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招生 专业:

浙江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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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招生是一个不错的学院,深受考研人的追捧,本校每年会有数千名研究生招生的名额,研究生报考录取比在3:1左右,难度中等,部分热门的研究生专业研究生报考录取比会更高一点,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是学校里比较好的一个院系,请各位准备报考浙江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招生的同学注意,该院系有以上多个专业在招生研究生,欢迎各位同学报考浙江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招生。

强烈建议各位准备考浙江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招生的同学准备一些基本的历年考研真题、研究生学姐学长的笔记、考研经验等等(考研派有考研经验频道,也有考研派微信公众号、考研派APP等产品平台,里面有不少研究生会免费解答你的考研问题,助你考研一臂之力)

浙江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招生

浙江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院系信息


浙江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简称计算机学院)由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系、数字媒体与网络技术系、工业设计系、软件工程系(与软件学院共建)4个系组成。设有人工智能、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系统结构与网络安全研究所、现代工业设计4个研究所以及计算机基础教学和继续教育、计算机应用工程2个中心,拥有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图形学(CAD&CG)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列车智能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以及视觉感知教育部-微软重点实验室、计算机辅助产品创新设计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等6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
2011年,计算机学院新设立了软件工程、设计学两个国家一级学科。学院现拥有3个国家一级学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软件工程、设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一级学科下设的计算机应用技术二级学科是国家重点学科,计算机系统结构二级学科是浙江省重点学科。软件工程一级学科是国家重点(培育)学科。设计学正在申报浙江省重点学科。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一级学科拥有博士点和博士后流动站。设计艺术学拥有硕士学位授予权。
2011年,学院招收博士生90人、硕士生288人,主修专业确认到学院的2010级本科生372人,当年毕业博士研究生64人、硕士研究生287人、本科生466人。研究生就业率继续保持了100%、本科生就业率达到98.63%,学院总体就业率达到99.27%。
学院现有教职工205人,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3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5人(2011年新增1人)、浙江省特级专家2人(2011年新增1人)、浙江大学求是特聘教授1人。博士生指导教师56人(2011年新增12人),硕士生指导教师124人(2011年新增9人)。目前,我院共有34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其中学科博士后 11人、在职及企业博士后23人。
2011年,学院科研到款经费总额超过17837万元,比2010年增长28.8%。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批准项目获得数达30项,批准率近50%,创历史最好水平。学院新增2项千万级重大项目,其中国家“973”计划项目1项,国家科技支撑项目1项。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1项,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2项。影响因子在1.0以上的高水平论文有79篇,影响因子在2.0以上的有35篇,Top会议论文24篇。
计算机学院紧紧围绕人才培养、教师学术交流、科研合作等开展多渠道多方位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目前软件学院与计算机学院同美国、加拿大、法国、爱尔兰、新加坡、日本、德国、瑞士、澳大利亚、瑞典、芬兰、荷兰等12国、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的18所高校达成本科学生交流协议,共有22个项目正在运行中,还有若干新增项目正在商谈中。学院先后与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瑞典斯德哥尔摩大学、瑞典乌普萨拉大学,美国普度大学,法国巴黎十一大,香港科技大学等商谈学生交流和双学位项目,积极创造各种国际交流机会,为师生构建良好的国际交流平台,同时也进一步扩大了学院在当地的影响。
学院拥有一支综合素质好、学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具有开拓创新精神的教学科研队伍,其中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浙江省特级专家、浙江大学求是教授各1人;博士生指导教师44名,硕士生指导教师105名。

组织机构
学院系、所、中心设置及负责人 

部门名称 主任(所长) 副主任(副所长) 部门助理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系 邢卫 高云君  
工业设计系   柴春雷、罗仕鉴  
数字媒体与网络技术系 耿卫东 彭韧 李晓
软件工程系 蔡亮    
CAD&CG国家重点实验室 周昆 冯结青、刘振宇(机械系)、童若锋 吕思超(室办主任)、沈琦(秘书)
人工智能研究所 庄越挺 林兰芬、鲁东明、许端清、吴飞 吴飞(兼)、蔡铭
计算机软件研究所 陈纯 陈刚、杨小虎、卜佳俊 卜佳俊(兼)
计算机系统工程研究所 吴朝晖 何钦铭(常务)、姚敏、陈天洲、杨莹春 姜晓红
现代工业设计研究所 孙守迁 应放天、柴春雷 杨颖、汤永川
计算机基础教学与继续教育中心 陆汉权 季江民、冯晓霞 李峰
计算机应用工程中心   史烈 姚诚伟
学院实验中心 施敏华    
院行政科室设置及负责人 
部门名称 科长(主任) 副科长(副主任)
党政办公室   叶艇   周群
学科建设与科研管理科 陈杭渝 耿建玲
本科生与成人教育科 高晴 周红 
研究生教育与管理科 吴志航  段健平
对外合作与就业指导科   乔丽清、吴永萍
学生工作办公室、团委 章方铭  

