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招生 专业:

天津大学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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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招生

天津大学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海洋技术专业简介

【本科生专业】:海洋技术专业
 
 
发布时间:2015-04-29 来源:天津大学海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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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业特色
 
当前,我国海洋科学与海洋技术具有非常广阔的发展空间,培养海洋技术(特别是海洋观测技术)方面的专业人才可以为国家海洋科学研究提供人才支撑,促进我国海洋科学与海洋技术的快速发展。天津大学海洋技术专业将以海洋观测技术为牵引和支撑,瞄准我国海洋科学领域的重大发展战略与人才需求,在以下领域开展学术研究与人才培养工作:
 
1. 海洋观测,包括海洋观测理论与技术研究、海洋观测仪器设备的研制、海洋观测平台开发等;
 
2. 海洋数据工程,包括海洋数据可视化研究,海洋大数据获取、处理与分析,海洋GIS工程等;
 
3. 航海导航技术研究,包括e-航海、航海保障、海洋定位等;
 
二、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科学素养,具有国际视野、信息化理念和正确海洋观,掌握现代化海洋技术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实践技能,具备较扎实的力学、信息、水声、激光等现代海洋技术相关的基本知识,能够胜任海洋技术开发、海洋环境观测、海洋数据分析、海洋工程监测及海洋科学与技术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层次复合型专业人才。
 
三、 核心课程
 
人文社科类课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大学英语、专业英语及其他文史哲类课程;
 
公共基础课:高等数学、大学物理、计算机软件技术基础、数据库原理等;
 
学科基础课:海洋科学导论、海洋管理概论、海洋技术标准、信号与系统、水声工程、工程光学、国际海洋法、通信原理等;
 
专业核心课:海洋技术导论、海洋大地测量、海洋地形观测、海洋水文观测、海洋定位技术、海洋GIS工程、海洋大气观测等;
 
课程设计:海洋观测仪器设计、海洋GIS工程(数据处理与分析);
 
实习实践:海上观测实习、海岸观测实习;
 
创新与研修类课程:E-航海体系架构分析、海浪数值模拟浅析、传感理论与技术以及其他创新实践计划,为学生参加各类学术竞赛提供课程基础。
 

天津大学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硕士专业简介

【研究生专业】:海洋环境科学与技术
 
 
发布时间:2015-04-29 来源:天津大学海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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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学科简介:
  海洋环境科学与技术学科为环境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下设的二级学科,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本学科以海洋观测技术为牵引和支撑,以海洋观测、海洋仪器和海洋信息技术为特色,促进海洋科学与海洋技术的融合与协同发展,瞄准我国海洋科学领域的重大发展战略与人才需求,聚焦当前海洋科学领域中国际研究前沿、国家发展急需、潜在实用价值高的科研项目,开展科学研究与人才培养工作。
二、本学科主要研究方向:
1、海洋数据工程,包括海洋数据可视化研究、海洋大数据处理与分析、海洋GIS工程;
2、海洋观测技术研究,包括海岸摄影测量、海底地形测量、海洋水文观测等;
3、海洋观测理论研究以及仪器研发、平台搭建;
4、航海导航技术研究,包括船载POS技术研究、卫星组合定位技术研究等;
5、海洋环境科学研究,包括海洋动力学、海洋生态系统模型、近海环境保护、物理海洋学、海洋环境信息服务系统研究、浪、潮、流数值模拟等
三、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国际视野、信息化理念和正确海洋观,掌握现代海洋环境科学与技术的理论和实践技能,具备扎实的力学、电子、机械、水声、激光等现代海洋环境科学与技术相关的基本知识,能够胜任海洋技术开发、海洋环境观测、海洋数据分析、海洋工程监测及海洋科学与技术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层次复合型专业人才。
四、学习年限及毕业条件
  本学科培养年限为2.5年,课程学习时间为1年,论文时间为1.5年。硕士研究生毕业条件(满足其中之一即可):1、发表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核心期刊)论文1篇、申请国家发明专利1项(获得公开号);2、发表SCI论文1篇。
 
