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理工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 专业:
桂林理工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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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理工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建筑与土木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市政工程方向主要面向与市政供排水、环境保护相关的各行业企事业单位相关部门领域,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能够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基础理论和系统专业知识扎实,工程实践能力与工程科研能力强并具有一定创新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
本领域工程硕士研究生要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掌握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具有社会主义的理想与道德、集体主义与爱国主义精神,团结、勤奋、严谨、求实、善于合作的高尚品德和良好的心理素质;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以及科学严谨、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掌握建筑与土木工程工程领域的基本理论、先进技术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在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内的某一方向具有独立从事工程设计与运行、分析与集成、研究与开发、管理与决策等能力,并与职业资格认证相结合,掌握高级职业资格专项知识。了解本领域的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能够运用科学的方法和先进技术手段解决本领域生产实践相关问题。
二、研究方向
1.水处理理论与技术
主要围绕水处理理论与技术开展系统深入的研究。主要研究内容为:饮用水安全保障研究、城市污水处理与资源化研究、工业废水处理与回用研究、雨水处理与资源化利用等。
2.城市水务规划与管理
主要围绕城市水系统优化开展深入的研究。主要研究内容为: 城市给排水管网及泵站优化设计研究、城市节水技术、城镇水系统规划与管理、城市水务系统与管理、城市给排水信息管理系统研究、城市水环境系统优化研究等。
3.城镇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与资源化
主要围绕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与资源化开展深入的研究。主要研究内容为:城市生活垃圾、水处理厂污泥、工业固体废弃物等的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处置及资源化技术。
三、学制与在校年限
1.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为2.5年。研究生如需延期毕业的,需本人申请,导师签署具体意见,经学院同意,报研究生处批准,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延长期一般不超过1.5学年,延长期间的住宿及其它待遇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如果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包括经批准的延长期)内,未能完成硕士生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答辩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2.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1年的专业实践,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具体见表格附件)
硕士研究生课程分学位课程和非学位课程两类,非学位课程又分为限选课程和任选课程。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课程总学分不低于31学分。
1.学位课(必修课):19 学分
(1)公共学位课,8学分,其中
中国特色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2学分
英语(含口语) 6 学分
(2)专业学位课,11学分。专业学位课是研究生的主要学位课程,包括学科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等。
学位课一律考试,75分及以上为及格。若成绩达不到75分,不允许进入论文工作。
2.非学位课程:不低于12学分
(1)限选课程:6-8学分
(2)任选课程:4-6学分
3.补修课程
凡以同等学历或跨学科、跨专业(非市政工程、非给水排水或非环境工程专业)录取的硕士研究生或硕士学位进修生,根据实际情况,由导师确定补修本专业本科课程2~3门,补修课程不计入总学分。
五、必修实践环节及要求
硕士生的必修环节包括开题报告、和学术报告和专业实践。必修环节的总学分4学分,具体要求如下:
1.开题报告(1学分)
在课程学习结束后,结合学位论文选题对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行中期筛选,具体做法参照《桂林理工大学关于攻读专业学位研究生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的有关规定》执行,中期考核不合格者应中断培养。中断培养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发给研究生课程学习证明。
2.专业实践(2学分)
