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大学物理科学学院研究生招生 专业:

青岛大学物理科学学院研究生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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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大学物理科学学院研究生招生是一个不错的学院,深受考研人的追捧,本校每年会有数千名研究生招生的名额,研究生报考录取比在3:1左右,难度中等,部分热门的研究生专业研究生报考录取比会更高一点,物理科学学院是学校里比较好的一个院系,请各位准备报考青岛大学物理科学学院研究生招生的同学注意,该院系有以上多个专业在招生研究生,欢迎各位同学报考青岛大学物理科学学院研究生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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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大学物理科学学院研究生招生

青岛大学物理科学学院物理学(师范类)简介

物理学(师范类)
人才培养的整体目标为:培养具有良好的教师道德和教师素养,扎实的专业基础和专业技能,热爱教育事业、适应基础教育的新型教师。具体要求是:坚持以人为本、宽口径、厚基础的培养原则,贯彻学术性、师范性、综合性、适应性和谐统一的教育理念,突出综合素质、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的培养重点,实施学科专业与教育专业一体并重的教育策略,培育科学精神、人文情怀、艺术修养、教育智慧协调发展的文化素质结构,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物理和教育科学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与方法,了解物理的科技新发展,受到科学思维和科学实验的基本训练,通过教育理论课程的学习和教育教学实践的系统训练,具备从事基础教育教学和教学研究的基本能力。

青岛大学物理科学学院材料物理专业简介

材料物理
材料物理是一个经典而又与时俱进的凝聚态物理学和材料科学的交叉学科。本专业专注于光电功能材料,下设陶瓷、晶体、薄膜三个研究方向,致力于向社会输送基础扎实、创新能力强、科学精神严谨的高级专门人才。在夯实物理基础的同时注重材料的前沿发展和实用技术,使学生掌握材料微观结构和物理性能的基本作用规律,获得先进材料设计、制备以及新产品开发的基本技能。围绕课程设计建设了材料物理专业实验室和实习实训基地,通过近代物理实验、材料科学实验、创新实验(自主申请+教师指导)、毕业设计与实习等一系列环节,培养学生实践和创新能力。通过本专业培养,学生可选择在材料学科、物理学科以及新能源、微电子、生物工程等交叉学科从事科学研究和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走向社会从事新材料设计与研发、电子电机技术、专业装备制造、新能源(太阳能、LED、新能源汽车等)、信息与传感技术、光电晶体研发等行业,以及相关的教育和咨询行业。

青岛大学物理科学学院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简介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人文素质和科学素养深厚,能源科学理论基础宽厚、扎实,具有较强工程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毕业后凭借良好的专业素养和工程实践能力,既能从事新能源领域的工程设计与应用、能源管理或教学等工作,还可继续在能源领域中读研深造。

青岛大学物理科学学院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简介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结合青岛市以及山东半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对人才的需求,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为:培养在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领域具有宽基础、高素质、具有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工程科学专业人才。学生经过系统的学习和实践之后,了解光电信息技术的前沿理论,把握当代光电信息技术的发展动态,具有研究开发新系统、新技术的能力,接受现代光电信息技术的应用训练,掌握光电信息领域中光电仪器的设计及制造方法,具有在光电信息工程及相关领域从事科研、教学、开发的基本能力,或攻读物理学、光学工程或相关研究方向的硕士、博士学位

青岛大学物理科学学院应用物理学简介

应用物理学
应用物理学是将物理学的原理、方法应用于相关科学技术领域的应用型学科,是一个重基础、宽口径的专业。通过本专业课程的学习和训练,培养具有扎实数理基础、良好科学素养和创新意识,掌握物理学的基本理论和实验方法,获得相应的科学思维和动手能力的基础训练,能够在理论物理、凝聚态物理、材料科学技术、电子科学技术、计算机技术等科学领域从事基础研究、教学、技术开发和相关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本专业的培养目标,既突出学科基础、加强实验动手能力和科研创新能力培养,又注重多个应用方向发展、重视校企联合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青岛大学物理科学学院简介