科研情况
    计算机软件研究所设有计算机软件与理论博士点、硕士点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博士后流动站;所在的计算机软件与理论学科2002年评为浙江省省级重点学科。目前研究所拥有“浙江大学嵌入式系统研发中心”、“浙江大学数字娱乐与动画研究中心”等工程开发中心。与国内外著名的企业合作,成立了浙江大学视觉感知教育部-微软重点实验室、浙江大学-英特尔嵌入式技术中心、浙江大学-道富技术中心、浙江大学-网易互联网技术中心等。
    软件所目前已形成一支具有创新精神、年龄结构合理的学科队伍;现有各类研究人员34名,其中教授9名,副教授11名,讲师14名。
    研究所经过多年发展形成了高性能计算技术与应用、嵌入式软件、数据库与数据管理、软件工程等四大特色方向;标志性成果包括:自主研发了“国际先进”、部分指标“国际领先”的支持数字化产品的嵌入式系统软件平台,并成功应用于移动通讯、数字电视、数字音视频、仪器仪表等行业;合作研发成功了国产大型通用数据库管理系统——神舟OSCAR,具备了Oracle 9i的主体功能,在国家科技部组织的2004年国产数据库两次公开评测中均以较大优势获得总分第一名,已在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等单位得到实际应用;与全球金融服务业巨头——美国的State Street公司进行了大规模的全球协同软件开发合作,在美国IT行业有很大影响的《CIO Magazine》2003年8月和2005年11月两度对此作了专题报道。

浙江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科介绍


浙江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设有一个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下设四个二级学科,分别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系统结构、数字化艺术与设计,拥有一个CAD&CG国家重点实验室和两个省重点实验室。其中计算机应用技术为国家重点学科,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系统结构为浙江省重点学科。
    学院设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博士点和博士后流动站,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系统结构、数字化艺术与设计博士点4个二级学科博士点和硕士点,以及设计艺术学硕士点,空天信息技术自主设置博士点。
    在学科队伍方面,已建设了一支一百余人的教学科研队伍;拥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长江学者计划”特聘教授3人, “973”项目首席专家1人,浙江省特级专家1人,获国家杰出人才基金4人,获教育部跨世纪人才数、教育部青年教师奖2人。
    在基础条件方面,拥有一个CAD&CG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了一批交叉研究中心,包括浙江大学工程与科学计算研究中心、航天科技浙江大学软件研发中心、“人工智能科学与技术”网上合作中心 、产品创新中心、嵌入式系统中心、数字媒体中心、网格与中间件软件中心等;建成了一批大型专用设备和研究开发平台,包括虚拟现实软硬件平台、运动捕获设备、计算机图形学软件开发平台、文物保护数字化获取及虚拟展示设备、多媒体创作软件与硬件设备、高性能微机集群、三维扫描仪等,可以支持产品创新设计、多媒体网络、智能信息、虚拟现实与人机交互技术等特色研究。

规划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及全国科学技术大会的精神。根据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科学前沿和技术发展主流趋势,面向国家信息化建设的需求,以网络化智能化计算机技术及应用为学科建设主线,强化学科优势与特色,强调学科的交叉、综合与开发,建设一流学术队伍,出一流的高水平标志性成果,培养一流品牌人才,建设国际知名、国内一流的研究型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2004]16号文件、教育部[2005]1号文件和浙江大学[2005]53号文件的精神,按照建设综合型、研究型、创新型世界一流大学的办学目标,充分认识本科教学在研究型、创新型人才培养中所起的基础性、关键性作用,牢固确立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着眼于国家现代化建设和人才的全面发展的需要,以学生为本,以培养造就一大批具有国际视野的未来领导者为目标;坚持质量第一、“KAQ”并重、理论与实践结合;强化精品意识,努力将计算机学院建设成国际一流水平的学院。
    着眼于国家现代化建设和人才的全面发展的需要,根据国家教育部课指委有关计算机基础教学的要求,树立通识教育的意识,提升计算机基础教学的品质。在学院创建一流的目标中,努力开拓,使计算机基础教学部能够适应发展的要求。