专业实践是本领域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充分的、高质量的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保证。通过实践环节应达到:基本熟悉市政供排水、环境保护相关的各行业企事业单位的工作流程和相关职业及技术规范,培养实践研究和技术创新能力,并结合实践内容完成论文选题工作。
实践环节的目的是根据本领域特点到相关企事业单位从事实习实践活动,可由两位导师共同协商决定实习实践内容,或由培养单位决定。可采取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时间1年。实践环节结束时撰写实践总结报告,完成实习实践的总体成绩评定。
3.科学研究和学术活动(1学分)
科学研究、学术活动和论文撰写,是硕士生培养工作的重要环节。研究课题确定后,应在导师的指导下拟定论文工作计划,包括论文阶段的主要内容、要求、进行方式、完成期限和所需的经费及设备。在科学研究与论文工作期间,硕士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广泛收集资料、阅读文献、进行调查研究,独立完成开题报告和中期研究报告,并在教研室和学院范围内公开报告。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要求参加4次以上学术活动,由学院负责考核。学术活动及其考核在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前完成。
六、培养方式
1.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学术型研究生有所不同,要突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特色,注重培养学生解决实践问题的意识和能力。
2.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行双导师制,由学校和企事业单位各派一名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担任导师,并组成导师组。企事业导师由学校按程序办理聘任手续。在导师组的指导下,制订个人培养计划,作为目标管理的主要依据之一。
3.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论文研究工作中,开题报告、论文中期报告与论文答辩等主要环节必须在校内完成。
七、学位论文
本领域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形式可以多样,可以是研究类学位论文,如科学研究论文,应用研究论文,也可以是设计类和产品开发类论文,如产品研发、工程设计与工程应用等,还可以是针对市政工程和技术的软科学论文,如调查研究报告与管理类研究报告等。
1.专业研究生在学位论文工作期间应按要求向所在学院或教研室提交论文工作中期报告。论文工作中期报告是对论文工作进行的阶段性总结,阐述已完成的论文工作内容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包括完成的理论研究和实验研究以及所获得的结论,对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和需继续完成的研究内容进行论证。
2.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论文工作中期报告必须以书面形式报送所在学院,导师应对中期报告写出评语,评语包括对该生已有工作的评价,特别是计划完成情况,该生的表现,以及对后续工作的估计。
3.各学院或教研室应组织包括导师参加的工作小组对本单位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论文工作中期报告进行评价。
4.对于论文工作中期报告合格者,可继续按期进行其研究工作,完成学位论文后组织答辩;对于论文工作中期报告不合格者,工作小组应提出整改方向,并在半年后再次进行论文工作中期报告,再次检查仍不合格,可建议中断该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由所在学院上报研究生处。
八、发表论文
硕士研究生除完成学位论文外,在答辩之前还应达到以下规定中任意一条:
(1)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校期间必须按照“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学生第二作者)或通讯作者”、“第一署名单位为桂林理工大学”的要求,至少在省部级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
(2)研究生至少申请发明专利(含实用新型专利)1项。
(3)参加专著、教材的编写,其字数不少于3万字,并正式出版。
最终解释权由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学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桂林理工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水利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培养水利工程项目规划、勘测、设计、施工、管理、技术攻关、技术改造、新技术推广与应用等方面,并能适应水利工程实际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和复合型人才。不但应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可以从事理论研究,而且应具有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能解决工程实践中出现的技术问题。具体要求是:
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具有奉献水利工程及生态文明建设事业的精神。
2.掌握水利工程基础理论,具有创业创新意识和水利工程技术应用、管理和研发的能力。
3.具备水利工程行业的基本执业能力。
4.基本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能够阅读外文专业文献的能力。
二、研究方向
1.水文学及水资源
2.地下水科学与工程
3.河流健康与水环境治理
4.生态水利与节水灌溉
三、学制和学习年限
