属重点建设大学。学校可溯源至创办于1912年的浙江医学专门学校,1958年8月由浙江医学院从杭州分迁至温州建立,初名“浙江第二医学院”,后以校址所在地改名为“温州医学院”,2013年更名为“温州医科大学”。
  学校1958年开始招收五年制本科学生,是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现拥有临床医学一级学科博士点,19个二级学科博士点(含自主设置专业);有生物学、生物医学工程、基础医学、临床医学、护理学、中西医结合、药学、中药学等8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内科学、口腔临床医学等60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含自主设置专业);有临床医学、中药学、口腔医学硕士、生物医学工程等专业学位授予权;设有临床医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设有31个本科专业和1个七年制本硕连读专业,并具有招收外国留学生和港澳台学生资格。2013级新生入学后,全日制在校博士研究生近100人、硕士研究生近2600余人。学校已形成从本科生到硕士生、博士生及博士后,从全日制到成人教育、留学生和港澳台学生教育全方位、多层次的人才培养体系。
  我校拥有临床医学一级学科教授评审权和10个一级学科教学副教授评审权,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400余人(包括各直属附属医院)。目前有研究生导师927人,其中博士生导师99人。一批优秀教师入选国家“千人计划”、“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首席科学家、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浙江省特级专家、省“百人计划”、省高校特聘教授、省“151人才工程”、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技人员、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
  近年来,学校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数量为1000余项,其中国家级近350项。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近60项,其中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4项(其中3项排名第一,1项排名第二)、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2项(分别排名第一、第三)、中华医学科技奖一等奖3项、中国药学会科技奖一等奖1项、浙江省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1项、浙江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7项等。近3届教学成果奖评定中,我校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4项。
  我校现拥有国家临床重点专科2个,浙江省“重中之重一级学科”1个,浙江省“重中之重学科”2个,浙江省高校重点学科20个(其中10个已经建成),浙江省医学重点学科15个(已经建成),省医学支撑学科8个,省医学创新学科5个,浙江省医学重点学科群1个。拥有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研究中心)11个,其中包括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省部共建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卫生部研究中心1个、卫生部重点实验室1个、浙江省重点实验室7个。
  学校现有3个校区,总占地面积1278亩,校舍建筑面积55万多平方米。馆藏纸质图书超过200万册,其中电子图书超过60万册,并拥有数据库43个,内容涉及全文期刊、博硕士学位论文、考试学习平台、数字音乐、视频学术报告等多种类型。
  学校主办、编辑出版5种学术期刊、1种学术报刊,其中3种期刊入选“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中华眼视光学与视觉科学杂志》为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学校拥有5所附属医院,其中4所为三级甲等医院,同时在浙江省各地设有14所非直管附属医院(临床学院)。
  我校积极推进教育国际化,与18个国家(地区)的68所高校、教育科研机构建立了良好的交流合作关系,开展了科研合作、学术交流、学分互认、互派学者/学生、中外合作办学、共建孔子学院等各种形式的合作项目。分别与泰国东方大学、纽约州立大学合作成立了孔子学院;与美国新英格兰视光学院联合培养眼视光学博士项目作为我国第一个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培养博士层次的项目,以优秀的成绩通过中美两国管理机构的评估并获高度评价。
  学校的发展定位是:以本科教育为主,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以医学学科为重点,多学科协调发展;服务浙江,面向全国;办学特色鲜明,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
  二、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
  (1)在所报考专业(或相关专业)专升本,并已取得专升本主干课程合格成绩8门以上(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2)需通过大学英语四级(复试时提供合格证或成绩单,总分425分以上,有效期5年);
  (3)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一篇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2013年10月31日前见刊)。
  特别提醒:同等学力考生务必于2013年10月10日前(以邮戳为准)将以上材料使用顺风快递或邮政EMS寄到我校,我校审核通过后才予以准考;对未提供材料者,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特别提醒:1、我校除基础医学院外,其他学院限招全日制本科生;2、报考专业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详见招生目录备注栏。
  不符合以上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一律不予准考。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   网上报名
  1、 网上报名时间:
  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2013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特别提醒:请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分的考生务必在《备用信息》栏填写英语六级成绩,格式为:英语六级xxx分。
  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研招网反馈学历(学籍)信息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拟录取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且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截止2013年10月25日仍未落实接收招生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生资格。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日期: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考生须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网上报名编号到网上报名所选择的报考点指定的地方缴纳报名费、照相、校对网报信息,信息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未到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并办理其他相关手续的考生,其网报信息无效。
  (三)资格审查
  我校根据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全面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方准予考试。请考生务必仔细对照报考条件和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中提示的信息,对不符条件者我校一律不准考。
  (四)报名注意事项
  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主要用于复试通知、寄发录取通知书等工作,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通讯地址(省、市、县、地址、门牌号或信箱号、邮编、姓名等)及联系电话,此信息必须在2014年7月前有效。考生所填信息必须详尽、准确,如因地址不详或电话无法联系等原因而出现投递失误或通知不到考生等问题,我校概不负责。
  四、考试
  (一)初试
  1、在线打印准考证: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初试日期及地点
  (1)初试日期和时间: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地点:在考生现场确认的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
  4、初试科目
  考试科目:具体考试科目见专业目录。其中政治思想理论和英语一满分均为100分,综合科目满分为300分,自命题业务课满分为150分,总分均为500分。
  5、因我省实行网上阅卷,故请考生主观题考试用笔务必使用0.5mm黑色签字笔。
  (二)复试
  1、复试前资格审查:
  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仍有疑问的,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2、复试时间:2014年4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复试地点:温州医科大学。
  4、同等学力考生,若初试成绩合格,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成绩合格方有复试机会。加试科目请在生物化学、免疫学、生理学三门科目中任选两门,但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加试科目的参考书目分别为《生物化学》第6版,周爱儒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医学免疫学》第4版,陈慰峰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生理学》第7版,朱大年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
  5、同等学力考生录取后原则上须延长一年学制。
  6、各硕士点复试科目及复试办法另行通知。
  五、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以及考生入学考试的综合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拟录取前与用人单位、我校签订定向协议书。
  被拟录取的新生如要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我校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2014年6月中旬发放录取通知书,9月初组织新生入学并进行资格复审。
  六、学费和奖助学金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精神,所有纳入国家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国家和我校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七、其他说明
  (一)上述说明如与教育部2014年硕士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教育部招生文件为准。凡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遵守上述要求,否则谢绝报考。
  (二)我校招生专业目录里公布的招生人数为2013年实际招生人数,2014年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文件为准。各专业推荐免试生人数不超过其专业总招生人数50%。
  (三)根据教育部招生文件的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业务课考前辅导班,也不出售往年试题。
  (四)考生要诚信报考,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考生在各阶段请注意浏览我院研究生招生网页(http://www.wzmc.edu.cn/à研究生招生),我校将于第一时间在网页上公布有关招生的最新信息。
  单位代码:10343   
  联系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    邮政编码:325035
  办公地址:温州医科大学茶山校区同心楼624办公室
  电话:0577-86689753、88817827      传真:0577-86689753
  联系人:刘老师、 金老师            Email:wmczs@126.com
  网址:http://www.wzmc.edu.cn/à研究生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