规划总体思路:
    1)分清发展形势,明确建设目标和主攻方向
分清国内外技术前沿和主流趋势,设立国际一流大学学科参照系,把握国家需求,围绕国际一流学科目标,结合学科情、校情、国情和国际环境,注意凝练学科发展方向,培育学科新增长点;组织力量,采取各种措施,超常规发展。
    2)立足重点方向,推学科带头人,抓重大项目,出标志性成果
在学科建设中,学科特色主要靠学术方向与标志性成果来体现,而关键在于主要学科带头人。学科带头人的水平往往就决定着学科方向的水平。本学科将立足已选定的主攻方向,推出高水平具有国际视野的学科带头人,特别注意培养年青学科带头人;同时,在主攻方向上积极争取承担国家级和国防重大项目;通过完成重大项目研究出一批高水平标志性成果,提高学科水平,为国民经济信息化和国防现代化建设做出贡献。    
    3)建一流学科基地,育一流人才
高水平学科离不开一流的学科基地,离不开高素质的人才培养。大力加强高水平、开放式的学科研究平台和环境建设,构筑一流的学科基地;通过基地建设与完成重大项目,创出标志性成果;同时,实施多层次的人才教育战略,培育一大批具有浙大品牌的一流人才。
    4)国际化
    开展国际合作项目,引进国外师资和智力,建立合作国际性的研究机构,进入国际一流的学术圈子,与国际一流的学校或公司加强往来,参加国际学术组织的核心层,共同发起举办国际会议,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学生。
    规划建设目标:
    根据浙江大学中长期建设与发展、浙江大学2006-2010年事业发展规划的总体目标,制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2006-2010年事业发展规划的建设目标:
    经过5年时间的快速、高水平发展,努力将本学科建成具有特色的、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在2个以上研究方向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整合现有跨学科的学科队伍,培养或者引进若干名国际知名的院士级学科带头人和一批国内知名的教授与博导,建立一支具有高水平学科带头人的结构合理、富有创新能力的研究队伍;在优势方向和新兴方向上培育出一批高水平标志性成果,获得国家级科技成果奖;创造一流的人才培养环境,培养一批在国内外产生较大影响的浙江大学计算机专业人才;建成具有国际一流水准的先进的科研教学基地;成为国内外具有重大影响的高水平的、强辐射的研究与开发基地。

浙江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领导介绍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党政领导
            院长:庄越挺
            副院长:陈刚、周昆、陈文智
            院长助理:林兰芬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和软件学院党委领导
            党委书记兼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副院长:冯雁
            副书记:彭列平、姚青

浙江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院系信息


学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玉泉校区曹光彪大楼
电话:+86-571-87953025
传真:+86-571-87951250
学院官网:http://www.cs.zju.edu.cn/chinese/

浙江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考研信息


浙江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含专业学位)复试分数线的基本要求

1:基本要求

学科门类(专业代码前2/4位,含专业学位) 政治 外语 业务1 业务2 总分 备注
哲学[01] 55 55 95 95 355 生源特别丰富的学院(系)或学科专业可在此基本要求之上,再行划定复试分数线
经济学[02] 60 60 100 100 360
法学[03] 60 60 90 90 350
(不含法律硕士[0351])
教育学[04] 60 60 210   360
文学[05] 60 60 100 100 360
历史学[06] 55 55 200   340
理学[07]  55 55 90 90 330
工学[08] 55 55 85 85 330
农学[09]  55 55 85 85 325
医学[10] 55 55 180   320
管理学[12] 60 60 100 100 355
艺术学[13]  60 60 95 95 360
法律硕士[0351]) 60 60 95 95 360
体育学[0403]  50 50 160   290
体育硕士[0452]
教育硕士[0451] 55 55 95 95 340
汉语国际教育硕士[0453]
工商管理[1251] 100 50     180
公共管理[1252] 120 60     190
会计硕士[1253] 120 75     230
工程管理[1256] 同教育部 A 类考生线(复试及录取要求参见相关院系规定)
注:工商管理[1251]、公共管理[1252]、会计[1253]和工程管理[1256]、第一门考试科目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2、上表统考考生(管理类联考除外)以下情况视同上线:若单科低1分,总分相应高20分及以上;单科低2分,总分高25分及以上;以此类推,单科每低1分,总分相应再提高5分。但单科不得低于5分(含5分),且仅限1门单科。
3、软件工程考生: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软件学院软件工程专业(专业代码085212)的考生,外语不低于50分、政治不低于50分,业务课不低于75分,总分不低于300分,可参加复试。