1.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为2.5年。研究生如需延期毕业的,需本人申请,导师签署具体意见,经学院同意,报研究生处批准,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延长期一般不超过1.5学年,延长期间的住宿及其它待遇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如果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包括经批准的延长期)内,未能完成硕士生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答辩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2.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1年的实践环节,实践环节由校内与校外导师共同指导,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具体见电子表格附件)
硕士研究生课程分学位课程和非学位课程两类,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课程总学分不低于30学分。
1.学位课(必修课):18 学分
(1)公共学位课:8学分
政治理论课:中国特色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2 学分
第一外国语(含口语课程):英语6学分
(2)专业学位课:10学分
学位课一律考试,75分及以上为及格。若成绩达不到75分,不允许进入论文工作。
2.非学位课程:12-14学分
3.补修本科课
同等学力或跨专业考入的硕士生需补修的2-3门本专业的本科生主干课程,补修的课程不计学分。
五、必修环节及要求
硕士生的必修环节包括开题报告、中期考核、科学研究和学术研讨与报告四部分。必修环节的总学分为4学分,具体要求如下:
1.开题报告(1学分)
在课程学习结束后,结合学位论文进行选题,具体做法参照《桂林理工大学关于攻读专业学位研究生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的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不合格者应中断培养。中断培养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发给研究生课程学习证明。
2.中期考核(1学分)
(1)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位论文工作期间应按要求向所在学院或教研室提交论文工作中期报告。论文工作中期报告是对论文工作进行的阶段性总结,阐述已完成的论文工作内容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包括完成的理论研究和实验研究以及所获得的结论,对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和需继续完成的研究内容进行论证。
(2)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论文工作中期报告必须以书面形式报送所在学院,导师应对中期报告写出评语,评语包括对该生已有工作的评价,特别是计划完成情况,该生的表现,以及对后续工作的估计。
(3)各学院或教研室应组织包括导师参加的工作小组对本单位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论文工作中期报告进行评价。
(4)对于论文工作中期报告合格者,可继续按期进行其研究工作,完成学位论文后组织答辩;对于论文工作中期报告不合格者,工作小组应提出整改方向,并在半年后再次进行论文工作中期报告,再次检查仍不合格,可建议中断该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由所在学院上报研究生处。
3.科学研究(1学分)
科学研究、学术活动和论文撰写,是硕士生培养工作的重要环节。研究课题确定后,应在导师的指导下拟定论文工作计划,包括论文阶段的主要内容、要求、进行方式、完成期限和所需的经费及设备。在科学研究与论文工作期间,硕士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广泛收集资料、阅读文献、进行调查研究,独立完成开题报告和中期研究报告,并在教研室和学院范围内公开报告。
4.学术活动(1学分)
学术研讨与报告应贯穿于专业型研究生培养的全过程。应结合硕士生的专业课程学习、学位论文工作,由导师、学科与相关领域专家、研究生共同参加,以专人报告、集中讨论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展开。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要求参加2次以上学术活动并作学术报告,由学院负责考核。学术活动及其考核在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前完成。
六、培养方式
1.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学术型研究生有所不同,要突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特色,注重培养学生解决实践问题的意识和能力。
2.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行双导师制,由学校和企事业单位各派一名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担任导师,并组成导师组。企事业导师由学校按程序办理聘任手续。在导师组的指导下,制订个人培养计划,作为目标管理的主要依据之一。
3.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论文研究工作中,开题报告、论文中期报告与论文答辩等主要环节必须在校内完成。
七、学位论文
1.学位论文选题应紧密联系水利工程,可以是一个完整工程技术项目的设计或研究专题,也可以是工程技术项目中的一个子项目,应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先进性和工作量,能体现研究生运用相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水利工程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2.学位论文可将试验研究、规划设计等作为主要内容,以论文形式表现。
3.学位论文的评审应着重考查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水利工程领域实际问题的能力;审查学位论文工作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
八、发表论文要求