五、课程设置
核心课程
 
第一外国语
工程与科学计算
 
应用统计学
 
海洋数据工程 
 
海洋科学与技术导论
 
研究方法论
英文科技论文写作
必修环节
 
学科前沿及学术道德规范讲座 3次
学术交流(学术报告3次、学术会议1次,鼓励跨学科学术交流) 4次 
实验技能或社会实践课程
 

天津大学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科概况

 一、学科简介:
  海洋环境科学与技术学科为环境科学一级学科下设的二级学科,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本学科以海洋观测技术为牵引和支撑,以海洋观测、海洋仪器和海洋信息技术为特色,促进海洋科学与海洋技术的融合与协同发展,瞄准我国海洋科学领域的重大发展战略与人才需求,聚焦当前海洋科学领域中国际研究前沿、国家发展急需、潜在实用价值高的科研项目,开展科学研究与人才培养工作。
二、本学科主要研究方向:
1、海洋数据工程,包括海洋数据可视化研究、海洋大数据处理与分析、海洋GIS工程;
2、海洋观测技术研究,包括海岸摄影测量、海底地形测量、海洋水文观测等;
3、海洋观测理论研究以及仪器研发、平台搭建;
4、航海导航技术研究,包括船载POS技术研究、卫星组合定位技术研究等;
5、海洋环境科学研究,包括海洋动力学、海洋生态系统模型、近海环境保护、物理海洋学、海洋环境信息服务系统研究、浪、潮、流数值模拟等
三、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国际视野、信息化理念和正确海洋观,掌握现代海洋环境科学与技术的理论和实践技能,具备扎实的力学、电子、机械、水声、激光等现代海洋环境科学与技术相关的基本知识,能够胜任海洋技术开发、海洋环境观测、海洋数据分析、海洋工程监测及海洋科学与技术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层次复合型专业人才。

天津大学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联系方式

天津大学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第8教学楼
 
   邮编:300072
 
   电话:+86-22-87370655
 
   传真:+86-22-87370655
 
   邮箱:marine@tju.edu.cn
 
学院网址:http://marine.tju.edu.cn/
 
学院微信公众号:TJU_Marine
 

天津大学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简介

天津大学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以下简称“海洋学院”)成立于2014年4月。天津大学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天大品格”的社会主义大学。本学院依据学校办学定位,紧贴国家海洋人才需求,突出信息化技术变革,坚持立德树人、全面发展,努力建设一个“面向需求、理工结合、特色鲜明”的国内一流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
 
现有教职员工49人,专任教师37人,其中正高13人,副高8人,讲师16人。学院拥有双聘院士2人,“973”首席科学家1名,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2名,天津市授衔专家3名。目前,学院正在持续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引进高水平人才。
 
2015年,获教育部批准设立海洋技术本科专业,学制四年,授予工学学位。2017年,学院申请并获批海洋技术自设二级学科硕士点。2018年新增海洋科学本科专业,学制四年,授予理学学位。目前,学院拥有1个一级学科“海洋科学”和2个自设二级学科“海洋环境动力学”和“海洋技术”。在学校一流大学学科建设方案的环境生态领域中,海洋科学学科属于三个核心学科之一。
 
历经五年多的发展,学院按照信息化、案例化、国际化的教学理念,科学制定了面向数据、体系完整、本-硕-博贯通的教学课程体系。目前,海洋学院已建成“两馆”(海洋认知馆、海洋影视馆)、“七室”(海洋探测技术实验室、海洋遥感技术实验室、海洋定位技术实验室、海洋测量工程实验室、海洋数据工程实验室、海洋化学实验室、物理海洋实验室),能够满足课内实践、实验、上机的需求。此外,学院还与国家海洋局、海事局、海洋信息技术中心等多家单位建立合作关系,建设多个实践基地,包括“一船”(“海巡1505”教学船)、“一场”(禇岛海上观测场)等实践教学平台。通过建设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平台,搭建沉浸式的教学实践平台,聚焦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加强海洋认知、开展现场实习,大大缩短了从理论教学到实习实践的距离。
 
学院高度重视学生综合能力培养,依托本科生导师工程等全方位指导学生成长,学生也先后在全国挑战杯竞赛、天津市挑战杯竞赛、世界智能大会水下机器人挑战赛、北斗导航应用设计竞赛、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大赛等多项竞赛斩获多项荣誉,学院学生组织的社会调查实践队连续获得天津市优秀实践队称号,学生培养成效日益凸显。
 
学院已承担国家“973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重大项目、国家各部委项目等科研项目共九十余项,获批天津市港口环境监测工程技术中心,荣获天津市技术发明奖、天津市专利奖金奖,牵头成立天津大学津南区创新研究院、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会应用海洋学分会。 
 
学院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及“海洋强国”战略,获批中国-东盟海上合作基金项目、中-印尼人文交流机制项目,成立“中国-东盟智慧海洋中心”、“中国-印尼智慧海洋中心”。连续举办“中国-东盟智慧海洋国际学生创新课程培训项目”,以及“中国-东盟海洋北斗技术研讨会”、“中国-东盟高校赛艇比赛活动”。获批2项“发展中国家杰出青年来华工作计划项目”。学院设立“合众思壮留学教育基金”,签订了多个国际合作框架协议。与美国麻省理工学院、德国慕尼黑工业大学、德国汉堡大学、加拿大国家环境部、加拿大魁北克大学、美国里海大学、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泰国玛希隆大学、泰国东方大学、马来亚大学、马来西亚理工大学、马来西亚登嘉楼大学、萨格勒布大学、印尼泗水理工学院、印尼苏门答腊理工学院等国际高校与机构建立密切合作沟通机制。
 
 
 