1.历史沿革:物理科学学院的前身是青岛大学物理系,始建于1986年,隶属原青岛大学理工学院,2006年4月独立建院,设有5个专业方向(应用物理学、材料物理、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物理教育),2个教学中心(基础物理教学中心和物理实验教学中心)。物理学科于1987年开始招收应用物理学本科生,2003年和2005年先后获批凝聚态物理和理论物理二级学科硕士点,2010年获批物理学一级学科硕士点,2018年获批物理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另招收材料工程、学科教学(物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及材料科学与工程博士后。
2.师资力量:学院现有教职工103人,其中专任教师82人。教授25人、副教授30人、高级实验师和高级工程师6人、讲师24人、实验师2人,博导11人。有泰山学者科研团队5个、山东省高校优秀科研创新培育团队1个,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3人,泰山学者特聘教授5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人、省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4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山东省教学名师1人、青岛市高校教学名师2人、省属高校优秀青年人才3人、中科院“百人计划:杰出海外人才”和上海市“浦江人才”1人、青岛大学特聘教授15人、青岛大学年度教学十佳5人,青岛大学教学团队2个,形成了以中青年为骨干、竞争力强的教师队伍。
3.学科体系:应用物理学是国家级特色专业、山东省特色名校工程重点建设专业;建有应用物理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山东省高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物理学科现建有山东省凝聚态物理特色重点学科、山东省高校海洋观测与宽带通信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山东省中法纳米光电技术国际合作中心、山东省高校光子学材料与技术强化重点实验室、中央与地方共建高校特色优势学科光电材料与器件实验室、山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4个,青岛市工程研究中心、实验室和青岛市科普教育基地,形成了服务国家和地方需求结构合理的学科体系。
4.科学研究:本学科方向近五年获教育部自然科学二等奖1项、山东省自然科学二等奖3项、三等奖1项、其他奖项15项,先后承担973课题(1项)、863子课题(2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58项)等科研项目160余项,立项经费4300余万元,到账2800余万元。在Phys. Rev. lett、Phys. Rev. B、Appl. Phys. Lett.、Opt. Lett.、Adv. Mater、Nat. Commun.、Adv. Funct. Mater.等期刊发表高水平SCI论文500余篇,ESI高被引论文3篇,合著英文教材1部、编写英文专著章节7节,获批国家发明专利97项。在凝聚态物理、光学、低维物理、理论物理等领域,围绕多铁磁电耦合、薄膜场效应晶体管、激光晶体、锂电池、光伏材料、低维材料以及强关联电子体系的研究,形成了与国家和山东省发展战略相适应、具有鲜明特色的科研方向。
5.人才培养:本学科在读本科生1000余人、研究生220余人,近五年授予物理学硕士学位97名,并招收博士生13人,授予博士学位8人,招收博士后19人。获山东省优秀博士、硕士论文5篇,获全国第五届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奖1项。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在Adv. Mater.(IF=21.9)、Nat. Commun. (IF=12.1)、Adv. Funct. Mater. (IF=12.1)、Nanoscale、Carbon、Phys. Rev. B、Appl. Phy. Lett.等期刊上发表SCI收录论文80余篇。研究生、本科生在国际大学生物理竞赛、国际大学数学建模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大赛、全国大学生物理实验竞赛、山东省大学生物理科技创新大赛等竞赛中获得国家级及省部级奖励300余项,发表科研论文100余篇,就业率和考研录取率位居学校前列。本科生近年来考入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浙江大学等名校的比例逐年提高,考研率40%以上。硕士毕业生到德国马普所、香港理工、中科院物理所、南京大学等高校继续攻读博士学位,毕业生受到高校及社会用人单位的广泛认可和普遍赞誉。毕业生中产生了国家杰青、国家优青、高校教授、中学校长、企业董事长以及市长等一批优秀人才。
6.教学改革: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积极开展了以课程论文为引导研究性学习、以本科生创新项目为支撑的学生创新素质为内容的教学改革。获批省级教学研究重点项目1项,校级教学研究项目30余项。新增省级精品课程5门,校级精品课程5门。应用物理学和光学教学团队被评选为校级教学团队,多人获山东省教学名师、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青岛市教学名师、青岛大学教学十佳等荣誉称号。应用物理学2008年被评为省级品牌特色专业,2010年被评为国家级特色专业,2012年成为山东省应用基础型特色名校重点建设专业。教学改革取得一系列成果,先后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山东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4项、三等奖2项、校级教学成果奖8项。
7.学术交流: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方面十分活跃,与美国东北大学(Northeastern University)、加拿大滑铁卢大学(University of Waterloo)、德国拜罗伊特大学(Bayreuth)、日本国立材料科学研究所(NIMS)、澳大利亚悉尼大学(Sydney)、卧龙岗大学(University of Wollongong)、香港科技大学、北京大学、中科院相关研究所等10余家单位长年保持密切合作关系。近五年举办/承办国际会议5次,国内会议10余次,邀请国内外知名学者到学院做学术报告,积极鼓励学院教师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和国际学术合作。