硕士研究生除完成学位论文外,在答辩之前还应达到以下规定中任意一条:
(1)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校期间必须按照“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学生第二作者)或通讯作者”、“第一署名单位为桂林理工大学”的要求,至少在省部级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
(2)研究生至少申请发明专利(含实用新型专利)1项。
最终解释权由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学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桂林理工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简介环境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专业型)
《环境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专业型)
(专业代码:085229)
一、培养目标
环境工程专业工程硕士研究生主要面向与环境保护相关的各行业、企事业单位相关部门领域,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能够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基础理论和系统专业知识扎实,工程实践能力与工程科研能力强并具有一定创新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
本领域硕士研究生应掌握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具有社会主义的理想与道德、集体主义与爱国主义精神,团结、勤奋、严谨、求实、善于合作的高尚品德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以及科学严谨、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掌握环境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业知识和常用的工具性知识,具备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具备一定的技术开发能力,熟练掌握实验技能,协助或独立解决科研、生产中的技术或管理问题;了解本领域的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能够运用科学的方法和先进技术手段解决本领域生产实践相关问题。
二、研究方向
1、固体废物处理及资源化利用
2、水污染控制技术
3、大气污染防治技术
4、土壤污染防治技术
三、学制和学习年限
1、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为2.5年。研究生如需延期毕业的,需本人申请,导师签署具体意见,经学院同意,报研究生院批准,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延长期一般不超过1.5学年,延长期间的住宿及其它待遇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如果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包括经批准的延长期)内,未能完成硕士生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答辩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2、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半年的实践教学,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单独用电子表格列出,具体见电子表格附件)
硕士研究生课程分学位课程和非学位课程两类,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课程总学分不低于31学分。课程设置及学分详见《课程设置方案》
1、学位课(必修课):19学分
(1)公共学位课(8学分)包括:
政治理论课:中国特色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2 学分
第一外国语(含口语课程): 英语 6 学分
(2)专业学位课 11学分
2、非学位课程:不低于12 学分
3、补修本科课:同等学力或跨专业考入的硕士生需补修的2-3门本专业的本科生主干课程,补修的课程不计学分。
五、必修环节及要求
硕士生的必修环节包括开题报告、专业实践、学术活动。必修环节的总学分4学分,具体要求如下:
1、开题报告(1学分)
在课程学习结束后,结合学位论文进行选题,如下:
(1)为了确保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工作的合理性,实行开题报告制度。
(2)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通过阅读文献、学术调研,并确定论文选题范围,在此基础上完成开题报告的撰写,并提交给导师。环境工程专业工程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会在第三学期初举行。
(3)报告人应就自己硕士学位论文的观点、立论、论据、主要研究内容提纲挈领地向评审委员会汇报。
(4)开题报告经答辩、审查通过后,方可进入论文实验研究阶段。
(5)开题报告未能通过的研究生不能进入论文实验研究阶段,并要求在两个月内申请重新开题。第二次开题仍未通过者,将不能参加本学年的硕士论文答辩。
2、全日制专业实践(2学分)
专业实践是本领域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学生应通过实践环节达到:基本熟悉环境保护相关的各行业企事业单位的工作流程和相关职业及技术规范,培养实践研究和技术创新能力,并结合实践内容完成论文选题工作。
实践环节的目的是根据本领域特点到相关企事业单位从事实习实践活动,可由两位导师共同协商决定实习实践内容,或由培养单位决定。可采取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时间不少于半年。实践环节结束时撰写实践总结报告,完成实习实践的总体成绩评定。