2)凡报考我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院系代码210)且初试数学一的考生,外语不低于50分、政治不低于50分,业务课不低于75分,总分不低于310分,可申请调剂软件学院软件工程(双证)硕士的复试。

4、工商管理硕士:凡在2015年参加浙江大学MBA提前批面试并评定为面试成绩优秀的考生,2016年联考成绩达到国家A类线且政治合格者,可免复试直接获得预录取资格。
5、单独考试(非工程师学院考生)满分为100分的科目成绩不低于50分,满分为150分的科目成绩不低于75分,满分为300分的科目成绩不低于150可参加复试;强军计划考生各门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可参加复试。
6、凡报考工程师学院工程管理专业且在2015年参加提前批面试并评定为面试成绩优秀的考生,2016年联考成绩达到国家A类线且政治合格者,可免复试直接获得预录取资格。工程师学院工程硕士专业单独考试考生总分不低于240分,可参加复试。
7、列入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的考生和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的考生:各门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总分不低于300分(满分为300分的专业总分不低于180),可参加复试。
8、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各门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可参加复试。
9、各类加分政策按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执行,符合条件的考生请在3月10日前持相关证明和证件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处提出申请。
10、具体复试时间和方案请关注各院系网上通知。

浙江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招生信息


2016年我校计划在359个学科专业招收硕士研究生5000余名(包括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目录所列各学科专业的招生人数(包括接收推荐免试生人数)仅供参考,录取时须按国家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再作调整。其中实际录取推荐免试生人数将在10月25日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关闭后才能最终确定,10月27日后考生可在本网站查询各专业实际录取推荐免试生人数。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其中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初试成绩合格后,须加试二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前通知)。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均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须满足以下条件:不得跨专业报考;提供大学教务部门开具的相应专业本科的8门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及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位)。初试成绩合格后,加试二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前通知。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前置专业应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6、报考法律硕士(法学)专业的考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前置专业应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7、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满足条件1、2、3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8、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除满足条件1、2、3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四年及以上,思想政治表现好,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为原工作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人事档案在人才交流中心或与工作单位不一致的,不得报考。一般只招收与浙江大学签有协议的国内大中型企业单位委托培养考生。凡要报考工学、农学、临床医学的考生,只能报考相应的专业学位。
9、报考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需参加全国统考,主要面向西部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其中汉族考生不超过10%)”招收学生。考生除满足条件1、2、3、4外,须提交各生源所在省教育厅盖章的“少民骨干登记表”,详情请查阅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10、2016年起,国家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考生在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详情请查阅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二、招生专业和考试科目:
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及相关说明请见招生专业目录。目录中标有“▲”的表示该专业有博士学位授予权;标有“☆”的表示该专业为国家重点学科;标有“※”的表示该专业建有国家重点实验室;标有“★”的表示该专业为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
1、全国统考:四门考试科目详见专业目录(教育学、历史学、医学为三门考试科目),其中政治理论、外国语(英一、日、俄)、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化学(农)、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西医综合、中医综合、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等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普通动物学与普通生态学、普通生态学与鱼类学由水产学科联考工作组命题,其余科目均由我校命题。
2、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工程管理硕士联考:考试科目为英二、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
3、JM(法律硕士)联考: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课,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
三、报考方式: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资格将在复试阶段进行严格核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联考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中报考我校美术学、设计学、工业设计工程、艺术硕士专业和单独考试考生(包括强军计划考生)必须选择浙江大学报名点(报名点代码3312),在浙江大学参加考试。
1、网上报名:(1)网上报名日期:2015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时间:2015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即为网报有效信息。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不得更改。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6)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处理。
2、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其中在网报期间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现场确认”时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在校研究生报考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1)选择浙江大学考点的考生,将采取网上确认的办法,请于10月下旬关注我校研招网网上通知,届时将公布本考点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
(2)选择其他考点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报名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安排,请考生自行查阅。 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后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四、 初试
1、考生根据教育部安排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初试时间:2015年12月26日至27日(6小时科目的考试在28日进行)。
4、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考试试题及复习资料。
五、资格审查
报考浙江大学硕士生的考生报考资格审查于复试时统一进行,具体安排见网上通知。
六、 复试
1、我校将在复试前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或学籍信息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凡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需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学籍)验证,打印下载本人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如不成功可根据要求申请书面认证,获得“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复试考生在资格审查时,需携带①本人居民身份证件。②学历(学籍)认证报告。③学历、学位证书(所有材料均需携带原件和提交复印件各1份)。如考生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④同等学力考生另需携带报考条件所要求的本科课程成绩单等其他材料。具体届时详见我校网上通知。我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录取。
2、实行差额复试,原则上按照学科门类按1:1.3左右的复试比例划定基本分数线。各学院(系)根据招生计划、考试成绩和差额复试比例,确定学科的复试分数线(不得低于学校公布的基本分数线),并以此确定入围复试的考生名单。复试形式和内容由各学院(系)根据学科要求、相关知识及能力考核标准确定,并在复试前通过各院系网站向考生公布。
3、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
七、体检
考生复试前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检。体检须在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八、录取与调剂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及其在校学习成绩和思想品德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考生的名单。复试、体检及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生,在考生正式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参加单独考试、强军计划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均录取为定向就业硕士生。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未被我校拟录取的硕士考生,若自愿调剂到浙江大学以外其他研究生招生单位,应达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办理调剂。自2013年起,我校已不再向调剂目标单位提供自命题科目试卷等相关材料。
九、学费与奖助
(一)学费: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的相关文件精神,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经浙江省物价部门核准,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如下:

专业类型 学费标准
普通专业(以下专业以外) 8000元/生·学年
法律硕士(非法学) 33000元/生·全程
软件硕士 40000元/生·全程
社会工作 48000元/生·全程
会计硕士 80000元/生·全程
国际商务硕士、税务硕士、公共管理硕士 60000元/生·全程
金融硕士 80000元/生·全程
工商管理硕士(GMSCM项目) 100000元/生·全程
脱产工商管理硕士 138000元/生·全程
在职工商管理硕士 168000元/生·全程
工商管理硕士(GEP项目) 180000元/生·全程
工程管理 60000/生·全程(待审批)
(二)奖助学金:
1.有关浙江大学奖助学金具体规定及注意事项请见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grs.zju.edu.cn/)。
2.学校按照国家和学校规定评选国家奖学金及各类专项奖学金。
3.学校设置学业奖学金,硕士生8000元/学年,奖励对象为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但不包括以下类型的研究生:金融硕士、国际商务硕士、税务硕士、社会工作、会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软件工程硕士。 “强军计划”、“少民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国防生”及国家其它政策扶持的在职研究生,可向学校申请另设的专项学业奖学金。
4.学校设置岗位助学金(含国家助学金等),全日制非在职硕士生学校资助部分为700元/月,导师资助部分按照学校及院系制定的标准发放。每学年发放12个月。
5.学校和导师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并根据岗位工作发放津贴。
6.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学校设立了绿色通道,可申请助学贷款等。
7.外国来华留学生学费及资助方式按国家和学校另行制定的规定执行。
详情参见学校文件:《浙江大学研究生学费管理办法(试行)》,《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浙江大学研究生资助管理办法(试行)》。
十、报考咨询:
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处,杭州浙大路38号,邮编:310027,电话:0571-87951349。Email:yjsy-zsb@zju.edu.cn,本目录查询:http://grs.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17212
关于您所报考专业的具体问题可向各学院(系)研究生科咨询(区号0571):
院系名称 电话 电子邮箱 院系名称 电话 电子邮箱
经济学院 87951474 yury@zju.edu.cn 光华法学院 86592723 sunxiaohong@zju.edu.cn
教育学院 88273714 jyxy28@zju.edu.cn 人文学院 88273199  Zhl310@zju.edu.cn
外语学院 88206251 flq@zju.edu.cn 数学学院 87953834 handong67@zju.edu.cn
物理系 87953259 phyjiangdan@zju.edu.cn 化学系 87951352 huangzhenzhen@zju.edu.cn
地科学院 87951336 zhjl@zju.edu.cn 心理系 88273022 taoran@zju.edu.cn
生命学院 88206488 yongw@zju.edu.cn 电气学院 87951691 eegrs@zju.edu.cn
建工学院 88208680 ccea_graduate@zju.edu.cn 生工食品学院 88982192 shjfeng@zju.edu.cn
环资学院 88982448 shenyn@zju.edu.cn 生仪学院 87951585 qhuang@zju.edu.cn
农生学院 88982352 yjsk.cab@zju.edu.cn 动学科学学院 88982326 hzhu@zju.edu.cn
医学院 88208116 ZDYXYJS@126.com 药学院 88208418 huangpf@zju.edu.cn
管理学院 88206117 angeljan@zju.edu.cn MBA中心 88206813 c_chen@zju.edu.cn
公管学院 56662026 zjhorsezhu@zju.edu.cn 公管学院专业学位中心 56662028 xxzy@zju.edu.cn
计算机学院 87952168 wuzh@zju.edu.cn 传媒学院 87953990 yoyolan@zju.edu.cn
航空航天学院 87952899 Yjq1108@zju.edu.cn 机械学院 87951931 songxy@zju.edu.cn
材料学院 87952876 mse_edu@zju.edu.cn 能源学院 87951008 fhy@zju.edu.cn
化工学院 87951502 seasonrcj@zju.edu.cn 高分子系 87951592 shentong@zju.edu.cn
光电学院 87951869 liuzhan@zju.edu.cn 信电学院 87951572 wangr@zju.edu.cn
控制学院 87952369 whxu@iipc.zju.edu.cn 马克思主义学院 88273165 yujiale@zju.edu.cn
海洋学院 0580-2092889 hzczywj@zju.edu.cn 软件学院 0574-27830706 cszs@zju.edu.cn
十一、报考浙江大学的考生请随时关注浙江大学研招处的网上信息,网址:http://grs.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17212