青岛大学研究生院物理科学学院联系方式

青岛大学研究生院物理科学学院联系方式:葛老师 博逸楼 85953552

2018 年青岛大学物理科学学院考研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

  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

  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

  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

  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2018年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将按全日制(含推荐免试、长学制转段、”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和非全日制两种形式公布。

  各专业招生计划请登录青岛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目录查询,目录中所

  列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具体录取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与专业报

  考情况作适当调整。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专业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

  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

  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8年9

  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

  据专业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

  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我校学术学位各专业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跨学科门类报考,同等学力

  考生只能报考与本人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

  (三)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

  均可接收推免生。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

  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

  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名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

  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

  管理硕士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

  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时间: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

  名时间为2017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教育网址:,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

  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

  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

  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

  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

  招生单位的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学校招生简章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

  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

  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

  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按照《国家教

  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

  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

  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

  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

  报考点核验。

  (5)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

  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

  自治地方,为原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

  数民族照顾政策。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

  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6)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

  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

  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联系。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

  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

  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

  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

  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

  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

  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

  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

  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支付报名费

  选择山东省各报考点的考生,提交网报信息后,在研招网报名(含预报名)

  期间,考生通过”网上支付”方式(不含选择济宁市报考点的考生)缴纳报考费。

  缴费成功后,方可持报名号在规定时间到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网报信息确认,否

  则报名无效。请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期间在网上缴纳报考费,最迟须在(10月

  31日22:00)前完成网上缴费,现场确认期间一律不接受现场补缴费。

  选择山东省外报考点的考生,请查询当地缴费通知。

  (三)现场确认:

  1.报考我校并选择”青岛大学”报考点的考生,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选择其他报考点的考生务必及时关注报考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管理机构发布的

  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考生务必提

  前了解报考点现场确认的要求,一旦发现填报有误,须在10月31日网报结束

  之前予以更正。

  2.注意事项: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

  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

  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

  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2018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

  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

  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

  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

  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并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

  子信息。

  五、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学校将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

  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网上

  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六、初试

  (一)2017年12月14日-25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

  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

  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二)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

  一律不予承认。

  (三)初试科目

  12月23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3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4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4日下午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四)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

  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教育学、历史学、医学门类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

  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五)考试大纲及命题

  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

  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临床医学综

  合能力(西医)、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

  全国联考科目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

  联考综合(非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

  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

  指定的相关机构组织编制;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学校自行组织。

  七、复试

  (一)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

  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

  录取。

  (二)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

  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执行一区分数要求,并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

  确定各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

  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

  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

  数民族照顾政策。

  (三)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生源充足的专业,

  将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

  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提前在我校研究

  生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

  (四)学校在复试将应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

  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

  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

  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

  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五)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

  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

  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也须按照同等学力考生要求参加加试。加试科目及特殊要

  求见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加试方式为笔试。

  (六)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

  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七)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学校自行组织,成绩计入

  复试总成绩。

  (八)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

  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

  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

  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八、调剂

  (一)考生调剂基本条件(最终条件以当年教育部通知为准):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

  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及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

  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

  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

  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与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与工程硕士