3、学术活动(1学分)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要求参加5次以上学术活动并作学术报告,由学院负责考核。学术活动及其考核在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前完成。
六、培养方式
1、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行双导师制,由学校和企事业单位各派一名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担任导师,并组成导师组。企事业导师由学校按程序办理聘任手续。在导师组的指导下,制订个人培养计划,作为目标管理的主要依据之一。
2、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论文研究工作中,开题报告与论文答辩等主要环节必须在校内完成。
七、学位论文
硕士学位论文是申请和授予硕士学位的基本依据,硕士学位论文需要符合严格的规范性和质量要求,应在导师指导下由硕士研究生独立完成。本领域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形式可以多样,可以是研究类学位论文,如科学研究论文,应用研究论文,也可以是设计类和产品开发类论文,如产品研发、工程设计与工程应用等,还可以是针对环境工程领域的软科学论文,如调查研究报告与管理类研究报告等。
论文工作是全面训练硕士研究生树立严谨的科学学风,培养其掌握科研基本方法和独立进行科学研究能力的重要环节。论文工作期间,导师要及时全面掌握硕士研究生的论文工作进度,根据中期检查意见和实际情况对论文工作计划进行及时和必要的调整。对因客观原因不能按计划进行的硕士研究生,要及时调整其工作计划,并及时将情况反馈给学院。对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期完成论文工作的研究生,须提前三个月提交延期毕业申请,经审查批准方可延期,否则按肄业处理。学位论文定稿并经导师审查和专家评阅合格后,方可参加论文答辩。硕士学位论文的具体要求按学校学位管理条例规定执行。
八、发表论文要求
硕士研究生除完成学位论文外,在答辩之前还应达到以下规定中任意一条:
(1)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校期间必须按照“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学生第二作者)或通讯作者”、“第一署名单位为桂林理工大学”的要求,至少在省部级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
(2)研究生至少申请发明专利(含实用新型专利)1项。
最终解释权由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学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桂林理工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学术型)
环境科学与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学术型)
(专业代码:083000)
一、 培养目标
本专业立足西部、面向全国,培养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良好的心理素质、严谨的科研作风和团队合作精神的工学硕士研究生。
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应掌握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具有社会主义的理想与道德、集体主义与爱国主义精神,团结、勤奋、严谨、求实、善于合作的高尚品德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以及科学严谨、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掌握环境科学与工程及相关学科的基本理论、系统的专业知识和常用的工具性知识,具备从事环境科学与工程研究的能力;具有认识环境问题特征和规律,环境工程研发、设计、施工与管理,环境污染物监测与分析,环境质量评价,环境规划与管理的基本能力;具备扎实的实验基础知识和熟练使用各种仪器、设备的能力,协助或独立解决科研、生产中的技术或管理问题;了解环境科学与工程领域的前沿研究成果,熟悉专业研究现状、研究方法、应用前景与存在问题,能够运用科学的方法和先进技术手段解决本领域生产实践相关问题。
二、 研究方向
1. 水污染控制技术
2. 固体废物处理及资源化利用
3. 有色金属矿区环境污染控制与修复技术
4. 大气污染防治
5. 岩溶地区水环境地球化学
6. 环境生态学
三、 学制和学习年限
学制:3年;在校年限(含休学、保留学籍): 2-5 年,其中课程学习1~1.5年,论文工作时间不少于1年。成绩优秀者可提前毕业。
四、 课程设置及学分(单独用电子表格列出,具体见电子表格附件)
研究生获得学位所需的学分,由课程学习学分和必修环节学分两部分组成,二者不能相互替代。
硕士研究生课程分学位课程和非学位课程两类,非学位课程又分为限选课程和任选课程。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要求总学分:不低于31学分。
1、学位课(必修课):19 学分
(1)公共学位课 8 学分
政治理论课:中国特色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2 学分
第一外国语(含口语课程):英语 6 学分
(2)专业学位课 11 学分
学位课一律考试,75分及以上为及格。若成绩达不到75分,不允许进入论文工作。
2、非学位课程:不低于12学分
3、补修本科课
同等学力或跨专业考入的硕士生需补修的2-3门本专业的本科生主干课程,补修的课程不计学分。
五、 必修环节及要求
硕士生的必修环节包括开题报告、教学实践、学术报告和学术活动。必修环节的总学分4学分,具体要求如下:
1、开题报告(1学分)
(1)为了确保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工作的合理性,实行开题报告制度。
(2)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通过阅读文献(不少于50篇)、学术调研,并确定论文选题范围,在此基础上完成开题报告的撰写,并提交给导师。 环境工程专业工程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会在第四学期初举行。
(3)报告人应就自己硕士学位论文的观点、立论、论据、主要研究内容提纲挈领地向评审委员会汇报。
(4)开题报告经答辩、审查通过后,方可进入论文实验研究阶段。