浙江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院系信息


学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玉泉校区曹光彪大楼
电话:+86-571-87953025
传真:+86-571-87951250
学院官网:http://www.cs.zju.edu.cn/chinese/

浙江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考研信息


浙江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含专业学位)复试分数线的基本要求

1:基本要求

学科门类(专业代码前2/4位,含专业学位) 政治 外语 业务1 业务2 总分 备注
哲学[01] 55 55 95 95 355 生源特别丰富的学院(系)或学科专业可在此基本要求之上,再行划定复试分数线
经济学[02] 60 60 100 100 360
法学[03] 60 60 90 90 350
(不含法律硕士[0351])
教育学[04] 60 60 210   360
文学[05] 60 60 100 100 360
历史学[06] 55 55 200   340
理学[07]  55 55 90 90 330
工学[08] 55 55 85 85 330
农学[09]  55 55 85 85 325
医学[10] 55 55 180   320
管理学[12] 60 60 100 100 355
艺术学[13]  60 60 95 95 360
法律硕士[0351]) 60 60 95 95 360
体育学[0403]  50 50 160   290
体育硕士[0452]
教育硕士[0451] 55 55 95 95 340
汉语国际教育硕士[0453]
工商管理[1251] 100 50     180
公共管理[1252] 120 60     190
会计硕士[1253] 120 75     230
工程管理[1256] 同教育部 A 类考生线(复试及录取要求参见相关院系规定)
注:工商管理[1251]、公共管理[1252]、会计[1253]和工程管理[1256]、第一门考试科目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2、上表统考考生(管理类联考除外)以下情况视同上线:若单科低1分,总分相应高20分及以上;单科低2分,总分高25分及以上;以此类推,单科每低1分,总分相应再提高5分。但单科不得低于5分(含5分),且仅限1门单科。
3、软件工程考生: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软件学院软件工程专业(专业代码085212)的考生,外语不低于50分、政治不低于50分,业务课不低于75分,总分不低于300分,可参加复试。

2)凡报考我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院系代码210)且初试数学一的考生,外语不低于50分、政治不低于50分,业务课不低于75分,总分不低于310分,可申请调剂软件学院软件工程(双证)硕士的复试。

4、工商管理硕士:凡在2015年参加浙江大学MBA提前批面试并评定为面试成绩优秀的考生,2016年联考成绩达到国家A类线且政治合格者,可免复试直接获得预录取资格。
5、单独考试(非工程师学院考生)满分为100分的科目成绩不低于50分,满分为150分的科目成绩不低于75分,满分为300分的科目成绩不低于150可参加复试;强军计划考生各门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可参加复试。
6、凡报考工程师学院工程管理专业且在2015年参加提前批面试并评定为面试成绩优秀的考生,2016年联考成绩达到国家A类线且政治合格者,可免复试直接获得预录取资格。工程师学院工程硕士专业单独考试考生总分不低于240分,可参加复试。
7、列入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的考生和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的考生:各门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总分不低于300分(满分为300分的专业总分不低于180),可参加复试。
8、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各门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可参加复试。
9、各类加分政策按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执行,符合条件的考生请在3月10日前持相关证明和证件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处提出申请。
10、具体复试时间和方案请关注各院系网上通知。