2016年天津大学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考研复试评分及成绩

复试评分及成绩
  复试成绩总分200,其中专业能力考核80分,综合素质考核120分。专业能力考核成绩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15分、专业课笔试65分;综合素质考核部分实验(实践)测试30分,综合面试90分。
  考生复试成绩包括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低于120分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
 

2016年天津大学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考研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
  包括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专业能力考核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专业课笔试;综合素质考核包括实验(实践)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
  1.专业能力考核:
  (1)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采用面试方式,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10分钟。听说能力测试内容包括公共外语和专业外语。
  (2)专业课笔试主要测试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考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科目参考海洋学院复试大纲。
 

2016年天津大学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考研复试安排

2016年天津大学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考研复试安排
  根据《天津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调剂工作安排》,结合海洋学院海洋环境科学与技术专业实际情况,现将我院2016年硕士招生复试事宜通知如下:
  一、查询海洋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相关信息,可登陆天津大学海洋学院网站、天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网站或拨打电话022-87370655。
  二、“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已公布在天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网站和天津大学海洋学院网站,请各位考生查看。
  三、资格审查
  所有列入学科、专业复试名单的考生,均可于3月14日开始开始至复试工作结束前,登陆查分系统界面(http://121.193.130.231:8088/gsscore/index.jsp)跳转至网上交费及时缴费(支付宝账户),复试费标准为90元。
  完成缴费后,考生可适时在网上下载打印《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并携带以下材料参加资格审查:
  1.《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
  2.准考证;
  3.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4.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生的学生证);
  特别提示:
  1.身份证如果丢失,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
  2.学生证如果丢失,需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
  3.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已经缴纳复试费的考生,参加校内调剂复试不必重复缴费。
  4.如需领取复试费发票,请于4月13日—15日,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第9教学楼104室)领取。
  5.研究生院仅负责对上学校线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复试名单以学院公布为准。
  6.复试结束后,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四、时间安排
项目 参加范围 时间 地点 要求
资格
审查
参加复试的本校考生 3月17日下午1:30-5:30 卫津路校区25教学楼A区一层大厅 1. 3月14日起至复试工作结束前,登陆研招网交费平台缴纳复试费
2. 下载《资格审查合格单》
3. 如需领取复试费发票,请于4月13日—15日,到卫津路校区第9教学楼104室领取。
参加复试的非本校考生 3月18日下午1:30-5:30
补漏 3月21日下午1:30-4:30 卫津路校区第9教学楼104室
体检 已到卫津路校区准备复试的非本校考生(不区分学院) 3月17日上午7:30-11:30 卫津路校区校医院 1. 持身份证、准考证(或学生证)、一寸照片(体检表张贴)、笔(填表用)参加体检;
2. 缴纳体检费60元(若其余时间体检,费用由校医院依照另外标准收取)
3. 体检完毕后,需将体检收费单据红联,加盖“体检表已交”印章后交回学院
参加复试的非本校考生 3月18日下午1:00-4:30
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考生 3月19日上午9:00-10:30 第八教学楼320会议室 凭身份证、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单参加
提交:《资格审查合格单》、成绩单(往届考生若无原件需复印件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体检收据红联、个人简历。
外语能力、实验测试及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考生 3月19日上午11:00-12:00 第八教学楼320会议室
五、复试方案
  (一)复试内容
  包括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专业能力考核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专业课笔试;综合素质考核包括实验(实践)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
  1.专业能力考核:
  (1)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采用面试方式,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10分钟。听说能力测试内容包括公共外语和专业外语。
  (2)专业课笔试主要测试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考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科目参考海洋学院复试大纲。
  2.综合素质考核:
  (1)实验(实践)能力测试主要测试考生实验和动手操作技能,采用面试方式进行,时间为10分钟。
  (2)综合面试由参加复试的老师直接提问。考核内容涉及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核,考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考生对报考专业发展动态了解以及在本专业发展潜力考核;考生的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实践经历考核,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素质以及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考核等。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20分钟。
  (二)复试评分及成绩
  复试成绩总分200,其中专业能力考核80分,综合素质考核120分。专业能力考核成绩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15分、专业课笔试65分;综合素质考核部分实验(实践)测试30分,综合面试90分。
  考生复试成绩包括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低于120分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
  (三)复试纪律
  1.复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必须正确执行招生政策、不徇私情。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必须回避复试及录取的相关工作。
  2.复试过程录音录像。
  3.凡对复试、录取等方面有疑问的考生,可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诉申请,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提出的申诉进行调查及处理。
  申诉电话:022-87370655022-27409515
  申诉邮箱:marine@tju.edu.cn
  4.其他事项严格按照《天津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调剂工作安排》要求执行。
  六、录取规则
  1.贯彻对考生进行德智体能全面衡量的精神,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学院对参加复试合格的考生先录取报考第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
  2.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若总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时严格依照程序依次录取,优先录取报考第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
  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60%+复试总成绩×40%
  3.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4.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总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5.对复试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学院会及时通知考生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