(5)开题报告未能通过的研究生不能进入论文实验研究阶段,并要求在两个月内申请重新开题。第二次开题仍未通过者,将不能参加本学年的硕士论文答辩。
2、全日制专业实践(1学分)
专业实践是培养研究生的教学能力、表达能力和检验研究生学习效果的重要手段之一。研究生在学期间应协助教师完成一定的教学工作,可以是讲课、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带本科生实验、实习、课程设计和辅导毕业设计等。研究生所在教研室和指导教师应对研究生的教学实践的内容和要求做出具体安排,指定专人进行检查和指导,并对完成情况写出评语,评定成绩。
3、学术报告(1学分)
鼓励研究生在学期间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不少于1次,并在院级以上学术报告会作口头报告2次以上。
4、学术活动(1学分)
研究生在学期间应参加学校或学院组织的学术讲座/报告10次(含10次)以上。
六、 培养方式
研究生培养采用导师负责和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 智能并重,理论学习与科学研究并重,讲授与自学、讨论相结合。注重培养创新能力、独立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
七、 学位论文
1、学位论文在学术型硕士生培养工作中占有重要地位,应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硕士生至少要用一年时间进行学位论文工作。学位论文不计学分。
2、鼓励研究生选择有重要理论意义和应用价值的课题作为学位论文的选题,论文应阐明选题的目的和学术意义,或对社会发展、文化进步及国民经济建设的价值。对所研究的课题或实际项目应当有新的见解,且在充分了解本研究方向国内外发展的相关基础上突出自己的研究工作特点,且学位论文必须有所创新。
3、论文工作是全面训练硕士研究生树立严谨的科学学风,培养其掌握科研基本方法和独立进行科学研究能力的重要环节。论文工作期间,导师要及时全面掌握硕士研究生的论文工作进度,根据中期检查意见和实际情况对论文工作计划进行及时和必要的调整。对因客观原因不能按计划进行的硕士研究生,要及时调整其工作计划,并及时将情况反馈给学院。对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期完成论文工作的研究生,须提前三个月提交延期毕业申请,经审查批准方可延期,否则按肄业处理。学位论文定稿并经导师审查和专家评阅合格后,方可参加论文答辩。硕士学位论文的具体要求按学校学位管理条例规定执行。
八、发表论文要求
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要求在校期间必须按照“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学生第二作者)或通讯作者”、“第一署名单位为桂林理工大学”的要求,至少在中文核心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
最终解释权由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学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桂林理工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师资队伍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现有教师117人,其中教授 27 人,副教授30 人,具有博士学位 64人(另在读博士10余人),博士生导师 30 人(含外聘8人)。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各类人才荣誉称号20多人次,是一支学历层次较高、职称结构较为合理、富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联合攻关能力的教学研究队伍。
享有国务院特殊专家津贴 1 人 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2 人 全国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委员 1 人 广西壮族自治区优秀专家 1 人 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 1 人 广西教学名师 1 人 高校八桂学者 1 人 广西新世纪“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 5 人 广西高校百名中青年学科带头人 4 人 广西优秀人才资助计划 3 人 广西青年科技奖获得者 2 人 广西卓越学者计划 1 人 学术带头人与中青年学术骨干 8 人 |
党委、学生工作办公室
姜子亮 | 郝文佳 | 李心愿 |
夏 晴 |
黄兆凡 |
唐源江 |
冷贝贝 |
李 楠 | 杨平平 |
张红霞 | 叶丽丽 | 吴金穗 | 左艳秋 | 陈秋融 |
解庆林 | 王敦球 | 朱义年 | 刘 杰 | 于晓章 | 成官文 | 廖 雷 |
李金城 | 宋 波 | 肖 瑜 | 孙晓杰 | 游少鸿 | 刘辉利 | 刘德深 |
张文杰 | 蒋金平 | 白少元 | 魏建文 | 靳振江 | 张杏锋 | 覃礼堂 |
黄亮亮 | 张 琴 | 舒小华 | 王洪强 | 钟溢健 | 李宁杰 | 程 燕 |
陈 喆 | 潘复静 | 何慧军 | 涂志红 | 肖 河 | 刘崇敏 | 张亚楠 |
许丹丹 | 周小斌 | 樊银明 |
张学洪 | 曾鸿鹄 | 曹长春 | 陆燕勤 | 张 华 | 赵文玉 | 许立巍 |
黄海涛 | 魏明蓉 | 魏彩春 | 张 军 | 刘立恒 | 李海翔 | 周自坚 |
王燕舞 | 林 华 | Asfandyar shahab | 陈文文 | 何 霞 | 陈功宁 | 谢益平 |
封 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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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荣杰 | 代俊峰 | 金 鑫 | 赵华荣 | 徐勤学 | 王春振 | 邓 欢 |
范玉洁 | 张红霞 | 甘 磊 | 白凯华 | 陈晓冰 | 张帅普 | 汤珊珊 |
徐保利 |
陈余道 | 蓝俊康 | 闫志为 | 蒋亚萍 | 刘汉乐 | 夏 源 | 单慧媚 |
程亚平 | 李 亮 | 陈 盟 | 闫雅妮 | 胡荣廷 |
李艳红 | 梁美娜 | 张 萍 | 宋 颖 | 黄月群 | 梁延鹏 | 朱宗强 |
唐 沈 | 宋晓红 | 张立浩 | 张 庆 | 俞 果 | 蒋萍萍 |
李洁月 |