浙江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招生信息


2016年我校计划在359个学科专业招收硕士研究生5000余名(包括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目录所列各学科专业的招生人数(包括接收推荐免试生人数)仅供参考,录取时须按国家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再作调整。其中实际录取推荐免试生人数将在10月25日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关闭后才能最终确定,10月27日后考生可在本网站查询各专业实际录取推荐免试生人数。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其中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初试成绩合格后,须加试二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前通知)。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均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须满足以下条件:不得跨专业报考;提供大学教务部门开具的相应专业本科的8门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及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位)。初试成绩合格后,加试二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前通知。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前置专业应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6、报考法律硕士(法学)专业的考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前置专业应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7、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满足条件1、2、3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8、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除满足条件1、2、3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四年及以上,思想政治表现好,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为原工作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人事档案在人才交流中心或与工作单位不一致的,不得报考。一般只招收与浙江大学签有协议的国内大中型企业单位委托培养考生。凡要报考工学、农学、临床医学的考生,只能报考相应的专业学位。
9、报考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需参加全国统考,主要面向西部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其中汉族考生不超过10%)”招收学生。考生除满足条件1、2、3、4外,须提交各生源所在省教育厅盖章的“少民骨干登记表”,详情请查阅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10、2016年起,国家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考生在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详情请查阅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二、招生专业和考试科目:
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及相关说明请见招生专业目录。目录中标有“▲”的表示该专业有博士学位授予权;标有“☆”的表示该专业为国家重点学科;标有“※”的表示该专业建有国家重点实验室;标有“★”的表示该专业为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
1、全国统考:四门考试科目详见专业目录(教育学、历史学、医学为三门考试科目),其中政治理论、外国语(英一、日、俄)、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化学(农)、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西医综合、中医综合、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等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普通动物学与普通生态学、普通生态学与鱼类学由水产学科联考工作组命题,其余科目均由我校命题。
2、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工程管理硕士联考:考试科目为英二、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
3、JM(法律硕士)联考: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课,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
三、报考方式: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资格将在复试阶段进行严格核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联考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中报考我校美术学、设计学、工业设计工程、艺术硕士专业和单独考试考生(包括强军计划考生)必须选择浙江大学报名点(报名点代码3312),在浙江大学参加考试。
1、网上报名:(1)网上报名日期:2015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时间:2015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即为网报有效信息。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不得更改。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6)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处理。
2、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其中在网报期间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现场确认”时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在校研究生报考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1)选择浙江大学考点的考生,将采取网上确认的办法,请于10月下旬关注我校研招网网上通知,届时将公布本考点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
(2)选择其他考点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报名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安排,请考生自行查阅。 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后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四、 初试
1、考生根据教育部安排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初试时间:2015年12月26日至27日(6小时科目的考试在28日进行)。
4、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考试试题及复习资料。
五、资格审查
报考浙江大学硕士生的考生报考资格审查于复试时统一进行,具体安排见网上通知。
六、 复试
1、我校将在复试前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或学籍信息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凡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需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学籍)验证,打印下载本人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如不成功可根据要求申请书面认证,获得“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复试考生在资格审查时,需携带①本人居民身份证件。②学历(学籍)认证报告。③学历、学位证书(所有材料均需携带原件和提交复印件各1份)。如考生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④同等学力考生另需携带报考条件所要求的本科课程成绩单等其他材料。具体届时详见我校网上通知。我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录取。
2、实行差额复试,原则上按照学科门类按1:1.3左右的复试比例划定基本分数线。各学院(系)根据招生计划、考试成绩和差额复试比例,确定学科的复试分数线(不得低于学校公布的基本分数线),并以此确定入围复试的考生名单。复试形式和内容由各学院(系)根据学科要求、相关知识及能力考核标准确定,并在复试前通过各院系网站向考生公布。
3、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
七、体检
考生复试前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检。体检须在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八、录取与调剂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及其在校学习成绩和思想品德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考生的名单。复试、体检及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生,在考生正式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参加单独考试、强军计划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均录取为定向就业硕士生。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未被我校拟录取的硕士考生,若自愿调剂到浙江大学以外其他研究生招生单位,应达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办理调剂。自2013年起,我校已不再向调剂目标单位提供自命题科目试卷等相关材料。
九、学费与奖助
(一)学费: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的相关文件精神,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经浙江省物价部门核准,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如下:

专业类型 学费标准
普通专业(以下专业以外) 8000元/生·学年
法律硕士(非法学) 33000元/生·全程
软件硕士 40000元/生·全程
社会工作 48000元/生·全程
会计硕士 80000元/生·全程
国际商务硕士、税务硕士、公共管理硕士 60000元/生·全程
金融硕士 80000元/生·全程
工商管理硕士(GMSCM项目) 100000元/生·全程
脱产工商管理硕士 138000元/生·全程
在职工商管理硕士 168000元/生·全程
工商管理硕士(GEP项目) 180000元/生·全程
工程管理 60000/生·全程(待审批)
(二)奖助学金:
1.有关浙江大学奖助学金具体规定及注意事项请见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grs.zju.edu.cn/)。
2.学校按照国家和学校规定评选国家奖学金及各类专项奖学金。
3.学校设置学业奖学金,硕士生8000元/学年,奖励对象为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但不包括以下类型的研究生:金融硕士、国际商务硕士、税务硕士、社会工作、会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软件工程硕士。 “强军计划”、“少民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国防生”及国家其它政策扶持的在职研究生,可向学校申请另设的专项学业奖学金。
4.学校设置岗位助学金(含国家助学金等),全日制非在职硕士生学校资助部分为700元/月,导师资助部分按照学校及院系制定的标准发放。每学年发放12个月。
5.学校和导师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并根据岗位工作发放津贴。
6.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学校设立了绿色通道,可申请助学贷款等。
7.外国来华留学生学费及资助方式按国家和学校另行制定的规定执行。
详情参见学校文件:《浙江大学研究生学费管理办法(试行)》,《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浙江大学研究生资助管理办法(试行)》。
十、报考咨询:
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处,杭州浙大路38号,邮编:310027,电话:0571-87951349。Email:yjsy-zsb@zju.edu.cn,本目录查询:http://grs.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17212
关于您所报考专业的具体问题可向各学院(系)研究生科咨询(区号0571):
院系名称 电话 电子邮箱 院系名称 电话 电子邮箱
经济学院 87951474 yury@zju.edu.cn 光华法学院 86592723 sunxiaohong@zju.edu.cn
教育学院 88273714 jyxy28@zju.edu.cn 人文学院 88273199  Zhl310@zju.edu.cn
外语学院 88206251 flq@zju.edu.cn 数学学院 87953834 handong67@zju.edu.cn
物理系 87953259 phyjiangdan@zju.edu.cn 化学系 87951352 huangzhenzhen@zju.edu.cn
地科学院 87951336 zhjl@zju.edu.cn 心理系 88273022 taoran@zju.edu.cn
生命学院 88206488 yongw@zju.edu.cn 电气学院 87951691 eegrs@zju.edu.cn
建工学院 88208680 ccea_graduate@zju.edu.cn 生工食品学院 88982192 shjfeng@zju.edu.cn
环资学院 88982448 shenyn@zju.edu.cn 生仪学院 87951585 qhuang@zju.edu.cn
农生学院 88982352 yjsk.cab@zju.edu.cn 动学科学学院 88982326 hzhu@zju.edu.cn
医学院 88208116 ZDYXYJS@126.com 药学院 88208418 huangpf@zju.edu.cn
管理学院 88206117 angeljan@zju.edu.cn MBA中心 88206813 c_chen@zju.edu.cn
公管学院 56662026 zjhorsezhu@zju.edu.cn 公管学院专业学位中心 56662028 xxzy@zju.edu.cn
计算机学院 87952168 wuzh@zju.edu.cn 传媒学院 87953990 yoyolan@zju.edu.cn
航空航天学院 87952899 Yjq1108@zju.edu.cn 机械学院 87951931 songxy@zju.edu.cn
材料学院 87952876 mse_edu@zju.edu.cn 能源学院 87951008 fhy@zju.edu.cn
化工学院 87951502 seasonrcj@zju.edu.cn 高分子系 87951592 shentong@zj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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