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考研网

法政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教师教育学院

杭州幼儿师范学院

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

人文学院

外国语学院

音乐学院

美术学院

数理与信息工程学院

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

经济与管理学院、中非国际商学院

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

工学院、职业技术教育学院

文化创意与传播学院

国际文化与教育学院

非洲研究院

杭州高等研究院

特别推荐:

[2021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 [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分数线[2013-2020]] [浙江师范大学王牌专业排名] [浙江师范大学考研难吗] [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浙江师范大学考研群] [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学费] [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学金] [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辅导] [浙江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考研国家线[2006-2020]] [2021年考研时间:报名日期和考试时间]

2021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是广大考研学子和家长朋友们十分关心的问题,招生专业目录包含了招生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学习方式等具体信息,以下是考研派为大家整理的2021浙江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点击下列链接即可查看:2021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http://yzw.zjnu.edu.cn/2020/0916/c4966a332686/page.htm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心,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学制
全日制学术学位学制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学制一般为3年,其中翻译硕士、教育硕士学科教学(音乐)学制为2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学制一般为3年,其中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公共管理硕士(MPA)学制为2.5年。
三、招生计划
2021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2789人(含推荐免试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联合培养计划等),其中拟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1103名、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1335名、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351名。正式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的2021年招生计划为准,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各学院、专业招生人数为预计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复试前,学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已接收推免生人数、生源状况、学校发展需要等因素适当调整,最终确定并公布招生计划。
计划招生专业目录、学位点介绍、考试大纲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学院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6.满足招生学院及专业所列特殊要求(详见当年招生专业目录)。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推荐免试
我校所有全日制专业(除旅游管理专业外)均可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接收推免生的具体要求详见《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五、报名
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
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学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限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考,报考类别要求为定向。
5.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等网上报名信息和提供真实材料。
6.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7.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9.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具体时间请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校要求考生在复试前向所报考学院(研究机构)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原件)。
(四)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五)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六、考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不超过14:30)。
2.初试地点: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的报考点指定的考试地点。
(二)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具体复试办法和工作安排在复试前通过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各学院网站公布。
(三)体检
考生拟录取后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七、录取
(一)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拟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三)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八、学费和奖助政策
(一)学费标准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一般为8000元/年,其中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英语)专业硕士研究生10000元/年。
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全程6万元,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全程4.5万元,非全日制法律硕士和社会工作硕士全程4万元,非全日制教育硕士全程3万元。
(二)奖助学金
1.我校建立多元奖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其它各类奖学金,实行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三助”津贴、专项帮困补助等制度,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
2.我校设立新生学业奖学金,符合奖励条件的新生入学当年即可获得12000元的学业奖学金。在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数学三个学科试行优秀新生奖学金,符合奖励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在规定的基本学制学习年限内,除享受上述奖助学金外,额外奖励2万元/生·年。
3.我校设立出国(境)访学“启航计划”奖学金、优秀学位论文培育、创新成果奖励、科研基金、创新创业项目培育等专项经费。
4.除学业奖学金(包括优秀新生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以外的奖助学金,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均可以享受。各类奖助学金申请资格、资助额度和发放办法以学校最新公布文件为准,具体情况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九、就业
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入学时不转户口和档案,毕业后回原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文件要求严肃处理。
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在报考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不论何时,我校均有权取消其报考资格、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和学籍;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十一、其他事项
(一)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二)参考书目考生可到相关书店购买,学校不办理邮购书籍业务。
(三)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学位。
(四)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变化,我校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和属地管控政策,对本简章涉及内容作出相应调整,确保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五)本招生简章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如有不符,以国家和上级政策为准。
(六)关于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请及时查阅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有关报考专业的具体问题,可直接与相关招生学院联系(详细联系方式见:http://yzw.zjnu.edu.cn/2018/0308/c6574a232809/page.htm)
(七)联系方式
学校名称:浙江师范大学                   学校代码:10345
学校地址: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邮编:321004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9-82283026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w.zjnu.edu.cn
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考研复试时间
 
学院(研究机构)在3月20日前在本部门网站公布复试录取办法、专业招生计划和一志愿复试名单,同时在国家“调剂服务系统”公布专业缺额。
 
3月24日至3月29日组织复试面试,4月中旬前复试工作结束。
学院(研究机构)复试全部结束后在本部门网站公布拟录取名单。
 
4月底,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示全部拟录取名单。
 
6月底,邮寄录取通知书。
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考研复试录取条件
录取工作
 
(一)录取基本原则
 
1. 学院(研究机构)在确定拟录取名单时,要根据考生德、智、体情况全面衡量,全面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和身心条件,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根据专业录取条件和考生志愿,对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考查、加权计分后,一志愿考生和调剂生分别排序,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复试面试、初试成绩、复试笔试和外语口语测试的成绩高低择优录取。
在同等条件下,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优先调剂录取。
 