桂林理工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简介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属桂林理工大学的二级学院,现设有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给排水科学与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和地下水科学与工程等5个本科专业,其中环境工程专业自2012年起在区内按一本招生;有环境科学与工程、水利工程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一级学科环境科学与工程2013年获批为博士学位授权学科并于2014年开始独立招生,2014年获批准新设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现有教职工117人,专任教师85人,其中有博士生导师30人(含外聘8人),硕士生导师93人(含外聘39人);有教授(研究员)27人,副教授(副研究员、高工)30人;有博士研究生64人。教师队伍中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全国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委员1人、全国高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2人、教育部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人选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1人、广西八桂学者1人、广西优秀专家1人、广西高校教学名师3人、广西十百千人才工程人选5人、广西卓越学者1人、广西高校先进教学管理工作者1人、广西青年科技奖获得者3人,师资力量雄厚。现拥有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环境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水污染控制实验教学中心),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水污染控制工程),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1门(水污染控制技术),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门(水污染控制工程),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水污染控制工程教学团队),教育部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环境工程专业),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1个(环境工程),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通过全国本科教育评估合格的专业1个(给水排水工程),中央与地方共建重点实验室1个(岩溶地区环境污染防治与水安全中心实验室),自治区重点学科3个(环境工程、环境科学、市政工程),自治区重点实验室1个(广西环境污染控制理论与技术实验室),自治区高校重点实验室3个(农业环境与生态安全重点实验室、重金属污染防治理论与技术重点实验室、环境工程中心实验室)、广西自然基金创新团队1个(有色金属矿区的环境污染与植物地球化学及修复),自治区精品课程1门(建筑给水排水工程),广西高等学校高水平创新团队(区域性行业废水治理与用水安全保障)1个,自治区级教学团队1个(给水排水工程教学团队),自治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1个(西部地区环境类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广西创新研究团队1个(固体废物处理与资源化)。
学院教学改革成果丰硕。近年来,承担省级教育科研、教学改革项目10多项,获广西高等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等6项,2014年获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1项。在首届全国高校微课教学比赛中获二等奖1人,第三届全国教育改革创新优秀教师奖1人。2014年我院再次获得“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09年9月第一次获得),2015年获得“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岗”荣誉称号,2019年获得“全国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
学院发扬多学科交叉的优势,在环境治理、水资源保护、水污染控制、固体废弃物处理等方面取得了一批国内先进、部分达国际水平的科研成果。近年来,获得包括国家级、省部级在内的各种奖项二十余项,先后获得包括国家863项目、973项目、国家科技攻关项目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在内的各类科研项目300余项。
学院高度重视人才培养的质量,关注青年大学生的健康成长,通过多种载体和平台,努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与“四种能力”。学院在学校试点本科生导师制,调动专业教师的积极性,形成“合力育人”的工作格局,让本科生导师指导本科生的专业发展、学风培养、考研辅导、学生科技、就业指导、毕业设计等,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院一贯注重营造严谨务实的学风,培养出的毕业生专业基础扎实、动手能力较强,连年总体初次就业率超过90%、考研录取率居校内前列,一批学生考取中国科学院、河海大学等知名学府;学院成功举办了多场“雁山讲坛”活动,邀请到中科院院士薛禹群教授、高等学校给水排水工程专业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崔福义教授等专家为同学们作精彩讲座;组织同学参加“挑战杯”等课外学术科技竞赛,获得多项国家级、自治区级奖励,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举办学院研究生学术年会,营造科研氛围,打造出我院自主学术活动品牌;在第38、39、40、41届校运动会上,我院连续取得了男子总分、女子总分、团体总分名列前茅的优异成绩。