  照顾专业之间互调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二)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

  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

  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

  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三)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

  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三)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

  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

  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

  外)。

  九、体检

  体检工作安排在复试中进行。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

  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

  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

  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相关规定执行。

  十、录取

  我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

  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

  单。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

  生须在被录取前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

  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本单位不

  承担责任。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

  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

  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

  取资格。

  十一、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

  正行为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

  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

  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

  工作人员,由教育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

  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其他

  1.学费

  所有硕士研究生均需交纳学费,具体收费标准另行通知。

  2.奖助体系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符合相关条件的全日

  制研究生,可获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表现优异、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参加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

  取,学校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学校还设有光华奖学金、青啤奖学金等专项奖

  学金项目。

  此外,我校每年为研究生提供一定数量的三助岗位。研究生可申请从事助教、

  助研、助管工作;按国家政策规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办理生源地助学贷

  款。

  3.学制

  学术学位硕士生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允许修业年限2—6年。专业学位硕

  士生基本修业年限为2-3年,最长修业年限为4-6年,其中教育硕士、法律硕士

  (法学)、汉语国际教育硕士、金融硕士、保险硕士、翻译硕士、旅游硕士、工

  程管理硕士、社会工作硕士、应用统计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基本修业年限为2

  年;其余类别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具体以各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为准。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青岛市宁夏路308号青岛大学物理科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2-85957290

  E-mail:cyzheng@qdu.edu.cn

  附件一:2018年物理科学学院招生目录



  2018年物理科学学院招收硕士生初试自命题考试范围

  (一)045105学科教学(物理)(专业学位):

  1、教育综合:《全日制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入学考试大纲及指南【教育综合科目】》全国教育

  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编写,人民教育出版社,2009年第一版;2、物理基础综合:

  《力学》漆安慎、杜婵英著,2005年6月,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电磁学》梁灿彬、秦光

  戎、梁竹健原著,梁灿彬修订,2004年5月,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光学教程》姚启钧著,

  2008年6月,第四版,高等教育出版社。

  加试用书:《原子物理学》褚圣麟,1979年6月,第一版,高等教育出版社;《中学物理教学概

  论》阎金铎、郭玉英著,2009年12月,第三版,高等教育出版社。

  (二)070200物理学

  考试范围:

  616.普通物理:力学,热学,电磁学;参考书目:《物理学》,马文蔚,高教出版社,第五版;

  704.光学:几何光学,光的干涉,光的衍射,光的偏振;参考书目《光学》赵凯华,高等教育出

  版社;

  815.量子力学:量子力学典型实验,薛定谔方程,力学量,表象,微扰,自旋;参考书目:《量

  子力学教程》,第二版,周世勋,高等教育出版社;

  817.固体物理:晶体结构,晶体的结合,晶格振动,晶格缺陷,金属自由电子理论,能带理论;

  参考书目:《固体物理》方俊鑫,上海科技出版社

  加试科目考试范围:

  热力学统计物理:热力学基本规律,均匀介质的热力学性质、单元系的相变,多元系的复相平衡

  和化学平衡,热力学第三定律,近独立粒子的最概然分布,玻尔兹曼统计,玻色统计和费米统计,

  系综理论,张罗理论;参考书目:《热力学统计物理》,汪志诚,第四版,高等教育出版社;电动

  力学;电磁现象的普遍规律,静电场,静磁场,电磁波的传播,电磁波的辐射,狭义相对论,带

  电粒子和电磁场的相互作用;参考书目:《电动力学》,郭硕鸿,高等教育出版社。

  (三)085204材料工程(专业学位):

  参考书目:《普通物理学》程守洙,第五版,2003年,高等教育出版社;《材料科学基础》张联

  盟,黄学辉,宋晓岚,第2版,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

  加试用书:《无机非金属材料学》张旭东,第一版,2000年,山东大学出版社

  2018考研预报名即将开始,考研派手把手教你考研预报名,

2019年青岛大学物理科学学院考研招生简章

  据青岛大学消息,2019年青岛大学物理科学学院考研招生简章已发布,详情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