(二)录取工作具体要求
 
1.学院(研究机构)党委(总支)必要时要组织对拟录取考生进行调档审查,审查不合格者不发录取通知书。
考生档案原则上由个人携带,在开学报到时上交所在学院(研究机构),考生个人不得拆封。
特殊不能携带的,须在所在学院(研究机构)规定时间内通过机要或EMS寄送到指定的收件人。
 
2.严把资格审查关,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得修改。
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和上报。
 
3.学院(研究机构)拟录取名单确定前须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在国家“调剂服务系统”内给待录取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前,须经研究生院审核。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以录取:
 
(1)报考条件资格审查不合格。
 
(2)复试中的笔试成绩不及格(满分为150分的合格分为90分,满分为100分的合格分为60分);
 
(3)复试中的面试成绩不及格(同上);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2门课中有1门不及格(同上);
 
(5)体格检查不合格;
 
(6)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7)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国家“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
 
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考研复试形式
三、复试工作基本原则、内容和要求
 
(一)复试工作基本原则
 
1.学院(研究机构)复试分数线(包括一志愿和调剂考生)不得低于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除成绩要求之外,学院(研究机构)可结合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和其他规定,或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提出其他复试要求,并及时公布,但不得出台歧视性规定。
 
2.结合招生计划和生源等情况,实行差额复试,比例一般控制在1:1.2-1.5,具体由学院(研究机构)根据生源情况确定。
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不得进行调剂。
 
3.加强考生资格审查。
 
核查考生的报考信息、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国外学历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由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并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毕业证书在入学时交验)。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
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还需上交定向就业单位出具的意向书。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提供服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参考《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各门类要求,单科下降10分,总分下降35分。
 
(二)复试内容
 
1.学院(研究机构)应制定具体的复试方案和程序,确定学院内各专业初、复试成绩计算及比例确定的方法,在复试前公布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各为50%,两者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2.复试的主要方式包括笔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面试(含外语口语测试)等,其中面试时间要求每生一般不少于20分钟。
各学科在考察学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时,要全面考核学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在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时,除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外,要注意考察学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的情况。
 
 
3.要认真做好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严格防止不符合报考、调剂条件的考生参加复试,资格审查过程中如出现问题应及时与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处理。
 
 
4.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5.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学院(研究机构)应严格进行复试。
 
对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提供复试相关专业6门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且需安排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两门科目,其单科成绩应均不低于60分。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对跨专业考生有加试要求的专业,加试科目成绩一般应不低于60分。
 
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不提供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不进行加试。
各位考生:
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统一要求,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已发布。各科目考试成绩均已进行认真严格复核。考生如对成绩还有异议,可按以下程序和要求申请复查: 
        1.申请方式
    我校所有成绩复查申请均通过电子邮件提交。考生须将书面申请(见附件1)(无须扫描)、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在同一页上)的扫描件(pdf格式)、准考证的扫描件(pdf格式)以考生本人的“准考证号+姓名”命名,发送到yzb@zjnu.cn,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个人信息填错或材料不全者申请无效。考生收到邮箱的自动回复邮件,即为发送成功,无需电话确认。
        2.申请时间
        2020年2月21日-24日,逾期不再受理。每位考生只能申请复查一门科目。
3.复查内容
考生个人信息是否正确(是否是本人答卷)、答题内容有否漏评;答题卡扫描图像是否清晰正常;小题得分有否漏统漏登、合成后的各小题得分是否与公布成绩一致等。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浙江省考试院关于成绩复核的相关要求,考生答卷按照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复查工作由我校组织专门人员完成,考生本人不得查阅答卷。
4.结果告知
复查成绩无误的考生名单,将于3月2日左右在浙师大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w.zjnu.edu.cn)上公布,不再逐一通知考生。如复查成绩有误,将电话通知考生本人。
5.温馨提示
(1)我校初试成绩查询不提供考生成绩排名情况。
(2)我校不受理现场、电话等方式的复查申请。为加强疫情防控,所有考生不得来校申请或咨询。
(3)我校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进展情况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部署,在保证考生健康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安排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具体时间、形式和要求将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w.zjnu.edu.cn)发布,请各位考生务必密切关注。
历年复试分数线、报考人数、上线人数及录取人数和录取分数详见http://yzw.zjnu.edu.cn/wnzssj/list.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